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学亮,湛朝虎
(1.复旦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上海 200433;2.湖南理工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湖南 岳阳414006)
生成语言学注重句法结构的映射,论元结构驱动的构式语法强调构式对内部动词在语义及用法上的压制,比如在[NP V NP NP]这个双宾构式句法骨架中,如果V兑现成非双宾动词,构式可以压制这个动词并临时赋予该动词以双宾概念相应的论元,如:
(1)我媳妇不开化,每月扔她俩钱让她带孩子单过。(CCL)
本文把这种在V分布位置上的聚合关系替代及压制称作为双宾构式的纵向研究,这样做可能会忽略动词与其后续NP之间的认知联系,因此本文聚焦于动词与后面两个NP之间的句法语境联系,以解释英汉语“给”字双宾构式在抽象用法上的差异。
双宾构式所体现的典型的事件模型,是经验世界中原初性的也是最普遍的事件模型,它表示的是双宾事件的一参与者(施事)对另一事件参与者(受事)施加作用,使其产生变化的能量接触、传递和消解的过程。一般的研究未能揭示双宾构式中动词所表征的致使事件的复杂性,如主体和客体的类型、动词和事件参与者的认知关系、主体对邻体的间接关系等。因此,要探讨构式和动词的互动,就必须深入到双宾构式的致使事件内部,对其内部要素的横组合关系进行解释。如果只考虑其中V的纵向对应替代关系,就不能合理地解释英汉语中意义相似的动词用于双宾构式时差别何以如此之大,如:
(2) a.I’ll come and give you a kick if you don’t move faster!(BNC)
b.踢你一脚/*给你一踢
例(2a)双宾构式不具备典型性,该句中“give”后的远宾语是由动名词实现的,是功能性双宾句,此间“give”仅仅充当一个功能词,主体和邻体之间的具体关系由动名词表示,原双宾构式中动词的意义部分虚化为“give”,部分意义在远宾语中得到补偿,这和“give”典型双宾构式中可感知的被给予物的转移在本质上完全是两码事,原型双宾的转移物是已成的,而功能双宾的直接宾语是待成的。
如何来研究这种情况,就需要将分析基础细化成若干认知参数。一般的观念是“给”字双宾是原型,非“给”字双宾为非原型,先来考察非原型双宾句例:
(3) a.She also bought Frankie new clothes.(BNC)
b.一个漂亮女人,买了我一瓶走珠香水,还有一整套的彩妆。(CCL)
根据构式语法的观点,例(3a)中间接宾语“Frankie”的论元是双宾构式提供的,如果例(3b)中的间接宾语论元“我”也是整个构式提供的,那么为什么动词意义相同且用于相同的构式中,物件移动的方向却相反了呢?由于“buy”和“买”所表征的事件图景雷同,差别就可能存在于动词本身与相关事件参与者角色之间的关系中,如动词的认知向度、控制强弱程度、动作惠益可及性等,这些认知关系的参数化会直接影响动词与构式的相容与否。
不同的动词对其宾语的控制强度有别,如:
(4)a.她母亲在应亲时,曾要了我一张照片。(CCL)
b.在我烧灶那时,他们就拿了我一张全家福照片。(CCL)
“要”和“拿”都是二价动词,但都能临时被双宾构式成功压制,不过它们在双宾构式中所展示的对象控制度是不同的,例(4b)中的动词“拿”对于“我”的控制度要远远大于例(4a)中动词“要”对于“我”的控制度,这可以通过被动转换显示出来:
(5)a.?我被她母亲要走了一张照片。
b.我被他们拿走了一张全家福照片。
控制度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在英汉语双宾构式的对比研究中,普遍流行的一种观点就是英汉两种语言在词汇的概念化方面存在差异,如汉语中的动词“借、租、贷”等在矢量方面具有双向性,它们用于双宾构式时,会产生两种相反的语义解释,如:
(6)我借他五十元钱。
英语相应的构式却没有歧义。不过汉语“借”类动词仅仅是可用于双宾构式的一个小类,其他可用于双宾构式的动词并无矢量的双向性特征,如果过分强调这种词汇概念化的跨语言差异,认为汉语中动词矢量的双向性是词汇认知结构的固有内容,就难以合理地解释下面的现象:
(7)a.据说他偷了父亲一口袋麦子。(CCL)
b.Steal me a mink, would you?(BNC)
其实汉语的“偷”和英语的“steal”所表征的事件是雷同的,不宜说二者在矢量特征方面存在差异,所谓的左向与右向区分,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动词的句法框架基因。其实汉语中很多动词在向位判定上是模糊的,如:
(8)a.去年那么困难,他们修了职工文化室。(CCL)
b.修了王家三扇门(陆俭明 2002)
例(8a)是单宾构式,其中“修”是右向,但是用在例(8b)双宾构式中却成了左向,因此如果在双宾构式中把“修”判断成右向动词就有些片面,在英语中表达相同意象图景的“repair”根本不能用于双宾构式,矢量也就无从谈及了。如:
(9) *He repaired me a radio.
语料①本文调查语料涉及英国国家语料库(British National Corpus,简称BNC)、国际英语语料库英国部分(International Corpus of English,British Component,简称 ICE-GB)、兰开斯特现代汉语语料库(Lancaster Corpus of Mandarine Chinese,简称LCMC)、北京大学在线汉语语料库(Corpus of Chinese Language,简称CCL)和少部分英汉语平行语料库的语料。显示,“给”字双宾构式的主体越具有[+人]的特征,或者越具有[+施动]的特征,它就越具有控制实施给予事件的能力,给予的意义因而也就越具有原型效果,这些无论是在英语中还是在汉语中都占了绝对大的比例。相反,“给”字双宾构式的主体越具有[-人]的特征,或者越具有[-施动]的特征,它就越缺乏对给予事件的控制能力,给予的意义因而也就越远离原型,成为原型“给”字双宾构式的扩展类型,这些在英汉两种语言中的比例大致不到20%。
然而“偷”和“steal”的情况有所不同,它们在英汉语中都表征了几乎相同的事件类型,但是汉语句子中的间接宾语论元只能表达受损者的语义角色,而英语中的间接宾语论元只能表达受益者的语义角色。我们认为,这一语义解释的差异可能和动词对邻体的控制度差异相关,汉语双宾构式中的“偷”对于邻体的控制度似乎要大于英语双宾构式中“steal”对于邻体的控制度,主要原因在于英汉两个双宾构式的组句机制是完全不同的,英语是典型的给予类双宾构式扩展的结果,而汉语在某种程度上却是相关的单宾构式中领属宾语的领有成分句法提升的结果。
事件图景结构由事件元素和事件结构关系构成,事件元素的本质特征在构式的形成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双宾构式的句法模板中的相关名词短语只是相应事件的句法抽象表征,仅从这个抽象的句法模板意义上考虑,看不出英汉双宾构式之间的差异,先考察下面的例句:
(10) a.So Magwitch asked you to give the boy two pounds?(BNC)
b.For your sake, Sarah, I shall give the matter thought.(BNC)
例(10a)中的“two pounds”是可以感知的具体名词,而例(10b)中的“thought”是抽象名词;例(10a)表示实在的给予行为,而例(10b)中的“give”必须与其远宾语结合起来才能表达清晰的意义;动作实施后,例(10a)中的“the boy”可以最终拥有“two pounds”,而例(10b)中 的“the matter”却不能拥有“thought”。
双宾构式中客体抽象和具体的本体特征,带来了动词“give”在使用认知域上的差异。例(10a)中它表示移动,例(10b)中它表示抵达,这种区别只能从事件场景结构中动词的本体特征与其后NP的相互关系角度去理解。例(10a)“give”双宾构式继承了双宾构式认知结构的全部特征,因而具有高原型性;例(10b)“give”双宾构式在语义上偏离了双宾构式认知结构的相关特征,因而成为例(10a)用法事件的扩展。如果我们把例(10)和汉语中相应的句子例(11)对照,就可以发现,英汉原型“给”字双宾构式的跨语言差异也主要表现在语义搭配平面上,如:
(11)a.给他一些钱。
b.考虑这件事/*给这件事考虑。
如果认定动词表征的是事件图景结构,其中相关的参与者成分与动词之间有不同程度的可及性关系,我们就可以更多地认识到个体动词与相关可及性事件实体之间的认知关系,其中就涉及到事件元素的本体特征即事件参与者特别是主客体的本体特征和动词的认知状况以及在使用时概念化主体赋予动词的认知向度、惠益可及性和控制度等认知内容。对于双宾构式来说,事件参与者的某个本体特征启用不同的参数,就会形成该构式的隐喻扩展句式,因此在对比英汉“给”字双宾构式时,我们必须对给予事件元素的动力特征做参数描述,事件参与者的本体特征总是相对于动作过程来理解的。
以这些参数为基点的分析统计数据(略)表明,英汉“给”字双宾句在客体的本体特征上既存在共性也存在个性。共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客体绝大部分是实体,汉语“给”的实体性客体约占所调查语料总数的77%,英语“give”的实体性客体约占所调查语料总数的62%,且无论是在汉语语料还是英语语料中,抽象实体的比例略高于具体实体的比例(“给”:44%>33%;“give”:35%>27%)。其二,无论是汉语的“给”还是英语的“give”,其客体都有从实体到非实体的扩展倾向,具体来说,就是从具体的给予物到抽象特征的扩展。
就个性而言,汉语“给”字的抽象实体客体的使用频率略高于英语“give”的抽象实体客体,而英语“give”的事件客体使用频率要高于汉语“给”字的事件客体。也就是说,相对于汉语的“给”,英语的“give”更倾向于把给予物定格在事件上,较少倾向于把它定格在抽象实体上。相对于英语的“give”,汉语的“给”更倾向于把它定格在抽象实体上,较少倾向于把它定格在事件上。我们认为,出现这种对比性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汉语的“给”在从原型的现场给物到非原型的现场给物扩展时,给予物更多保持了其物件性(thingness),“给”字因而延续了自身的动作性。而英语的“give”在这一过程中,给予物则可以更多地突破物件性的局限,被赋予更多的动作性,“give”本身的动作性却反而被压抑,变成一个纯粹的功能动词。
比如在用“给”字双宾句表征“打人”事件时,汉语更多地选用物件性较强的“拳”“巴掌”“脚”作为客体,“打人”事件中牵涉到的工具或方式处于认知凸显地位,而英语中更多地选用动作性较强的动名词,而不把“打人”事件牵涉到的工具或方式提升到认知凸显的地位。我们会说“给他一拳”,但是不会说“give him a fist”。汉语中有“给了他一击”的说法,这看上去似乎是和英语的“give him a blow”相同,但是这仅仅是个隐喻的说法,不存在很强的动作性。而英语“give”双宾构式在表征“打人”事件时,一般都是凸显动作本身,使用动名词作为客体,如:
b.Just as he reached the top step I gave him a push—not a hard push, just defensive.(BNC)
也就是说,英语较容易将具体的事件提升为观念性质的实体并使之事体化,汉语一般很难。英语中较为具体的动作一般也能越过物件边界被事体化,而汉语中较为具体的动作一般就被阻隔在物件域里,既然汉语中事件域里较为具体的动作不能成为实体域里的一员,也就合乎情理地不能实现为汉语构式“给”字双宾句中的客体。
例(12)中,客体指示较为具体的动作,但是它们被事体化了,实现为英语“give”双宾构式中的直接宾语,汉语中却很难找到对等的“给”字双宾构式,在表达相同或类似的意思时,多数情况下都借用其他构式或者非“给”字双宾构式,如:
(13)汤阿英走到客堂间,倒了碗里剩下的药渣,把它洗了,顺便把小强刚才吃早饭的碗筷也洗了,封了煤球炉子,扫了客堂间,一切都收拾得妥妥当当。(CCL)
因此我们在真实语料的基础上,把原型“给”字双宾构式中和动词“给”和“give”相关的句法语境状态分析成“移动”(具体空间和抽象空间)、“感受”和“抵达”三种认知参数,以便进一步考察汉语“给”和英语“give”在使用时认知状态的共性和个性。
在给予事件中,客体从主体控制范围移动到邻体控制范围,主客体之间和邻客体之间的关系并非是简单的拥有关系,而是一种领地概念以及由主体到客体或者由邻体到客体之间的思维路径关系,但是由于主体和邻体相对于客体来说具有更高的生命度,因而在领地内主体或邻体控制客体。如果主体或邻体成为客体的物主,那么这种思维路径的参照点关系也就变成了纯粹的拥有关系。最典型的移动事件发生在纯粹的具体物理空间时,概念化主体可以具体感知到客体从主体领地移动到邻体领地的全过程。
就典型的移动事件而言,英汉语存在一些差异。具体的移动物是有界的,却不一定在语法形式上表现为带数量词定语的无定指名词,还有可能是定指名词,这取决于语用事件中某个客体对于邻体来说是否在显现的过程中,而不取决于它对于邻体来说是否是已知的。给予事件中移动物的定指和无定指具有跨语言的对比意义,因为它们在英语中都可以与格化,但是在汉语中如果“给”字构式中的客体是定指的,那么它与格化的可能性会大大下降,此时我们往往借助“把”字句来表示类似的语义,如例(14)所示:
(14) a.give a piece of cake and a penny to me
以直径25.4 mm、高5.0 mm的GH3536高温合金作为基体。先对其进行汽油除油和超声清洗,再喷砂粗化以增加表面活性,并提高涂层与基体间的机械咬合效率。喷砂材料为24号锆刚玉,喷砂压力为0.4 ~0.5 MPa,喷砂距离100 ~ 150 mm,喷涂至基体表面粗糙度Ra > 3 μm。随后用压缩空气清除试样表面吸附的刚玉砂粒,获得干净、具有活性和易附着的表面状态。
b.give the torch to him
c.给了一张小报与她/?给了那张小报与她/把那张小报给了他
d.?给了那封信与他 /?给了他那封信 /把那封信给了他
移动物也可以是抽象的,客体作为话语实体存在,概念化主体不能具体感知该实体从主体到邻体的移动,但是话语空间保留了物理空间的结构特征,概念化主体可以通过隐喻引申机制将物理空间域的结构或关系投射到话语空间域。请看下面的例子:
(15) Please could you give me some information on a fish called Bitterling, or Chinese Bitterling?(BNC)
汉语中虽然也存在类似“给我们一点信息”这类双宾构式,但是将其与格化就显得不妥,比如一般不说“给一点信息与我们”。其他传递动词和“给”字一起构成的双宾构式,也很难将它们变成相应的介词构式,如“报一个消息给他”这类句子在汉语中就较难接受。上面的这些语言事实说明,移动物如果是抽象的,英语“give”双宾构式和介词构式都比汉语的“给”字构式有较大的应用空间。值得指出的是,虽然“给”和“give”在抽象物移动时话语空间里的客体保留了在物理空间从主体到邻体的移动意象,但是并没有像在物理空间中表现出的由主体控制到邻体控制的非对称性,比如在“他给了我们一个准确的信息”这个句子中,“信息”隐喻式地从“他”移动到了“我们”,但是“他”并没有失去对“信息”的控制,而是和“我们”共享该“信息”。
与话语空间相接近的是一般抽象空间,“给予”表达的意义是一般抽象的给予,即给予物不是话语实体,而是一般的抽象概念,如“时间”“机会”“权力”“力量”等。和物理空间不同的是,一般的抽象概念不能成为主体领地或邻体领地中被主体或者邻体拥有的实体,即这些一般抽象概念不能成为主体领地或邻体领地中被主体或者邻体直接控制的实体,而是以主体或者邻体为参照点到以这些抽象概念为客体的思维可及性关系,但是在更高层的隐喻意义上,仍然存在从主体到邻体之间的移动,请看下面的例子:
(16) a.I never gave him a chance to explain—to tell me his side of things.(BNC)
b.你要是懒得张口就光听我一人说,实际上我也不想给你插话的机会。(LCMC)
上面的英汉对比说明,汉语“给”和英语“give”在一般抽象空间的用法基本相同。从具体的语料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一般抽象空间的给予事件似乎隐含了不同于物理空间和话语空间的“使能”意义,即“主体使邻体能有”的意义。在这一使能的过程中,主体催生出客体与邻体同在。既然双宾构式表征的给予事件在一般抽象空间的客体是在使能的过程中产生的,那么它就不是先成的,因而我们一般很难将它转换成相应的介词构式。
不过有人早就注意到介词构式和双宾构式之间的这种差异,认为介词构式和双宾构式表达不同的意义,特别是当给予物是一般抽象实体时,两个构式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如:
(17) a.Ann’s behavior gave Beth this idea.
b.*Ann’s behavior gave this idea to Beth.(Levin&Rappaport 1999)
为了分析此类情况,Baker(1988)提出了小句分析法,认为双宾构式的近宾语和远宾语之间存在一个抽象空成分HAVE,表示近宾语代表的实体拥有远宾语代表的实体,介词构式中没有这个空成分,意义和双宾构式就不一样。值得一提的是,在汉语中当一般抽象实体作为客体时,除了用双宾构式表达外,还可以使用“给……以”构式,这是英语中没有的,也是汉语独特的表达方式,如例(18)所示:
(18)作者的有价值的创作,尽管为它的出版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但编辑若不识货,或因种种原因
不给它以出版的机会,它仍然无法以出版物的形式公之于众。(LCMC)
在给予事件中,主体影响或作用于邻体,没有第三方介入,而是概念化主体在诠释事件时将影响或作用过程一分为二,一部分由功能性动词“给”或“give”承担,另一部分由动名词承担,这两部分在隐喻扩展机制的作用下,分别与原型“给”或“give”本身及原型客体对应。“给”和“give”的感受参数涉及两个输入空间:输入空间I是典型事件模型并且概念化主体对典型事件模型的动作过程进行了场景分割处理,动作过程的一部分由功能动词承担,另一部分由动名词承担;输入空间II是一个存在客体从主体向邻体移动的认知意向空间。这两个空间的元素形成对应关系,输入空间I中的施事和输入空间II中的主体融合,受事和邻体融合,名词化动作和客体融合,衍生融合出部分继承这两个输入空间的元素和部分新创的结构,形成了合成的感受空间,该新创空间的典型特点就是:只存在主体相对于邻体的单向虚化给予关系和邻体到客体的思维路径关系,不存在主体到客体的思维路径关系,因为该客体是完全催生出来的,不具备先成性。
感受参数表明,主体对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间接的,不存在物理方面的接触,侧重于邻体的感受,“印象”“暗示”“建议”“批评”等都属于此类。
(19) a.After a minute, he gave us a suggestion that had come to him, to reach the leadership of every political party here.(BNC)
b.她开始在高中学校里赢得书卷奖,也变得广得人缘。她还给了我一个建议,使我们家人生活开始有了一个新的方向。(CCL)
用于感受时,英语一般情况下还能保留功能动词“give”的与格转换能力,而汉语的功能动词“给”几乎没有与格转换的可能性,因而在表达和英语与格类似意义时,汉语往往采用其他构式。
如果存在物理接触,感受的行为性就增强,此时主体对邻体的影响是直接的,侧重主体对邻体的动作作用过程。一般来说,这样的动作过程都是较为具体的可以被感知的,如“打”“踢”“拍”“推”“拉”等都属于这个范畴:
(20) a.Please do give us a knock when you’ve finished here.(BNC)
b.We give the dog a kick and it shoots off.(BNC)
例(20)中的英语“give”双宾构式在汉语中很难找到对等的句子,即物理接触的感受发生时,英汉语之间的差别非常大,几乎无共性可言。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英语必须凸显动作行为本身,将动作名词化实现为客体,而汉语往往凸显动作赖以完成的工具,并将它实现为客体。MacWhinney(1987)在谈及交互激活模型时,还提出了竞争模型,当有动作行为本身和动作赖以实施的工具同时被激活的时候,英语倾向于用名词化动作来表示打击事件,汉语倾向于用工具来量度打击事件,这是汉语“给”和英语“give”在感受参数上呈现的最大差异。
汉语“给”字双宾构式虽然有使用工具量度的倾向,但是也不是任何类型的工具都可以进入双宾构式的,如一般不说“给了他一扇子”,这可能和动作本身的激活范围相关,因为“扇子”作为工具是临时性的,很难在无语境的前提下被缺省激活。
当英语的“give”和汉语的“给”受制于物理接触感受参数时,两种语言的双宾构式都不能转变成介词构式,如:
(21) a.*give a push to her/*give a slap to her/
b.*给了一拳与他/*给了一脚与他/
主体间接作用于邻体,使邻体处于客体所表征的某种状态和特征中,说明客体也是在主体作用于邻体的过程中衍生的,这使其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感受参数,但是邻体处于某种客体所表征的某种状态和特征中,又使它区别于感受参数。英语中“give”受制于抵达参数时,可以产生“注意”和“赋征”两个子参数。“注意”是指在主体间接作用于邻体的过程中,邻体处于主体的各种注意范围或者处于主体强加给邻体的某种状态中,如:
(22) After the cabbie had explained the concept behind a warm engine and cold air, Ashley gave the matter some thought and then gave a triumphant shout:‘So it’s like a fridge then, right?’(BNC)
根据我们对语料的抽样调查结果,发现汉语“给”不能用于注意概念。我们在汉英双语在线(Chinese-English Online,简称CEO)检索这类英语的构式时发现,这方面汉语和英语之间的差别非常大,如:
(23) a.All guerrilla commanders should give this point serious attention.
b.这一点是一切游击战争的领导者应该深切地注意的。(CEO)
也就是说,汉语中不存在一个与英语对等的“给+NP1+NP2”构式去表征英语“give”用于注意域时的用法事件。我们在语料中还观察到,英语“give”用于注意域时,双宾构式大多能转换成相应的介词构式,如:
(24) In many ways Garner was the model professional, totally dedicated and loyal to his teams, an
intelligent man who gave much thought to his game.(BNC)
与注意子参数不同的是,赋征子参数是指在主体间接作用于邻体的过程中,邻体被赋予了客体所指示的某种特点,在该域中客体成分经常由表示抽象特征的词语来充当,如“公开性”“合法性”等。请看下面的例子:
(25) Because of course we did put these proposals, most of these proposals we’ve had to give at the board meeting and we did give them full publicity in the Cambridge Evening News a couple of weeks ago.(BNC)
与注意子参数类似的是,英语的“give”用于赋征子参数,双宾构式一般也能转变成相应的介词构式,如:
(26) Perhaps we should consider giving widespread publicity to the Audit Commission’s account of the Government’s failings.(BNC)
与英语的“give”相比较,汉语的“给”极少用于赋征子参数。在表达相同意义的时候,我们必须利用已有的汉语词汇结构资源对英语的这一用法进行阐释性的对译。
基于上述语料的分析,我们发现,当给予事件发生在移动场景且传递的东西是具体可感知的物体时,英汉语双宾构式有极高的一致性,当给予事件由介词构式或者双宾构式来表达时,汉语中的客体成分倾向于由无定指名词来担当,如果客体是定指成分,那么汉语往往使用“把+介词宾语+给+宾语”构式,而英语中客体不管是定指的还是无定指的,一般都能和双宾构式或介词构式相容。我们把“给”或者“give”的弱交互关系定义为感受参数,语料分析表明给予事件导致感受时,英汉语双宾构式基本一致,但是英语基本能实现从双宾构式到介词构式的转换,汉语则完全不能,大多借助于“介词(给/向)+介词宾语+动词+宾语”这一构式或者其他构式来表达相应的英语介词构式的语义。我们把“给”或者“give”的强相互关系定义为物理接触感受即行为子参数,语料事实证明,英语的“give”可以表达行为,汉语的“给”则不能,通常借用其他的构式如“动+宾语+数量词/动词+数量词+宾语”“其他动作动词+近宾+远宾”“将/把+介词宾语+动词”等来表达英语“give”的行为意义。当英语“give”表达行为时,它的双宾构式也很难转变成相应的介词构式。英语的“give”受制于抵达参数时,表征主体间接作用于邻体,使邻体处于客体所表征的某种状态和特征中。不同于感受参数,英语“give”表达“抵达”时,双宾构式大多可以转换成相应的介词构式,但汉语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对等的“给”字双宾构式来表达英语的“give”双宾构式的抵达语义。
上述研究表明,通常认为“给”或者“give”用于表达物体从主体到邻体之间的移动和交接的这一概括,相对来说比较狭隘,这一解读仅仅局限于具体物理空间中具体物权的转移这一原型语义,而这种核心双宾构式的本身,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成原型和非原型即具体用法和抽象用法两种,在考察其出现的句法语境认知参数的基础上可以观察英汉语之间的差异,并借助与格化手段来佐证这种差异。此外,汉语双宾构式的语义地图研究表明,有的汉语方言缺乏“给”字双宾这种核心用法(李小凡等2015),因此这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
Baker, M.C.1988.Incorporation:A Theory of Grammatical Function Changing[M].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Levin,B.&H.M.Rappaport.1999.Two structures for compositionally derived events[J].Proceedings of SALT9: 199-223.
MacWhinney, B.1987.The Competition Model[C]//B.MacWhinney (ed.).Mechanisms of Language Acquisition.Hillsdale,NJ/London:Erlbaum,249-308.
李小凡,等.2015.汉语多功能语法形式的语义地图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2002.再谈“吃了他三个苹果”一类结构的性质[J].中国语文 (4):31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