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雨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2488)
中国史书上关于日本的最早记载始于战国时代的《山海经》,书中写道:“盖国在钜燕南,倭北,倭属燕。”公元前108年,汉武帝灭卫氏朝鲜,在朝鲜半岛北部先后设立了乐浪、玄菟、临屯、真番四郡。自此,中国使者可经由朝鲜半岛到达日本列岛,将观察到的倭人社会世相记录下来。《汉书·地理志》中记载道:“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这里的“国”,指的是当时遍布于九州北部地区相互独立的大型部落。
在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古代东亚国际秩序下,中国能够为周边国家的王权权威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伞,与中国维持良好的朝贡册封关系成为周边国家的重要政治诉求。《后汉书》中有记载:“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倭国王帅升等,献160名生口,请求朝见。”其中,“倭国王帅升等”这一表述在日本引起了对该时期这一倭国实体的探究热潮。内藤湖南在研读通典、阅读参照《后汉书》著成的各类典籍之后,最终将“倭国王帅升等”确定为“倭面土国王帅升等”这一确切表述。文中的倭面土国即意为倭人的面土国。由于一国只能存在一个王,所以这一表述中的“等”字既说明面土国不是统一的日本,也表明面土国王帅升是作为九州北部“百余国”的代表向中国朝贡的。献上的生口数量之多,也从侧面印证了参与朝贡的国家不可能只有面土国。由此可以推断,由“百余国”组成的部落联盟已经成为当时日本的社会组织形态。这种部落联盟之间的纽带是非常脆弱的,各部落依据自身实力的升降,交替成为与中国往来的代表,并凭借中国王朝的册封来提升和巩固对部落联盟的统治权威。东汉末年,中国王室衰微,日本部落联盟首领的统治权威失去保障,列岛内部潜在的诸多社会矛盾集中爆发,九州北部发生倭国大乱。部落首领们意识到,此时已经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倚仗中国王朝的权威平息战乱了,于是拥立女巫卑弥呼为王,自发组成了大型部落联盟——邪马台国。邪马台国是当时日本阶级社会发展最为先进的代表,人们被划分成为大人、下户、生口、奴婢四个等级,尊卑有序。阶级社会的产生是国家形成的前提,邪马台国这种部落联盟国家的出现为日本早期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公元四世纪初,中国进入了五胡十六国的长期分裂状态,作为东亚各民族纷纷成立古代国家运动的一环,日本早期国家在内力的作用下自发形成。从公元三世纪末到四世纪初,在濑户内海沿岸地区逐渐形成了由畿内势力主导的畿内·吉备·北九州超大型联合政权。畿内联合政权不断加速领土扩张,至4世纪前期,其势力范围已经覆盖到了日本列岛的大部分地区。国家由国民、领土和统一的政权三个要素构成,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日本早期国家在公元四世纪前期已经形成,畿内联合政权是日本早期国家——大和朝廷的初期政权。
从本质上而言,大和朝廷是由众多部落联盟国家共同组成的主从关系非常松散的政治联合体。为维护和巩固统治,大和朝廷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氏姓制度。朝廷规定氏姓为世袭制,各氏姓集团的社会身份等级序列由此被固定,位于氏姓制顶点的大王的最高统治权威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然而,作为大和朝廷的基本政治制度,氏姓制本身具有集权和分权并立的特点。氏姓集团的前身是各地旧部落联盟国家,本质上是持有各自氏神信仰的氏族国家。氏的首领为氏上(即豪族),被朝廷委任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国造,对内主持祭祀,裁决氏内争端,主管生产和生活;对外代表氏在合议体制下同大王和其他氏上进行交涉。氏姓集团属于独立的政治集团,拥有自己的军队、田庄和部民,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地方自主权,可谓大和朝廷的国中之国。在早期氏族联盟国家集权与分权并立的权力关系结构下,人们对国家的认知程度和认同感从整体上来看都是比较薄弱的,国家观念未能完全超越各自氏族国家的范畴。
早期日本人的国家观念是一种封闭性很强的氏族国家观念,这种氏族国家观念在对外维度的延展,体现在与中国王朝的外交关系之中。据《宋书·倭国传》中的记载,倭王武在献给中国刘宋顺帝的上表文中提到,“自昔祖祢躬擐甲胄,跋涉山川,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讲述了自己的祖先们统一国家的过程,强调大和朝廷对外是日本早期国家的代表,希望得到中国大陆的认可。在以古代中国为核心的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下,大和朝廷与中国之间也建立起与国内政治结构相近的主从关系,大王阶层在对外维度上的国家观念没有超越中国王朝而形成独立自主的民族意识。
公元六世纪,对于日本列岛和东亚地区来说都是个动荡不安的世纪。日本在朝鲜半岛的根据地任那于562年被新罗占领。589年,隋文帝统一了中国大陆,建立起以强大帝权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隋朝的强劲势力不断向周边国家延伸,对东亚各地区的社会均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反观日本国内,随着中央豪族势力的不断强大,朝廷与中央豪族、中央豪族与中央豪族之间的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愈演愈烈,不断激化。在朝廷内部,大臣苏我氏与大连物部氏围绕着佛教的输入与王位继承问题,长期明争暗斗,直至对立关系发展到了武力冲突的程度。此外,由于在向朝鲜半岛出兵的问题上存在分歧,苏我马子甚至将崇峻天皇杀害。可见,朝廷内部中央豪族的专权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面对这样的内忧外患,日本统治阶层充满了危机感。
593年,推古天皇任命圣德太子为摄政。圣德太子利用中国儒家尊王大一统的思想进行了内政改革,以期强化中央集权,对抗外来压力。对内方面,首先,制定了冠位12阶制。按德、仁、礼、信、义、智将冠位分为大小12阶,并用官帽和服饰的颜色来表示官位等级。冠位是根据才能和功勋颁发给个人的,不能世袭,朝廷试图以此抑制氏姓门阀的势力。其次,制定了17条宪法。“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所任官司皆是王臣”,意在借助儒家尊王思想来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强化豪族对朝廷的忠诚,从而建立起中国大陆的君主专制型国家。此外,圣德太子大力倡导和振兴佛教,兴建佛寺,弘扬佛法,意欲在全国范围内培养出超越氏族的统一宗教信仰,削弱豪族势力,树立天皇在国内的绝对统治权威。据悉,鉴于百济、新罗两国在该时期分别已有编成的史书《百济本纪》和《国史》,大和朝廷也编纂了《天皇记》和《国记》。《天皇记》和《国记》等史书的编纂不仅强调了天皇对内的统治权威,亦向东亚地区宣示了大和朝廷的正统性。对外方面,恢复与中国大陆之间中断了一个多世纪的外交关系,屡次向隋朝派遣留学生和朝贡使者,积极学习和借鉴隋朝的先进制度与思想文化。
在推古朝时期,面对强大隋朝的外部压力,日本出现了早期民族意识的萌芽。众所周知,由古代中国历代王朝建立起来的东亚朝贡册封体制是以中国国内的等级身份秩序为核心,以同心圆式的结构将势力范围扩展到周边异民族国家,并以君臣关系的形式将这些周边小国纳入到中国王朝的统治体制之内的。在这个由中国主导的东亚朝贡册封体制之中存在一个近乎法则性的规律:当中国王朝国内政治太平,权力和权威至高无上的时候,周边异民族国家通常会竞相进入中国的朝贡册封体制,借助中国王朝的强大势力来巩固对内的统治权威,特别是在周边国家国内政局动荡不安的情况下,这种倾向就更为明显;当中国王朝国内政治发生动乱、势力衰微的时候,周边异民族国家便会各自为政,纷纷脱离中国的朝贡册封体制。强大的统一帝国隋朝成立后,朝鲜半岛上的高句丽和百济相继向隋朝贡,日本也没有例外。但在该时期日本遣隋使向中国递交的国书中出现了“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和“东天皇敬白西皇帝”[5]这样的表述。无论个人还是民族,自我意识往往是在他我的认知中逐渐形成的。“日出”是相对于“日没”而言的,“东”是相对于“西”而言的,大和朝廷在隋朝的地理坐标中寻找到了自我所在的位置。日本列岛社会内部自古存在太阳神信仰,人们普遍认为东方是最神圣而美好的方位,“日出处天子”“东天皇”的自我定位表现出日本天皇在地理位置上相对于隋朝皇帝的优越感。可见,推古朝时期大和朝廷一改以往朝贡请封的态度,采取与中国对等的立场,在东亚地区开启了自主外交的模式。在外来危机的压迫下,推古朝时期统治阶层的国家观念逐渐超越中国王朝萌发出了独立自主的民族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