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疍民文化景观的历史演变

2018-02-09 15:23谭任钧许远鹏张燕玲
肇庆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婚俗文化景观西江

龚 坚,谭任钧,许远鹏,张燕玲

(肇庆学院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

疍民,古称“蜑民”“蛋民”等,曾广泛分布在今广东珠江流域、福建闽江流域以及广西、海南、南海沿岸以至南洋诸岛等水域,历史上是一个浮舟水上、以船为家的水居族群。西江是珠江的主干流,也是广东肇庆的母亲河。这里曾生活着众多的疍民,他们在与西江的长期互动中创造、传承了独具特色的水居文化景观,诸如疍家服饰、疍家艇、水棚、渔具、疍歌、水上婚礼,等等。这些文化景观承载了沿江城镇的历史记忆,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疍民文化景观的内涵丰富又极具个性,但令人遗憾的是,相关的研究却较为有限。作为一个特殊族群,其族源、历史演变、经济活动、社会地位、风俗习惯等问题自古即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自宋代以来诸多的官修地方史志、私修笔记等均对疍民有过描述。近代以来,不少学者更是对疍民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比如民国时期陈序经的《疍民的研究》[1]。该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疍民与政府、疍民的职业与教育、疍民的家庭与婚姻等议题,对疍民文化及其特征进行了整体性的呈现,为后来的疍民文化景观研究提供了基础性的资料。近年,有学者从人文地理学的学科视角对岭南的疍民文化景观进行了探讨,强调人水关系是疍民文化景观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因素[2]25。这些观点为本研究提供了方向和一定的启示。疍民文化景观的形成和发展既与水域有关,也与滨江的岸上社会以及国家礼制、政策等密切相关。因此,本文拟从水上生活、地方社会与国家的多重视角出发,以肇庆地方史志为主要依据,通过分析肇庆疍民对水、陆环境(地方)以及国家礼制、政策的调适,来论述西江疍民文化景观的历史演变,进一步呈现西江疍民独特的亲水文化,及其对沿江城市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水上生活与服饰文化景观

明清时期,肇庆疍民不仅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还要适应不稳定的生计来源以及沉重的赋税等社会环境。即由于此,肇庆疍民服饰呈现出单薄的特点,并藉由经济影响而产生自制自给的制衣风俗,以达到“人的需要与环境供给之间的平衡”[3]。崇祯《肇庆府志》记载,肇庆疍民“无冠履礼貌,不谙文字”,“虽隆冬霜霰,亦跣足单衣,无瘅瘃色”[4]631。这与疍民“服饰文化景观的亲水个性”有关[2]108。肇庆疍民衣着单薄也是适应岭南湿热气候的选择。另外,肇庆疍民需要长期的水居生活,厚重的衣服不利于水上的生产活动,而赤足可为船上进行日常活动及随时下海捕鱼带来便利。穿着“蕉衫”是肇庆疍民衣着的另一个特点。这种自制的“蕉衫”具有防水和防晒的功能,符合疍民水居生活的要求。

肇庆疍民的服饰文化景观除了对水居环境作出调适而表达出“亲水”特点外,还受到疍民生产方式所带来的不稳定经济来源以及沉重的课米赋税的社会环境的影响。洪武初年,政府设置河泊所,掌管渔税,开始对疍民进行管理。据万历《明会典》卷三十六,“凡鱼课,每岁南京户科编印勘合......南京户部领回,发各该衙门收掌。各记所收鱼课米钞若干,年终进缴。”[5]由此可知,明政府最初对疍民征收的是宝钞,而后宝钞贬值,间而收米。据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二《鳞语》“鱼饷”条,“九江乡濒海,粒食惟艰,多以池沼养鱼为业。弘治间,各水蛋户,流亡所遗,课米数千石。”[6]566可知,至晚在弘治年间,明政府已经开始对疍民课米,加之疍民长期生活在水上,在陆上几乎没有耕地,因而课米对于疍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由此,弘治年间任广东右布政使司的刘大夏上疏,请“将西江两岸河阜,上自封川,下至都含,召九江乡民,承为鱼阜。分别水势,上者纳银五钱,下者二钱五分,贮肇庆府,给帖照船捞鱼,永著令典。”[6]566此后,西江沿岸“自封川江口至高明,为鱼苗阜者九百所,每阜分上中下,纳税于府,名曰鱼牌。”[6]565

明代推行一条鞭法后,将各税合并于一条,以亩折银来缴纳赋税。但具体到广东在推行一条鞭法时,改革主要是将赋税的内容转移到土地上,所以对于疍民的渔课并没有纳入到其中。但据明朝肇庆地方志记载,天启年间,肇庆一带的疍民不单需要交纳课米,且需要交纳其他杂税。据天启《封川县志》卷二二《杂事·十三》:“论曰,封疍户之绝与逃,较旧额宁,但损过半哉。一叶之艇,难安其身,百结之衣,难掩其骭。得鱼贸米,难博其饱。虚课不豁,而又取盈斯,所以速其绝且逃也,又不豁而摊于条鞭。”[7]除了这一条史料,还可以参考万历《肇庆府志》卷二十一《外志》,“今蛋课米,州县多寡不同,盖因死徙包纳,非计户验船之久矣。夫敝艇破釜,衣不蔽肤而课不免,取盈如开建三户课至其十一石,阳春十五石只于一户,责之,主者又多浚削,奈何不激而亡且盗乎。尝览往籍于鱼苗税以抵高要德庆封川课额,今德庆封川不蒙其惠,何二三其德也。”[8]对此,崇祯《肇庆府志》也有相同的记载。可知,即使到崇祯年间,对于疍民的赋税仍还是课米为主,且赋税的压力导致肇庆疍民难以满足生活物质上的需要,以致“百结之衣,难掩其骭”。

前述可知,肇庆疍民通过捕捞鱼来换钱,之后再换米,最后上缴给政府,这在《广东新语》中有简略记录:“鱼花之步凡数十,步皆有饷,鱼花户承之,岁纳于朝”,“若操左券,鱼苗入塘,养至下年春,乃以船载往两粤州县,兑换谷米”[6]567。虽屈大均未阐述鱼饷是以何种方式缴纳,但可以推测出,肇庆疍民以鱼饷当米的方式缴纳。另外,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卷二《地语》中补充道:“各以其所捕海鲜连筐而至。甿家之所有,则以钱易之,疍人之所有,则以米易”[6]17。从以上的论述可知,肇庆疍民的水居生活和生产导致他们的经济来源具有不稳定性,同时,他们需要面对国家沉重的赋税。肇庆疍民与陆上居民的交易多为以鱼易米,出于经济的考虑,服饰一类的生活用品则多为自制,并且这种自制自给的风俗,在肇庆府德庆县的山瑶渔民身上也有所体现,主因仍为山瑶水疍的生计方式导致的经济问题。“德庆居粤上游,控江带山瑶獞杂处,土瘠民贫,男事渔业,女勤纺织,仅能自给。”[9]。再如,明清时期肇庆的女性疍民善于利用肇庆高要村落种植的芭蕉作为衣服的原料,制成“蕉衫”。“地广人稀,瑶獠相杂,居民多健悍,男子喜习巫,耻为工商,妇女蕉衫跣足。”[10]115肇庆疍民制作“蕉衫”的原料多出于肇庆高要村落。《经高要诸村墟作》一诗中有所提及:“高要村落好,一一种芭蕉;半作疍娘布,全胜鲛室绡。”[11]

1949年以后,珠三角一带的疍民在衣着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疍民衣饰是汉族式样,但有自己的特色……广府话地区的疍民妇女穿大襟上衣,衣长及膝,多灰、蓝色。”[12]3721982年12月,肇庆市水上居民新村完工,肇庆疍民上岸居住后,他们在衣着上的选择与陆上居民相似,呈现多元化色彩。

肇庆疍民的服饰文化景观一方面体现了适应水居生活的“亲水”特点,另一方面由于疍民需要承担沉重的赋税,只能勉强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故而选择自制生活用品,且在明清时期为当地瑶疍的一种风俗。

二、地方主流文化环境与疍民礼俗文化景观

由于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历史记忆,疍民与陆上居民在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礼仪规范上容易产生冲突。但肇庆疍民对陆上居民的礼仪文化环境作出了适应和调和,进而逐渐演变出肇庆疍民特有的礼俗文化景观。历史上,陆上居民与肇庆疍民在礼俗上有过不少争端。传统社会中,陆上居民一直以汉族礼仪的优越性自居,视疍民为缺乏礼仪的族群。“齐民则目为疍家。性粗蠢,无冠履礼貌,不谙文字,能入水不没。”[13]另外,陆上居民对肇庆疍民的居住空间和活动范围进行限制。“粤民视疍户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疍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局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14]298面对陆上居民的礼俗文化,肇庆疍民作出了积极的调适。

其一,水上婚俗的形成与演变。在传统社会中,陆上居民对疍民作出特殊的限定:不许疍民与陆上居民通婚,不许疍民登陆定居。“土人目为蜑家,不与通昏亦不许陆居,朝夕惟跼蹐舟中。”[14]297这种特殊的土客关系与礼俗文化上的限定,使得肇庆疍民无法与陆上居民进行通婚,而只能被迫在族内通婚。进一步推测,肇庆疍民族群中存在着婚嫁时“不避同姓”的情况。正如《广东通志初稿》所述,“谓之蛋人者,今之舟居捕鱼为生者也。其人嫁娶不避同姓,腊月为岁首云。”[15]疍民的婚俗显然与汉人的传统婚俗文化所提倡的“同姓不婚”有所区别。

疍民的“亲水”特质与陆上居民的特殊限定是促成肇庆疍民“水上婚礼”形成的主要因素。屈大均曾对疍民的“水上婚俗”有过描述。这段描述是十分经典的,曾被明清时期肇庆的地方志多次引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肇庆疍民的婚俗与屈大均所述类似。“婚娶率以酒相馈遗,群妇子饮于洲坞岸侧,两姓联舟多至数十,男妇至歌。男未聘则置盆草于梢,女未受聘则置盆花于梢,以致媒妁,婚时以蛮歌相迎。大率以江间风月、网鱼多寡为话柄。”[6]485这里需要补充的是,在肇庆疍民族内通婚中,“同姓不婚”似乎不是常态,而同姓通婚较为常见,正如屈大均所述“两姓联舟”。在宣统《高要县志》卷五中,清末时人对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所描写的疍民婚俗场景作了进一步考察,对清末高要县的疍民婚俗场景进行了补充:“婚时旗灯照耀,宴客则别驾方舟,谓之酒艇。小洲蛋户恒养童媳,长而结婚,谓之转髻。”[16]187可见,在疍民的婚俗中,“亲水”的文化特质是其主要的表现内容,这与疍民的生存环境有关。但同时,疍民水上婚俗的具体内容却又受到地方主流传统婚俗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与陆上主流婚俗相似的内容,如“酒礼”“媒妁”“童养媳”等。值得注意的是,肇庆疍民的婚礼更偏向于选择在晚上进行。

据肇庆端州区二塔路疍民社区的疍民们陈述,传统的疍民婚俗仍然是在船上举行。数十条疍家艇并排着停靠在江边,宴席的酒菜摆放在艇的甲板上,一般能承载五六个人。男方与女方是各自分开“摆酒”。①笔者据厂排街二塔路水上居民的口述资料整理,2016年12月19日。此处的“摆酒”与陆上居民对婚宴的称呼是一致的。“摆酒”有设宴的意思。“酒”在陆上居民传统婚宴中有着重要意义,同样“酒”对疍民而言也是重要的,如前文所提及的“以酒相馈遗,群妇子饮于洲坞岸侧”及“宴客则别驾方舟,谓之酒艇”,这些都反映了“酒”同样对疍民婚俗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对西江边疍民的录音笔记中得知,疍民的婚宴一般“摆酒”两天,婚宴的仪式一般选在晚上进行。肇庆西江边的疍民对婚俗的“记忆”与明清时肇庆地方志及文人笔记所述内容大抵契合。

其二,疍民岁时节令的调和。据地方文献记载,明清时期的肇庆疍民曾有属于疍民群体特有的水上生产节令“鱼花节”。肇庆疍民深受农业社会传统节庆文化的影响,并融入了自身族群的特色,表现出疍民独特的礼俗景观。黄淑娉在《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中提到珠三角一带疍民在节庆上的表现:“农历新年,在陆上居住的做年糕,贴门神、春联。船艇上的春联如‘八面威风’、‘月照全舟’、‘鱼门大信’、‘风调雨顺’等。”[12]372-374

另外,肇庆疍民传统食物“疍家糕”体现了疍民文化与陆上风俗的一种交融。同时,“疍家糕”也丰富了肇庆的节庆文化内涵。“疍家糕糕点:咸的有芋头糕、萝卜糕、藕糕、白糕(粘米粉制作,分层,面上放上配料),甜的有松糕、糖软糕、钵糕。水上居民制作的糕点颜色新艳,甘美可口,过去称为疍家糕,现改称年糕。节日和平日均食用。”[17]肇庆疍民所制作的“疍家糕”除了充饥外,在汉族传统的节庆上也作为“礼物”用以馈赠亲人。“现居住于肇庆市端州区厂排街巷尾的谭婆婆,出生在艇上,自小生活于西江,家里以捕鱼为业,20世纪80年代才上岸定居。以前父母辈就会制作蒸糕,用以充饥或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里馈赠亲人。”[18]“疍家糕”不仅进入到肇庆陆上居民的生活里,更是被收入端州区、肇庆市、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肇庆疍民受到陆上居民文化环境的影响,促成了肇庆疍民礼俗文化景观的形成,并为西江留下了独具特色的水上婚俗以及“疍家糕”,极好地丰富了肇庆当地的礼俗文化内涵。

三、国家政策与疍民生产、居住文化景观

明清以来,国家十分关注疍民的生活,并出台了一些改善疍民艰苦生活的政策。这些政策对疍民生产文化景观的演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明清时期,在国家政策的影响下,肇庆疍民养殖“国行鱼苗”,同时在“鱼花节”期间捕捞鱼花的生产风俗景观得以发展。

如前所述,明代肇庆疍民以鱼饷当米的方式缴纳赋税,赋税较为沉重。明亡后,到乾隆年间,国家关注疍民的生计问题,为疍民提供鱼苗以保障他们的生活。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十八日,皇帝下诏将鱼苗、禾虫、虾蛆、箩埠赏赐给疍民,鼓励疍民进行渔业生产,曰“赏赐给各属附近蛋民资生。”资生即“以资生计”。“赏给蛋民装捞鱼苗”所刻《告示碑》今存①知县以乾隆皇帝发布的上谕作为理由,鱼埗判决为疍户所有,在江边树立《鱼埗归疍民资生告示碑》,为疍户是鱼埗拥有者的凭证。。经笔者访问调查,据今天肇庆厂排街的上岸疍民口述,清朝开始的时候,他们的先人就在西江边养殖和保护鱼蛙。当时所称的“鱼蛙”就是鱼苗。肇庆疍民甚至称其为“国行货”②笔者据厂排街二塔路水上居民的口述资料整理,2016年12月19日。。国家为肇庆疍民提供了生产和生活所需的鱼苗,但同时也需要肇庆疍民对国行鱼苗进行精心的养殖和保护。

鱼花节为肇庆疍民一种独特的生产景观。关于岁时节日,民俗学上的解释为“有相对固定的节期”及“节期中有特定的民俗活动”,“节期的选择、节俗活动的形成与发展,显示出自然规律对人类生活的制约及人对自然的适应与把握。”[19]鱼花节的确切起源时间不可知,最早有关“鱼花节”的记载出现在道光《高要县志》之中,“每岁春末夏初为鱼花节,县境自羚羊峡以上,鱼步八十七;峡以下,九十四。有疍步,有民步,民步则疍往佣为捞鱼,疍步则疍户。”[10]297民国时期的《高要县志》卷一〇《生业》对鱼花产期有详细的描述:“鱼苗之产期自谷雨节(四月初旬)起至立秋节均有之。以西江之旱潦略有迟早。有迟至立夏后(四月下旬),而始见者亦有时立秋后而仍有者。”[20]肇庆西江的鱼花产期正对应着“鱼花节”的时间,且“有相对固定的节期”。由此可推知,肇庆的“鱼花节”应是指捕鱼花的风俗和时节。“鱼花节”的产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何谓“鱼花”?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对此有解释,“子曰花者,以其在藻荇之间若花,又方言凡物之微细者皆曰花也。亦曰鱼苗,以当春出于苗始生时,与苗俱生也。亦曰鱼秧,农人种禾兼种鱼,视鱼犹禾也。而多言鱼花者,又以其类不一,故曰花也。”[6]557可知,鱼花是粤方言对鱼苗的称呼。

其二,渔业经济的推动。前文已述,疍民是要通过卖鱼花和鱼来赚钱,最后兑换成米来缴纳赋税。缴纳完后,如有余剩,便可借机改善一下生活。清朝时期,肇庆疍民的境遇得到更多的改善,可以进一步扩大鱼花销路。明代时,疍民的鱼花已有销路,以致产生一句谚语“九江估客,鱼种为先。左手数鱼,右手数钱。”[6]564“凡取鱼花各有疆界,其名曰步。县境共有百余步。业此者于城东沿堤设阜,三四月间鱼花出水,一盅其鱼数万,谓之海花盅,远卖销之。畜于水池,养成鱼子则谓之鱼种,近者销之,岁售约十余万金。”[16]505

其三,鱼花之所以能够有如此销路,这与西江优质的渔业资源有很大关系。据屈大均的记载,“鱼花产于西江。粤有三江,惟西江多有鱼花。取者上自封川水口,下至罗旁水口,凡八十里,其水微缓,为鱼花所聚,过此则鱼花稀少矣”[6]556,“鱼花产北江者不贵,以北江多石灰水,鱼花食之不肥,取之又不易畜,而北江绝少渊潭故也。凡鱼皆藏于渊潭,鱼花从渊潭出者易养。西江多渊潭,而其源从滇、黔、交趾而来甚远,故鱼花多而肥,池塘中可以多养”[6]558。由此可知,鱼花自上游而下,上游少渊潭,下游的西江多渊潭,因而西江的鱼花要比其他地方多。加之,明清时期岭南一带嗜吃生鱼,对于鱼要求严格,恰好西江的鱼可以满足,“以初出水泼剌者,去其皮剑,洗其血鮏,细刽之为片,红肌白理,轻可吹起,薄如蝉翼,两两相比,沃以老醪,和以椒芷,入口冰融,至甘旨矣。”[6]559

此外,肇庆疍民拥有一套独特的捕捞鱼苗的“渔具”和“渔法”。肇庆疍民的渔具是根据鱼苗的特点而特制的。“捕采鱼苗谓之装捞其具名曰茤,用苧布制成如喇叭形。茤口圆周一丈一尺,尾圆周一尺五寸身长一丈二尺。”[21]494在渔法上,“当日落时,望某方电脚高,则知某方无雨。某江之水不长,某方电脚低,则知某方有雨。某方之水长,长则某鱼花至矣。”[18]630-631“装捞鱼苗者为蛋民,蛋民日夜看守,每隔一小时半捞取一次每日夜可捞十六次,转于一较大四五倍之大池。”[21]494

此外,国家政策对疍民的居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60年代,肇庆疍民在国家政策的规划下陆续上岸居住。上岸后的肇庆疍民居住在渡口所、厂排街、石嘴街、江滨西路和二塔路、羚山、小湘等水上居民区①肇庆市水上居民住宅指挥部.肇庆市水上居民住宅建设的总结汇报(内刊).1983-5-17.端州区档案馆.。“离水”后的肇庆疍民在生产方式的选择上呈现多样性,除了一般的捕鱼作业,还会选择进入企业或工厂工作。此外,肇庆疍民除了进行着传统个体捕鱼作业外,还有一部分选择加入渔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性的生产组织,特别是在建国后的合作化期间,走向集体化生产。“县境西江河西,历代都有水上居民(旧称疍民),从事水上渔业、运输业,以船艇为家。他们受到社会的歧视,地位低下,收入微薄,备受寒暑风浪之苦。建国后,党和政府关怀他们的生产生活,合作化期间领导他们组织水上运输、渔业生产合作社,支持发展生产,剩余劳动力,尽量安排就业。1966年起,分批安排建房用地,拨专款补助营建房屋,到陆上定居,一般按每户建房约2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补助200~500元,约占该户基建款50%左右,并按牌价供应建筑材料。从1967年—1969年全县先后拨款5万元。到1970年代,德城、悦城、九市、回龙、禄水等地的水上居民都到陆地定居。”[22]

上岸定居的肇庆疍民除了享受到政府“拨专款补助营建房屋”的优惠政策外,二塔路的肇庆疍民还以协议的形式,用现金交换居住房地。肇庆化工研究所与肇庆渔业公社二塔渔业大队签订了一份交换房地协议,并于1967年1月15日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肇庆渔业公社以33000元的价格收购二塔路附近的肇庆化工研究站、实验厂房等四座。②笔者调查资料,2016年12月。这是20世纪60年代肇庆疍民上岸时在二塔路一带签订的一次交换协定。因此时的肇庆疍民依然需要依靠捕鱼为生,故而选择靠近水陆交界的二塔路位置。这次的交换协定为二塔路的肇庆疍民提供了“离水”后的陆居需要,也创造了疍民的社区环境。据笔者走访,该社区的房子多为红砖砌成的砖瓦房。此外,在此时期,西江边二塔路附近曾开办过一所专门为肇庆疍民创建的渔业小学。1977年后,专门为水上居民设立的水上学校已淡出历史舞台。[23]为了使肇庆疍民“离水”后能更好地适应陆上社会环境,政府专门设置了水上学校,帮助疍民掌握基本的文字、发音及数理等知识,以便他们适应“离水”后的陆上生活及社会文化环境。

可见,肇庆疍民的社区建设是疍民们从水居状态过渡到陆居状态的桥梁,它使得疍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现代化。肇庆疍民“离水”上岸后产生了特殊的社区景观。这一方面是肇庆疍民主动适应陆居生活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各方力量相互协调的产物。肇庆疍民与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了西江边肇庆疍民“离水”后的社区景观。

四、结语

长期生活在西江边上的肇庆疍民为肇庆留下了独特的疍民文化景观,主要表现在服饰文化景观、礼俗文化景观、生产文化景观及疍民社区景观。同时,肇庆的疍民文化也丰富了肇庆的文化内涵。肇庆疍民文化景观除了是适应自然环境的产物外,还受到赋税沉重的经济环境、陆上社会的礼仪文化环境以及国家对肇庆疍民所制定的特殊政策等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促进了独具历史性和地域性的肇庆疍民文化景观的发展。另外,随着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加速,上岸后的肇庆疍民不得不面对从传统渔业生产到工业化生产的生计方式转换的困境。肇庆对疍民社区的建设有助于疍民们从水居状态顺利过渡到陆居生活状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现代化。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肇庆疍民长久以来的渔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就其而言难以适应的现代化时,有可能产生类似“弃猎归农”的文化生存问题。相关问题值得引起当地政府和新生代疍民群体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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