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关系变迁的理论与实践

2018-02-10 01:33郭娟娟
关键词:工业化城市化城乡

赵 洋 郭娟娟

(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绵阳 621010)

当工业革命爆发的时候,就注定无论哪个国家都不可避免要经历工业化、城市化,“我国经历了四次工业化尝试,并开启了中国的工业革命。”[1]“工业化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停止在农业部门,转而开始进入工业部门生产工业品。”[2]工业化的产业带动力促进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城市化进程,同时也会带来城乡关系的变迁。

一、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关系的历史演变

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两个重要方面”。[3]工业化大发展促进产业内部不断分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从农村农业转移到城市非农产业上来,城市人口占比逐步提高,推进城市化进程。一般来讲,城市化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为主以及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城市化并不是城市出现以来就有的,而是伴随工业化而产生的,工业化是城市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市化。因此,城市化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工业化的水平越高,分工就越细,农村转移人口就越多,城市化率就越高。

“在古代,我国城市主要是作为政治中心而存在的,农业是古代社会的根本所在。”[4]城市除了承担政治功能外,最主要的是它的消费功能,城市大部分生产资料都来源于农村,而农村仅依靠土地基本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中国古代城乡关系既相对独立又联系紧密,农村和城市相对立而存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很大程度上城市对农村形成依赖。而近代以来,受外来殖民压迫的影响,我国小农经济逐步衰落,工业化进程开启,城乡关系出现了相对分治的局面。

(一)1861——1911:工业化的初次尝试

鸦片战争迫使中国被迫打开国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逐步变革。第二次鸦片战争,“面对工业文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外来资本的侵蚀,清政府开始建立一个现代化的海军和工业体系,这是中国工业化的第一次尝试。”[5]清政府政治制度的腐朽落后,战争节节败退。风雨飘摇的清政府不得不开始救亡图存,开展洋务运动,兴办近代工业,“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其指导思想,沿海开放城市工业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自然经济解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客观上,这一阶段相对被动的工业化探索开启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但甲午中日战争战败,中国工业化进程遭遇了暂时的挫折。

资本主义外资企业侵入我国,新办企业,投资办厂,改变了我国原有的城乡关系。城市的生产功能出现,工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资源,农村劳动力的大批转移,城市规模由此扩大,短期内造成被动城市化的现象。这一过程中,城市生产功能迅速增强,表现在城市丰富的工业产品上,城市工业的发展冲击了农村原有手工业,城市逐步摆脱了对农村的束缚,农村逐渐萧条。农村不再独立存在,而是更加依赖城市。这一时期,城市工业兴起,城乡要素流动加快,联系加强,但城乡关系开始走向分治,城市统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整体上,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在我国投资设厂以及清政府对工业化的初次尝试开启了我国工业化进程。受封建政治制度影响,我国工业化发展中断,城乡经济差距明显。

(二)1911——1949:工业化的不协调发展

“1911年,长期社会动荡不安导致辛亥革命爆发,由此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中华民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基于西方宪政的‘包容性政府’,开始中国第二次工业化尝试。”[6]中华民国政府试图通过效仿西方的政治制度推动中国工业化进程,他们认为充分的民主才能建立现代化的大工业。这一时期,外国资本,甚至买办资本为攫取更多的商业利益,对无产阶级进行掠夺与剥削。他们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城市,而农村沦为城市发展的原料基地和工业商品销售市场。在发展经济上,民国政府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欢迎外国资本,全面推广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短期内促进了城市商业的畸形繁荣,像上海这样的大商业城市情况尤为明显。

国民党统治的城市地区,大力发展官僚和买办资本主义,打击民族工业和盘剥农业经济,导致工业发展畸形,农业发展破坏严重,城乡差距拉大。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地区,进行土地改革,解放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发展提供生产要素支持。由于内战,工农城乡之间始终无法平衡。一方面是城市工商资本的虚假繁荣,另一面则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凋零衰败,城乡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没有扭转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这一事实,城乡经济发展水平证明了中国第二次工业化尝试的终结。

(三)1949——1978:工业化的曲折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建设一个千疮百孔、一穷二白的新中国,大力发展工业经济,进行第三次工业化尝试。1949年到1952年被称为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工农业之间相互支持,城乡交流密切。新生的政权,由于缺乏城市建设经验,不断向苏联学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从1953年开始,我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生产水平在短期内快速提高,奠定工业化的物质基础。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政策导向吸引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工厂,一时间促进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严格对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流动进行控制。实行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不仅促进工业产值的增长,而且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58年户籍制度限制农业劳动力进入城市,客观上延缓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整体上,推动了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缓慢前进。

国家行政性力量对工业的政治支持,农村对城市生产的物质支持,使得工业产值实现迅速增长,快速构建起了我国工业体系的基础。工人人均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工业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但城市化率却增长缓慢,“1952年到1978年城市化率由12.5%浮动到不到18%,而工业比重由20.9%增长到47.8%。”[7]这一阶段城市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致使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加之工农业“剪刀差”政策的实施,工农业增长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工农业生产差距扩大、城乡关系由依存走向分离。

(四)1978至今:工业化的快速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显著发展,我国开启了第四次工业化进程。经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工农城乡关系开始走向缓和。1978年,面对经济领域的大萧条,国家把经济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农村原始工业积累使小城镇数量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成为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激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加快了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此时,国家逐渐放开了对农村人口流动的限制,城市工业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直接带动了农业人口的非农化转移,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促进,城乡关系逐步缓和。这是一场大的改革,可以称作是一场工业革命,积蓄许久的能量迸发,彻底改变着中国同世界的经济和政治格局。

综上所述,近代以来,中国工业化进程经历了四次探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农村工业化发展起到重要的积累作用,创造农村经济的巨大增量,城乡之间经济交流频繁。工业化进程使我国城乡关系发生巨大变革,推动我国从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工业革命所创造的商品价值与财富远远超过农业社会依靠自然生产力所能创造的种类与数量。工业化初期,农业经济主要用来支撑城市工业的大发展,工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化率的提高,GDP持续增长,经济总量显著提高。同时,农村工业化水平低,经济生产力落后,城乡差距自然逐步拉大。但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后,工业积累了充足的资金、技术、管理等,开始反哺农业,为农业提供充足的人力、先进的机器以及种植技术,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这是工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城市化发展的趋向,最终将减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 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关系的多重表征

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关系总体呈现由依存走向分离,再由分离走向融和的趋势。建国以来,我国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空间结构等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首次提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构建了新型城乡关系。

(一)城乡经济结构:失衡——协调

“城乡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经济关系,也就是生产要素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相互流动、组合的关系。”[8]1949年到1978年间,为实现我国的工业化发展,一切生产资料都是由国家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在城乡经济关系上,实行以农补工,主要表现为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以及50年代后期开始的人民公社制度,实现农村剩余生产资料流通到城市,把农民置于汲取型的制度下端,支持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至此,农村以农业产业为主,而城市以工业产业为主,这种工农、城乡不平衡的经济关系被固化。计划指令下所形成的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主要是由工业城市偏向政策所导致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工农业的差别对待、农产品的统一调配,这种行政力量的刚性约束,造成工农业产值、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工业经济比农业经济发展具有后发优势,则农业与工业产出差异较大,就会导致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关系走向分离。

南方谈话开启了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使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价值规律发挥着巨大作用,在商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都打破了原来的城乡阻隔,盘活了我国的城乡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进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农村原始工业积累、我国工业化提供了新起点。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9]我国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经进入体制性的调整阶段。党的十八大上提出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10]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加注重政府的宏观调控,这一以市场为主的变化,资金、劳动力、生产资料、技术、资本等在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的良性流动,将实现现代部门对传统农业部门的技术改造,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创造性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突出指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工农、城乡关系的逐步调整,旨在加快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城乡经济关系的深度融合,实现二者互惠发展。

(二)城乡社会结构:无序——合理

“城乡的社会关系主要反映在人口身份上,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成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存在巨大差异。”[11]建国初期,城乡人口可以自由流动,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无形中导致部分农业人口盲目流向城市,“1952——1957年,城市工业快速上马,大约有2000万农民进城参加工业建设,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加快工业生产,高指标、浮夸风盛行,直接导致1958年从农村流入1104万人。”[12]城市经济发展初期难以容纳更多的农民进城,于1958年以法律的形式将公民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严格控制了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从此城乡社会二元结构被确立。至此,农民被逐步束缚在土地上,只能依靠土地来维持生活消费,除了向政府申请得到批准外,不能随意进城进行商业活动。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也相差很大,城乡居民身份的不平等带来了社会保障不公平。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末。

客观上,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确立,一方面,让农民留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为工业化建设积累资金,同时“避免了从农村提取的积累资金又被大量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消费掉”[13];另一方面,减轻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压力,缓解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给城市所带来的就业承受力。1978年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盘活了整个农村经济的活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大包干,包产到户,刺激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产值显著增加;乡镇企业就地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工厂,不用离开农村就可以实现非农产业转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流向城市。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聚焦“三农”问题,连续发布15个中央一号文件,旨在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强农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加大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恢复城乡人口有序、自由流动,提高我国的的城市化水平。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强化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一边是农村的拉力,一边是城市的推力,合力引导农民选择就业创业,逐步建构了合理的社会结构。

(三)城乡空间结构:固化——活化

城市和农村是两种不同的空间地域结构,具有不同的空间效应。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形成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城市)和相对落后地区(农村)两种并存的空间形态并固化下来。从我国的产业结构来看,农村拥有广大的土地资源,以发展农业为主;城市拥有先进的技术、管理,以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1953年到1978年间,为支持工业化建设,城市依靠国家的工农产品剪刀差、统购统销政策,基本建立起较完备的工业体系,而农村只能依靠土地资源来发展农业,造成农村和城市在生产空间上存在难以逾越的差距,空间经济分化明显,形成城乡间土地功能的差异。从我国的土地制度结构来看,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农村实现了由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到集体所有制的转变,最终确立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体系。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成员所有,主要承担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基本生存资料的保障功能,而城市地区的以二、三产业为主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城乡二元土地空间结构在集体经济时代得以固化。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产权结构变化使得农民自主投身到生产中,土地流转经营使土地逐渐以生产要素进入流通领域,继而农村土地市场的改革创新为我国农村的工业化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党的十六大以来,推进农地非农化,促进土地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体系对扭转城乡土地资源流转不平衡做出巨大的努力。然而,城乡二元空间结构下的城乡差距依然很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农地非农化的同时,人口融入城市,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14]土地空间的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存在偏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加快土地产权、流转、经营等土地改革,实现城乡两个地域空间的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

三、坚持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推进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实现城市和农村不同空间的和谐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城乡融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结果,最终实现城乡高度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一)处理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前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结论是,在革命和战争时期,计划经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快速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的体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就逐步体现出来,严格限制了城乡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经验也同样启示我们,市场化改革促进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在发展过程中同样也会产生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因而,我们要积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两种经济调控方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加速城乡生产要素之间的合理流动,尤其是农民市民化,推进城市化进程。

改革开放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之一,是要在某种程度上改革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权力代替市场化运作的体制机制,提高经济发展效率。关于政府的行政权力,以不妨碍市场活力为前提,要进一步设定权力边界,只有明确政府的权力限定,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作用,实现政府权力与市场运作的有效互动,实现市场的公平与自由。对政府行政权力还应该健全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防止政府过度介入市场,以权谋私,如进行权利寻租,破坏市场秩序等。此外,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市场自身的缺陷也使得市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不能全身而退。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是强调要政府加深对经济运营行为的干预,虽然我国政府强调要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及国民经济重点命脉产业等领域依然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功能功能。”[15]这些领域都是市场无法替代政府行政权力调节的,因此,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都离不开政府行政权力和市场化的结合,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突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

(二)逐步解决人口、土地、户籍三位一体障碍

“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和人口作为财富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必须实现良性互动。建国以来计划经济体制把人口、土地、户籍严格限制在一起。工业化初期,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限制城乡劳动力人口的自由流动,户籍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化城乡的二元结构,构建起稳固的人口、土地、户籍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特别是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打破了土地的人口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流动到城市,规模庞大的人口迁移呼唤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

工业化不断推动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长久形成的户籍制度的阻隔、身份差异,使得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与城市市民出现社会保障低、公共基础服务差、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因而,我们要加快推进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改革。1978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要坚持土地的承包经营,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实施规模化经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在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中,要不断完善并最终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并从法律上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16]

一方面,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是有效解决户籍问题的重要抓手,小城镇建设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吸收农民就业,解决人口出路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城镇化可以说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保证了他们基本公共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公民权利。2016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释放出户籍改革的信号,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北京更是率先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逐渐解构传统的人口、土地、户籍三位一体嵌入式制度,推动城乡一体化不断向前推进。

(三)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关键在于户籍人口的城镇化。城市化立足于城市,旨在吸收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到城市中,实现农民的非农化转移,这一过程却产生了大量的农民工问题,城市由于包容性有限也导致了内部消化不良等现象,同样也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相反,城镇化立足于农村自身,以城乡结合为出发点,侧重于小城镇发展,而农村城镇化更是以广大农村为背景推行农民在城镇也能享受城市居民一样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在人口上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短板在“三农”问题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也在“三农”问题上,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短板也在“三农”问题上,所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刻不容缓。

城市化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是自然的历史过程,从我国工业化发展的历史经验中得出这样的经验,我们不能盲目学习有些西方国家通过片面追求城市化率高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应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来解决。我国作为一个典型的以农立国的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情不同,因而不能以激进的城市化来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化不是简单城市人口的增加、土地的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就业机会、身份权力、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17]这个转变的完成需要多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态的五位一体的条件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全面的一体化,不能局限于某一方面。

“新型城镇化强调人的城镇化,这种过程主要是身份的转变,试图从权利上解决市民与农民的制度分层,建立一个‘市民化的平等社会’。”[18]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是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强调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样一个社会必然是一个没有人的身份差异,没有城乡差别,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目前面临的机遇是要乘着改革的浪潮,加快城镇化建设,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道路,并成为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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