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伟
(福建师范大学 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2015-2016年度最炙手可热的百老汇音乐剧莫过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该剧在美国一度引发万人空巷的盛况,也使得这位舞台主角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人物。其实,在美国建国先辈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实在算不上一位被美国人民铭记于心的政治家,甚至有些后世学者对他的贬抑不绝于缕。但是,如果时间回溯到美国立国之初,汉密尔顿可谓是一个举足轻重者,集政治家、财政专家于一身。不仅如此,他对美国早期外交同样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华盛顿和亚当斯政府的外交政策[注]参见Gilbert L. Lycan Alexander Hamilton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70,p.176; Lawrence S. Kaplan Alexander Hamilton: Ambivalent Anglophile, Wilmington: Scholarly Resources, 2002, p.114, 135; John Lamberton Harper American Machiavelli: Alexander Hamilton and the Origins of U.S. Foreign Polic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50。。有鉴于此,想要全面研究美国早期的内政外交,很多重大问题很难绕过汉密尔顿。在美国建国时期,汉密尔顿以亲英反法著称,这种倾向在他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成为其外交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政府的外交决策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国内外学界对他的亲英反法倾向进行过探讨,但还存在着可以深入研究的空间。一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考察了汉密尔顿亲英的原因,但多是一笔带过,未展开详细论述;另一方面,关于其反法倾向,鲜有学者对此进行深入探讨[注]学者们主要从汉密尔顿对英国政治制度的推崇以及美国对英国的经济依赖两个方面来探讨其亲英倾向形成的原因。这些研究主要包括:塞缪尔·弗拉格·比米斯《美国外交史》,叶笃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98页; Gilbert L. Lycan Alexander Hamilton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p.3, 72; Lawrence S. Kaplan, Alexander Hamilton: Ambivalent Anglophile, p.84,162; Alexander Deconde, Entangling Aliance: Politics and Diplomacy under George Washington,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58, p.70, 38-44。。因此,对汉密尔顿亲英反法倾向展开进一步研究,不仅可以更为全面地把握其外交理念,而且可以为深刻理解美国早期错综复杂的外交局面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后,英国出台了一系列法令,试图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在北美民众看来,这些法令不仅侵犯了殖民地民众的权利,而且使他们面临被奴役的危险。由此,殖民地与母国的冲突不断激化,离心倾向与日俱增,反英浪潮此起彼伏。当时,不少有识之士以笔为刀,对英国压迫殖民地的种种做法大加挞伐,他们的反英呼声充斥于各类报纸和宣传小册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英属美洲权利概观》、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的《常识》以及汉密尔顿的《对大陆会议措施的充分辩护》《驳斥农夫》。立国之后,美国民众的反英情绪并未消散,不少开国先辈对英国的敌意有增无减。在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看来,英国亡这个新独立国家之心不死,处处与美国作对。他在1786年5月10日写给法国友人拉法耶特(Marquis de Lafayete)的信中表示,英国仍拒不归还美国的西部要塞,给出的理由牵强附会,而且它可能正在挑拨印第安人同西部各州发生冲突,“以阻滞我们向西殖民,并剥夺我们同那片土地的毛皮贸易”[1]514。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也毫不掩饰对英国的厌恶。他在1787年12月15日致威廉·卡麦克尔(William Carmichael)的信中明确宣称,英国是“我们的天然敌人,是世界上真心希望我们遭逢不幸的唯一国家”[2]。这无疑是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同时也反映出多数美国民众对英国的普遍心态。汉密尔顿在美国革命期间对英国同样抱有敌视态度,但其在立国之后改弦易辙,逐渐产生了亲英倾向。这种转变固然与汉密尔顿对英国的既有看法有关,但更多是出于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考量。
汉密尔顿的反英和仇英情绪不算严重,这是他从反英走向亲英的必要前提。革命时期,汉密尔顿的反英主张不及同时代人激进。如果把他的反英观点与时人进行对比,这一点不言自明。杰斐逊在1774年撰写的《英属美洲民权概观》一文中对英王和议会口诛笔伐,指责英王与议会是一丘之貉,共同侵犯殖民地权利,尤其是他对殖民地的立法不置可否,无视殖民地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行独断之权,向殖民地派驻军队[3]。显然,杰斐逊反英的目标没有局限于英国议会,而是将矛头直指英王。他的这篇文章是其反英思想的集中体现,发表后轰动一时,在殖民地广为流传,得到普遍认同[4]31。可见,杰斐逊的反英思想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托马斯·潘恩是美国革命时期的政治活动家,他撰写的《常识》一文为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潘恩比杰斐逊更加激进。除了痛斥英王与议会之外,他将反英的炮火集中于英国的政治制度,极力贬抑英国政体。他在《常识》中写道:“有人说英国政体是三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它们彼此能够相互监督,这非常可笑。这种观点要么毫无意义,要么是彻底的矛盾观点。”[5]潘恩撰写《常识》的目的在于激发北美殖民地民众摆脱英国统治的热情,他质疑英国政体的优越性自然是服务于这个目的,同时也彰显出他具有更加坚决的反英态度。与上述两者不同,汉密尔顿反对的始终是英国议会对殖民地自然权利的侵犯,绝少提及英王,更不用说英国政体。用美国学者约翰·菲尔林(John Ferg)的话来说:“汉密尔顿小心翼翼地将自己限定在美洲人民过去十年来一直抗议英国议会权力和极力争取的殖民地民众权利方面。”[4]33不难看出,从反英程度上讲,汉密尔顿显然是“适可而止”。美国立国之后,汉密尔顿对英国的痛恨程度随着局势的变化逐渐减弱。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军在北美殖民地的烧杀抢掠致使不少当地居民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较于其他民众,这些人对英国的深仇大恨恐怕难以消解。杰斐逊正是他们的典型代表之一。杰斐逊出身于弗吉尼亚富裕的庄园主家庭,拥有数量可观的土地和奴隶,在当时可算得上是家财万贯。1781年初,英军侵入弗吉尼亚,在当地大肆掠夺,他的蒙蒂塞洛庄园也未能幸免于难[4]96。在开国先辈中,杰斐逊以反英而著称,这种倾向的形成自然与这次遭遇不无关系。实际上,杰斐逊不过是千千万万美国民众的一个缩影,他们对英国的仇视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在战时,汉密尔顿跟随华盛顿南征北讨,当然耳闻目睹了英军的种种恶行,这自然加深了他对英国的仇视,但在程度上仍很难比肩于杰斐逊等人。这主要是因为他在革命时期无财无产、无亲无故,对殖民地居民的遭遇不能感同身受。汉密尔顿不是北美殖民地居民,而是出生于英属西印度群岛,他17岁时孑然一身来到北美大陆求学,甚至学费都是由众多资助者筹措而来,未及毕业,美国革命之火已经燎原。相较于北美民众,他与英国既无财产受损之仇,又无亲人殒命之恨,因此在心底里并未播下仇视英国的种子。
对英国政体的推崇是汉密尔顿亲英倾向形成的重要诱因。美国革命时期,汉密尔顿已经对英国宪法青睐有加。他往往以英国宪法为武器,指责英国议会侵犯北美殖民地的自然权利。1774年,他在《对大陆会议措施的充分辩护》一文中宣称,“英国宪法的根本原则对我们有利”,国会的意见或征税与其背道而驰。翌年,他又在《驳斥农夫》一文中写道:“英国宪法的基石取决于一项原则,即未经人民同意,任何法律都不具有效力或约束力。”[6]105除了钟情于英国宪法之外,汉密尔顿还拥护英国君主制。他宣称,自己是“有限君主制的坚决支持者”[6]164。这些只言片语当然不足以刻画出汉密尔顿关于英国政体看法的全貌,但可以从中窥见他偏爱英国政体的一鳞半爪。实际上,汉密尔顿关于美国政体的构想将这种偏爱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美国立国之初,邦联政府权力有限,面对内忧外患束手无策。针对这一问题,开国先辈们召开制宪会议,重新确定美国的政体模式。当制宪会议代表围绕“弗吉尼亚计划”与“新泽西计划”争论不休时,汉密尔顿在1787年6月18日提出了第三种方案。该方案不见得切合实际,也从未得到任何代表的支持,但毕竟真实地描绘出汉密尔顿所勾划的关于美国未来政体的蓝图。他强调,英国政府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政府,也是唯一能够同时实现“强化公众力量”与“保障个人安全”的政府。美国应该以英国为样板,建立本国的政体模式。他提议美国建立一个两院制议会并设置一个终身制的行政长官,议员均由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任期三年,参议院议员任职终身,行政长官拥有否决法律、控制外交和军队等权力。为了说服制宪代表接受该方案,汉密尔顿从两方面对英国政体大加赞赏。一是英国上议院可以抑制多数人的冲动和君主专制。在他看来,所有社会都分为少数人和多数人,前者富有且出身良好,后者则是普通民众。后者往往“动荡不安,变幻莫测”,很少作出正确的判断或者决定,只有前者永久地参与政府,才能够“纠察民主政体的鲁莽”。英国上议院恰好起到了这种作用,它是“最高尚的机构”,对激进变化不以为意,对国家利益忠心不二,是反对国王或下议院任何有损改革行为的“永久屏障”[7]192-193。二是英国君主制对于维护共和政体必不可少。他认为,“共和政体的缺陷是它容易受外国腐败的影响”,而英国君主制可以妥善地弥补该缺陷,因为“世袭国王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互交织,巨大的个人利益使得他抵制来自海外腐败的危险”[7]200-201。显然,汉密尔顿的溢美之词无非是为了佐证其方案的合理性,但很大程度上也凸显出他对英国政体的偏爱已在其脑海中根深蒂固。
英国贸易的重要性对汉密尔顿亲英倾向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在汉密尔顿看来,这种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英国贸易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不可或缺。殖民地时期,英国一直是美利坚人最主要的贸易对象。直到联邦政府成立,这种状况仍没有多大改变。据统计,1790年“美国全部出口的几乎一半目的地是英国,而美国进口品的90%左右来自英国,也就是说,美国与英国的贸易大致占其贸易总额的3/4”[8]178。英国贸易对美国这一时期经济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作为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当然对此心知肚明,了如指掌。为了推动美国经济的发展,他想方设法改善英美之间的贸易关系。1789年10月,汉密尔顿在与英国非官方代表乔治·贝克威思(George Beckwith)的会谈中提出,美国乐意同英国缔结贸易条约,希望英国允许美国与英属西印度群岛互通有无,这对双方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9]483-484。不难看出,汉密尔顿不仅认识到英国贸易的重要性,而且时刻准备将改善英美贸易状况付诸实践。另一方面,英国贸易对汉密尔顿政治主张与财政方案的实现意义非凡。在美国早期历史上,联邦党人主张加强联邦权力。作为该党的重要领袖,汉密尔顿在这方面的相关思想不仅体现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而且还体现在他的财政方案。1790年1月,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公共信用的报告》。这份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由联邦政府承担战时各州所欠的国内外债务,目的无非是三个:一是恢复美国的信用;二是使各州依赖于联邦,加强联邦权力;三是将拥有债券的有钱有势者与联邦政府捆绑起来,促使他们支持后者[10]。显然,他试图将建立公共信用与加强联邦权力紧密地联系起来。然而,联邦政府若要承担国内外债务必须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作为支撑,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关税,而关税绝大多数来自对英国商品的征税。因此,为了实现政治主张与财政方案的双重目标,汉密尔顿势必主张加强与英国的友好关系。这致使他表现出明显的亲英倾向。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法国给予美国不少援助和支持。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对美国革命的最终胜利实在是功不可没。立国之后,很多美国开国先辈对法国的战时援助铭记于心,内心充满了对法国的感激与偏爱。华盛顿1788年2月7日致信拉法耶特颂扬了两国之间的深厚友谊。他写道:“美国人民无法忘记过去您的国家对美国提供的帮助,而且对她乐于同美国建立起良好的贸易联系而感到非常感激。”[1]573相较于华盛顿,杰斐逊的亲法情绪更为强烈。他毫不避讳地宣称:“我们应该竭力与法国建立紧密关系,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法国是我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国家。在我看来,法国人对我们的喜爱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人。”[11]由此可见,亲法情结在立国之后始终萦绕在不少美国开国先辈的脑海中。
1789年,法国爆发了声势浩大的革命。这场革命旨在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民主共和国。大西洋两岸的不少有识之士立即注意到,这场革命与美国的革命理念有着莫大的关联。在潘恩看来,攻占巴士底狱“是移植到欧洲的美国原则收获的第一枚熟果”[12]。华盛顿的英国友人凯瑟琳·麦考雷·格雷厄姆(Catharine Macaulay Graham)在1789年10月给他的信中写道:“大西洋此岸所有的自由之友都在为一件事而欢呼。毋庸置疑,它受到了美国革命的推动。你们不仅获得了人类的第一份福音,而且在欧洲唤起了这种精神。我真诚地希望,它可以在短期内根除残暴奴役的残余。长期以来,欧洲国家或多或少都受到这种奴役的影响。”[13]258这二人的文字虽掺杂着夸大或情绪化的成分,但毕竟真实地反映出美国的革命理念对欧洲尤其是对法国革命的影响。
当法国革命爆发的消息传到大洋彼岸时,多数美国民众欢欣鼓舞,他们将这场革命视为美国革命在欧洲的翻版,热切地希望它取得成功。当时,这种情绪在美国社会中迅速蔓延,很多时人的论著、演说及书信皆有提及。实际上,不光是美国民众对这场革命满怀激情,美国精英人物也大多持类似看法。华盛顿高度评价了法国革命的成果。他在1790年1月9日致格雷厄姆的信中热情洋溢地宣称:“法国宪法的革新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之一。”[13]553杰斐逊赋予这场革命更深层次的积极意义。1791年2月4日他在致乔治·梅森(George Mason)的信中表示:“我渴望法国成立新政府,而且完全相信,这一旦发生,将迅速传遍整个欧洲。反之,则会妨碍其他国家恢复自由。我认为,法国政府的建立和成功对于维持本国政府、防止其沦落为英国宪法这种半拉子工程不可或缺。”[14]由此可见,这些精英人物对法国革命的正面态度显然是受到自身革命理念的影响,这种态度当然也是出于向世界传播自由民主、维护美国共和政体的目的。
然而,并非所有美国人对法国革命情有独钟。某些开国先辈认为,这场革命将面临重重困难,稍有不慎,恐怕会走向极端,与革命的初衷背道而驰。汉密尔顿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他支持法国争取自由,但是从一开始就对法国革命疑虑重重。汉密尔顿1789年10月6日在写给拉法耶特的信中表示,对于法国革命,“我既感到高兴,又很担忧,作为人类和自由之友,我为你们努力争取自由而欢呼”。但是,汉密尔顿担心目前法国国内关于宪法性质的分歧;担心法国民众一旦被发动起来,将难以驾驭;担心法国贵族中的顽固派不愿作出必要的牺牲;担心法国政治家是一群手握权柄的投机者[9]425-426。显然,汉密尔顿唯恐这场革命会给法国带去混乱、无序和政治投机,这是他无论如何不愿意看到的。其实,汉密尔顿的看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代表了他那个时代一部分人的思考。约翰·杰伊(John Jay)也表达了类似的忧虑。他在1790年3月1日致一位法国友人的信中指出:“人类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倾向,有时使我担心你们国民公会也会如此。”[15]随着法国革命不断展开,相关消息从大洋彼岸纷至沓来,汉密尔顿对这场革命的思考也在日益加深。这场革命造成的恐怖图景颠覆了汉密尔顿对法国的原有认知,法国社会的混乱与动荡使他逐渐对法国革命的原则持否定看法,这种贬抑散见于他的书信当中,充斥于其论著的字里行间。可以说,法国革命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汉密尔顿反法倾向的产生。具体而言,汉密尔顿反法倾向的形成,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国向世界传播革命,兼并他国领土,这引起汉密尔顿的强烈抵触。在汉密尔顿看来,“每个国家都有权利以自己的方式开拓自己的幸福”[16]111,法国无权干涉别国的事务。这种观点在他对法国国民公会法令的评价上体现出来。国民公会1792年11月19日宣称,法国向所有希望获得自由的民族施以援手,支持世界各国人民的自由事业。汉密尔顿认为,法国“这种措施的性质是打破人类的平静,鼓动各国的骚乱,威胁所有的政府。毫无疑问,这种精神不管出现在何处,应该依法镇压和抵制”[16]106。无独有偶,国民公会12月15日进一步宣称,哪个民族拒绝或者废除自由和平等,希望保留君主和特权,它就是法国的敌人。同样地,汉密尔顿坚持,“这个法令不得不认为是令人愤慨的事件,简直可以说是向所有欧洲政府的宣战声明,对整个人类自由观念的猛烈攻击”[16]109。除了贬抑法国输出革命,汉密尔顿还强烈反对法国兼并他国领土。当法国卷入与欧洲的战争后,它企图依靠武力永久兼并他国领土。对此,汉密尔顿表示,这种兼并彻底改变了法国的战争性质。它不再是一场维护权利、保护自由的战争,而是一场兼并和扩张的战争;法国成为国际法和惯例的颠覆者,对所有国家的独立与安全构成威胁[16]106-111。更为重要的是,法国的做法与国家权利、自由原则以及人类的自由观念背道而驰[16]156。
其次,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加深了汉密尔顿对法国政治的厌恶。1789年以前,法国是君主制国家,“朕即国家”便是君主专制政体的形象表达。汉密尔顿在很大程度上将独立战争期间法国的襄助之功算在这位国王头上,对他心怀感激。在他看来,独立战争时期,法国国王“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的唯一权力,拥有支配国家意志和军队的合法权利。是否援助我们取决于他,不必征求国家的意见。在没有征求相关意见的情况下,他确实援助了我们”[16]171-172。正是出于这份感激之情,汉密尔顿1791年1月27日在帮助华盛顿起草的一封回复法国国民公会主席的信中,竟仍将这位已被法国革命者废黜的君主视为美国“人民的朋友”[17]。当1793年路易十六被推上断头台的消息传到美国,不少美国人对这位君主的遭遇深表同情。杰伊指出:“国王的悲惨命运没有使我感到一丝的满意。(不管出于何种动机)他曾给我们不可或缺的帮助。我们也不断地向他保证我们的依恋与喜爱。”[18]可见,杰伊不支持法国处决国王的做法。汉密尔顿对此则做了进一步的深入思考。他认为,国王“受到的是正义的审判还是不公的裁决,他是邪恶的暴君还是不幸的牺牲品,至少还未盖棺定论”[16]78,但不容置疑的是,国王的死绝没有彰显出国家的正义[16]76-78。在这里,“不公的裁决”“不幸的牺牲品”等字眼明显地表现出汉密尔顿对国王被屠一事的主观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他对法国政治的反感。
再次,汉密尔顿不认同法国革命属于“自由事业”的说法。从法国革命伊始,多数美国人就将这场革命贴上了“自由事业”的标签。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说道,没有人比自己更强烈地依恋法国。他真诚地相信,人类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国革命的成功[19]。如果说马歇尔的话不免有夸张之嫌,那么杰斐逊的说法就更为激进。用他的话来说,“整个世界的自由取决于这场斗争,哪有赢得这种奖赏,而不需付出少量的无辜生命呢?我对献身于这一事业的殉道者感到痛心。但是,相比于它的失败,我宁愿看到半个世界荒芜,世上只剩下亚当和夏娃以及自由,这也比现在的情况好”[20]。由此可见,在杰斐逊看来,为了取得所谓“自由事业”的成功,即使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汉密尔顿的看法与杰斐逊截然相反。他认为,争取自由固然值得骄傲,但是它必须以“高尚”“正义”和“人性”的方式进行才能赢得尊重。如果被犯罪和狂热玷污,它将声名狼藉[16]91。同时,汉密尔顿将法国的事业与宗教狂热作类比。他强调,很多教派的宗教狂热曾为祸人间,它的根源在于“以最残暴的罪行服务上帝的观念”,如今法国也深受政治狂热之害。这种政治狂热并不比宗教狂热更具正当性。因此,从法国的所作所为来看,它从事的“不是自由事业,而是无神论和无政府的事业”[21]。
最后,法国的混乱、动荡令汉密尔顿对法国的偏见进一步加深。当杰斐逊1789年结束驻法公使一职、准备归国之际,他坚信这场世界上最伟大的革命将会以不流血的方式完成[22]。然而事与愿违,这场革命给法国造成的影响令很多人始料未及。法国革命期间,一些美国精英人士身处巴黎,他们对当时的法国社会有着近距离的观察,为美国国内了解法国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威廉·肖特(William Short)从1789年到1792年担任美国驻法代办。在他看来,混乱是法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他在1792年7月20日致杰斐逊的信中提到,“疯狂”“腐败”的法国人以自由之名摧毁本国政府,仇视宪法的支持者以及拥有财产的正直之辈。而且,法国混乱盛行,“人权”和“财产权”无时不受到侵犯,而某些人却免于惩罚[23]。肖特的描述不见得与法国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但也绝非向壁虚构、空穴来风,这是他个人对法国社会的真实体验。除了肖特之外,汉密尔顿的知交好友古弗尼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对法国社会也有着自己的观察。他在1789年初来到巴黎,不久便接替杰斐逊担任美国驻法公使。他1792年6月10日给杰斐逊的信中写道,法国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处的政府乃是欧洲最糟糕的政府,如果独裁能够保证生命和财产安全,法国民众会视它为福音[24]330。显然,莫里斯与肖特的看法同出一辙,对法国社会的情况持负面态度。汉密尔顿的相关认识当然没有上述二人那么深刻,但他同样注意到法国混乱、动荡的一面。在他看来,法国的革命领导人“残暴”“邪恶”;法国的原则“狂野”“极端”,激情“汹涌”“剧烈”;法国的社会纽带和道德纽带已经瓦解[16]262。在法国革命结束多年以后,当汉密尔顿回顾这段历史时,他总结道,法国“轻率地开展一系列可怕的革命,致使财富流失、艺术损毁、城市沦陷、地方荒芜、人口减少、血流成河,使自身充满了犯罪、贫困和不幸”[25]。汉密尔顿之言固然没有全面地看待这场革命给法国带来的利弊得失,但它无疑正确地刻画出当时法国社会混乱、动荡的图景。
总的来说,革命时期的法国(以下简称“革命法国”)与汉密尔顿对“稳定”以及“秩序”的强调格格不入,这是他反法倾向形成的主要根源。这一点在汉密尔顿1794年所著的《法国革命》一文中有所体现。他写道,美国人以道德纯洁和敬重宗教而著称,是人性和节制的典范,对秩序的热爱以及对自由原则的理解无人能出其右,然而他们竟然长期钟情于一个摧毁社会秩序和真正自由、被“残忍”“血腥”和“暴力”玷污的国家。显然,这些文字难掩汉密尔顿对国内亲法者的失望和愤懑,同时也凸显出革命法国与其反法倾向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如果说革命法国的混乱引发了汉密尔顿的反法倾向,那么它对美国稳定的威胁则更坚定了汉密尔顿的这种倾向。在他看来,亲法情绪是弥漫在本国的不祥之兆,它使得人们不得不担心美国原则的正确性以及公共幸福的稳定性。如果美国原则长期受到崇尚法国的“堕落性影响”,那么公共幸福将荡然无存[26]。汉密尔顿的告诫之语当然是旨在提醒国人不要重蹈法国的覆辙,使国家陷入混乱之中。对此,美国学者吉尔伯特·莱肯(Gilbert Lycan)指出,汉密尔顿担心巴黎的动荡波及美国[27]157。他的说法可谓是洞若观火,一针见血。
在美国早期历史上,汉密尔顿以亲英反法而著称。第一届联邦政府时期,他身处华盛顿政府的最高决策层,是内阁的核心要员之一。这种倾向当然不会仅仅停留在他的脑海中,必然会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他对美国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解释,进而对其解决国家面临的外交问题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一系列相关的外交事务中,特别是体现在努特卡湾危机、《杰伊条约》以及《中立宣言》等问题的处理方式上。
努特卡湾危机是1789年发生在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一场外交争执。这场危机虽与美国并无直接关系,但汉密尔顿的亲英倾向直接影响了他对美国应该如何处理这一事件的看法,这尤其体现在对待英国的“借道”问题上。当这场外交争执如火如荼之际,华盛顿获悉加拿大总督可能会请求美国政府允许英国军队借道美国领土,以进攻西班牙属地路易斯安那,于是他征求内阁成员的意见。汉密尔顿同样从国家利益出发去思考“借道”问题,但他对国家利益的理解与杰斐逊大相径庭,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其亲英倾向的影响。他并不过于担心英国占领佛罗里达等地区的后果,而是把注意力放在了密西西比河的航运权上。他认为,除英国拒不归还西部要塞之外,英美之间再无冲突之根源,然而美国与西班牙则有着更加严重的利益分歧。换句话说,西部要塞和密西西比河航运权问题都是美国追求的重要目标,但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统一[16]44。显然,汉密尔顿更愿意通过与英国合作来获得美国在密西西比河的航运权。有鉴于此,汉密尔顿倾向于同意英国“借道”的请求。努特卡湾危机最终和平解决,英国“借道”问题随之烟消云散,汉密尔顿的相关意见也仅停留在内阁讨论阶段,未能付诸实施。
如果说汉密尔顿对英国“借道”问题的意见只不过凸显了他的亲英倾向对其外交决策的作用,那么《杰伊条约》的通过就生动地展现出这种倾向对美国外交产生的重要影响。欧洲战争爆发后,英国海军捕获中立国商船的做法令美国民众群情激愤。为了缓和英美关系,华盛顿派遣杰伊赴英谈判,试图解决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经过长达数月的不懈努力,美英两国终于在1794底签署了《杰伊条约》。然而,这一条约一经公开,立即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共和党人紧紧抓住美国对英国的让步不放,对它大肆贬抑,不遗余力地反对国会通过该条约[8]246。汉密尔顿与共和党人的意见迥然不同,他以“卡美卢斯”(Camillus)为笔名撰写了一系列文章,为该条约的众多条款辩护,这些文字明显流露出他的亲英倾向。被带走的黑人奴隶是汉密尔顿重要的辩护对象。当时,美国政府认为,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之时强行从北美带走一批黑人奴隶的做法违反了1783年和平条约。言下之意,英国应该在《杰伊条约》中保证归还带走的黑人奴隶或者作出赔偿。然而,汉密尔顿更愿意理解英国的做法。他指出,1783年和平条约关于该问题的规定模棱两可,他从六个方面作出有利于英国的解释[16]395-399。类似的辩护之词还有很多,涉及《杰伊条约》的不少条款。显然,汉密尔顿的相关看法已经深深地留下了亲英的烙印。正是在这种亲英倾向影响下,汉密尔顿对《杰伊条约》的价值评价形成了与众不同的意见。他关注的重点不再是美国对英国的让步,而是该条约对于避免英美冲突的积极意义。他强调,条约的重要性在于结束两国的争执,使美国有机会重新获得西部要塞,避免卷入使欧洲遭受灭顶之灾的恐怖战争。在他看来,和平才是美国对外关系中的根本利益。“我们从某些条约中取得的或多或少的贸易优势都是暂时的,和平的环境使得我们的贸易迅速发展。当前,战争只会对我们的发展和繁荣造成严重创伤。”[16]359当时,汉密尔顿已经卸任财政部长一职,赋闲在家,但他凭借与联邦党人以及华盛顿的密切关系,极力促使国会通过该条约。《杰伊条约》最终得以生效,汉密尔顿当居首功。这也难怪有学者将它冠名为“汉密尔顿的条约”[28]。
同汉密尔顿的亲英倾向一样,他的反法倾向同样影响了华盛顿政府时期的外交政策。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法美两国结成盟国。随着法国革命的兴起以及欧洲战争的爆发,如何处理与法国新政府的关系成为摆在美国政府面前亟需解决的问题。1793年4月19日,华盛顿提出了一系列相关问题,要求内阁成员考虑。它们包括:是否发布一项禁止美国公民介入这场战争的声明,是否接待新任法国驻美公使,是否正式废除法美联盟等[16]72-73。内阁成员一致同意发布一项中立声明,但在其他问题上仍存在不少分歧。杰斐逊建议美国应该无条件接待新任法国公使,继续履行1778年《法美联盟条约》。他在提交给华盛顿的报告中写道:“美法之间的条约不是美国与路易十六的条约,而是美法两国之间的条约,只要这两国存在,就算双方全都变更政府形式,条约也仍然有效。”[29]可见,在杰斐逊看来,美国应该偏向于法国而中立。汉密尔顿与杰斐逊针锋相对,主张实行严格的中立。他同意接待新任法国公使,但提议中止法美联盟。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法美联盟是美国与法国国王及其继承者之间订立的,如今他们已经遭到废黜;二,法美联盟的性质是防御性的,而当前法国从事的战争不是防御性战争,而是进攻性战争[16]75-102。关于二者对中立内涵的理解,美国学者约翰·哈珀(John Harper)的说法切中要害。他指出,杰斐逊眼中的中立是在保证本国不卷入战争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法国提供援助,而在汉密尔顿看来,这种中立旨在拆散法美同盟[30]。杰斐逊与汉密尔顿坚持中立政策当然是出于维护国家利益、避免美国卷入欧洲战争的目的,但他们关于中立内涵的分歧则夹杂着他们个人对法国的爱憎好恶。杰斐逊表现出强烈的亲法情绪。他相信,法国事业是自由事业,“维持法美联盟就是对自由事业的支持”[8]220,而汉密尔顿对法国的厌恶根深蒂固,难以改变。最终,华盛顿选择采纳杰斐逊的建议,承认法美联盟的有效性。不过,他在1793年4月22日发布的《中立宣言》中实际上接受了汉密尔顿严格中立的意见。该宣言规定,美国对交战国采取友好的、不偏不倚的态度,禁止美国公民加入支持或者反对任何交战国的海上敌对行动,警告他们不要向交战国运送按照现代国际法规定属于禁运品的商品,否则本国将予以严惩[24]140。其实,这项宣言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它还禁止任何交战国利用美国领土进行军事行动[24]140。显然,这实质上就等于宣布美国拒绝遵守《法美联盟条约》。此时,法美联盟名存实亡。
综上所述,在处理国家外交事务时,汉密尔顿从来不是仅凭一己好恶一意孤行之人,国家利益始终是他考虑的重点所在。他的外交决策不见得完全正确,而且经常与杰斐逊等人的意见背道而驰,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与他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解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汉密尔顿对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解释当然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的是他的亲英反法倾向。这种倾向始终渗透在汉密尔顿对国家利益的理解之中。在它的作用下,汉密尔顿的外交决策逐渐具有以下鲜明特征,即在维护和平的前提下,努力缓和美英关系,争取拆散法美联盟。这对美国早期外交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