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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陕西 咸阳 712000)
标准化病人(Standard Patient,SP)是受训练之后,在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等临床培训与考核工作中,能够准确、重复、逼真地表现出案例所要求的真正病人心理社会特征和情绪反应的人[1]。随着患者意识提高,医学生接触真实病人机会变少,不利于学生临床实践能力提高。这一背景下,我国SP得到发展,目前已运用到问诊、查体等教学及考核中。近年来,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引入SP,以增加考试客观性、可控性,对SP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医学院校为了适应这一形势,也将积极推动SP进入课堂与考核。
然而,我国SP建设起步较晚,发展水平也不均衡。国内尚缺少公认的SP标准,各院校SP质量参差不齐,同质性较低[2]。SP应用规模与程度不一,受到各院校自身资源的限制。此外,SP的培训和维护还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
在梳理国内外SP建设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区域性SP共享机制,将有利于SP统一培训、保证质量,促进SP教学资源共用共享,并为国家和地区的医学考核提供SP,提升区域医学教育,最终为社会培养优秀临床人才。
一般来说,共享机制包括共享主体、共享资源、环境、功能四个因素构成[3]。
区域性SP的共享主体是SP资源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目前SP多集中于教育部及卫健委直属和省属重点医学院校[4],这些院校招募、培训SP,是当前SP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是未来SP资源的潜在提供者。SP资源的使用者包括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健康培训机构等,用于医学生和医务人员的教学、培训、考核、竞赛等。
随着SP社会化、职业化,社会团体和商业组织也能成为SP资源的共享主体。日本SP活动团体是社会团体参与SP共享的典型。目前日本拥有35个SP活动团体,由民间非营利团体或大学自发组织。各SP团体向社会公布联系人及电话、邮件等,便于SP教学资源共用、共享[5]。其中,东京SP研究会是民间SP团体的代表,服务于以东京为中心的23所院校。随着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商业组织也可能成为SP共享主体。
共享资源包括资源池和资源共享渠道两部分。资源池即共享客体,指可共享的资源。SP共享机制中的共享客体无疑是SP,但也存在技术和信息的传递。比如较早开展SP教学的院校向较晚的院校传递教学经验。
资源共享渠道类似共享中介,是连接共享主体和客体的桥梁,包括制度、机制、途径等[6]。资源共享制度按照对象可以分为针对共享主体的制度、针对共享资源的制度。针对共享主体的制度应涉及共享组织的架构、共享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共享主体的管理与监督、利益协调等。针对共享资源的制度包括共享资源的标准与保障、范围与形式等。
SP共享机制的建立依赖良好的环境,包括经济力量支持、信息技术支持、行业发展等方面。首先,经济力量支持可以保证共享主体中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招募、培训、整合SP资源,实现SP资源在各个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其次,信息技术支持可以构建区域性SP网络开放平台,有利于各主体之间、主体与SP之间的信息沟通。SP共享机制还离不开行业发展与认可。国内至今没有公认的SP培训认证标准,限制了SP资源共享,因此需要建立一套SP培训认证标准。另外,空间距离、法律政策、文化环境、社会舆论等因素也是建立SP共享机制所要考虑的环境变量。
区域性SP共享机制的功能包括内在功能、外在功能。内在功能是共享机制内部系统应具有的决策管理、服务应用、反馈评价、保障等功能。外在功能可以分为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教育功能指SP在问诊、查体等教学及考核过程中发挥的教育作用。社会功能大致包括: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成本;推动SP职业化,促进就业;促进医患理解。
区域性SP共享机制可采取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组织两种形式。但营利性组织形式尚缺乏资格认证政策规范,营利模式有待探讨,SP职业化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所以,采取高校联盟或协会的非营利性组织形式可能是较为理想的。具体的共享机制可探讨为以下几方面。
1.共享组织与管理。在高校联盟、协会等共享组织中,应设置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SP职能部门。管理委员会是组织和协调成员、有效共享SP资源的管理部门。资源共享的本质是共享主体间在利益分配基础上的合作共赢[7]。管理委员会应制定章程,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SP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明确共享原则、范围与方式;组织召开成员大会,促进SP内部沟通。
管理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编写SP培训指南、培训认定标准,保证培训科学合理,确保SP出演质量与一致性;积极推动建立SP标准案例库,为各成员开展SP课堂提供技术支持;开展SP相关研究等。还应设立SP职能部门,专门负责SP招募、培训、认证、管理工作。该职能部门直接与SP接触,发挥着培训和维系SP作用,协调SP演出,保障SP权益;定期调查各个成员单位的需求,听取反馈意见,从而决定是否增加SP的数量、改进表演等。
2.共享组织的成员。共享组织应确定加入成员的资格,例如区域内的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健康培训机构都可以加入并成为成员。所有成员可以分为理事成员与普通成员。其中,理事成员是在区域内较早开展SP,承担着SP职能部门的SP培训、管理任务的成员,是SP资源的提供者和实际持有者。
建立SP共享机制,不仅意味着SP资源共用共享,也意味着资金和风险的共担。共享组织成员应缴纳一定的会费,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另外,SP资源与图书、单车等资源不同,是希望受到尊重、取得报酬的人,应该支付其必需的交通、出演等费用,可以直接由SP使用方承担,也可以整合在会费中。
首先,建立统一完整的SP认定标准是SP资源共享的基础,以保证SP培训效果,确保表演质量。其次,建立及时有效的SP评估反馈机制及SP激励机制,保证SP出演质量,促进理事成员改进SP的培训与管理。另外,构建网络开放平台是SP共享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开放平台可以设置管理方、使用方、SP、培训师等人员类型,并设置对应的权限和内容。
在SP资源提供上,各理事成员按照共享组织SP职能部门的需求计划、依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认证标准建立SP队伍。通过网上开放平台,成员提前发布需要的SP数量和表演内容,SP职能部门积极协调SP资源在成员之间的共享使用。共享组织向成员提供SP资源,指导教学和考核优化设计,促进教学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学术交流等。另外,共享组织应该与区域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合作,为国家或地区医学考试提供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