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院长,博士、研究员
近期,关于商业模式创新与产业技术创新的争论,由小米在香港上市而起。小米上市最后确认发行价在17港币至22港币之间,发行21.8亿股,募集资金约371亿港元到480亿港元,据此判断公司估值在539亿美元至698亿美元之间。鉴于其过高估值带来的风险,原本发行内地第一只CDR的计划暂时搁浅。关于小米估值的分歧在于,小米到底是什么样的公司,是硬件制造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关于此争论的某篇文章明确指出,事实上过去十几年来中国所谓的“互联网创新”,大都是“商业模式”上的一种模仿,与产业技术创新无关。
无独有偶,近期《浙江日报》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而开设的“数字经济大家谈”专栏中,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陆雄文在《马云的远景和浙江数字经济的短板》一文中,提到“从商业模式驱动到技术创新驱动,希望浙江未来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能够为中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贡献更多的原创技术、基础技术”,这为浙江数字经济的发展、乃至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出一条明确的路径。
其实,这两件事情清晰地向我们传达了一个信息,互联网创新约等于商业模式创新,制造业、实体经济的产业核心技术才是真正的技术创新。尽管雷军表明小米公司采用了横跨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的运营模式,但是市场似乎并没有表现出认同。尽管马云表明阿里巴巴将来是一家技术创新驱动的公司,但是市场目前仍然认同阿里巴巴是一家互联网公司,所以阿里巴巴下决心成立阿里达摩院,进军芯片设计与制造。
辩证地看待小米定价与市场定价,陆雄文教授的期待和马云的愿景,对于更好地贯彻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无疑是重要的。对于浙江来说,商业模式创新是必须要注重发挥好的最大“长板”之一,这是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战略路径。回顾过去的40年,浙江之所以较成功地实现了从“小省”向“大省”的跨越,十分重要的路径就是市场模式的创新,建一个市场、带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就是很好的写照。浙江的这种发展模式,可以看成市场模式创新1.0版,属于商业模式创新的第一个阶段。当经济社会逐步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大量的“块状经济+专业市场”的模式,开始面临较大的挑战,特别是“双11”,“买买买”更是将这种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向了新的高度,这可以看成是浙江市场模式创新的2.0版,属于商业模式创新的第二个阶段。这种创新,尽管给人们的感觉仍然是在打价格战,包括近期刚刚上市的“拼多多”,舆论吐槽声一片,但对于发展仍然处于“不平衡不充分”的更多省份和地区来讲,商业模式创新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以及带来的社会进步与促进作用,仍然是无法替代的。大力发展新零售,加快商业模式创新迭代,更是我们所期待的。正如前人所言,“好酒还得勤吆喝”“好酒也要善吆喝”,以更加积极、阳光的心态,关注并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对浙江乃至对全国来说至关重要。
当然,作为全球第二经济大国,相比商业模式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尤其是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创新,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中美贸易摩擦特别是“中兴事件”更加清晰地告诉我们,加快产业核心技术的突破,是真正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不二选择。励精图治、练好内功,才有参与国际竞争的“本钱”,否则即使GDP第二,也是一种“虚胖”,大而不强。当然,产业核心技术的提高和突破,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脚踏实地,注重基础研究,注重积累,注重一步一个脚印,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面对这个时代,一方面我们的长板仍然要发挥好,渠道创新、模式创新得发挥好;另一方面,我们的短板要尽快补上,把产业技术创新、原始能力创新,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加大投入、努力突破,不能够急于求成,要耐得住寂寞。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创新的机制,才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