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客溪的朝圣》中空间转换的生态意蕴

2018-02-11 00:00赵雪妃
鄱阳湖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生态批评

赵雪妃

[摘 要]《听客溪的朝圣》中对自然界的质疑和困惑,展现出安妮·迪拉德回归自然旅程之艰难,其背后的根源是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与生态整体主义价值观的对立冲突,而这种抽象的思想冲突具象化地表现为文中“我”在地理空间上的迁移和徘徊。作品中的锚屋、屋外、卢卡斯小屋等空间意象,揭示出“我”在回归自然过程中的生态思考。

[关键词]《听客溪的朝圣》;空间转换;生态批评

一、引言

《听客溪的朝圣》(Pilgrim at Tinker Creek)是美国作家安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1945— )的一本散文集,记载并讲述了作者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蓝山附近的一条名叫“听客溪”(Tinker Creek)的小溪旁为期一年左右的生活体验。该书1974年出版,1975年获得普利策奖,在文坛引起巨大反响,被誉为“比《瓦尔登湖》更有胆魄”①、“是大师(指梭罗)真正的继承人”②。中国目前已有该书的三个翻译版本③,但却没有一本专门针对安妮·迪拉德或是《听客溪的朝圣》的研究專著。在部分探讨生态文学或者自然文学的专著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关《听客溪的朝圣》的零星论述,比如《寻归荒野》《美国自然文学三十讲》《日本生态文学前沿理论研究》等。除此之外,有关《听客溪的朝圣》的硕士论文有3篇,期刊论文有6篇。综合而言,目前中国对于《听客溪的朝圣》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大的方向,一是挖掘其生态内涵,二是探讨该书与其他流派的关联。

此外,许多学者都将《听客溪的朝圣》作为一段“回归自然”之旅来考察,他们发现这一回归的过程是如此不顺畅:“她走向汀克溪,是期望走向自然,像一滴水、一片树叶、一条鱼一样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可是她的自我意识是如此的真实与确切,令她无法与自然长期融为一体”④;“如果说爱默生和梭罗等人对自然采取的是一种顶礼膜拜的态度的话,迪拉德则在膜拜的同时,又掺进几许怀疑与茫然”⑤;“她对于自然的各种思考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只要回归自然就好的水平上,甚至一般读者所期待的回归自然的思想全部都被推翻”⑥。笔者也认为,《听客溪的朝圣》记录并讲述了文中“我”在回归自然这一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而从中可以看出,“我”的回归之旅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遇到了困境。

有学者将“我”对于自然的这种困惑和不解的原因归结于时代环境:“人们的生存环境中不仅有爱默生时代的山水森林和沙漠,同时也出现了现代城市和其他高科技的产物”①;或归于文学影响,认为“迪拉德的作品是超验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一种混合物”②。也有学者认为,在文中表现主体面对解释自然的失败是为了对自然进行“复魅”,否定科技万能论③。以上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我”遭受困境的原因作出解释,都具有合理性,但又不具备根本性。笔者认为,其回归自然之旅之所以遭受如此挑战,不能光从外部寻找答案,原因不在或者说不全在于外部客观世界的丰富多彩和巨大变更,而在于“我”的内在世界,在于“我”在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两种冲突的价值观之间的摇摆不定。而且,“我”在抽象的思想观念上的这种“摇摆”和“徘徊”,通过“我”在具象的物理空间上的“往返”“来去”得到隐喻式的体现,回归自然的困惑也体现在“我”对所居处所的不断思考中。本文将通过对《听客溪的朝圣》中“我”在空间上的这种不断“往返”“选择”以及空间意象的分析,继续前人就《听客溪的朝圣》中回归自然这一问题进行探究,揭示“我”在回归自然的旅程中面临的由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整体主义的痛苦蜕变,以及在此过程中引发的生态思考。

二、都市与锚屋的二元关系

《听客溪的朝圣》的第一章就写道:“我住在一条小溪边,听客溪,在弗吉尼亚州蓝岭的山谷里。隐士隐居之处叫做锚屋;有些锚屋不过是些扣在教堂一侧的陋室,就像是藤壶附着在岩石上。我把这座房子想成是扣在听客溪的锚屋。这座锚屋让我把锚牢牢地固定在溪里的石床上,让我在溪流中稳住,有如海锚,面对倾泻而下的光流。”④锚是船只用来停泊的的工具,较重,通过绳链与船只相连,在船只需要停泊时,将其抛入水流中以起到固定的作用。“我”愿意把这所小屋子想成是锚屋(anchor-hold),想象屋子和汀克溪之间连接着一条坠着重重的、像“海锚”(sea anchor)一样的锚的绳链,屋子和听客溪深沉地、根本地、内在地相连。锚屋像藤壶一样牢牢地(steadied)附着(clamped to)在听客溪边,锚屋就是听客溪的一部分,它们连在一起、长在一起。而“我”因为这所屋子得以安稳地居于溪中,免于漂泊(keeps me steadied in the current)⑤。在此,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隐居山中的图景。这里安静、简陋、纯净,“我”在这里可以真正地融于自然。锚屋这一物理空间的成功搭建,正式宣告“我”向自然的回归:“山是巨大的,宁静的,包容的。你可以把自己的精神抛给一座山,那座山会把它留下,收起来,而且不会像一些溪流那样把它丢回来。溪流是那个充满刺激和美的世界,我住在那儿。而山是家。”⑥

该段文本同时隐含了一个预设,即“我”是搬到这里来的,从另外一个与听客溪无关的叫作“都市”的地方搬到这个叫作“自然”的地方,这其中暗含一种空间上的迁移。“我”将小屋比作“隐士隐居之处”⑦(anchorite hermitage),强调“我”不仅仅是居住于此,而且是隐居于此,“隐”意味着居于一地从而达到对另一地的远离。这里的隐士,不同于中国文化中有着浓厚道家意味的山中隐士,或者儒家的隐居在野的隐士。中国的隐士强调与世俗的决绝①,而西方的隐士通常是指宗教之士,强调全身心地投入自我与上帝的交流②。但相同的是,两种意义上的隐士都强调通过改变空间而达到改变思想意识的目的。改变自己所处的地理空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进而帮助“自我”的言说,赋予“自我”新的身份。文中“我”将自己、小屋以及听客溪三者紧紧相连,强调自己对“新家”的认同,正是试图赋予自我新的身份的体现。

在生态批评理论中,过度依赖工业、科技、商业的都市,是与自然形成二元对立的空间意象,是人类离开自然的结果。在都市中,房产开发、交通扩建、影院消费、污染排放等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欲望、潜能而建造执行的。在欧美文学传统中,梭罗、华兹华斯、惠特曼、凯勒曼等众多作家强烈批判了脱离自然的西方文明,提倡回归自然,认为“人类自视为世界主宰、万物灵长,就意味着脱离了自然、站到自然之外”,“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疏远、紧张、敌对的关系,完全是由人类自己造成的”③。在回归自然这一主题之下的文学写作,通常都直接包含或者间接隐含有关“离开都市”的叙述。

有学者认为,迪拉德在《听客溪的朝圣》中表现出对人类社会的态度是冷漠的,认为她“不关心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以及土地使用”,“她的书中很少谈及社会问题。这只能说明迪拉德对人类世界的漠不关心”④。《听客溪的朝圣》确实很少、几乎没有“我”对于人类社会的直接评价,但是迪拉德对于人类社会的批判,并不表现在对奢侈浪费、破坏环境或者扑杀动物等具体的人类活动的评价上。迪拉德虽然不提都市以及都市发生的事情,但却始终未停止对由自然中脱离出来、一切围绕着人类服务的都市中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讲述和质疑。这样看来,迪拉德对人类社会问题的思考是更加透彻、更加深邃和更加根源性的。

所以,在《听客溪的朝圣》中,都市作为潜台词,像一个幽灵一样,不被文本叙述却隐含在叙述自然的文本之下,不停歇地提醒读者:这是一段有关回归自然而非记录自然的讲述,这是一段归来之人的寻觅而非土著之人的已知。事实上,“我”在后文中也确实承认:“我曾居住在那儿。我记得都市所提供的:人类友谊、棒球赛盟赛、稀里哗啦让人兴奋的刺激,就像吃了强烈迷幻药的一阵高昂,待过去之后是身心俱疲。”⑤但这样直接有关都市的叙述并不多,都市的意象绝大部分时间处于隐含状态,令人不会想起却也不会完全忘记,都市被置于文本之外却又隐含其中。

正如小鸟在树枝筑巢、兔子在地下打洞,“我”通过在听客溪旁搭建自己的小屋宣告对自然的回归。小屋建在山谷中、溪水旁,并通过“我”想象出来的锚与自然更加紧密相连。用自然中的小屋区别于都市中的小屋,这一空间建构的背后指向一种融于自然的生活方式,是与自然相连、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该书第一章通过对小屋外在环境的刻画来取得自我定位,然而这种定位是不准确、不完整的。回归自然不能仅仅是停留在物理空间上的身体回归,回归自然不是在山中建房子,不是回到原始状态,更不是放弃人类文化。回归自然的真正困难在后文“我”的持续不断的空间变化中得到体现。

三、小屋与听客溪的二元关系

搬到听客溪旁的小屋里,“我”经历了由都市转移到自然这一大的空间变化,然而仅仅是由物理空间的都市走向自然,并不能真正实现向自然的回归。在听客溪旁的生活中,“我”依然经历着二元对立关系的空间上的变动。

在屋子里,“我”用鱼缸养了一条金鱼:

我花了两毛五买下这小动物。我以前从来没买过动物。事情很简单,我找到一家位于罗阿诺克的店铺,叫做“湿宠物”,给了店家两毛五,他便给我一个打了结的塑料袋,里面水波晃动,一株绿色植物漂浮着,而金鱼在游动。这条不起眼的鱼,有缠绕起来的内脏,有一条脊椎,辐射出细小的骨头,还有一个脑袋。我把鱼饲料洒入金鱼缸前,会轻敲鱼缸边缘三下;现在它已经训练有素,我一敲就会游到面上来。它还有个心。①

“我”反复提到金鱼的价格是两毛五,很便宜②,并表示“事情很简单”。从一开始这条金鱼与“我”的相遇便发生在一家宠物店,作为一件便宜的、不起眼的商品被“我”买回家养了起来。“我”对金鱼所有的观察都是科学式的,带着物质分析的眼光看到它的内脏、脊椎、骨头;“我”与金鱼的交往模式是训练式的,“我一敲就会游到面上来”。在与金鱼的这段关系中,“我”将自己放置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认同了宠物店对金鱼作出的低廉标价,默认自己有权为这条金鱼命名,把它叫作“埃勒里·钱宁”③。可见,在这个人造的空间里,“我”有权决定动物的价值高低,有权决定把什么动物带回家作为宠物,有权为动物命名,甚至有权决定它是否可以做“我”的朋友,这些全凭“我”个人的喜恶。至于这条金鱼,它始终都是沉默的,叙述中没有金鱼的同意或反对,在“我”的屋子里,金鱼的声音被压抑、被忽视,“我”听不见金鱼的话语,或者说“我”只选择透过“非常昂贵的显微镜”来认识有关这条金鱼的一切。

至于爬到屋内的蜘蛛,“我让蜘蛛在屋子里自由来去”,“我容忍这些蛛网,偶尔才在蜘蛛逃至安全之处后扫除那些最肮脏的。我总是将一条浴巾搭在浴缸上,好让那些因浴缸平滑而深陷其中的蜘蛛,用毛巾的粗质当作逃生梯”④。在小屋子中,这只蜘蛛是不被期待的,它是一名外来者,因为屋内是“我”的生活领地。蜘蛛一旦进到屋内,它的生存完全取决于“我”的态度,而“我”对于蜘蛛的帮助是不平等的、高傲式的。蜘蛛可以在屋子里自由来去是因为得到“我”的“允许”,它能逃到“安全之处”也是得益于“我”的“容忍”⑤。所以,在小屋子内部这个物理空间之中,“我”是唯一发声者,是主导者。

实际上,《听客溪的朝圣》中记录“我”在室内生活的篇幅并不多,作者将更多的笔墨放在“我”走出屋子的讲述,而当“我”决定走出屋子,情况便变得复杂起来。一天,“我”出去到处走走看看,在溪边看见一只“傻里傻气”的大鹬鸟。因为在某本书上阅读到大鹬鸟是害羞的物种,很容易受到惊吓而突然飞走,所以“我”在靠近大鹬鸟的整个过程中都极其小心。“我”东躲西藏、跑跑停停、畏首畏尾甚至是假扮成一棵树,就在快要接近大鹬鸟时,“我”发现大鹬鸟根本不为“我”所动,“我”才猛然惊醒:“也许大鹬鸟根本就不害羞。”“我”在这几十分钟里都表现得像一个“大笨瓜”,丑态尽显⑥。至此,“我”以及“我”在“某个地方读到”的人类知识受到挑战,“我”遭到戏弄,“我”甚至很愤怒,“我要杀掉它。我要用雪球打它;我真的会这么做;我要做道焖烤鸡肉絲”①。大鹬鸟用其一举一动宣告了人类知识的无效,因而“我”从这项人类知识中所获得的权威也被宣告无效。不同于我从商店买来的标有价格的金鱼,大鹬鸟身处野外、属于大自然——一个“我”不能全然操控的地方。

因为不明白自然界的生存之道,所以当“我”看见田鳖吸干青蛙的身体时,“张口结舌愕然不已,十分惊恐”;因为比附人类的灵活与智慧,所以当“我”看见“昆虫固定不变的世界”,认为那十分愚笨;因为以对人类世界可利用价值作为标尺,所以当“我”看见自然界中“微不足道之”物种的繁复,小到一个细胞、一片树叶都各有特点地复杂到极致,就认为这是“毫无道理”“都没有必要”,甚至对造物发起质疑“你累不累?弄完了吗”;因为带着人类的喜好,所以当想到自然界“丰沃”的繁殖力,“我”认为“繁殖力只有在动物身上才是诅咒。‘一亩一亩的老鼠这句话听起来活该让人感到不寒而栗,而假如我说‘一亩一亩的郁金香,则绝对不会产生这种感觉”②,等等。“我”不停地对汀克溪的世界作出评判、提出疑问,最后却发现遭受质疑的竟是自己,“迪勒德所问的‘为什么,与其说是针对为什么母亲吃掉孩子,更不如说是针对自己把这个事情看成是‘吓人的‘无情的这种感觉和想法”③,“我”问自己:究竟世界是怪胎还是自己是怪胎④ ?

在与屋外世界的相处中,“我”总结出两种“观看”与两种“潜行”的方式。第一种观看是“不断分析和刺探”⑤,第二种观看是“是要放下一切⑥。第一种潜行是“打造自己的途径去寻找动物”⑦,第二种潜行“并不是你心目中真正的潜行,但那是消极的方式,而且和实际追捕同样有收获”⑧。第一种观看和第一种潜行是主动式的、积极的,此时的“我”像一把利器,充分展现自我的精神;第二种观看和第二种潜行则是被动的、等待式的,此时的“我”化为一盏容器,沉默自己。而只有在第二种观看中,“我”“乃真切在看”⑨;在第二种潜行中,“我”的“生命因此而改变了”⑩。因此,“我”选择迈出屋子走向听客溪,就意味着要放弃凭借昂贵的显微镜和书本所获得的人的高贵,放弃“我”心中顽固存在的人类价值标准所发出的干扰之音,否则,“麝香鼠则一只也不出来,只剩我独自一个,带着我的尊严”{11},“我”将什么也“看不到”。

“我”一次次地从屋内(inside)走向屋外(outside),“任何事情都可能看到,也可能什么都没看到,只看到溪面上泛起的光”,再返回屋内“我或是兴高采烈,或是平心静气地走回家”,但“无论如何总是有所变化,生气蓬勃”{12}。就这样,“我”不断地再出发、返回、出发……以此寻找着答案。

四、卢卡斯小屋:化解二元对立的尝试

书房和显微镜的权威正遭受质疑,“我”从小屋子里携带出来的自己正摇摇欲坠。面对此困惑,“我”问道:“我的价值难道和大自然保有的价值完全对立吗?”“我”是应该“拒绝这种溪边生活”,“将自己的锚屋迁到图书馆旁边去”,还是应该“离开图书馆,以切除了脑前叶的身心回到小溪去”?“我”发现这两者都是极端的,“都通向疯狂”。“我”不能“从这个世界来,由一片氨基酸大海中爬出来,而现在我必须回转身去,向这片大海挥舞拳头并大喊可耻”,但“我”也不能“完全避开图书馆”或切除脑前叶①。“将生物圈视为一个整体并将这个整体的平衡和持续存在视为最高价值,必然会有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人类这个组成部分(指人类子系统)利益最大化的矛盾”②,这一矛盾能否解决,将直接影响生态整体主义的价值观能否实现,在《听客溪的朝圣》中则体现为“我”能否真正地回归听客溪。

当两者都是疯狂且荒谬的选择时,“我”依然“颇为倾向第二种”③,因为“我们是怪胎”④,“我”才是出现问题的一方。人类生命原本来源于自然,人类的缓慢进化和古老文明的建立都与自然紧紧相连。但随着城市文明的发展,人类渐渐远离自然,变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怪胎”。在第一章中作者也提到:“我对这个地方有股依恋。来这儿就像是来求神卜卦;回到此地就好像一个人在战场上断了胳膊缺了腿,多年后回去寻找战场。”⑤在生命本质上,人始终是自然的一部分,失去与自然的联系,人将变得病态、残缺、不再完整。“也许我毋须割除脑前叶,但是需要冷静下来,而小溪边是最佳处所。我必须再度前往溪边。我属于那个地方,虽然我越亲近那个地方,我的同类就越显怪胎,而我在图书馆的家就越显狭小。”⑥所以,人类不得不回归自然,“我”必须回到溪边。但来到溪边的同时,“我无法完全避开图书馆”,因为那是“曾教导我说其语言的人类文化”⑦。图书馆是人类自己的语言,失去图书馆“我”将失去自己的语言,将不能发声。人类同每个物种一样有权利拥有自己的文明,正如小鸟使用飞翔、蜘蛛搭建蜘蛛网、螳螂吃食同伴,“我”拥有自己的图书馆。但是,各个物种间的文明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存在此高于彼或者此取代彼的观念,“我对其他生物之多产有浪费生命所持的保留态度,则只是神经质罢了”,“没人要我下价值判断。也没人要我用同样的方式生活”⑧。最终,“我”将自己定居在亲近听客溪、远离但并不完全避开图书馆的地方。

在“守夜”这一章节还出现了一座小屋——卢卡斯小屋。这一天,“我”带着必需的三明治、手电、睡袋和泡沫垫子来到这里:

卢卡斯小屋其实大部分是走廊,同等且两侧有翼。涂了灰漆,两英寸厚四英寸宽的木板,摇摇晃晃地三面围绕着小屋,木板皆已裂开、破碎、腐朽至不堪修复。走廊的四个角有横梁支撑着矮矮尖尖的屋顶,屋顶各盖住走廊和屋子的一部分,让那已经十分巨大的走廊更显突出,因而正屋本身倒像是后来添上去的,就像是亚当在伊甸园里也像是事后才加进去的。一张镶嵌了的老旧西洋棋桌,有雕工的脊柱已经破损,多年来这张桌子一直在走廊中的一侧,斜倚在屋子边,那片褐白对比,经风吹雨打的镶嵌,像叶片般弯弯地卷起来。⑨

卢卡斯小屋除了破损、陈旧,最大的特点就是走廊。在美式建筑中,走廊(porch)通常是指一座房屋门前延伸出去连接房屋与外部世界的部分。通常我们将门视为划分室内、室外的界限,门以内叫室内,门之外为室外。走廊作为房屋的一部分却是在门之外的,属于室外的世界;但是走廊又不能同室外的天空花鸟一起归为与这座人造房屋完全无关的一部分。可见,走廊是个开放的场,它既属于房屋之外的世界,同时又处在房屋的屋檐之下,它是交流的、是相融的,外面的人通过走廊可以进入屋内世界,里面的人通过走廊可以进入外部世界;站在走廊的人则同时存在于两个世界的空间里,或者说存在于一个交融共存的空间中。相对于走廊,“正屋本身倒像是后来添上去的,就像是亚当在伊甸园里也像是事后才加进去的”。正屋是人类用墙将四面围起来、与外在自然世界相隔从而划出来的空间,这个空间里的一切又将是属于人的一切。然而“屋子有一大半是窗户——而窗户全都破了”①,窗户同样可以视为连接屋内和屋外的部件,窗户的一面是屋内、另一面就是屋外,屋内的人可以通过窗户看到、听到、触摸到屋外,而屋外的空气同样可以通过窗户吹拂屋内,更何况“窗户全都破了”,这使得房屋和外部环境更加地融为一体、不可分割。

正如后来才加上的正屋,把人类与自然属性的动物区分开来的社会属性也是后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人原本就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亲近自然、渴望与自然相处是人类原始的、天生的属性。在卢卡斯小屋这个空间中,我们看到其内部和外部的联合、通融,同时也看到房屋与自然的融合,房屋天然地成为自然景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里,自然的力量是主导,甚至渗透进了小屋的内部,房间里“有雕工的脊柱已经破损”,木板也已经开裂、腐朽,“经风吹雨打的镶嵌,像叶片般弯弯地卷起来”。在卢卡斯小屋的这一夜,“我”没有睡在屋子里面,而是“半个身子露在睡袋外,躺在小屋走廊和向着水坝的河岸之间,一塊窄窄的平地上”,“像一池净水,让风吹皱并振荡着”②。

尽管如此,“走廊”始终是“走廊”,是仅供人进出而非长期居住的场所。人类不能总是在进进出出的来回流换中实现自己对自然的回归。“我”只能同卢卡斯小屋一样,保持观看、聆听和感受,尽可能地打开自己、保持开放,但“我”依然走在继续寻找的路上,未作停留……

五、结语

在《听客溪的朝圣》中,“我”不断搬迁和调整自己所处的地理空间,试图在听客溪这个大系统中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解读文中的空间意象以及“我”在空间中转换的生态意蕴,我们可以看到“我”在赞美听客溪的同时也表达对人类文明的认同,在肯定人类文明的同时又逐渐发现人类文明中不应有的骄傲和自大,这种骄傲自大的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扭曲。因此,“我”的回归之旅困难重重。作者在第一章中写道:“我就是那箭杆,让这片天空中突如其来的火光和裂痕在身上划过,而这本书就是一路溅洒的血痕。”③“我”将自己比作攻击性狩猎工具,而这本书就是寻找猎物的线索。事实证明,当“我”怀着一颗人类中心主义的功利之心进入自然之时,自然对“我”就会紧闭和排斥,“我”对自然就会疑惑、不解甚至是鄙视;而当“我”放空自己、尽力打开自己的时候,“我”开始听见来自自然的声音,听见自然在自己身体内部激起的铃声④,感受到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在《听客溪的朝圣》中,思想的转变与空间的转换象征性地联系在一起,“我”在这样的思维转变之中寻找着自己在听客溪中合理的位置,做到真正地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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