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华
中国人民银行清水河县支行
本文作者以内蒙古自治区某贫困县贫困原因为例进行分析,究其原因:这一少部分人有的先天智障残疾,严重的生活不能自理;有的懒惰不思进取,整体不务正业;有的子女多负担重,整天勤勤恳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土地上靠传统的耕作方式日子越来越难;部分人供给大中专学生,给儿女买房婚嫁,将家中积蓄基本花尽。调查中,还有一重要因素致使贫困,村民整体文化偏低,思想见识相对封闭,思想觉悟略有偏差,在面对集体利益之争时,互不相让,严重缺乏共同致富的理念,致使许多扶贫政策难以落实。
随着“严监管”的趋势逐渐加强,金融机构慎贷意识显著提高。贫困户一般在经济和社会领悟均处于弱势,其共同特点为劳动能力差、思想封闭、文化水平低,所以增加收入的能力非常有限,金融机构在工作实践中认为扶贫方面的贷款其风险高于其他贷款。金融机构在面对自身经营发展的同时还面临政治政策的引导,所以金融扶贫工作处于两难境遇。
通过了解,在农村市场上形成的不良贷款大部分是多年来政府倡导的特色种养植贷款,也不乏还存在大量的农户有钱不还、故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等,极大地破坏了农村的信用环境。贫困户目前对于各单位、社会公益方面的资助已经形成了惰性,依靠别人救济的心理日渐严重,对于银行发放的贷款更是认识有误,存在“钱是国家,不还也没关系的”、等错误思想。这种情况下,扶贫贷款最终会变成扶贫资金,大大加剧了金融机构扶贫工作的难度。
金融机构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经营和发展情况,通过向地方农村信用社了解,在扶贫工作中,金融机构在与当地政府沟通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现有体制下,必须发挥好当地人民银行和地方金融办的职能,重点是解决金融办管理弱化的问题。同时应加大工作力度,银政联合继续推进农村信用评级授信工作。
通过当前工作情况研究,如何能够精准判断出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至关重要,对于应赌博、不良嗜好造成贫困的金融机构有权利不予支持,对于因子女上学、看病就医致贫的应当积极支持。如果可以准确分析出贫困户情况,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就有所保障,因为贷款能否按期收回是金融机构第一考虑的事项。此项工作应由政府做细做实,这样,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将会大大提高。
因金融扶机构特殊性,政府应承担一定风险。一是加快县域风险补偿基金的落实,解决好地方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二是人民银行做好支农、扶贫再贷款等宣布和政策解释工作。引导好涉农机构对于再贷款的使用效率。
信用恶化在一定区域内有一定的传染性,当前,现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较大,有一重要原因就是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完全将个人信用置之度外。所以,必须狠抓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利用好司法程序对赖账户展开强力的依法清收,对当地影响比较恶劣的典型要采取依法拘留、张贴黑名单的方式进行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促进农户之间树立借款必还的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征信知识宣传力度,逐步完善不良信用记录的的惩戒力度。可通过典型案例、反面教育等方式让农村居民快速接受,吸取教训。
扶贫工作是党和国家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对中国贫富差距加大的背景下做出的重大历史决策,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发展前赴后继、一脉相承。金融机构虽然更多的考虑自身盈利情况,但是应该提高整体政治站位,站在全社会的角度认识金融扶贫工作,在保障风险的前提下,应将扶贫工作作为机构全年的重点工作开展,上下同心,共同发力,百分百落实好各项政策的同时,要创新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的金融扶贫工作,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口碑,对于今后自身发展也有着一定的社会基础,所以,金融扶贫与自身发展相辅相成,不存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