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颉
【摘要】情境教学法是基于语言认知基础上的一种教学方式,它重视语言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具有直观性、场景化特点,可以帮助学生正确认知语言知识点。高中英语课堂中首先应该从问题和生活出发,构建真实的场景;运用音乐、电影,提升课堂的趣味性;以文化情境来拓展学生的视野。
【关键词】高中英语 情境教学 改进策略
随着基础课程改革的逐渐深入,学生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日益受到重视。情境教学法是基于语言认知基础上的一种教学方式,它重视语言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具有直观性、场景化特点,可以帮助学生正确认知语言知识点。因此,现阶段高中英语课程中情境教学法的运用非常普遍。
一、高中英语情境教学概念
1.情境教学概念。情境最早由美国学者威廉·托马斯提出。托马斯认为情境是情境教学的核心,即一种人为创设的场景。情境可以让学生活动其中,为师生交流提供环境。中国学者章兼中认为:“情境即利用语言、书写来交流的社会性场景,也指在学习语言知识时对听、说、读、写等各方面产生影响的一种场景环境”。综上可知,情境概念较为复杂,但情境更多地表现初一种场景或者环境,这个环境中既有人主观的作用,也离不开客观环境的影响。而“情境教学”恰恰是建构在这种一定环境下主客体相互作用基础上的教学方式。
2.高中英语情境教学概念。国内外诸多学者认为,高中英语情境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利用教材,结合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征,通过创设接近社会实际生活真实情境,调动学生情感认知,提升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模式。具体而言,英语情境教学,能够有效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丰富学生情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高中英语情境教学改进策略
1.结合学生实际,提升情境真实性。首先,从问题中寻找情境。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析问题,是教学过程发展的实质。高中学生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词汇量,教师可以将学习使用权下放,让学生自主以“生问生答”的形式完成学习过程。从《Earthquake》为例,教材内容大约涉及到500词汇,这种长度适中的文章为学生“自问自答”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空间。为确保学生学习针对性,教师还可以针对学生问题设定规则,简明要求,诱导学生积极探索,不断寻找。学生在学习一段时间后,教师则可以引导学生提出评估性问题。与此同时,教师必须注意学生的理解程度。在此基础上,再次深入,进行深层次的罗辑思维。可以说,如此不断前行的,集聚层次性的思维锻炼,能够有效促进学生语言应用能力。
其次,从生活中寻找情境。建构主义学者认为,学生自主知识建构必须在特定的、真实的情境下才能够完成,否则积累的知识属于惰性的,静态的,仅仅是实施储备的死知识。学生不清楚在何时、何地和何种情况下使用。从这方面而言,教师应该从学生生活角度出发,使得学生知识习得能够“条件化”和“情境化”。还是以《Earthquake》为例,近些年来国内外地震频发,汶川地震、雅安地震都为学生所熟知。通过设计与生活相关情境,让学生讨论地震前所出现的诸多征兆,进而让学生相互讨论地震发生时自己应该怎么做,发生后如何自救等相关问题,让学生从已有的生活经验中搜寻知识,且能够有效调动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在此过程中,笔者还要求学生可以使用肢体语言、动作语言来展现地震似的表现。这样,学生往往就可以利用生活中的知识来解决问题,一方面对现有知识建构大有裨益,另一方面也能够提升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2.利用虛拟资源,提升情境趣味性。高中学生身心发展开始趋向完善,如《Do-Re-Mi》、《Take Me To Your Heart》等优秀音乐往往旋律优美,且能够让青年人抒发出自我喜怒哀乐。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利用这些优秀的音乐歌曲来营造学习情境,能够有效帮助学生集中注意力,激发学习兴趣,促使学生专注于学习中。
除此之外,影像图片的直观,更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利用讲解的间歇,运用影片来营造学生乐于接受的情境氛围,鼓励学生在此氛围下训练自我口语能力。首先,学生可以在原版电影中接受正规的英语表达,还可以听到众多俚语、俗语。其次,英语原版影片的交际环境较为真实,且会随着背景音进行,这同样对学生英语听力训练大有裨益。第三,英语原版影片所包含的信息量较大,同样为学生提供较为直观的语言情境。从这个角度而言,学生既可以从影片中了解英美文化习俗,也可以学习众多文化知识,以掌握英语交易方式。
3.注重文化渗透,提升情境拓展性。英语课堂教学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从思想角度着手,培养学生的全球意识,让学生逐渐意识到英语日常的工具作用,以了解、尊重、认同不同文化,为未来学习奠定重要基础。英语语言的实践性非常强烈,英语学习的目的在于交际。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始终将听说读写融入到文化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开拓视野,强化文化理解层次,让学生能够在交流过程中,表达得体、恰当的话语。
参考文献:
[1]何齐宗.现代外国教育理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114.
[2]章兼中.外语教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