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嫄
贵州大学林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1],是体现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展示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2]。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实施,我国高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实验教学快速发展,科研活动空前活跃,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和教学科研设备日益增加,各种安全隐患层出不穷,高校实验室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2,3],其对高校乃至全社会的安全稳定都至关重要[4]。但由于对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投入长期不足,管理理念更新缓慢及安全教育缺位等不利因素,导致近年来实验室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状况不容忽视[5]。据网上资料显示,2011年4月14日下午,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化工学院实验室3名学生在做常压流化床包衣实验过程中,实验物料意外发生爆炸,3名学生受伤;2013年4月30日,南京理工大学一平层实验室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房屋倒塌面积达到34 m2;2015年12月18日,清华大学1名博士后在化学系实验室内使用氢气做化学实验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2016年9月21日,东华大学松江校区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发生爆炸,2名学生受重伤,1名学生受轻微擦伤。虽然这只是其中一部分案例,但通过这些案例足以让我们认识到实验室安全问题的突出性和严峻性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力度,转变实验室管理理念,认真分析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类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而探索适应新形势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对策,是高校实验室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基于贵州大学林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现状以及当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剖析,探索性地提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对策和建议,为实现高校校园实验室与实验安全夯实基础,并为其他兄弟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贵州大学林学院成立于2002年,有森林培育、园林工程、水保工程3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林学基础实验室。随着学校新校区搬迁和实验室用房调整,目前在各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下,共有林木遗传育种实验室、林木生理生化实验室、森林土壤实验室、水保实验室等16个实验室,实验室用房42间,面积达3 064.9 m2,由于新校区搬迁的工作进度紧张,部分实验室的水电等基础设施在实验室搬迁后先后进行了相应的改造。目前,各实验室已基本投入教学和科研使用,部分基础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逐步进行,基本处于“边投入使用运行边改造提升”的过渡阶段。同时,为适应新时期高校实验室的发展和管理,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实验室管理人员构成的实验中心,共有实验室管理人员11人。实验中心在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统一指导下,学院先后制定出台了针对学院和各具体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以及实验室准入制度和钥匙借用制度,基本形成了完善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规范体系。
健全的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是实验室运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保障,是应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必备设施。当前,由于新校区的搬迁,各实验室虽已正式投入教学和科研实验运行,但因为搬迁工作仓促,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尚不健全,实验室常规安全管理中水、电、火等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设施缺乏,部分实验室甚至没有足够的消火栓,更遑论应对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的设施体系网络。这是贵州大学林学院包括绝大部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最严重的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安全意识是消除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源动力,正确的、自觉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对于最大限度地消除实验室安全事故具有根本性的保障作用。目前,实验室安全意识并未深入相关师生的心中,进而在实验操作和运行维护中,无法表现出自发的实验室安全行为规范和习惯。实验室安全意识的淡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操作者和参与者没有树立正确的实验安全意识和实验室安全意识。部分师生进入实验室后,在进行一些涉及强酸强碱或高危化学品的实验操作时,对自身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够,甚至徒手作业。这对实验操作者和实验室的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一旦由于疏忽或错误操作,导致突发安全事故,将对实验人员和实验室造成不可挽回的灾难。同时,由于安全意识的淡漠,在离开实验室时,经常发生水电和实验废品未处理的情况,极易导致实验室水灾、火灾和挥发化学品的次生灾害的发生。二是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淡漠。除了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一线实验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的淡漠,是实验室安全隐患严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2,6]。部分工作年限较长的实验室管理人员,过于相信自身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对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重视不够,忽视实验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无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自信的侥幸心理在高校实验室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这无疑是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中的定时炸弹,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所有实验室相关的管理人员和师生,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关系人。明确的权责是安全有效地管理实验室的权利和责任基础[7]。为了加强实验室的高效运行和安全管理,贵州大学林学院成立了独立的实验中心,由分管领导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构成,具体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和安全管理。但由于复杂的历史遗留原因,一个实验室管理员往往具体管理数个实验室,各个专业实验室又涉及到负责该课程的专业教师以及相关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形成一个复杂的实验室使用和管理人员网络。但由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权责不明确,对于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往往相互推卸责任。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虽办理了相应的实验室准入和钥匙借用手续,但未承担起实验操作和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在实验室中自由发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唯恐避之不及,将一切责任推卸给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样,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未加强实验室安全的巡查和排除工作,在实验室无人状态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使用人员往往相互扯皮,最终只能将安全事故的责任不了了之。并且,正是由于安全管理权责不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对自身在实验室安全中的角色定位不清,由此就对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消除存在“我以为你要处理,你认为我该处理,最后都不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状况。
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依据,而严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则是制度落到实处的保障。目前,学校和学院各级层面均制定了相对科学完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往往只是在墙上挂挂,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特别是在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因为人情关系,因为权责不明,对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严重不足,往往是流于形式,相关事故责任人一纸检讨书,安全事故的处理即告终结。由此,导致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对实验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的重视严重不够。事实上,高校实验室的绝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由人为引起的,而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不足,一方面会导致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淡漠,另一方面会加深对实验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的漠视。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实验室和实验安全隐患爆发为安全事故的概率。
由于本学院专业的特殊性,实验室中常备有强酸强碱、易燃易爆以及易制毒等高危实验用品,而高危品的安全管理一直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林学院实验中心在进行高危品安全管理中,分配了专门的高危品管理实验室,组织了“双人”管理制度,即所有高危品的进出、取用和归还与使用必须要在两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监督下完成,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实验室高危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但由于学院刚搬迁到新校区,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完全达到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领用的效果[5]。另外,由于历史原因,高危品管理实验室中,存放的高危实验用品,一部分是以往部分教师科研购置,一部分是学校统一采购,因此,在高危品的使用过程中,往往无法做到取用和归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部分师生在借用了高危实验用品后,不能及时归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此外,由于缺乏实验安全意识,在高危实验用品离开高危品管理实验室后,实验操作人员对高危品的使用和存放不规范,而相应的安全管理跟进不够,极大地提升了安全事故隐患。
针对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不健全的现状,学校和学院应在新校区搬迁完全结束后,尽快完善实验室基础安全设施的配置,在所有的专业实验室中,配备常规安全管理设施,如消火栓、通风橱、防火帘等。并对实验室水、电、气、火等基本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排查与维护,确保实验室常规安全事故的隐患彻底消除。同时,在当前互联网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应加大实验室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积极构建完善的实验室安全设施预警网络和平台建设,做到常规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和排除。
安全意识是消除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安全意识的树立,并不是一两个制度文件可以造就的,更不是一两次安全宣讲和教育就可以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实现的。高校实验室普遍存在“铁打的实验室,流水的实验室操作人员(学生)”的状况,因此,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教育,应形成长期的规范机制,通过对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宣讲,使实验室安全意识注入每个实验室相关人员的骨髓,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成为每个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自觉自愿的自发行为习惯。同时,对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着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的教育,一个具有健全安全管理意识的管理队伍,是提高实验室整体安全意识水平的先锋队,是实验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更是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规范操作、安全实验的榜样。
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权责不明,安全事故责任人混乱的现状,应通过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梳理,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验室的具体实际,从实验室使用、实验用品使用、实验操作、实验设施等几个维度,明确所有进入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权责,做到权利和义务明确,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对于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格、严肃地执行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特别是惩罚制度的启用,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学生或管理人员,除对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执行处罚外,对相应指导教师或管理层直接领导启动连带惩罚机制,使所有实验室的涉及人员,都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彻底消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理。
实验室高危实验用品是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最大的隐患,因此,在实验室高危品的安全管理中,除了使高危品在相关实验中高效地发挥其作用外,更要规范其管理秩序。除了严格执行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双人领用的管理制度外,要尽快梳理高危实验用品的存放管理,彻底销毁或整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个人所有的高危品,做到所有高危实验用品全部由学校、学院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同时,对离开高危品管理实验室的高危实验用品,要做到全程跟踪监管,确保高危品在进入具体实验操作过程中能规范使用、规范管理、规范临时存放,并对高危品实验废物严格遵照废物处理制度进行及时、统一和专人销毁。在高危实验用品使用完毕后,应在第一时间按规范归还高危品管理实验室,进行统一的管理。从高危品的源头、使用和归还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彻底消除实验室高危品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实验室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是体现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展示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标志[1,2,9,10]。而实验室安全管理是高校乃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过程中,完善的基础安全设施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基础保障,但安全意识的树立应作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重点任务得到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关注。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实验室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意识淡漠引起的,因此,高校实验室在安全管理中,应重点加强实验安全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的宣传与教育,形成浓厚的实验安全文化氛围,建立一支具有强烈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意识的实验室管理队伍,培养所有实验室相关人员科学的安全意识。同时,规范、严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制度保障,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在安全意识的引导下,将一切不规范、不安全的实验室管理和实验行为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使所有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将“不想发生安全事故、不敢发生安全事故”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此外,对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中极易发生的最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源头—高危实验用品,应作为整个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关键[13],严格遵照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结合各学校专业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规范管理秩序,彻底消除实验室高危品重大安全事故。总之,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是高校校园安全的重要一环,各高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应从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意识树立、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安全隐患消除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深层次地进行系统的科学、规范、高效管理[8,11,12],为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实现高校校园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