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概况】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8号),推进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商事仲裁等其他救济方式的衔接和协调,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省13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300余起,涉案标的额达162.33亿元。
(苏 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内,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117292件,立案受理66637件。其中,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634件,较上年减少171件;50人以上重大集体争议案件70件,较上年减少18件。审结案件66986件,结案率98.96%。其中,仲裁裁决结案22056件,占结案总数的32.93%;仲裁调解结案37252件,占结案总数的55.61%;经仲裁机构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撤诉等其他方式结案7678件,占结案总数的11.46%。全省各类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人事争议105625件,占案件总数的47.38%。从发生区域看,苏州、南京、无锡立案受理案件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8.38%、16.06%、11.45%。从企业类型看,发生在私营企业的立案受理案件占90.19%。从争议诉求看,涉及劳动报酬占42.48%,位居首位;涉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占28.63%,位居第二;涉及社会保险占18.68%,位居第三。从化解渠道看,全年“12333”调解服务专席电话接通28109个,网上调解服务平台登记案件19688件,调解成功率达84.92%,当事人满意率达98%,近1/3的争议案件通过网上调解服务平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