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 统筹兼顾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

2018-02-08 20:31宋宝和
中国考试 2018年5期
关键词:学业山东省试点

宋宝和 赵 雪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南 250011)

继上海、浙江首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之后,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市,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山东既是人口大省又是考试大省,每年高考考生总人数是前述其他5个省市考生人数的总和,不仅如此,山东省内社会、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这一点与我国当前的发展现状非常相似,可以说山东省的教育改革在全国具有很强的代表意义。因此,山东省高考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018年3月23日,《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山东试点方案》)正式发布,标志着山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1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在曲折中不断前进,在前进中不断反思,在反思中不断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面对新时期国家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我国教育发展现状,急需进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4年9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改革试点省份,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就此拉开帷幕。

2016年,山东省被确定为第二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4个试点省市之一。在充分借鉴上海、浙江先行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系统设计改革方案,经过2年多的努力,制定完成试点方案(送审稿),经中央改革办审议、教育部备案,向社会正式公布。

《山东试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2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深入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完善春季高考制度。

2.1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设计原则,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高专录取的主要依据,以及参加相应等级考试的必要条件;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均为基于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学业水平考试,但是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成绩呈现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关于考试科目。合格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

关于考试内容。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关于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每门课程学完即可以参加合格考试(称之为“一门一清”),同时,给予学生多次考试机会;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夏季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关于成绩呈现。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每科原始分为满分100分,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突出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进行了强化。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拔要求,扬长避短自主选择等级考试科目,从而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除此之外,新的学业水平考试还将在引领高中强化课程建设、提升教育质量以及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2 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其作为学生升学的参考或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依据,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其作用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完善人才选拔标准。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选拔人才,不仅考查学生的学业水平,还关注到学生的行为表现、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情况,评价的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使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标准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统一,使高考招生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第二,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价导向上,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主动发展;在评价功能上,能够发挥过程性评价作用,摒弃长期以来“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第三,适应高校人才选拔的需要。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校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供材料,有助于高校选拔到更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色和专业发展要求的学生。

2.3 深化夏季高考改革

山东省夏季高考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招生方式分为统一考试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3类。夏季高考在《山东试点方案》中的变化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第一,招生录取模式发生变化。自2020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按照上述录取模式,高校需要对纳入高考录取的招生专业(类)的等级考试科目按规定提出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同时,高校还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录取时,由高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综合素质信息进行分析并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考生分数相同时,综合素质信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与此同时,《山东试点方案》将继续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和高校自主招生制度。自2020年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等)+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形成。高校招生“见分又见人”,打破了“一把尺子选才”的局限性,使更多学有专长的学生有机会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和专业。自主招生的录取依据是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优惠政策,其中“优惠政策”是考生通过高校自主招生测试后,高校同考生签订协议确定的优惠政策。《山东试点方案》对参加自主招生的高校提出了具体要求,试点高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特点、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校应制定科学、规范的自主招生简章,公开考核程序、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并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简便的考核招生方式。

第二,考试科目与分值发生变化。现行夏季高考的考试科目分为2类: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思想政治)。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理科综合涵盖3科的分数权重不同。《山东试点方案》规定夏季高考实行“3+3”模式,其中第一个“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后一个“3”是指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第三,取消文理分科。取消文理分科是《山东试点方案》的最大变化。取消文理分科,一是体现在数学科不再设置文理分卷,所有考生使用相同的数学试卷;二是由原来限定文理科考生分别选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参加考试,现在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因此,学生可依据个人学习兴趣、学科优势和高校分专业选科要求选择等级考科目。取消文理分科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在增加考试方式多样性的同时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性。

2.4 完善春季高考制度

山东省春季高考以高职高专招生为主,改革后的春季高考招生方式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3类。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在750分总分中,“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320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专业技能”考试总分为430分,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2部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230分。《山东试点方案》将技能测试时间拉长,安排在每年的7~12月进行,进一步强化了技能测试的技术性、综合性和随机性,考生可参加2次测试并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除统一招生考试外,《山东试点方案》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置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此外,《山东试点方案》在春季高考首次开启了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特色

山东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又充分吸收和借鉴了首批试点省份高考改革的成功经验,同时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改革实践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在整体设计和关键环节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山东试点方案》通过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和春季高考改革、构建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有效关照共性与个性、基础与发展、学生与学校、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等诸多利益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山东特色。

一是强化整体设计。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以统一高考为突破口,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整体性和系统性,形成了贯通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多类型、长链条、全方位的综合改革。

二是体现育人为本。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从教育教学改革、考试改革、招生录取改革到高校人才培养改革均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通过考试改革和招生改革,促进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推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以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促进科学选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通过构建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分类考试体系,健全统一考试招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四是促进教育公平。《山东试点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优化等级考试赋分办法,使不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间具有可比性,同时保持每门等级考试科目内的学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促进公平公正。

五是确保安全平稳。高考安全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深化高考改革的重要保障。《山东试点方案》立足全局、着眼大局,妥善处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合理设置考试时间,扎实部署高考各环节工作,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创造条件。

4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创新

山东省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在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合理设计等级赋分方法、实施外语“一年两考”、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和本专科分类考试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体现出山东特色和山东智慧。

4.1 创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二者承担不同的功能。因此,方案确定2个考试在不同的时间分开实施,独立设计。合格考试考查学生的共同基础,重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独立安排考试,加大考查力度,可以有力地避免严重偏科现象的发生,在强化基础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合格考试“学完即考,一门一清”的设计原则也有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等级考试突出选择性,“6选3”的考试形式贯彻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增加了学生的选择空间,满足了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更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不仅如此,通过分别明确界定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的内容范围与能力要求,可以使2项考试在有限的试卷容量内均能更好地实现测量目标。因此,合格考试与等级考试分离的制度设计更加符合测量评价的科学规律,也使考试本身更加科学有效。另外,将等级考试置于夏季高考后进行,有利于保障高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持学生学习节奏的稳定,同时也可以节约考试的组织成本。

4.2 合理设计等级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的计分规则为: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全体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根据正态分布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时,将各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分、81~90分、71~80分、61~70分、51~60分、41~50分、31~40分、21~30分共8个分数区间,最终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试举例说明,若考生甲化学科目考试成绩原始分数为80分,这一成绩在全省参加化学科目考试的考生中排名位于10%~26%之间,则该考生成绩等级为B(该等级所有考生原始分数介于78~85分之间),其等级分数应在71~80分之间,则转换公式为(x为考生甲的等级分数),据此可确定考生甲化学科目考试等级成绩为74分。

8个等级分数区间的分值及各区间人数比例的确定是基于山东省历年高考成绩大数据,经过严谨科学的测算得到的,符合山东考生实际情况。当然任何理论方案都会存在一定的不足,也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从理论设计而言,山东省等级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可以保证成绩转换后考生排名顺序不发生改变,同时也能够较好地提高考生成绩的区分度,是合理可行的。

4.3 “以人为本”设计外语“一年两考”

《山东试点方案》实施后,外语科目考试将分听力和笔试2次进行。其中,听力考试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每个考生有2次考试机会,并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安排在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考生只有1次机会,并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将听力考试安排在冬季进行而不是6月,可以避免恶劣天气(如雷电)等对听力考试可能产生的影响;为考生提供2次听力考试机会,也是为了保证听力考试的安全,维护考生利益。《山东试点方案》还指出,在条件成熟时将增加机考口语测试。增加听说成绩的比重,对进一步推动外语教学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4 建立“四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招生体系

山东省自2016年起实施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这是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实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山东试点方案》在此项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2020年起,综合评价招生由4部分成绩组成,即“3+3+高校考核+综合评价”。其中第一个“3”是指夏季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考试成绩,第二个“3”是指学生自主选择的3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是指高校自主进行的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是指高校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评价并赋分(占考生总成绩的一定比例)。与现行政策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赋分并纳入总成绩,变“三位一体”为“四位一体”,更加凸显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性。

为保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可信可靠和使用结果的客观公正,《山东试点方案》规定每所高中都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发展水平如实记录下来,在完成“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程序后,上传至山东省教育厅开发建设的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信息平台,形成最终档案。《山东试点方案》明确了学生、教师、学校各自的职责,学生负责对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如实记录,教师负责审核把关,学校则对学生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标志性成果进行公示,做到阳光透明。上述措施的出台将使综合素质评价在制度设计上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较高的可信度。

4.5 完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方式

《山东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体系的制度设计:自2020年起,春季高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同时,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也将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由此,山东省将建立包括统一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以及综合评价招生的春季高考分类考试招生体系。众所周知,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有其自身特点,通过完善春季高考改革,推进分类考试招生,倡导知识与技能并重,这样既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选拔,也可以引领中职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创造良好土壤。

《山东试点方案》作为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回答了怎么考、考什么、怎么招等社会关注的关键问题,明确了高考综合改革的发展方向,不仅对山东的教育事业产生重大影响,也必将对我国高考改革产生积极的重要推进作用。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同时也是操作环节最复杂、落实难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事先无法预测到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做好预判,加强研究,不断完善,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答好新时代给我们命制的新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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