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的景宁样本

2018-02-07 19:43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
浙江经济 2018年24期
关键词:小额低收入信贷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办(扶贫办)

“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中,“政”指政府贴息(利息和保费)、“银”指银行低利率发放小额贷款、“保”指保险公司承保。“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创新形成了政府统一购买“贷款保险”并贴息、银行凭保单向低收入农户发放贷款的新机制,实现了农村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机制性转变

2011年起,景宁县结合实际,推出“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中,“政”指政府贴息(利息和保费)、“银”指银行低利率发放小额贷款、“保”指保险公司承保。每年安排超300万元资金(2014年起超1000万元),用于支付银行利息(基准利率)和支付保险公司贷款保险金,为低收入农户申请贷款发展生产开辟渠道。截至2017年12月底,已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3113万元,受益低收入农户达11672人次,未发生一笔不良贷款记录。

主要做法

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撑。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金融改革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整合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特别扶持资金近5000万元用于全县低收入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新型农业发展主体进行贷款贴息,为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规范操作流程。在贷款对象的审批和贷款发放的流程上,实行层层严格把关,首先由低收入农户提出申请,村经合社和乡镇对农户进行信用记录和创业发展计划的把关,然后提交县扶贫办进行资格审查,再转到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办理。金融机构在完成贷前调查、风险评估、保险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程序后,到乡镇现场办公,简化手续,为农户提供每户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这种层层严格把关的程序,有效保障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有序、严谨、合理的发放。

加强跟踪指导。贷款发放后,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农户资金使用绩效的跟踪管理,县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跟踪做好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的服务和指导,乡镇、村委、金融机构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例会,按季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户贷款用到实处、用出效益。

激发放贷热情。一方面,增加放贷和保险主体间的有序竞争。增加符合条件的放贷和保险主体数量,参与放贷的金融机构从两家扩充到三家,参与保险的公司从一家扩充到三家(保险费从2%降到了1.5%),金融机构间的有序竞争促进了扶贫小额信贷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建立激励机制。银行每贷出10个单位的款项,可以享有发放3个单位贴息贷款给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家乐业主和农场主的权利,政府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这样,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开拓农村金融业务,会更加注重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数量和质量。

加强创新探索。一方面,对贷款主体进行升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除低收入农户以外的其他能够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发展主体。另一方面,对贷款用途进行升级。除满足发展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需求外,允许低收入农户以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各种形式的参股,目前正在尝试建立在家低收入农户与外出创业农民“双向参股”模式和“互联网+创业者+参与者+政府+金融机构”形成众创平台的扶贫开发新模式,以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经营制度改革,使低收入农户共享改革红利。

改革成效

“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创新形成了政府统一购买“贷款保险”并贴息、银行凭保单向低收入农户发放贷款的新机制,实现了农村扶贫由“输血”向“造血”的机制性转变。

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政银保”合作扶贫小额信贷一方面解决了农村“最不想贷款”和“最难贷到款”人群的金融扶持问题,让低收入农户学会了最基本的金融投资,使部分低收入农户因此走向了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解决了金融机构由于受种种体制机制限制而“不想进入和无法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问题,极大地活跃了农村金融市场。

增强了低收入农户的增收致富能力。实践表明,低收入农户等贷款主体都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机会,都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来用好贷款,普遍比直接得到扶持资金更加用心地去经营产业或进行有效投资,特别是激发了低收入群众创业的激情,增强了他们的发展信心,挖掘了自身增收致富的各方面潜力。低收入农户从没钱创业的困境进入到“贷款挣钱,挣到钱存钱,存钱后得到银行更大支持”的良性发展阶段。

提升了低收入农户的信用意识。景宁县搭建的以“政银保”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平台,为低收入农户提供贴息贷款,不仅为他们解决了贷款难的问题,还大大提升了这个群体的现代信用意识。一个农户不还款,整个村的信用等级也有影响,能够按期甚至提早还款,就能够继续贷款,还款表现越好,后续贷款的额度越大。信用评级还要在全村公布,这样既能起到监督作用,又能起到激励作用,使政府贴息贷款和低收入农户诚信还贷步入良性循环。

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2011-2013年,政府仅支出贷款贴息266.3万元和保险费用110.88万元,就让低收入农户获得免息、免担保创业贷款5544万元贷款,扶贫资金效益放大了近15倍,而且有效解决了扶贫群体过大和扶持主体难以确定等复杂问题。小规模的贴息资金把行政资源、政策资源、农村各类资源、金融资源等各方面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供低收入农户使用,真正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推进了农村金融保险事业的发展。从刚开始求着金融保险机构做扶贫小额信贷,到目前银行、保险公司纷纷“抢着”要求通过“政银保”模式进入农村金融保险市场。从金融保险机构的角度看,新模式不仅能够增进自身与政府的关系,而且找到了全新的业务增长点,极大地增强自身在地方金融市场的竞争能力。

密切了干群关系。“政银保”模式需要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干部必须深入农户,让金融机构必须上门服务。贷款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还帮助他们实现了增收致富,无形中拉近了干部与群众间的距离,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若干启示

实施“政银保”合作小额贴息贷款升级版,要着重在“精准”“扩面”“融通”“普惠”上下功夫。

精准。习总书记在第39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讲话强调“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政策要突出精准。”在识别认定、对象筛选推荐、贷款用途上更精准,确保实现应贷尽贷。

扩面。针对已享受小额贴息政策但新一轮未认定为低收入农户的群体,在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进行适当贴息,给予过渡期,以积累更多的发展动能;以一定比例向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发展主体提供信贷,利用辐射效应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户实现增收致富。

融通。打通资金帮扶与产业帮扶两大促农增收平台,提升帮扶效率,使资金和产业在扶贫过程中实现无缝对接;打通“政银保”与“三权抵押”两大金融改革平台,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使金融改革在具体扶贫中产生倍数效应;打通“政银保”和“农合联”融通,激发农业发展活力,提高群众获得感。

普惠。要“全方位”“全覆盖”,应贷尽贷,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同时,除了低收入农户享受政策外,争取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享受到金融改革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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