陆佩文(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近年来,随着“创新”“绿色”“共享”等发展理念的不断提出,为推动建造方式改革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开始在建筑行业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国家及地方也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推进落实,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71 号),其中提出“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的工作目标;上海市印发了《关于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 [2008] 6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1]33 号)、《关于推进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管联 [2014] 901 号)等文件,以推进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同时鼓励装配整体式住宅项目的建设、鼓励开发企业不断提高住宅装配率。
由于装配式建筑项目与传统建设项目存在不小的差异,导致管理重点偏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针对装配式住宅项目的质量管理重点。
由于设计理念不断更新,施工工艺日益成熟,可以看到现代住宅建设项目的体量不断增大,建筑面积动辄几十万平方米,高层、超高层也屡见不鲜。伴随装配式建筑的兴起,大量住宅项目开始应用装配式进行建设,相较于传统的现浇住宅项目,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1.1.1 预制构件的应用
建造过程中大量使用预制构件是装配式建筑相较于传统现浇建造方式最大的变化。由设计及深化设计方给出构件加工图,预制构件在工厂以流水线的方式进行生产、养护,而后运到施工现场进行安装。
1.1.2 参建方工作重点转移
建造方式的改变导致原有的各参建方工作有所变化,如:设计方增加了构件加工图编制,在总平图的设计中增加了构件运输吊装的各项要求;施工方的大部分工作围绕构件的堆放、吊装展开;监理方增加了驻厂监理工作、构件吊装的安全监督工作;等等。
1.1.3 各方协调工作增加
无论是前期的预制构件拆分(设计方、构件供应商)、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施工方),施工过程中的预制构件生产及运输(设计方、监理方、构件供应商、施工方)、构件的质量问题处理(参建各方),或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等方面,参建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将大大增加。
1.2.1 节能环保
在传统的现场湿作业过程中,钢筋、水泥、混凝土用量极大,受施工工艺以及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限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资源浪费情况,并且往往会伴随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装配式建筑中构件由工厂统一生产,各类材料用量经优化后显著减少,同时避免了施工中扬尘、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1.2.2 提高施工进度
由于构件在工厂生产和养护,现场的现浇作业量很少,减少了原先现场诸如: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等工序的大部分时间,对进度的提高在住宅这类大体量项目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1.2.3 改善工程质量
构件在工厂生产时一般使用钢模,相较施工现场大面积使用的木模,其刚度更高,不易变形,产出的构件精度更高。
1.2.4 降低工程造价
预制构件的使用在减少现场施工工序的同时,相应地减少了现场施工人员、工程原材料及周转物资的成本。虽然预制构件增加了构件采购成本,但因为装配式住宅项目中预制构件“少规格、多组合”的特点,工厂作业人员多是重复性操作,技术要求不高,总体生产成本不高,工程整体造价得到了降低。
随着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1 不同专业协调难
在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构件加工图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各专业未能有效协调,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出现构件需重新开槽埋线、防水节点重新处理、外表不美观等问题。
相较传统建筑设计工作,装配式住宅项目的设计工作更加复杂,既要满足结构的型式要求、抗震要求、消防要求、防水要求和后期管线预留预埋要求,还要充分考虑作为住宅的空间排布及使用功能,在“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原则下,尽可能多地满足进行户型组合及外表美观等要求,因此更需要结合不同专业的要点予以全面、细致地考量。
2.1.2 外部制约条件多
设计的构件还存在供应商无法生产或是施工现场难以安装的问题。由于现阶段构件生产企业的工艺不够成熟、生产能力参差不齐,设计时需要充分了解项目构件供应商的生产与运输能力,过程中还要增加双方对于构件生产可行性的研究。
幼儿美术活动过程中渗透本土文化资源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它能去除幼儿的抵触情绪,打消幼儿的认知顾虑,让他们更加深刻的感受传统文化内涵,慢慢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其次,它可以优化课堂的教学效果,给幼儿不一样的情感体验,引用一些创新元素,逐步实现创新教育,助推着启蒙教育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下去;最后,它力求提升幼儿的审美水平,培养幼儿思维能力、鉴赏能力、实践能力,同时拉近师生间的距离,给后续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利的条件。总之,利用本土文化资源的作用非常大,必须引起幼儿教师的广泛关注。
在总平图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与施工方共同探讨施工现场场地布置,包括:运输及吊装时的交通组织、塔吊设置的点位、构件堆场的布置等问题,以保证现场吊装的可行性。
2.2.1 构件供应商生产能力差
现阶段存在构件生产企业的工艺不够成熟、生产能力不高,或是模具、养护设备等生产器械不能达到构件生产要求,生产的构件质量不过关,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构件生产商应当注重对员工专业技能的岗位培训,逐步提高产品品种和规格;配套设备制造商应积极研发构件生产装备机具,提高自动化和柔性加工技术水平,从而完善构件生产供应链。
2.2.2 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构件尺寸或预留孔洞位置超过允许偏差、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外表存在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构件生产商自身质量把控不严,二是监理方质量验收不到位。
构件生产商应当根据构件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流程及质量要求;监理方应落实好质量验收程序,上道工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对于不合格材料或成品应封存、隔离。
2.2.3 构件成品保护不到位
在构件脱模后,经厂内运输存放、运输出厂、施工现场存放,最后进行吊装,每一步都有可能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构件损坏。
在构件运输过程中,应在平板车上设置专用架,并有稳定构件的措施(接触部位用柔性垫片填实);在工厂及施工现场存放时,应按规格、部位、吊装顺序分别堆放,并且加强薄弱部位的保护;在卸放、吊装作业时,作业范围内应无障碍物,且现场空间应能满足构件周转。
吊装构件对位难。构件在现场吊装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就是钢筋与孔洞对位困难,除去上文已提到的质量问题外,现场吊装人员专业性不强和测量定位不准确也是导致该问题的主要原因。
施工方须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引测控制点、控制线,并报监理方复核;在吊装时选用熟悉吊装施工工艺的操作及指挥人员,提高构件吊装(起吊—就位—初步校正—精细调整)效率。
前文已阐述了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的特点,并对该类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装配式住宅项目相较传统的现浇住宅项目而言,其质量管理重点也应有所偏移。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在工程建筑项目中,各参建方的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加上装配式住宅项目的特点以及现在所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可见在项目建设之初,建设单位对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构件供应单位这几方的选择就十分重要。如果想要做好这几方的选择,就需要建立对于上述各方的能力评价体系,包括:对于设计单位的“过往装配式住宅项目构件拆分、建筑单元、建筑部品标准化程度”“过往装配式住宅项目节点设计、构件加工图设计对后期生产、运输、吊装费用的控制能力”;对于施工单位的“承接装配式住宅项目的数量、体量、完成情况”;“对装配式住宅项目的研究成果、专利施工技术、获奖情况”;对于构件生产单位的 “构件生产规模、品种、规格、合格率”;等等。
预制构件的应用作为装配式建筑相较于传统现浇建造方式最大的变化,对它的质量管理是整个装配式住宅项目的重中之重。
在施工图及构件加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就需要整合各专业的要求及意见,对相关图纸进行细致、全面地研讨,避免由于设计问题而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或者是出现构件须重新开模生产的情况;构件生产单位也需要提前与设计单位进行构件生产可行性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并在构件生产过程中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做好质量自检工作;监理单位应强化对构件生产的原材料、隐蔽工程、成品质量的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对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有异议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在构件安装前做好测量复核工作,安装时严格控制构件吊装工序以及构件连接处现浇质量。
装配式住宅项目的信息管理,主要包含项目资料的信息管理和构件的信息管理两部分。资料的信息管理与传统项目类似;而构件的信息管理关系到工作量的统计、质量问题的追溯及处理、后期维保等事宜,必然会通过信息化手段,如 BIM、RFID、物联网等技术,在全生命周期内串联起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及拆除各阶段,并为各阶段工作提供详细数据。
可以看到,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工作的量和重要性将是传统项目不可比拟的,任一参建单位没有及时沟通协调,就有可能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造成极大影响,建议在项目建设之初就编制相关管理体系文件,以明确管理流程,协调机制,提高协调效率。
虽然现阶段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随着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发展装配式建筑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种宣传,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必将迅速发展,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中的各项难题也将迎刃而解。希望笔者的分析能够对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