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研究

2018-02-11 00:51,,,,,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18年11期
关键词:交叉学科跨学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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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9)

一、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意义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科学难题被学科交叉渗透和协同攻关的方式所攻破,并且许多重大科学研究成果的发现都集中出现在交叉学科的领域。基于多个不同学科背景的融合和创新思维的整合的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不断推动科研技术的前进,为解决一系列经济,文化,社会等复杂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是建立学科间相互联系的枢纽,是创造知识的新途径,对我国增强科研实力、拓展创新研究领域具有意义重大,在新时代研究生人才培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3]。随着我国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跨学科、跨专业的学生愈来愈多,单一学科知识对于科研创新日渐困难;另一方面,毕业生受专业面的限制而增大了自身的就业压力。这就需要通过多学科交叉渗透以及优势互补的解决办法,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一联合培养方案,克服既往单一学科知识传授模式的弊端,从而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国家整体核心竞争力[4]。

因此,高质量的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是高校教育工作者亟需开拓的方向[5]。我国处于具有交叉学科联合培养的环境和初步体制,并未形成真正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有高校采用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模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1],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在国内已有雏形,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二、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问题

(一)交叉学科师资力量欠缺。

由于我国教育资源不充分,高校师资队伍普遍学历和职称水平较高,但学科背景较为单一,知识面较窄,能担当起交叉学科计划组织者和实施者的领军人较为欠缺。目前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大多数没有经历过系统的跨学科、专业的培训,导致客观上在知识广度、深度和结构上存在不足,难以独立完成跨学科的教育工作,因此对于具备跨学科研究能力和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导师在我国是相对缺乏的。

(二)交叉学科联合培养定位模糊。

交叉学科培养目标定位模糊。交叉学科教育仍无“立足之地”。在学科级别日渐成为我国学术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时,学科的存在直接影响其存在的合法性与长足发展的可能性。因为在现行制度下,学科是项目申报、科研经费申请、人才培养、成果鉴定、职称评定的“法定”依据,相应的,如果没有学科的存在,就意味着处于虚无化、边缘化的不利地位。培养出的人才不能独立的进行并从事相关工作,势必会造成培养出的人才流失的情况。

(三)交叉学科联合培养制度缺失。

目前我国交叉学科尚在起步阶段,各项制度不健全或无法有效实施。例如,目前的招生机制难以招收到适合交叉学科的培养人才;且推行符合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学分制存在不少的困难;没有明确条例来规范高校和导师的行为,不利于联合培养模式的开展;现行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不存在专门的交叉学科门类,低层次的交叉学科的专业收录比较少,一些新兴的交叉学科在学科专业目录不能明确的定义合适的位置,导致交叉学科培养出来的人才,只能依靠交叉学科相关的以往学科类别,而本质上由该交叉学科的培养出来的人才没有发挥应有的优势,且相比于原有学科培养的人才更不具有竞争力。

(四)外部环境贫乏。

交叉学科建设缺少外部环境支撑,政府层面国家级的有关交叉学科联合培养的全局分析和战略指导意见尚不完善。但实质上,发展交叉学科联合培养并没有提高到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高度。学术交流平台可以有效的为交叉学科中有关多学科之间的思维碰撞和学术交流创造机会,而我国的大学对于研究生之间的交流、合作等等环境的创造是一个薄弱环节。资金的落实也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也比较缺失,一个新兴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往往需要配套的激励机制来推动发展,而交叉学科的激励机制有其自身的特性,沿用传统的做法显然不行,于是原有激励机制的不适应性导致了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冲突。此外,激励机制建立的前提是有效的评价机制的出现,然而有关交叉学科的评价机制的缺失不利于有关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激励制度的产生。

(五)培养主体责权利不清晰。

导师之间,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对于联合培养的模式缺乏清晰认识,导致各个主体之间缺乏协作,使得联合培养模式名存实亡,与传统研究生培养模式一致,致使联合培养有名无实。导师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不能有机的结合双方导师的优势,共同发展,往往出现单导师带教情况的发生。而所谓的双导师或导师组指导制,基于目前的调研发现流于形式,实质仍然是传统的“师徒制”,甚至是“无导师放羊式”。

三、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对策

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属于战略联盟的一种。通过不同学科、专业之间优势资源的互补和整合,发挥“1+1>2”的效果。要有效保障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的质量,需要从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着手,构建政府、高校、导师、研究生多主体的,管理制度、培养方式、评价标准多元化的不断更新优化的保障体系[6-8]。我们提出下列措施希望能够完善建立健全交叉学科联合培养模式相关制度。

(一)加快交叉学科师资队伍的建设。

通过引进或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教师,或对现有教师队伍进行集中培训的方式,弥补以往单一学科教师的不足。同时常抓不懈师德教育,把师德建设和教师的惩罚、评优、绩效紧密结合。同时加强对交叉学科联合培养的工作人员的培养,这部分人员定位为公共服务,具体承担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的行政管理工作,为学术人员的交叉学科研究行为和教育活动提供人、财、物的支持和服务,促使学术人员能全身心投入交叉学科研究和指导研究生的工作之中。

(二)建立健全交叉学科联合培养的制度。

在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每一过程、每一环节都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提高研究生对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的认识,使联合培养具有吸引力;强化学生管理、完善导师管理以及培养过程管理;完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等。同时可以考虑建立质量评估与监督组织,例如可以成立专门的质量保障委员会,或者将质量保障的任务赋予交叉学科管理委员会,保证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质量。

(三)加大资金投入。

通过向政府申请、学校自筹等方式,筹集学科交叉联合培养专项资金,为研究生交叉联合培养模式提供便利,使得联合培养模式可以跨单位甚至国际化;对所培养研究生取得成果较好的导师个人进行一定的奖励,激励联合培养模式的进行。此外,可以考虑对国家科研基金进行统筹管理,不是传统的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块而是以项目为单元进行资助,并设置交叉学科部。同时基金指南中增加有利于交叉学科的政策,尽可能向交叉学科倾斜,即在基金资助中将交叉学科致于优先资助地位。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依然并存的现状下,同时设立国家交叉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现有两大基金会形成鼎立之势,实行对交叉学科的专项资助,以确保交叉科学这一特殊群体的特别资助。

(四)明确导师权利和义务。

导师是联合培养模式中最重要的因素。通过定期对导师的针对性培养,促使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带教完成较好的导师提供职称晋升、绩效奖励等鼓励性的优待。国家和高校鼓励导师参与交叉学科研究,通过大学再教育的形式,培育出成批量的交叉学科导师。指导导师积极参与到跨学科研究项目中,并在交叉学科的研究实践中去逐步地养成交叉研究思维,进一步完善交叉学科知识结构。

(五)建立研究生反馈制度。

以人为本,通过开展研究生座谈会的方式,定期反馈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模式下遇到的问题;积极建立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平台,确保联合培养模式的高效完成。

综上所述,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模式的有效推广,对于研究生教育培养意义重大。从根本上明确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能有效的保证研究生学科交叉联合培养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值得各级研究生教育部门大力支持、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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