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使者:第三方物流

2018-02-07 20:51王之泰
中国储运 2018年5期
关键词:卖方买方运作

文/王之泰

笔者曾经多次打算就第三方物流做一番议论,近日老朋友相聚,有人提议用更生动的词汇来描述物流,而不再用呆板的第一方、第二方、三方……于是蹦出了不少说法,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将第三方物流称谓为“物流使者”,令在场的人都点头叫绝称是。我们这个世界物流无处不在,商业交易之后的物流是最终完成商业交易的活动,实际上是商业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交易有不同的交易方,相关的物流便有了不同称谓:卖方如果在交易之后承担发货交付的责任,在完成交易之后将货物通过物流送交到买方,卖方在商业交易中为第一方,卖方送货的物流便称之为第一方物流;买方在商业交易中为第二方,如果买方在交易之后承担取货责任,这取货物流便称之为第二方物流,无论远近,无论何国皆是如此。现代,一个国家的经济及经济全球化必然表现是:产、供、用三方之间的距离从过去的小范围有了大幅度扩展,出现远程化、跨国化甚至全球化的局面,这对物流产生了巨大影响,不可避免形成了物流运行的远程化。虽然一些国际的大企业就是远程的或跨国的分布,本身便拥有这种物流能力,但是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无此能力,既便是发达国家的许多第一方、第二方的生产企业也无此能力,很难应对这个局面,既便跨国的大企业也不一定如此打造这种物流系统。

现代经济的商品生产制造者与用户领域,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其核心竞争能力都与所买卖的商品密切相关,瞄准的都不是物流。因此,无论哪一方都不会将物流与其核心竞争能力联系在一起,从而也就不会下大力气去打造送、取货物的物流,既便是跨国的大企业也是如此。但是交易实现之后又必须通过物流完成交易对象实物的转移,这就需要有买方、卖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做这件事,于是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一种物流职业便应运而生,起到的是连接和沟通卖方、买方的“使者”的作用,那就是第三方物流,正因如此,第三方物流便获得了“物流使者”的美誉。

第三方物流是社会分工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是产品的生产制造,把对生产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又不属于主体与核心业务的产前、产后以及产中的某些物流活动分离出去,由专业的物流企业这第三方去担任“使者”重任,由于专业,当然会做得更好。所以,第三方物流是社会流通系统中物流领域专业分工的产物。

第三方物流这个“使者”也有不同类型,按照是否拥有进行物流运作的资源划分,主要有两种有代表性的类型:

资产型“使者”:物流运作需要有多种装备,这种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能进行物流运作的主要资产,资产之中不包括共用的物流平台,而是可以在物流平台上进行物流运行的资产,指各种运输工具、设备乃至某些配套设施,临时放置以及长期储存货物用的仓库、货场,可以进行流通加工的场地、作坊、车间等。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拥有这些资产,也可能是租赁而来,这些资产必须能在公共的物流平台上进行运作,才能够为第三方物流所用。

管理型“使者”:基本不保有或者很少保有在公共物流平台进行物流运作的资产,但是有可用的社会资源和管理能力,现代社会能为物流所用的资源是很丰富的。这种“使者”主要特征是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运用社会上物流资源的专业能力,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对这些资源综合调动、使用,从而依此进行物流运作并向用户提供服务。这就可以满足用户的物流需求,以收取费用方式付出资源的使用费用并取得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得的收益。

上述两种只是典型,社会上实际运行的第三方物流都是有优化的选择,或偏重于依靠本身的资产实力或偏重于综合调动社会资源。

第三方物流具有普遍性,但不同产业差别甚大。差别源于不同产业生产的产品不同:通用型、普及型产品用户广泛分布,产后这个领域第三方物流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连锁性的生产则类似生产线,是很少依赖第三方物流的,各个连锁企业之间为了有效贯通多是有专门的物流安排。

我国当前第三方物流在物流市场所占的比例较低,仅为10%左右,而发展水平较高的日本等国己经能达30%以上。主要原因是现在很多企业对第三方物流这个“使者”还不大了解也缺乏信任。所以,在我国第一方、第二方物流还是主体,第三方物流虽有可观的增长,但是至今仍没成大气候,因而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猜你喜欢
卖方买方运作
论CISG中的卖方补救权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救济措施适用研究
第十四届(2020)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合并榜单
买方常见违约问题分析、应对及预防
今年房企并购已达467宗
从《朗读者》大热看纸媒读书版的运作
二手房买卖之卖方违约纠纷解析
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诚信博弈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党春雄:我看“政府主导与专业运作”
PPP项目运作中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