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弥尔顿的政治十四行诗
——兼论弥尔顿对英语十四行诗的贡献

2018-02-12 13:14陈敬玺
关键词:弥尔顿诗节爵士

陈敬玺

(西北大学 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7)

1603年3月,伊丽莎白女王去世,苏格兰的詹姆士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斯图亚特王朝由此走上英国的历史舞台。改朝换代带来了新的政治景观:王权与议会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并最终导致内战,二十年的革命共和终结于王政复辟,但复辟二十多年后又发生“光荣革命”,确立了至今仍在英国实行的君主立宪制。文学景观也随之发生变化:无韵体诗剧随着1642年伦敦戏院的关闭而走向衰落,论战性和宗教性的散体文章大量涌现,诗歌界则因为政治和宗教倾向而发生分化。政治、文学景观的变化在约翰·弥尔顿的生活经历与诗文创作中得到了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本文以约翰·弥尔顿三首具有明显政治倾向的十四行诗为切入点,对弥尔顿十四行诗创作的总体情况与八首政治十四行诗作进行分析,并据此就诗人于英语十四行诗之特殊贡献进行论证和探讨。

一、弥尔顿的英语十四行诗

十四行诗(sonnet)是“一种抒情诗体, 由14个长度均等的押韵诗行组成”, 一般分为两种: “1.意大利式(即彼得拉克式)由一个八行诗节和一个六行诗节组成, 韵式为:abbaabba cdecde, 二者之间往往有一种论述或者情感上的‘逆转’(volta)。 2.英国式(即莎士比亚式)由三个四行诗节和一个偶句诗节组成, 韵式为: abab cdcd efef gg, ‘逆转’发生在最后的偶句诗节上, 有时以整齐的格言警句形式表现出来。”[1]

十四行诗发源于意大利,由彼得拉克于14世纪创立,后来成为一种主要的情歌样式。16世纪传入西班牙、法国和英国。托马斯·怀厄特爵士(Sir Thomas Wyatt the Elder)在出使欧陆期间通过对法、意名家的译介将十四行诗这一新诗体引入英国。他借用彼得拉克的爱情题材,又从别的意大利诗人那里吸收了韵式。“8+6”的意大利结构模式在他手里逐渐变成“4+4+4+2”模式,开始了诗体的“英国化”进程。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将女人理想化,怀厄特则将表现主题变为爱情幻想的破灭。其后的萨利伯爵(Henry Howard, Earl of Surrey)将十四行诗基本定型下来,再经过西德尼、斯宾塞和莎士比亚之手,十四行诗体终于被完全地本土化:结构固定为三个四行诗节(quatrain)加上一个偶句诗节(couplet),韵式则变成abab cdcd efef gg。

约翰·弥尔顿于1640—1660年间将其主要精力耗费在支持革命共和事业的论辩文章上,但同时也写过一些十四行诗,涉及诸多公、私话题:保王党军队对伦敦城可能发起的攻击,就教会问题向克伦威尔进行的赞美和忠告,对自己失明的痛苦质询,对罗马天主教在皮德蒙肆意屠杀新教教徒行径的痛斥等。1645年,作为对1640年出版的保王党人诗集的回应,弥尔顿将10首十四行诗和一些短诗分英文和拉丁文两个版本结集出版。另有13首十四行诗创作于1645—1658年间,其中的9首在1673年再版的弥尔顿短诗集中问世,4首(即第14、16、17、22首)因其中的政治色彩而未能公开发表。收齐诗人全部23首十四行诗的版本出现在21年之后,即1694年面世的爱德华·菲利普版本[2]。

如果加上一首短歌(排在第四、五首之间,15行)和一个长调(《长期国会重新出现迫害良知现象有感》,20行,排在最后),弥尔顿总共创作了25首十四行诗。就主题而言,大体可以分为七类:①涉及爱情的(6首,其中5首是用意大利语写成);②涉及政治和革命的(5首);③涉及宗教事务的(4首);④论述人生的(3首);⑤叙述个人生活的(2首);⑥为诗文作辩护的(2首);⑦杂谈(论诗艺、音乐和友情的各有1首)。可见,诗人是借用十四行诗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革命热情和宗教虔诚,表达自己的爱情向往和人生感悟,既谈生活、叙友情,也论艺术、评诗歌。将宗教、政治内容引入十四行诗,是弥尔顿对英语诗歌的一大贡献。

二、弥尔顿的政治十四行诗

弥尔顿所创作的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十四行诗总共有8首,包括三类:①反映国内战争(第8首《写在城市将受袭击之际》)和抨击宗教迫害(第18首《皮埃蒙德晚近大屠杀抒怀》,共两首;②以独立派的立场反对长老会的做派(第11、12首《写论文受诽谤有感》和长调《长期国会重新出现迫害良知现象有感》),共三首;③分别寄语革命领袖人物费尔法克斯将军、克伦威尔将军和亨利·范恩爵士(第15、16、17首)的赠诗,共三首。

英语十四行诗并非弥尔顿首创,但在他之前很少有人用这一诗体来表达政治内容。弥尔顿引入政治、宗教的主题,并特别擅长于对复杂事件进行精雕细刻的处理。《写在城市将受袭击之际》呼吁可能攻陷伦敦城的保王党将士保护诗人,因为他能使其善行和美名传遍四方,古希腊的史实可以为证:破城后的亚历山大大帝对诗人品达的家园严加保护,欧里庇得斯的优美诗句曾使雅典城免遭涂炭。《写论文受诽谤有感》两首不仅表达了诗人对自己写下离婚专论而遭诽谤和攻击这一事情的回应,而且对公民的正直诚实品性作出界定,声称要是没有这种品性,“所有的钱财、鲜血损失”将不会换来任何东西。《长期国会重现迫害良知现象有感》属于一种“带尾巴的十四行诗”(sonnetto caudato),使用了数个贬抑性质的典故对英格兰长老会派的领袖及其盟友(“苏格兰某某”)作出警句式的评注:“新‘长老’不过是旧‘牧师’的大写。”——长老会和主教没有什么两样!

《致亨利·范恩》一诗表明,弥尔顿已经加入最具战斗精神的独立派阵营,开始支持共和事业,认为这是一种“很少有人做过而你已经学会”的事情,主张政府由公民掌管,提倡政教分离。《致克伦威尔将军》和《致费尔法克斯将军》两首的创作动机本源于某种哀叹式的冲动,结果却成为对当权者颇具批评性质的忠告。克伦威尔在登巴战役、沃赛斯特战役中取得的胜利虽然得到颂赞,但其意义已经被大打折扣:“但有更多的事情/犹待您去进取。和平的胜利/与战功一样流芳。”诗中对以什一税谋生的职业牧师的含蓄批评,是诗人政教分离主张的又一次申明。《致费尔法克斯将军》创作于议会大清洗之前,诗人在其中呼吁将军将战时的英雄气概用于民事领域里,因为军事上的胜利只有在变成政治行动之时才不会遭受质疑:“只要贪婪与掠夺恣意/横行,勇敢者的鲜血就只会白流。”《皮埃蒙特晚近大屠杀抒愤》更是一首佳作。瑞士的伏尔多宗(Vaudois)及其信徒潜心谈经和布道,力图恢复原始的纯洁生活,当属新教教义之先声,却在1655年4月里惨遭天主教徒萨瓦大公的军队镇压。诗人对此次屠杀暴行作了细致的描述:尸身狼藉一片,冻僵在寒冷的山坡上,就连奶着孩子的母亲也被推下山崖摔死。消息传来,英格兰人义愤填膺,克伦威尔险些出兵去远征制造惨案的刽子手,发起一次反教皇的新教国际运动。“殉道者的血和灰播散在意大利的田野里,/那里的统治者仍然是头戴三重王冠的暴君,/愿田野中生长出一百倍的生灵,他们早已/知晓你的做派,会躲过巴比伦大劫难。”可谓是对这种幻想含蓄迂回的表达。

三、弥尔顿对英语十四行诗的创新与贡献

十四行诗到了弥尔顿手里,其表现领域有了进一步的拓展:男女情爱原本是十四行诗的标准题材,约翰·唐恩(John Donne)引入宗教冥思的内容,弥尔顿则将其拓展至政治及其他领域。除第1首(《致夜莺》)与第23首(《悼亡妻》)而外,弥尔顿的十四行诗没有一首是情诗。第2首至第6首以及《短歌》是法式抒情诗(canzone),用意大利语写成,赠与一位波伦亚“窈窕淑女”,也不属于情诗的范畴。

弥尔顿在诗行安排也作了大胆的革新: 除刻意模仿彼得拉克的六首意大利语诗作而外, 只有第16首是以偶句诗行来收尾的。 诗的节奏也突破了在第四、 第八行停顿、 收紧的常规, 而是一直贯连下去, 造就一种一泻千里的气势。 在彼得拉克式十四行诗中, 前八行和后六行之间须保持思想和节奏的平衡一致。 前八行的韵律模式为: abbaabba, 即一、 四、 五、 八行压一个韵, 二、 三、 六、 七行压一个韵, 首行与末行同韵, 使整个诗节浑然一体, 形成一个统一的节奏。 第四行末尾有一个短暂的停顿, 第八行末尾则有一个明显的收煞, 思想的表达和节奏的发展在此达到高潮, 并准备在后六行的诗节中逐渐地回落。 后六行并不带来新的思想, 节奏比较简单, 韵脚也不严格, 只要求在最后的两行形成押韵或不押韵的偶句。 诗的重心在前八行, 后六行依附其上, 为重心提供一个“渐弱”的落潮。 相比而言, 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的结构则显得更加干净、 整洁:三个四行诗节(12行)加上一个起着收尾功能的押韵的警句式的偶句。 前面的十二行中不必有明显的停顿, 因为三个四行诗节同等重要, 只是对要表达的思想进行反复渲染、 层层推进, 并将高潮带入最后的偶句之中。 偶句的作用是道出全诗的主旨, 因而成为全诗的“点晴之笔”[3]。

彼得拉克式(意大利式)十四行诗追求一种繁复而和谐的表现效果,莎士比亚式(英国式)十四行诗则更注重一种亲切而甜美的品质。弥尔顿是地道的英国诗人,其十四行诗创作却基本上是意大利式的,但他有自己的创新:其一,结构虽然基本保持了8+6的模式,却并不愿意在前八行的末尾收住或者停顿,而是将前八行的思想与节奏不间断地带进后面的六行诗节,甚至在前四行的末尾也不做短暂的停顿;其二,韵脚虽然基本遵循了abbaabba cdcdee的意大利范式,但也时而打破惯例,在后面的六行诗节中使用cddcee或cddcdc的变体,甚至采用不押韵的无韵诗体(blank verse,即五音步、十音节抑扬格诗行)形式。

四、对三首政治十四行诗的分析

在8首弥尔顿政治十四行诗之中,分别题赠给三位英国革命大功臣的三首,即第15、16、17首,最具代表性。对这三首诗作的分析可以让我们对弥尔顿政治十四行诗的特殊品质有一个真切的体认。

其一 《致费尔法克斯将军》

1648年6月13日,费尔法克斯(Thomas Fairfax)将军率军围攻科尔切斯特城,同年8月17日,克伦威尔(Richard Cromwell)将军在普林斯顿大败国王查理一世的苏格兰援军。本诗当作于这两个事件期间,也就是保王党人与议会军队的冲突激烈、国家处于危机状态之时。全诗译文如下:

费尔法克斯,你的英名威震欧洲,

人人妒忌、羡慕,个个交口称赞,

所有猜忌的君主们更是目瞪口呆,

谣传四起,令远地的王侯们发怵;

你品性高尚,不屈不挠,为家国,

带来胜利无数,虽然新的叛乱

高昂蛇怪的九头,无信的北方

撕破盟约而给毒蛇去添翼加力;

不过,更为高贵的任务在等着你,

战争只能带来无穷无尽的战争

除非真理与权利将暴力摆脱掉,

公信之力从贪赃枉法的可耻烙印中

清白再生。只要贪婪与掠夺恣意

横行,勇敢者的鲜血就只会白流。

第一个四行说,将军的威名已经传遍全欧,有人妒忌,有人敬佩,君主们则人人自危,担心英国革命会波及自己的统治并最终将其推翻。第二个四行说,尽管北方的苏格兰无视先前与英格兰议会签订的盟约而入侵英格兰北部,以援助保王党人,对议会军队形成内外夹击之势,诗人仍然相信,有将军的英明指挥和战士的英勇作战,反革命的叛乱一定会被平定下去。第九行的“不过”(O yet)则将这种信念作了逆转性的处理。接下来的六行非常恳切地告诫将军,不能仅仅满足于用革命的战争抗击反革命的暴力,因为只有在真理得以维护、人权受到尊重、公信不遭玷污的情况下,胜利才会真正获得。诗人在诗末提醒将军,必须清除革命胜利后在执政过程中出现的贪赃枉法、巧取豪夺等腐败现象,否则革命必将归于失败。诗人不幸言中:十多年后,在革命中遭处决的国王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从欧陆流亡途中被接回英格兰,加冕成为新的国王而完成了王政的复辟。

本诗在结构上基本上遵循着“8+6”的范式,但在第八行末尾只是用了冒号而不是句号,前八行与后六行形成转折的关系,到第十三行中间才首次出现句号,第二个长顿出现在末行,全诗由两个句子构成。一、二、四、九、十、十一行末各有一个短顿(逗号),其余六行要么只是在行内有一短顿,要么一直延续到下一行,构成跨行诗行(run-on line)。前八行的韵式恪守着abbaabba 的范式,但后六行的韵式为cddcdc,与cdecde的标准范式有出入。

其二 《致克伦威尔将军》

本诗可能作于1652年5月,亦为国家处于危机状态之时。英格兰的残余议会(即长期议会经过大清洗而剩余的部分,在1653年被克伦威尔解散)设有一个由十四人组成的国家宗教委员会。1652年,以约翰·欧文为首的数位牧师向该委员会提出有关宗教事务的十五项建议,其中的一项为:牧师应该领取国家给予的生活费。针对这项提议,弥尔顿创作了本诗。全诗译文如下:

克伦威尔,人中之王,你曾经历了

乌云滚滚的战争和粗野的诽谤,

坚定的信念与超常的毅力指引你

劈波斩浪,光荣赢得和平与真理,

你扼住头戴王冠的傲慢的“命运”而

为上帝建伟功,替苍天行正道,

达温河水滚涌着苏格兰人的血,

登巴战场响彻人们对你的颂赞,

桂冠挂满沃赛斯特,但有许多事情

犹待你去进取。和平中的胜利

与战功一样流芳,新起的敌人

咄咄逼人,要给心灵套上世俗的枷锁!

请帮助我们把自由良知从狼爪之下

解救出来,狼的福音只是为其肚腹!

在前八行半之中,诗人先对克伦威尔的品性和功绩进行了概述:不屈不挠,英勇作战;顶住异议,反抗命运;扼制王室,替天行道;伸张正义,维护和平。接着,细数他在三大战役中立下的赫赫战功:1848年8月17日在达温河边的普林斯顿大败汉密尔顿统帅的苏格兰军队;1651年9月3日在登巴大败莱斯利统帅的苏格兰军队;1650年9月3日在沃赛斯特完胜苏格兰军队并将其统帅俘虏。在第九行的后一半,诗人笔锋一转(yet):战场的功劳已成过去,要做的事情却有很多,和平时期的建设与战争时期的军功一样可以流芳百世。诗人告诫将军:革命暂时是胜利了,但新的敌人已经露头,他们正在威胁着要用世俗的锁链来束缚人们的心灵和自由的良知。“福音委员会”部分牧师的提议其实用心险恶,因为世俗事务与宗教事务绝不应当搅和在一起,牧师的报酬只能来自于会众自愿的捐款,而不该由国家来支付。在诗末的偶句中,诗人呼吁克伦威尔,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拯救自由的良知,保护人们的心灵!

本诗采取了一种特殊的结构(10+4),是弥尔顿十四行诗中唯一的一首以偶句收尾的诗作。全诗由三个句子构成,前九行半构成第一个句子,接下来的两行半为第二个句子,最后两行是一个整齐的偶句。二、四、六、七、八、十一行末有一短顿,其余六行要么只是在行内有一短顿,要么一直延续到下一行,构成跨行诗行。前八行的韵式恪守着abbaabba 的范式,但后六行的韵式为cddcee,与标准的cdecde范式出入更大。

其三《致亨利·范恩爵士》

本诗作于1652年7月3日。亨利·范恩爵士年轻时曾三次出任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马萨诸塞——的总督,内战后成为长期议会的重要成员,为激进的独立派之领袖人物,也是国王的死敌。查理二世复辟后被不公正地(未参与弑君事件却成为报复对象)处死。1662年,范恩爵士的传记出版,本诗首次出现于其中。全诗译文如下:

范恩,你年纪轻轻却做事老练,

一位强于未在罗马执掌舵柄的

元老,那时正是文韬而非武略

把凶残的伊比鲁特和生猛的非洲人赶走;

到底是要和议,还是去戳穿那些

空虚国家的企图,实在难以猜度;

于是你主张动用国家的两大神经,

钢铁和金银,来获取精良的装备,

以有力地支撑战争;此外,你又学到

鲜有人做到的,——懂得教会

和政府的权力为何,又如何区分。

多亏有了你掌握的这两件国之利器。

结果,你有力的手掌成了和平时

教会的依仗,而你成了教会的长子!

“未在罗马执掌舵柄的元老”可能指的是年老失明的阿比阿斯·克劳狄。罗马人在赫拉克利亚战败后曾一度要与马其顿人讲和,阿比阿斯带着儿子来到元老院的议事厅,慷慨陈词,列举史实,鼓励国人士气,说服元老院坚持战斗,直至最后胜利。阿比阿斯强于在位掌权的罗马元老,而范恩爵士强于不在位掌权的阿比阿斯。这就是弥尔顿对爵士的至高评价!短诗在一开始便指出,范恩爵士虽然年轻(其时仅40出头)却做事老练。驱逐强敌本需武力,诗人却盛赞爵士的文韬和智巧,因为范恩爵士并不是亲临前线指挥作战的三军统帅,而是掌管财经后勤、提升装备质量的运筹帷幄之人。内战中的英格兰虽然财力有限,但在爵士的得当运用下,英格兰终于在海战中战胜欧陆的强敌——荷兰海军(即“空虚国家”,此处的“空虚”(hollow)与“神圣”(hallow)谐音)。原本无法测度的事情(spell既指“测度”,又有“拼写”之意,暗含对荷兰语读音和拼写不一致这一情况的讽刺),却在范恩爵士手里得以圆满完成。在第九行末尾,“此外”(besides)更进一层,说他学到了别人没有做到的事情。教会与政府先前是统一的,革命将二者分离,使其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在第二个三行组里,诗人把教会和政府两种力量的发挥都归功于范恩爵士,所以,教会在平时就把他视为支撑和依靠(长子)。对比和双关的手法在诗中得到了巧妙的运用。

全诗由三个句子构成,前十一行构成第一个句子,第十二行为第二个句子,最后两行构成第三个句子。第四行末有一冒号,表明前四行与接下来的七行构成论断和解释的逻辑关系。第六行末和第九行中间有分号,表明解释分为三个层次,第三个层次以“此外”开头,表明这是最重要的理由。后面三行的两个句子则顺理成章地表达国人和教会对爵士的感激之情。一、七、八、十行末有一短顿,其余五行要么只是在行内有一短顿,要么一直延续到下一行,构成跨行诗行。整首诗的韵式都严格遵循着abbaabba cdecde的范式。

五、结 论

17世纪的英国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却激发了文人墨客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前一个世纪从意大利引进的十四行诗在弥尔顿等人的手里得到了创造性的使用。弥尔顿的创新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题材上的拓展。早期十四行诗的标准题材为男女情爱(通常属于宫廷爱情习俗),约翰·唐恩将之拓展到宗教冥思,弥尔顿则更进一步,将社会政治内容引入十四行诗的表现领域。其二是结构上的创新。弥尔顿没有采取英国式的整齐诗行结构,而是在意大利式结构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灵活处理,全诗大多由两三个句子构成,几乎一半的诗行为跨行诗行,使十四个诗行一气呵成,几乎没有间歇,但又很注重逻辑层次,思想上又有某种“逆转”或“深化”。最后是对韵式的灵活处理。弥尔顿并不愿意以文害意,所以在八行诗行中基本恪守了标准范式,而在六行诗行中至少采取了标准范式之外的两种变式。事实上,为了灵活表达自己深邃的思想,弥尔顿在后来创作的十四行诗和史诗创作中都采用了无韵诗体,既保留了诗歌的强烈节奏,又抛开了严格的韵脚束缚。题材的拓展无疑与诗人所处的特殊时代氛围相关联,而结构与韵式的灵活运用(包括复杂而冗长的句法结构)则当是诗人深厚的古典语言文化功底的自然表现。在继承古典传统的同时,弥尔顿又有自己的创新,这或许正是英国文艺复兴“守正”“创新”特殊品质的外在表露吧。

[1] BALDICK C.OxfordConciseDictionaryofLiteraryTerms[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ation Press, 2000.

[2] OTIS, NEELEMAN.Outline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toDryden[M].New York: BARNES & NOBLE, Inc,1937.

[3] THOMAS N, CORN.AHistoryofSeventeenth-CenturyEhglishLiterature[M].Oxford: WILEY Blackwell, 2014.

[4] A. W. 维里蒂.弥尔顿十四行诗集[M].金发燊,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5] RAFFEL B ed.TheAnnotatedMilton[M].New York:BANTOM BOOKS,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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