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财经学院院长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青海省拥有天然草场5.47亿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51%,是我国草地畜牧业的重要发展基地。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和传统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使草原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威胁着青藏高原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
基于这一背景,青海省自2008年起,在牧区6州的7个村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利用草地资源、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组建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过组织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的路径,实现草畜平衡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畜牧业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牧区6个自治州30个县883个纯牧业村全部组建了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并对合作社治理结构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股份制、联户制、大户制、代牧制、混合制等多种经营模式,2014年6月农业部正式同意将青海省设立为“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草地生态畜牧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从体制、机制上闯出了一条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新路子。这种新的发展模式取得了改善民生、生态保护和科学发展的“三赢”。
草地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不同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股份”的构成不同。草地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入股的是牧民承包的草地和自养牛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的是土地。牧民承包的草地和自养牛羊可以说是全部家当,而农民农地不完全是财富全部。二是合作社承载的责任大小不同。合作社在政府的支持、鼓励和引导之下,草地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要承担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重担,特别强调草畜平衡和人与自然和谐的责任;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承担经济、社会责任,更凸显经济重要性。三是农牧民对合作社的关注度不一样。因牧民将自己的草地和牛羊全部入股,入股资产主要采取“按股分红”的方式。能否实现预期收益,关键要看合作社的运营绩效,故对合作社发展高度关注,保证通过入股后使自己财产收益不至下降;农民入股土地,一般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有了“托底”收益的保障,农民对合作社的关注较牧民相对要低。四是运行方式不同。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经营者唯一,就是入股牧民。将草场和牛羊入股组建合作社,让第三方经营,既无历史惯性,也无现实案例,关键的原因在于牧民对草场和牛羊具有很强的禀赋效应;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后,经营者不唯一,既可以是入股农民,也可以是职业经理人。五是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不同。草地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入股资产实行按股分红,既不保底,也不封顶;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由于牧民入股草场和牛羊相对农民入股土地具有更强的禀赋效应,再加之脆弱的生态环境要求,故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运行发展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拉格日村隶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宁秀乡,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纯牧业贫困村,人均可利用草场面积不足100亩,耕地面积0.1万亩。由于人均可利用草地资源极其有限,畜牧业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为了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与提升牧民生活水平的困境,村级能人带领36户牧民于2011年组建了草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是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合作社通过牧民拥有的草场承包经营权和牲畜折价入股整合生产资源,坚持“以草定畜”入股原则,每股500元。入股牲畜数量按照草地载畜量进行折算,即按照平均每16亩草场入股4只羊或者1头牛,超出部分牧户自行削减。二是合理分组、划区轮牧。合作社利用已入社的草场,将入社牛羊按照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原则,合理分组、明确放牧顺序、放牧周期和时间,科学合理地按季节划区轮牧。三是拓展产业、多元发展。经过理事会成员共同商议,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将草原奖补资金用于二三产业发展,促进三产业融合发展力度;合作社组织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主要从事出租车、唐卡制作、饲草种植、房屋建筑、推销畜产品等经营活动,增加了牧民收入。四是多方投入、智力支撑。合作社先后获得各类产业扶持资金1147万元,延伸了产业链,提升了价值链。同时,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就积极招贤纳士,引进了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投身于合作社发展。人才引进为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提升合作社运营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建章立制、保障运营。从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管理、档案管理、生产销售管理、天然草原管护员管理、项目投资管理、盈余分配、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有效约束,从制度上保证了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自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先草后畜、以草定畜的原则,把以草定畜作为合作社社员入社的门槛条件,先以草山入社,再按载畜量核定入社牛羊数,多余牛羊或自行出售,或在统一基地集中育肥出栏,从制度设计上落实了“减畜不减效,减畜不减收”。资源整合后合作社对草地的分类管理开始显现,实现了良性循环往复利用。
2012年以来,合作社在省、州、县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下,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底,合作社共投入政府各类项目资金等1369.5万元,集中加强畜用暖棚、人工饲草基地、免疫注射栏、饲喂通道、排污管道、青贮窖、储草棚、病畜隔离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经营模式创新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通过发展生态畜牧业股份制合作社的实践,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条件下牧民草场放牧权,即把牧民分散放牧权收归合作社统管放牧权,有效解决了牧民载畜量监管难、划区轮牧难、技术推广难、发展壮大难、草地基础设施建设难等制约草地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草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草原生态环境不断好转。近五年来,拉格日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社每百亩载畜量减少了2.02个羊单位,草产量提高10.5%,鼠害有效洞口降低66.7%,植被覆盖率从原来的60%提高到现在的80%。
草地股份合作制是现有草场家庭承包制度的继承和发展,放牧赋权方式的改进,打破了传统草地畜牧业由超载过牧导致草场退化,实现了由草场退化导致生产无法持续的恶性循环向“生产、生活、生态”共赢的良性循环的转变。
股份合作制进一步释放了牧民的经济自由选择权。通过草场经营权、牲畜折价入股,劳动力专业分工,生产指标量化,“用工+股份”分别取酬的合作社经营模式,使“宜牧则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成为现实,彻底解放了富余劳动力,拓宽了牧民增收渠道。
股份合作制使牧民获得了更多的剩余索取权。通过畜牧业资源的彻底整合和有效配置,使传统生产方式之下无法实现的潜在利润通过制度创新得到实现,即通过合作社载体,实现了畜牧业生产效率的大幅度提高,牧业增效;实现了人力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助牧民增收;实现了接二连三,产业附加值内部化,拓展了收入渠道;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股份合作制改变了畜牧业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就合作社人力资本而言,实现了人尽其才;就畜牧业生产技术而言,通过种草养畜、良种繁育、高效养殖技术等在合作社纷纷落地生根,个体性能显著提升,提高了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运用反过来又降低了合作社制度创新的成本,制度绩效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