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末张荫棠藏事改革中的财政改革

2018-02-13 00:18陈鹏辉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西藏地方西藏银行

陈鹏辉

(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 陕西咸阳 712082)

张荫棠(?-1935),字憩伯,广东南海人。光绪十八年(1892)纳资为内阁中书,次年考取海军衙门章京。光绪二十二年(1896),随伍廷芳赴美出任驻美国使领馆三等参赞,次年改任旧金山总领事,寻调任西班牙代办。“戊戌政变后,因其兄张荫桓被革职,牵连辞免”。光绪三十年(1904)得“宽免特赦”,任直隶补用道。同年底,随唐绍仪赴印度与英国谈判重新订约事宜,始与藏事结缘。光绪三十二年(1906),奉命入藏“查办事件”。

张荫棠到藏后,在惩治腐败、整饬吏治的基础上,倡言革新、筹划新政,大刀阔斧地掀起了一场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外事以及民俗等的全面改革,一般称之为清末张荫棠藏事改革。这场改革是在英国第二次侵藏战争后,西藏边疆危机空前的形势下开启的,对抵制侵略、维护中央在藏主权与治权具有深远意义,因此一直为史家重视,成果颇丰。然而已有的成果大都是宏观性研究,对诸多细节未展开深入研究。本文利用张荫棠藏事奏稿等资料,拟就其中倡言的财政改革进行专题探讨。不妥之处,祈请方家批评指正。由于张荫棠创设银行与改革币制,由其所饬立的财政局负责落实,本文将此两项改革内容均视为财政改革。

一、改革币制与创设银行的思想与实践

(一)创设银行的思想资源及必要性

创设银行在当时西藏是全新的事物,张荫棠在藏事改革中创设银行的思想其来有自。洋务运动以来,面对兴办工商业在融资与资本流通方面遇到的问题,朝野提议仿西制设银行的呼声逐渐高涨。光绪二十二年(1896),盛宣怀奏呈:“西人聚举国之财为通商惠工之本,综其枢纽皆在银行。中国亟应仿办,毋任洋人洋行专我大利。中国银行既立,使大信孚于商民,泉府因通而不穷,仿借国债可贷洋债,不受重息之挟制,不吃镑价之亏折,所以挽外溢以足国者,此其一也。”[1](P705)次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中国通商银行,宣告中国第一家近代意义的银行诞生。光绪三十年(1904),清廷设立大清户部银行,是为清政府的国家银行。此后,在“银行是实业发展之母”[2](P60)的共识下,内地各省开始纷纷创办银行。这些就为张荫棠在西藏创设银行提供了直接的思想资源与政策支撑。

(二)币制改革的缘由

统一的币制是国家主权的重要象征。清朝在西藏地方专设铸币机构始于乾隆时期。《卫藏通志》载:“卫藏地方向系由廓尔喀铸造番钱,运来行使,仍兑换银两运回”,但后来廓尔喀人为从中牟取暴利,向银币中掺入铜,这不仅使西藏人民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常常引发纠纷。为统一币制,维护国家主权,乾隆五十六年,乾隆帝下旨整顿西藏地方“钱法”,他指出:

廓尔喀所铸钱文向卫藏行使,原为贪图利息起见。后又欲将旧钱停止,专用新钱,每银一两只肯用钱六个,固属贪得无厌,……我国家中外一统,同轨同文,官铸制钱通行无滞,区区藏地何必转用外番币货。[3]

根据乾隆帝的指示精神,福康安等就“在藏安设炉座”、监造钱币,奏报了详细办法。乾隆帝强调:“所铸银钱,其正面用汉字铸‘乾隆宝藏’四字,背面用唐古忒字亦铸‘乾隆宝藏’四字,以昭同文而符体制”[4],并添设粮务一员“专管监造银钱事务”。随后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专列“钱法”一条,就西藏地方新铸银币的成色、款式、规格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此次由乾隆帝亲自主持的西藏币制改革开创了由清中央监管西藏地方铸造银币制度。自此,“藏内自铸银钱使用,使廓尔喀无所居奇”。[5](P326)乾隆以后,在清中央监管下,西藏地方还铸有“嘉庆宝藏”、“道光宝藏”等钱币。总之。清朝前期对西藏地方币制的改革,不仅为西藏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对维护国家主权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英国对西藏经济掠夺的深入,英印的卢比逐渐渗入西藏市场,使西藏地方遭受越来越严重的经济损失。对此,清政府虽认识到“藏卫毗连印度,宝藏银币既日久废弛,洋钱乘虚而入,势所必然”[6](P840-841),但无力顾及。至清末卢比渗入的危害加剧,才引起了清廷上下的重视。光绪二十二年(1896),川督鹿传霖奏请由四川铸造藏圆,以图抵制卢比。其后的几任川督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光绪三十一年(1904),川督锡良奏陈道:“国币关系主权,西藏为我朝藩属,乾隆年间曾经大学士福康安等奏请停用廓尔喀番钱,督饬商上铸造重一钱暨一钱五分等纹银宝藏,以资行用,良于齐一币政之中,……乃日久而尽形废弛,印度卢比流行藏卫,……价值任意居奇,兵商交困,利权尽失”。为此,他奏请由四川仿照卢比铸造藏圆。清中央财政处、户部奉旨合议后准其所请,但强调所铸藏圆“一面标以汉文”、“仅资藏卫一隅之用”、“期于敷用而止”、“将新定国币一律交换通用,逐渐推广,务期藏卫亦能全数信用国币,以收划一之效”[7](P71-72)。后来,赵尔丰在锡良开创的基础上,继续大量铸造藏圆,对此“商民乐用”[8](P94),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制英印卢比渗入的作用。总之,川铸藏圆有力抵制了英印卢比以及西藏地方一些贪官污吏违法私制的银圆,对稳定西藏经济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发挥了积极意义。

尽管川铸藏圆有利于抵制英印卢比的渗入,但驻藏大臣联豫认为川铸藏圆解到西藏后汇兑“亏累实甚”,使西藏仍蒙受经济损失。因此,他主张“藏中银钱,仍宜规复旧制,派员监造”。他进一步指出:“奴才更有进者,英人欲侵藏地,匪伊朝夕,所铸卢比,遍行藏中,我若仍照旧式铸造银钱通用,是亦我于西藏确有主权之一证也”。为此,联豫提出:“嗣后每年应解前藏之饷若干,靖西之饷若干,尽数仍解纹银到藏,之后由奴才派员监造。照从前式样,正面铸‘光绪宝藏’,背面用唐古忒文字,以期利用。在公家既可免汇兑之费,且可得盈余之利”。度支部奉旨研究后,准其所请,并拨给专项经费及重庆铜元局机器,予以支持[9](P1478),但联豫迟迟没有行动。直到光绪三十四年三月,他奏称:因铸币机器“锅炉笨重”,“虽拆卸亦万难转运”,遂决定设银厂、铸银元等事宜“只可暂作缓图”[10](P1499)。总之,联豫虽然也重视币制的严重问题,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三)创设银行与币制改革的主张及西藏地方的回应

面对严重的币制问题,同时又受内地各省普遍创设银行的影响,张荫棠在规划全面藏事改革中逐渐形成了创设银行与币制改革的主张。出于抵制英印卢比渗入及各项经济改革改革的现实需要,在初步治藏意见的“治藏刍议十九条”中,他就提出“收回铸造银铜纸币之权,设银行以利转输,官兵俸饷均由此发”[11](P1329)。随后,为征询西藏地方对开设银行与改革币制的意见,张荫棠向西藏地方指出:

银行为商务之血脉,必周转便利,商务乃可大兴。藏库壅积而不流,币制尤掺杂破碎,商民交病。应如何开拉萨总银行,分设支店打箭炉、江孜、扎什伦布、大吉岭等处,以便转输而扩商利。[12](P1336)

西藏地方讨论后,对开银行答复道:

应设银行,因藏地土宇狭小,每年应进差赋犹如前禀,悉作恭祝大皇帝及达赖佛爷平安经卷费用。今后亦须循照旧规办理。诚恐难有余溢,其库款大半生息,并无巨款存贮,委系实情。暂将格外设立银行,无论如何万难设措。[13](P1340)

对币制改革答复道:

拟将现铸银钱暂行停止,用净银铸造五钱七钱五分两重钱模。从前藏钱一元,历经搀铜五分,今既系净银,若能准其藏内加倍行使,酌定章程,出示晓谕,庶始终裨益良深。谨当照办。[13](P1340)

由上可见,张荫棠是将币制改革与创设银行紧密联系在一体筹划的。西藏地方的“答词”表明,他们对币制改革表示同意,但对开设银行则表示因资金紧缺,“万难筹措”。为此,张荫棠进一步提出了由藏官招股设立银行的具体方案,“拟由藏官先筹设银行,招股二百三十万,即以新筹兵饷二十三万担保股息,按年于借揭溢利项下拨还兵饷,一切章程照银行通例办理。商上先将库款尽数附股,以为民倡,招股想亦不难”。[14](P1361)

在提出初步意见及与西藏地方上层磋商的基础上,张荫棠专门设立财政局具体落实设银行与币制改革。最终,在其藏事改革大纲性的“十六条”中,他专列“官银号宜分设也”一条,将设银行与改革币制的总体规划确定为“有银行然后制造银币,可冀流通”,即要先设银行而后进行币制改革。此一规划上的变化,反映出张荫棠对设银行与改革币制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即由一开始两者并重,后来则认为设银行是当务之急。为此,张荫棠与联豫就币制改革发生了一场争论。

(四)因币制改革与联豫的争论

联豫反对川铸藏圆,主张“自行铸造藏圆”的具体理由是:

自西藏边防事起,解款不敷开支,各粮员遂俱向番商借贷,以顾兵饷。始犹四川解来之款争相汇兑,继则诸多要挟,近则每一两只交九钱,且须迟数月后交清。粮员不能赔累,故前办事大臣裕钢代为奏请,将番商汇水一项,作正开销。所以前藏每年额饷六万两,汇到只得五万四千两,亏累实甚。刻下奴才拟将制兵裁撤,改练新军,所需之饷,较前增加,若仍照现在汇兑办理,则亏耗何所底止。四川前铸藏圆,每圆库平三钱二分,打箭炉一带则争用之,市价有时竟涨至三钱八九分,察木多内外尚肯行用。至藏中则市价太低,寻常一圆只作二钱四五分,极涨之时,从未过三钱,若发给兵丁,虽照三钱二分,兵丁已不能堪。所以历任粮员只得交番商汇兑,而不敢领藏圆也。[15](P1478)

为使“自行铸币”的意见获得清廷批准,联豫除奏呈使用“川铸藏圆”存在上述弊端的同时,指出“自行铸币”的益处:“在藏岁铸藏圆十万两,余利岁可溢万余两”。对此,张荫棠与联豫的意见产生了分歧,并在改革大纲性的“十六条”中一一进行了反驳。

第一,张荫棠从供求关系的角度,对联豫所提的“川铸卢比到藏,市价太低”反驳道:“查货币义主流通,川藏卢比原重三钱,打箭炉市价涨至三钱三分,官遂定为三钱三分之价,颁发行用。现打箭炉市价涨至三钱五分或七分不等,而拉萨市价则三钱或一二分不等。查市价涨落无定,以商务涨缩为高低,万不能执市价以为原定之价。其至藏后所以低落者,皆由拉萨与打箭炉转运艰阻,商务未旺,往来周转,供过于求,此赢彼绌,市价不得不落”。

第二,张荫棠认为“自行铸币”也有一定的弊端,“今改由藏铸,则藏圆只可行于藏地,不能通于打箭炉”。

第三,针对联豫所预期的“在藏岁铸藏圆十万两,余利岁可溢万余两”,张荫棠反驳道:“既有机器鼓铸,断不止岁铸十万两之数,将蹈前数年各省铜元局之弊,有放无收,市价更恐大落。若以价值二十万之机器岁仅铸币十万两,必无余利可图”。

第四,张荫棠认为如果“自行铸币”,将引起西藏地方的怀疑,不利于稳定大局。“且商上向以铸币余利,供制枪炮之用。在我亦遽难禁止商上之鼓铸,彼此各争余利,必至两败俱伤,且使藏官疑我攘夺其利权,甚非计之得者也”。

对联豫的意见一番反驳后,张荫棠强调“唯川铸卢比(指川铸藏圆),藏中不甚信用流通,其弊实由无银行以为周转,市价皆操纵于茶商之手”,这即指出了联豫所提川铸藏圆到藏汇兑“亏累实甚”的根本症结是“无银行以为周转”,以致不法商人从中操纵牟利。随之,他进一步提出设官银行的意见道:

现在整顿藏务,设官兴学,练兵开矿,经费浩繁,综计约三百余万。无官银号,则汇拨维艰。似宜由度支部总银行分设支店,或派代理人,于打箭炉、拉萨、江孜、印度戛尔古达等处作为官银号。一切俸饷汇兑归其经理,所有卢比(指川铸藏圆)仍照旧归川局铸造,以节靡费。庶川藏内地流通,均无窒碍。我之卢比(指川铸藏圆)流行藏中,则商上所铸藏银等诸铜元相辅而行可矣。[16](P1402)

从与联豫的争论可见,张荫棠此一改革思路的重点是设银行打通川铸藏圆的流通环节。其二人关于币制改革的根本目的,都是抵制英印卢比的渗入以及解决汇兑亏累等严重问题,维护西藏地方的经济秩序和利益,进而维护中央在藏主权。因币制改革所起的争论,实际上是应对币制问题的两种意见的交锋。联豫“自行铸币”的方案仅是为了解决币制问题;而张荫棠将解决币制问题与创设银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方案显然是要标本兼治,按照他的思路,只要设立官银行,解决好川铸藏圆的流通问题,汇兑亏累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进而川铸藏圆“流行藏中”自然就能起到抵制英印卢比渗入的作用,这当是其视设银行为当务之急的深层用意,不仅体现出对藏事改革的深远谋划,也体现出抵制英印卢比渗入的策略性。

张荫棠之所以非常重视创设银行,不只为了解决币制问题,同时他强调“银行既立,一切新政方有著手”[14](P1361),即他考虑到了银行对全面藏事改革中其他改革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受“银行是实业发展之母”思想的影响,他深刻认识到银行对于其所规划的发展农牧业、振兴商务等经济改革的重要性,如他指出:“银行为商务之血脉,必周转便利,商务乃可大兴”;一方面设银行便于兴办实业所需巨额经费的汇拨。他本着“力求撙节,不敢稍涉虚糜”的原则,预算各项实业的开办经费“约计首年连开办费共需四百万两,后每年需常年经费二百万两”[17](P1447)。对这笔巨额经费的来源,张荫棠请旨由中央拨给的同时,指出:“现在整顿藏务,设官兴学,练兵开矿,经费浩繁”,“无官银号,则汇拨维艰”[16](P1401)。此外,当时西藏尚未创设银行的弊端是显见的。据1908年奉命考察藏印边务的四川试用道陶思曾所言:“西藏金融机关,绝不完备,内地银币不能通行,凡军饷政费皆须于打箭炉以见银交番人之商上,易换藏钱,方能使用,而易换之时,须贴水①,须按期分交。层层剥削,利权遂倒制于番人之手,而印度卢比,反流通及于前藏,漏卮外溢,尤为无穷”[18](P381-382)。可见,因西藏未创设银行,致使“内地银币不能通行”以及由此产生了以现银“易换藏钱”的种种弊端;更为甚者,英印的卢比大量渗透,使西藏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张荫棠重视创设银行自然也有以此解决这些严重的现实问题的考虑。在近代银行业兴起的时代,作为西藏设银行的首倡者,张荫棠将设银行与币制改革紧密相连的改革方案,较之联豫单纯的币制改革方案显然更为周全,不仅体现出其改革的时代视野,也体现出改革的全局观照。

二、饬立财政局及币制改革与创设银行的结局

为推进所规划的各项改革,张荫棠的一个重要举措是饬立“九局”(交涉局、巡警局、督练局、盐茶局、财政局、工商局、路矿局、学务局、农务局)。经与西藏地方反复磋商,并在制定各局章程等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二日(1907年4月20日),张荫棠会同驻藏大臣联豫颁发了“九局”掌管“委任令”[19](P69-70),此举标志着“九局”正式成立。其中,财政局掌管由玉托平措旺旦担任,主要职责是落实币制改革与创设银行,其具体规划集中体现在“财政局章程”。“财政局章程”如下:

总办二员。委员二员。文案八员。

一、设官银行、铸币厂。银行招股,以汉银壹百万两为率,每股藏银二十元,岁利藏银二元。无论官商,皆可附股。所有溢利,除提充公费外,按股均分。一切章程,按照各国银行通例办理。

一、设银行支店于扎什伦布、江孜、噶伦绷、打箭炉等处,以便汇兑而通转运。

一、民间附银,以藏银二十元起码,岁利藏银壹元半。

一、按揭须以田契货物抵押。

一、铸币厂一钱藏银,分两等项,仍照旧式。

一、铸金币七成金,以定市价。

一、旧银有破烂及成色太低者,一律照价收回,另铸新式,精工花纹,倍加成色。

一、铸币局溢息,以半充兵费,以半归银行,按股均分。

一、银行准出银纸四十万两,市上通行。

一、汉官商上定准仍以藏银三元作英卢比一元,高低虽随市价涨落,仍不准过三元半,违者罚办。[20](P1346-1347)

结合“财政局章程”及其相关的主张,张荫棠设银行的具体规划是,在拉萨设立西藏银行总行,在扎什伦布、江孜、康定,乃至大吉岭等处设立分行。设银行所需本金采用募股集资方式,官商及民间其他资均可参与,“以汉银壹百万两为率,每股藏银二十元”,“所有溢利,除提充公费外,按股均分。一切章程,按照各国银行通例办理”。对于币制改革,张荫棠原本计划“收回制币之权”,但因担心此举可能会使“藏官疑我攘夺其利权”,从而产生不利后果;所以改为以川铸藏圆为主要货币,以西藏地方继续铸造银币、诸铜圆等作为辅用。前者的前提是设立官银行负责川铸藏圆的周转,避免不法商人从中投机取巧以致汇兑“亏累实甚”的问题;后者的前提是“仍照旧制”,即按乾隆时期由中央监管西藏地方铸币的制度,对西藏地方铸币加强监管,按照他所制订的章程,改革铸币工艺后方可铸造。

清政府对张荫棠设银行及改革币制的规划是肯定的。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的报纸报道:“户部银行拟于西藏设分行,现在决定实行,已电驻藏大臣调查该处一切情形,以便妥订章程,筹款开办”[21]。次年十一月三十日,报纸报道:“度支部现以西藏币权半为英、俄两国所夺,因议整顿西藏币制之法,以挽利权。议定办法三条如下:一、于西藏设立户部银行分行。二、厘定西藏货币,务使成色一定,不得分歧。三、改定西藏货币形式,以便次第实行,抵制英、俄两国货币入藏”[22]。从政府决定设西藏银行及厘定西藏货币的办法看,张荫棠的主张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张荫棠离藏后,未见联豫设立银行,但他按照“财政局章程”,派人赴湖北招募铸造银元的工匠[23],并于宣统二年七月间,在所查封的西藏地方铸币厂的基础上,“试铸银圆一种,铜圆两种”,钱币正面均铸有“宣统宝藏”字样,“背面中铸龙形,旁铸藏文库平一钱一分五厘字样”,他也准备“次第扩充”铸币厂[24](P1554),但不久辛亥革命就爆发了。

三、财政制度改革主张

乾隆五十八年(1793)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规定,驻藏大臣对西藏地方的财政拥有监督审核权,每年春秋两季审核。该章程第八条详细规定:“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之收支用度等,此前驻藏大臣从未过问。今钦遵‘达赖喇嘛与班禅额尔德尼专注释教利乐,事无巨细,概由众亲随从代行,难免中饱舞弊等情。嗣后著由驻藏大臣审核,凡有隐情舞弊等情,即予惩处’之上谕,著令开列收支清单,于每年春秋二季报送驻藏大臣衙门审核”[25](P828)。然而,琦善在任驻藏大臣期间(1843-1846),上奏《酌拟裁禁商上积弊章程》二十八条进行改革的同时,放弃了驻藏大臣对西藏财政的监管权②。为此,张荫棠在其改革大纲性的“十六条”中对财政制度做出了如下规定:

西藏财政向有第穆寺藏王管理,其时汉官尚有督饬稽察之权。自十六年第穆革职③,财政之权归商上。似宜规复旧制,复立第穆寺藏王,由行部大臣饬三大寺大公所会同选定奏补。[16](P1398)

此中张荫棠所说的“旧制”,即按《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规定建立起来的财政制度。按其此处所言,《章程》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是由摄政具体管理财政,驻藏大臣对之行使监督审核权。尽管琦善放弃了驻藏大臣对西藏财政的监管权,但按张荫棠所言,直到第穆活佛担任摄政期间,驻藏大臣尚能行使监管财政的权力,1895年第穆活佛卸任后,其管理财政的权力转归商上(噶厦),驻藏大臣也始无监管之权。因此,张荫棠所主张的“似宜规复旧制”的财政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恢复驻藏大员对西藏财政的监督审核权力。具体措施是“复立”第穆活佛为摄政,由其在行部大臣监督之下管理西藏财政。虽然此一改革主张,因未能“复立”第穆,张荫棠就离开了西藏,最后不了了之;但兼具行政体制改革与财政制度改革双重意义的财政局是成立了的。按照张荫棠行政体制改革的规划,“九局”受驻藏大员(行部大臣)的节制,驻藏大员自然拥有对财政的监督审核权。

四、税收制度改革的主张

名目繁多的乌拉杂税是压在西藏僧俗百姓身上的沉重负担,减轻税收无疑可以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清末新政期间的实业救国论者,要求税收不能仅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应以合理的税收来促进实业发展。受此影响,张荫棠本着“轻徭薄赋”的原则,制定了减免农业税、茶税及规范盐税的规划;本着保护、促进工商业发展的原则,制订了新出现的关税、矿产税等。

其一,减免农业税。一方面,本着鼓励“垦荒”,扩大生产的原则,张荫棠规定:“凡西藏除有主各庄田外,凡荒山废坡,各地招民领耕,每人限若干秤。第一二年不收地租,第三年以后按其收获之物十分取一”;另一方面,张荫棠指出“各家庄田常有荒废,无人领耕者,或领耕后而逃亡者,想业主不明农学公理。所索租税、差徭太重,耕户不足糊口。查农学公理,耕户终岁勤劬播种耕耨、购买牛骡农器、灌溉,及养育父母妻子费用甚繁”。所以,本着限制各庄园主税收、调动农奴生产积极性的原则,他规定:“每秤地每年收获之物,业主只可取十分之二,以为地租。若租徭太重,耕户即难觅食,地无人耕,业主亦属吃亏。以上两条,须向各庄田寺院业主讲明其理,使家喻户晓”。[20](P1351-1352)

其二,减免茶税。见于“印茶无税,运费较轻,炉茶万难相敌”,张荫棠本着保护“炉茶”,抵制“印茶”的原则,做出了减免茶税的规定:“至打箭炉茶税,或应豁免,或应酌减,以轻成本”。[16](P1401)

其三,规范盐税。见于“巴塘新收盐税颇旺,而藏中向无盐税”,张荫棠提出“在各盐井设局征税,官商并运”[11](P1329)。其具体规划是:“设官盐局于鹿马岭(今工布江达县境内)、盐井、加拉乌苏(今那曲县)盐海等处,每一盐驼约百四十斤,收税银一两,任由商民来自采运。或由官自置驴马,运往各处。除脚税项外,照市价平沽,每年约可收税二三十万两”;与此同时,他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罚也作出了规定“运盐者如未纳税私运,即以偷漏论,除充公外,议罚,每盐一驼罚银二两”。[20](P1347)

其四,厘定关税。在筹划“开埠”时,张荫棠就提出:“羊毛、牛尾、骨角、猪毛、药材,将来必为出口货大宗。三埠设关后,应酌定出入口税则”。[11](P1329)后来,在制定的“埠务大略章程”中,他规定的征收关税大体原则是:“酌收埠头货捐,专为该埠地方自治公益之用。敷用为止,亦不苛捐扰商。”[26](P1364)

其五,制定矿产税。本着鼓励开矿的原则,张荫棠规定:“无论何山,凡有矿产之地,准汉藏人等赴局领照,划定地界,集股开采,暂免纳费,俟出矿后,不论何项矿质,官征什一之税”。[16](P1400)

诚然,张荫棠税收改革也有增加西藏地方财政收入,以为藏事改革筹措经费的考虑。因各项改革所需经费数额巨大,张荫棠主要是通过请旨拨款解决,但也希望能通过税收解决一部分。他指出:“我中国并非利西藏土地之财产,反为西藏靡费千百数万,以救我唐古特黄种同胞”;但见于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按预算全额拨款困难重重,因此他同时提出:“如盐茶、银行、矿务办有成效,更可供挹注。但求藏属多筹得一文,我国即少补助一文”[14](P1360)。在与西藏地方上层筹议矿产税时,他指出:“应如何妥定章程,任民开采,官收什一之税,此天地自然之利。以西藏之财,办西藏之事,以西藏之地,养西藏之人”[12](P1336);他还明确指出,盐茶税、关税以及银行开设后的盈利三项收益,“于(改革所需)经费不无小补”[11](1328)。总之,张荫棠税制改革规划,不是单纯地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而是以合理的税目、税率及税收管理措施,鼓励、促进实业发展。

张荫棠的税制改革规划是得到了清政府的肯定并有所推行的。据宣统元年九月十日的报纸报道“政府以藏地僻远,不便交通,内地商民多不愿往,故上期政务处会议时,各大臣曾面商农工商部溥尚书,设法保护商(民),请减收商水,藉以鼓励。顷闻溥尚书已决定实行减收税则,日前通饬各省督抚转饬地方官,凡商民愿往西藏贸易者,即令切实保护,沿途关卡于寻常税厘减免五分之二,不得藉端需索留难。并闻准于今年九月初一日一律施行”[27]。张荫棠税制改革无疑是对西藏地方封建农奴制苛捐杂税制度的有力冲击;并且,其中明确提出的“中央不取西藏一文利”、“以西藏之财,办西藏之事”等,至今仍闪耀着思想光辉。

五、结 语

综上,清末张荫棠藏事改革中的财政改革思想与实践,包括创设银行、币制改革、饬立财政局、财政制度改革以及税制改革等,各项改革的原因与目的不同,但又相辅相成。其中,币制改革与创设银行紧密相连,币制改革的直接目的是抵制英印的卢比渗入,维护西藏地方经济秩序;兼具改革全局关照和时代视野的创设官银行,既要从根本上解决币制的严重问题,也着眼西藏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饬立财政局的直接目的是落实创设官银行与币制改革,但此举兼具行政体制改革与财政改革的双重意义。财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恢复驻藏大员对西藏财政监督审核权。税收制度改革虽也有为改革筹措经费的目的,但更多的是促进各项实业发展。总之,张荫棠财政改革中的各项具体改革是以现实需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收回政权”,即加强中央在藏主权与治权的根本改革宗旨展开的,是其全面藏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末张荫棠全面藏事改革中的财政改革的一些具体措施,不仅为后世治藏提供了思想资源,亦为西藏地方经济的近(现)代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注 释]

①“须贴水”,作者自注为:“藏钱一元值银一钱,而易换之时,须按九折计算,每库平银一两,祗换藏钱九元”。

②关于琦善放弃驻藏大臣对西藏财政监管权的详细论述,参见邓锐龄《关于琦善在驻藏大臣任上改定藏事章程问题》(《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周伟洲:《驻藏大臣琦善改订西藏章程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1期)等。

③此处“十六年第穆革职”,当属有误;第穆活佛卸任摄政是在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参考文献]

[1]盛宣怀.奏呈自强大计折附片[A].谢俊美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五·中国通商银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张謇.论银行致铁尚书函[A].张謇全集(第二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3]清实录·高宗实录(卷1387),乾隆五十六年九月庚子条.

[4]清实录·高宗实录(卷1418),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庚午条.

[5](清)松筠.卫藏通志·卷十·钱法[A].吴丰培整理.《西藏志》《卫藏通志》合刊[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

[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辑)[M].北京:中华书局,1964.

[7]财政处、户部议复锡良奏请续铸藏元以济边用折[A].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整理.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89.

[8]赵尔丰.鼓铸藏元片[A].吴丰培编.赵尔丰川边奏牍[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

[9]联豫.详陈藏中情形及拟办各事折·附录一·度支部遵旨议奏驻藏大臣联豫奏详陈藏中情形及拟办各事折[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联豫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0]联豫.拨款不敷请饬部宽筹的款折[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联豫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1]张荫棠.致外部电陈治藏刍议[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2]张荫棠.传谕藏众善后问题二十四条[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3]张荫棠.传谕藏众善后问题二十四条·藏众答词[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4]张荫棠.致外部丞参函述筹藏详情及参劾番官原委[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5]联豫.详陈藏中情形及拟办各事折[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联豫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6]张荫棠.奏复西藏情形并善后事宜折[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7]张荫棠.上外部条议筹办藏政经费说帖[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18](清)陶思曾.藏輶随记[A].吴丰培辑.川藏游踪汇编[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

[19]驻藏大臣张荫棠等为新设路矿等局发布委任令书(原件藏文,现藏西藏档案馆)[A].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5.

[20]张荫棠.咨外部为西藏议设交涉等九局并附办事草章[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21]决意分设西藏银行[N].广益丛报,第一百二十八号(第四年,第三十二期),1907年1月28日(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22]整顿币制[N].广益丛报,第一百五十九号(第五年,第三十一期),1908年1月3日(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三日).

[23]招匠铸币[N].广益丛报,第一百六十九号(第六年,第九期),1908年5月19日(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日).

[24]联豫.进呈试铸银圆式样并拟扩充办法折[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25]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西藏馆藏,原件藏文)[A].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3)[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26]张荫棠.札发商务委员噶大克埠务大略章程[A].吴丰培编辑.清代藏事奏牍·张荫棠驻藏奏稿[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

[27]减收西藏关税之实行[N].广益丛报,第二百十五号(第七年,第二十三期),1909年10月23日(宣统三年九月十日).

猜你喜欢
西藏地方西藏银行
都是西藏的“错”
江西银行
西藏地方辣椒栽培模式探究
蕃物志
明朝对西藏地方政教首领的册封及其演变
神奇瑰丽的西藏
一个人的西藏
中关村银行、苏宁银行获批筹建 三湘银行将开业
把时间存入银行
保康接地气的“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