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研究应缘于现实需要解决的教育矛盾与问题,这是教育政策研究的逻辑起点。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作为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需要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面临的 “重大”“重点”“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新时期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依然面临着吸引力不足、社会认可度低、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层次低、学生就业形式不乐观等问题,使得社会大众对中等职业教育存在的必要性产生了质疑。面对这些质疑,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应如何做出调整?如何进一步指导并引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这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变迁和呈现的阶段性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变迁中所遵循的整体演进逻辑,有助于深入认识现阶段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所面临的现实性问题,进而推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政府紧紧围绕“我国要不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什么样的中等职业教育”“怎样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等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这些政策文件为主线,按照中等职业教育政策颁布的阶段性特征,可以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
经历了十年“文革”,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遭到破环,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严重不足,到1976年,全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共有3710所,高中阶段的普职比为93.9:6.1[1]。如何快速调整中等教育的结构,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数量及规模,发展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发展职业教育事业面临的首要课题。为此,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提高农业中学、各种中专、技工学校的比例[2]。1980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也指出“要将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职业学校、职业、农业中学;积极鼓励各行各业举办职业学校。”1983年《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允许在普通高中设职业班,允许各行各业举办学制长短不一的职业技术培训班。”正是在这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中等职业教育逐渐恢复,到1984年,我国城乡职业中学 (包含农中和职中)数量达到7002所,其中中专学校数量达到2293所。与1976年相比,我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数量都实现了成倍的增加,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在中等职业教育的恢复阶段,我国政府颁布的政策呈现以下特征:第一,政策文件的数量总体上较少,政策内容较单一。大多数政策文件主要关注中等职业学校的数量及比例的增加,提出要努力兴办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但对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师资、教材、毕业生的安排和就业等方面的论述则较少。1983年《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也仅从经费、师资、教材三个方面提出要切实解决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条件。第二,政策目标较宏观。为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数量,使普职比大体相当,各个政策主要从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入手,指出要提高认识,确立职业技术教育的应有地位。但具体到如何在政策执行中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包括应如何兴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由谁来兴办,由谁来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管理中如何分工、各负其责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第三,拓宽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渠道,积极鼓励各行各业举办职业学校。允许个人和集体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是此阶段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文件规定的的重大突破,对今后职业教育的办学意义重大。
自1985年开始,为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逐渐发展到注重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与质量并行的政策提升阶段。第一,为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政府着重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入手。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改革中专及技工学校的招生制度。”1993年《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也指出“学校自主招生,每年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确定。”1994年《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中等专业教育要拓宽服务范围,挖掘潜力,扩大规模,积极发展。要改革招生计划体制,招生办法和招生管理办法。”1995年《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指出“对技工学校招生对象要进一步放宽,对成人学员可以实行‘宽进严出’和学分制办法。”总体而言,1985到1996年间,伴随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入学条件降低,从而使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第二,为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我国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还重点关注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定与评估工作。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专业技术性较强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走上工作岗位。”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及评估标准,逐步建立职业技术教育的评估制度。”1995年国务院印发 《关于开展国家及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指出“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办学水平较高的职业高级中学,促进职业高级中学改革与发展。”由此可见,1985年到1996年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认定与评估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1995年我国评选出了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49所、职业高中296所、技工学校196所,还有一批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推行、认定和评估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国家逐渐意识到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并在政策层面上加以规范,这就有力地奠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加快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建设。
自1997年开始,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开始出现生源减少,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的招生比例下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质量降低等问题。这与我国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转向密切相关。此阶段,国家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逐渐减少了诸多优惠政策,同时对是否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释放出政策的不确定性信号。1998年教育部领导在一次座谈会上讲到“到下世纪初,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从数量发展为主转移到巩固提高为主。”这也预示着相比前一阶段而言,该阶段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渐减弱,转而将焦点放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也指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使中等教育结构更趋合理;继续加快高职教育的发展并进一步办出特色。”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逐渐降低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关注,转向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学院(大学)的发展。此外,国家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惠政策也减少。从1995年开始,国家对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国家不再实行统包统分政策,而且还采取个人缴费入学政策。再加上受九十年代的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影响,更多学生选择普通教育,进一步加重并导致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出现严重的困顿和危机。总体而言,该阶段国家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第一,专门针对中等职业教育颁布的政策文件数量极少,大多是在颁布的教育政策文件中提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第二,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内容较离散并且缺乏高度引领、系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目标。该阶段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大多针对中等职业教育某一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设计,具体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布局结构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等不同方面的发展目标,而缺乏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相对完整、系统的长远规划。
世纪之交,中等职业教育在经历了低谷之后,国家再次认识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作用与意义。在2002到2005年间召开了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进行了重新定位,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更加注重公平价值取向,注重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等职业教育助力农村地区、西部地区人才的培养。2002年《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为农村和西部地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2005年《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也指出“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此外,自2009年起,我国开始面向部分学生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促进教育公平。第二,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关注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实践技能的培养。中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对职业院校学生可持续能力及综合适应能力的培养。为此,200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2005年《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第三,努力做好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中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只有做好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中等职业教育才能真正摆脱“断头教育”的弊端。为此,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指出“构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发展的立交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中职与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的沟通与衔接。”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指出“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通道,打开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
教育政策分析的对象主要是与人的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的政策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前景和行动,而人的教育活动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多重性和多变性,导致教育政策文本的制定和实施也是一项复杂的活动,会涉及到包括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及家长等众多利益相关者[4]。因此,很难用单一政策分析模式来解释教育政策的演进逻辑。目前学者们对教育政策分析主要采用发生学取向、过程取向、目的取向和政策话语取向的分析模式[5]。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作为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演进逻辑也应遵循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分析框架。
德国物理学家哈肯(H.haken)创立的“协同学”理论指出“子系统之间形成的合作关系引起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的突变,这个过程就是协同过程,也是系统产生动力的过程。”[6]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形成的动力机制与“协同学”理论有相似之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作为一个系统整体,它的形成是在包括政府(中央和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学生等各个子系统的协同驱动下,从而调和多元主体的不同利益的结果。由此可见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形成的本质就是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所以利益博弈的过程是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形成的动力根源。而这种利益博弈的过程集中体现在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权的变化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权的变化经历了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为核心到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为核心再到以地方为主、多元参与为核心的演变过程。一是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为核心 (1978-1985年)。即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来分工管理。具体而言中等职业院校及由普通中学改建成的职业学校由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种职业技术教育训练班等则由劳动部门负责。负责的内容包括学校的领导、培训、计划、开办、调整、撤销、专业设置、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等。二是以地方政府统筹协调为核心(1985-2000年)。1985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中等职业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各部门办的这类学校,地方也要予以协调和配合。”这就奠定了地方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随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更是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赋予各省、市、县级政府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管理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积极性。三是以地方为主、多元参与为核心(2000年至今)。进入新世纪,国家对整个职业教育管理权的调整都呈现出下放的趋势,由原来的集权逐渐变为简政放权、宏观领导。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权也不例外,在依然坚持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同时,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等多元力量的参与。
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从本质上来说是教育政策主体的一种利益表达,反映的是教育政策主体的价值倾向[7]。而教育政策主体在完善教育政策体制、形成教育政策价值取向时,必须坚持合目的与合规律的统一,即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要努力协调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与尊重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统一。现阶段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主要做到了合目的性,即在注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效率的同时,积极发挥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经历了由注重效率到注重公平的两个阶段。一是效率优先,适当兼顾公平(1978—20世纪末)。改革开放初期,受产业发展的需要与经济需求的驱动,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多围绕效率而展开,导致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中存在明显的 “国家本位”“工具本位”倾向[8]。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背景分析中也可看出,例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文本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字眼 “为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有利于劳动就业,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大提高……为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当然这也是针对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为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从而使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二是公平优先,注重效率(21世纪初至今)。进入21世纪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除了注重经济需求外,更加注重政治需求和民生需求,坚持公平优先。这也与世纪之交后,人们对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展示出极大的热情不谋而合。此外,为切实发挥中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及普惠性,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我国逐步实施了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2009年首先针对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2010年则进一步指出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免费政策的享受范围之内;到2012年则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9]。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实行充分彰显了国家对教育机会均等,对发展公平公正教育的追求。
政策实施是解决社会问题最直接的环节,决定着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同时也是检验政策是否正确以及政策质量如何的重要途径[10]。而有效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离不开对影响政策实施过程的各种变量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与控制。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切实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实施过程,国家以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师及经费的规范为抓手,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是改革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会涉及到职业教育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等多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目标经历了由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到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和能力培养的阶段;课程内容方面则更加重视实训课程的设置,重视学生职业道德能力的培养;课程实施中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实践性和生产性的本质特性,大力推行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11]。总之,改革开放后受多元教育文化的影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目标、内容、实施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同时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也确保了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规范并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了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水平,国家先后发布一系列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发展政策,主要围绕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制度、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完善教师资格标准等,从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2]。三是保障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的经费来支持,并提出职业教育要有专项经费开支。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国家财政不足、负担过重,逐渐转向以国家财政为主、积极鼓励多渠道解决中等职业教育经费问题,包括鼓励行业、企业投资、社会捐资、向世界银行贷款等方式来筹资。进入新世纪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更加完善,逐步形成了以中央财政为引导、地方财政为主导、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制度[13]。
教育政策活动从本质上讲是各种利益群体把自己的利益要求投入到政策制定系统中,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政策活动中势必会包含着政策话语的表达甚至争论。通过对政策话语表达进行分析,从而理解政策的形成和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较为贴切且有效的途径[1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话语规则主要由经济学、政治学话语为主导逐渐向多样化话语过渡。一是以经济学、政治学话语为主导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话语规则(1978-2001年)。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演进的前三个阶段主要使用的是经济学和政治学话语。经济学话语主要体现在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国家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又能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在一些政策文本中可以看到“中等职业教育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密切结合,在城市要适应第三产业需要,在农村要适应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劳动致富需要。”“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有关业务主管部及厂矿企业等要从财力和政策上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努力增加投入。”这些政策文本表达均暗含着经济学的话语规则。政治学话语主要体现在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视为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部分[15]。同样,在政策文本中可以看到“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进一步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些政策文本表达明显带有政治学话语韵味。二是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话语趋向多样化发展(2002年至今)。随着以人为本、终身教育思想的深入推进,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话语规则逐渐呈现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多样化特征。比如“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是提高劳动者素质重要举措”“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整个社会的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育人为本”等表达,都是多样化政策话语规则的体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获得长足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我们还应清晰的看到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演进逻辑中依然存在政策主体协同合作不够、政策目标功利化、政策实施过程不规范、政策话语单一等问题。因此,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中还应注意在政策的动力形成机制、价值取向、实施过程保障、政策话语规则等方面不断强化。
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涉及到中等职业教育领导权的变化,而且也会影响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形成的动力机制。长期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权责不明、协同合作程度低、权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动力形成机制的转变。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管理体制方面应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努力:一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协同合作程度。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包含四大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和面向成人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除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管理外,其余三类都由教育部门管理。这就导致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中存在各部门间沟通不畅,协同合作程度不高等问题。为切实改善这种状况,未来需要从宏观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入手,首先需要建立统一部门来领导全国职业教育事业,比如可在国务院的宏观领导下,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体化,设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部。一方面统筹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做好普职融通教育;另一方面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中、高职一体化等多种管理模式的探索,做好职业教育管理体系内的衔接。二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性。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管理过程中国家层面的管理权限过于集中,中等职业学校自身管理的权限则相对较小。主要体现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订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直接管理学校,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得受各种教育政策强有力的约束[16]。所以适时转变政府的职能,简政放权,赋予地方政府及中等职业学校更多灵活管理、自主发展的权利,才能充分激发整个社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活动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应伴随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而不断地做出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效性[17]。进入新世纪,受国际教育潮流的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都发生极大的改变,“以人为本、追求个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创新能力培养等”逐渐成为主流价值观。对此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也应由“偏重社会需要”“过度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逐渐向“多元取向”转变。一是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相互促进。改革开放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国情及历史使命的影响,需要全社会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在此之下,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也适时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效率优先,引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培养大批能够使用及维修现代化生产设备的技术技能人才。新世纪以来,在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教育的普及率稳步上升的背景下,人们对教育公平更加渴望,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逐渐转向“公平优先”,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应努力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平优先的同时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相互促进。比如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注重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普及中西部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中的价值,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现阶段的“精准扶贫”有效结合,继续实施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等。二是注重学生本位,以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相比过去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社会价值取向”或“工具价值取向”,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应更加注重学生本位,应充分认识到职业学校学生发展的特殊性,注重他们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对未来的适应能力。三是尊重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存在普通化倾向,中等职业教育也不例外,“黑板上学习机器生产过程”是常事,因此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中需要更多地遵循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继续加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力度,从而按照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来办学。
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观念的滞后、职业教育教师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落实不到位等。为了切实加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实施的过程保障可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督导与评估:一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评价与反馈。现有的与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评价相关的政策,只是意识到职业教育的特殊性,认为包含中等职业教育在内的整个职业教育人才的选拔与评价应该多元化,需要建立一套多元的评价体系,让理论、实训及实习指导教师全员参与到评价体系当中。但如何完善职业教育课程评价的内容、落实课程评价主体的责任等都需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政策不断去填充与弥补,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发挥课程评价的“指挥棒”功能。二是保障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权益,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权益保障的核心是要提高教师的待遇水平,建立完善的工资分配制度,同时对于聘请的优秀兼职实训教师,还应建立起岗位津贴制度,来不断提高中等职业院校对优秀教师的吸引力;另外,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量的不足,一方面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另一方面要增加兼职教师的比例。三是多渠道解决中等职业教育经费问题,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同时需要借助社会力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只有政府才能切实的保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高投入、稳投入,但由于政府力量的有限性,很难做到各级各类教育的均衡投入与发展,这就需要行业企业、社会及公益个人的参与来保障中等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此外,对于经费的使用,也应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中职经费能够得到专项使用。
无论是经济学话语还是政治学话语都体现出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官方主导的绝对性。主要指中等职业教育政策文本中更多体现的是官方 (政府)的利益诉求,他们通过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贯彻、实施和修订来表达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和规定[18]。而未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中需要更加注重社会的参与、民意的表达,需要多元的吸收各类群体代表,包括行业企业代表、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代表、职业院校的教师、学生以及家长代表等,疏通他们民主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通道,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社会大众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从而降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风险,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具体而言,一是增强公民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能力,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在我国,因公民的文化程度及受教育水平较低,造成其参与政治活动的能力及意识较弱,更不必谈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能力与意识。所以应在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和培训的基础之上,重点让其了解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些基本常识,同时要不断地健全我国的民主制度,通过制定科学的程序规则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民主参与的规范化。二是要搭建好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平台。首先,政府应树立起“主权在民”的理念,在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文本表达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做到为人民谋福利;其次,营造良好的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民主参与环境,扩宽民主参与的途径[19]。可以充分利用多元智能时代的特点,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引导公民有序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