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蕊
摘要:监狱人民警察与服刑人员的警务谈话,对服刑人员的转变、教育、改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狱也日益重视监狱人民警察的警务谈话技能,但仍旧存在一些困难。本文对其进行具体的阐述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提高此项技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警务谈话;谈话疲劳;经验主义;权威效应
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5-0240-02
监狱人民警察的警务谈话是监狱领导、监区负责人及民警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的一项日常工作和基本业务;是干警对服刑人员因材施教的重要手段;是干警对服刑人员最常使用的教育矫正方法。做好对服刑人员的谈话工作对增强管理效能,保障监狱的安全,促进深挖犯罪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警务谈话口才的概念
警务谈话口才,是指在监管工作中,监狱领导、监区负责人及民警针对服刑人员个体情况和特殊问题,对他们进行单独谈话教育的活动,以便了解服刑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及技巧,有规划地、单独地同服刑人员进行的口头交谈的一种口才活动。
这一概念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一)允许罪犯自由表达
谈话是重要的信息沟通方式,有提问有回答。同时要允许服刑人员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及意见,监狱人民警察才能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与存在的问题,因此,为了达到了解并疏导服刑人员思想的谈话目的,监狱人民警察应以适当的方法、技巧启发服刑人员自由表达,允许其对自己思想言行方面的过错作出陈述、申明与辩解,充分发表不同意见。监狱人民警察则根据其反馈信息,及时准确的作出判断,有针对性进行疏导、解释、说书、训诫,达到个别教育的目的。
(二)谈话内容体现矫正性
谈话是对服刑人员进行矫正改造的主要形式,是监狱人民警察最经常、最普遍运用的一种改造服刑人员的方法。
谈话的目的是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矫正,以促进其反社会思想与错误言行的发生转化。谈话的目的决定了监狱人民警察谈话口语表达的内容必须体现出教育性。对罪犯的思想教育,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的工作。对于不同类型的罪犯及其存在的种种问题,监狱人民警察在谈话口语表达过程中运用适宜的智能、谋略与技巧,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充分表达出来,就会产生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二、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警务谈话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服刑人员方面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万件,判处罪犯118.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2.2%。”监狱服刑人员数量众多,且其个人情况复杂,狱内应激事件的不可预测,服刑人员情绪的易变性及犯罪心理的顽固性,使监狱人民警察警察进行警务谈话困难重重。
1.服刑人员情况的复杂性
(1)是背景的复杂性。服刑人员入狱前大多数社会背景、家庭关系错综复杂,是学校管不了,社会没人管,家庭没温暖,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逐渐发生错位及畸形,个别对社会及他人有仇恨敌视的态度。
(2)是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当前,监管改造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加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为狱内重特大案件呈上升趋势,罪犯行凶、自杀等事件也屡有发生。必须在繁重的改造任务面前,有效地遏制和杜绝罪犯脱逃、自杀、重特大案件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狱秩序的稳定。
2.服刑人员情绪的易变性与个性的顽固性
由于服刑人员由一个自由人变为了日常工作生活被严格管制的人,且法律地位是被惩罚和被改造的,使其原有的犯罪心理受到压抑及削弱、个人的许多需要无法得到满足。这易使他们产生苦恼、忧郁、焦虑、悲观、苦闷、抵触等负面情绪,以及企图逃跑、自杀、自伤、自残等行为,致使干警与服刑人员的谈话就有了一定的困难。
(二)民警方面
1.言语能力的不足
监狱人民警察代表国家执行刑罚,向罪犯宣讲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对罪犯进行直接管理,谈话是重要的沟通途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封闭隔离的工作环境,单一的性别比等原因,使一些警察养成了比较随意的说话习惯。但经问卷调查,有74%的服刑人员对民警使用不文明的执法语言持反感态度。可见,因为语言能力不足,使监狱人民警察与罪犯之间的沟通造成了比较大的困扰。这不但给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造成障碍,而且还在社会范围内损害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形象。
2.谈话疲劳
疲劳期,指长时间专注于某一项活动之后,对该项活动感觉枯燥乏味、热情消退的时期。监狱人民警察长时间与各类服刑人员相处,并必须经常与其进行各种类型的談话,极易产生疲劳感,甚至进入谈话疲劳期。其表现为:坐不住,听不进去,忍不住打瞌睡,耐心缺乏,精力不足,身心疲惫等,必须进行调整休息。
3.权威效应
权威效应,又称为权威暗示效应,是指一个人要是地位高,有威信,受人敬重,那他所说的话及所做的事就容易引起别人重视,并让他们相信其正确性,即“人微言轻、人贵言重”。
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中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执行权,对服刑人员有惩罚、教育、改造的权利及义务,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刑人员则是被惩罚、被教育、被改造的对象,其处于从属地位。所以,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中具有权威性,容易和服刑人员产生距离感,服刑人员为了迎合干警的想法,有时不敢讲真话,反而给干警的警务谈话造成了障碍。
三、对监狱人民警察警务谈话的建议
张建秋在《个别谈话:沟通心灵的艺术》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对于大墙内的囚子来说,监狱民警的谈话更是一缕春风、一剂良药、一滴甘泉,是管理、教育、矫正服刑人员的基本手段,是民警业务素养的综合反映。”警务谈话不仅是监狱民警矫正改造服刑人员的重要工具,也是处置服刑人员在监狱生活中有关矛盾和问题的基本方法。现针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警务谈话存在的困难,提出下列建议:
(一)警务谈话中,谈话对象的选择
与服刑人员进行警务谈话,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日常工作之一,如何选择谈话对象,也有一定的原则:
1.在服刑人员产生“十必谈”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警务谈话。具体包括:新入监或者服刑监狱、监区变更时;处遇变更或劳动岗位更时;受到奖励或者惩处时;罪犯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发生冲突时;离监探亲前后或者家庭出现变故时;无人会见或者家人长时间不与其联络时;行为反常、情绪异常时;主动要求谈话时;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或者刑满释放出监前;其他需要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时。
2.其他服刑人员,可由干警工作安排,定期进行询问改造情况,摸查狱情等方面的谈话。
(二)警务谈话中,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的文化及艺术修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警务谈话的成败,因而要求干警必须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包括政治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犯罪侦查学、多媒体技术、信息应用技术等等。
从服刑人员所熟悉的文化背景看,监狱人民警察还需要了解并掌握的相关知识包括:现代社会为人处世的知识、生存经验,一些地方的风土人情以及少数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犯罪技能知识、隐语知识(黑话)、方言等。
(三)监狱人民警察应在警务谈话前做好谈话准备
1.收集和分析罪犯相关信息
罪犯信息是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警务谈话前,准备的相应规划和构想,也是影响谈话进程的重要因素。干警可以通过查阅档案、询问当事人、询问谈话对象主要社会关系人、量表测试等科学方法,全面了解罪犯的情况。应注意识别收集的材料中,哪些是准确无误的,哪些还需要进一步排查,哪些谈话中可以使用,哪些谈话中绝对不可以提及,最大限度的做好罪犯资料收集工作,可以更好的找到罪犯思想症结,提高谈话效率。
2.准备谈话计划
(1)分析警务谈话的原因及动机。监狱人民警察根据服刑人员近期的表现情况或根据特情反馈回来的信息,针对有些服刑人员的思想可能会出现波动进行预防性的谈话。这就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充分运用罪犯信息,有目的,有计划,有韬略的进行劝导说服。
(2)谈话手段和方法的选择。谈话手段和方法的选择主要根据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服刑人员的个性而定。
首先,以罪犯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话不投机半句多”。这就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因势利导,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选择语言形式及交谈方法。例如:罪犯在改造中遭受挫折时,不能数落他的不足,而应用激励言语鼓励他,让他从新振作起来;对老年犯应侧重谈他的身体健康,家庭儿女等等。
其次,考虑罪犯的个性,人是复杂的,但掌握了不同罪犯的个性特征,干警就可以与服刑人员顺畅交流。心理学将人的气质分为四类:胆汁质、多血质、抑郁质、粘液质,不同气质的人,思维方式也不相同,应具体了解服刑人员的个性心理特点后,有针对性的对其展开谈话。
(3)警务谈话时间的选择。谨慎选择警务谈话的时间,应注意以下三点:A、选择或营造适恰当的时机,并在对方心平气和时进行;B、准确把握谈话时间,一般為50分钟;C、找准最佳谈话时间,最好选择饭后半小时至三小时之间。
(4)谈话场所的准备。监狱人民警察在与服刑人员进行警务谈话前,应选择一个舒适的环境,并营造轻松的谈话氛围。干净、整洁、充满生活舒适感和轻松感的境,使服刑人员在交谈过程中感受不到压力,卸下心房,敞开心扉,能更好的达到干警所需要的谈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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