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翠婷
(青海民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根据小微企业在实际的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情况作为基础,创新创业最终效果都是通过小微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来反应和体现的,因此小微企业在实际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空间需要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金融资源的配置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是当前政府和市场所需要共同关注的,小微企业在我国目前的融资困境反应了市场的缺陷以及政府管控力度的缺乏等,因此我们应当从内在的情况入手来进行分析,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和现象。
在当下,资金往往是市场发展的一个有效的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金的方式是市场发展的一个客观因素,作为市场发展模式下的小微企业也是如此。
现阶段小微企业融资需要一定的市场机制,首先需要金融资源配置发展,金融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当中运行的盈余者以及资金短缺者之间的跨期价值交易。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来说,其所涉及到的问题是融资需求以及资源供给者,交易的实现需要解质供求、价格、竞争以及风险等市场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协调。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往往能够有效地推动小微企业积极的找到成本较低的资源配置,同时也能够让小微企业来通过有效的创新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等。同时在当前交换体系的发展之下,往往激励资金供给者能够为具有创新创业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且在提供资金支持的过程中监督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发展空间。
其次,小微企业的数量往往是由多个不同的方面决定的,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与大型企业相比之下存在很多的不同之处,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是非常巨大的,截至到2016年,我国小微企业已经超过了1200万家,面对如此庞大的数量,小微企业单纯的采用市场配置的方式是无法有效的实现资源的有效分配的。金融市场交易作为一种分散决策、自由竞争的交换体系,其能够充分地发挥出交易双方分散决策和自由竞争的优势,并且根据双方的实际融资医院以及融资的相关条件来达成交易等。金融市场具有的通过价格能够让金融服务发展成为一个供需平衡的模式,并且久而久之达到竞争性均衡的效果,通过金融市场的通过价格能够有效的使得小微企业得到较广的融资覆盖率,有效解决众多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解决市场机制的分散功能。
通过政府干预的方式往往能够有效地避免小微企业在市场上受到大企业的压迫和限制,单纯的市场发展模式下部分银行往往会排斥一些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模式,同时银行投资也会提升相应的条件,这种情况往往是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多银行债务当中的合约对于借款人的行为设置了大量的限制性以及复杂的条款,这些条款对于大型企业的约束往往是较少的,但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往往会产生极大的影响,限制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
从评估上来看,小微企业受到银行的评估情况往往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银行信贷风险评估的信息主要是客观的,通过观察企业的财务报表等来进行的,而小微企业往往都缺乏这种硬信息,在实际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企业信贷风险较高,导致多数的银行不愿意将相应的资金进行借贷。
市场机制的基础是市场的主体,而小微企业作为当前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应当逐步的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成为主体所在,从信贷、保险以及担保等逐步的发展成为市场主体,实现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进步。
根据发达国家所做出的有关调整和控制来看,可以发展社区银行来充实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信贷模式,社区银行往往是重点面向社会发展中的小经济体的,往往具备较好的人缘和地缘优势,便于小微企业更好的开展相应的贷款和融资渠道。
与此同时应大力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为银行金融提供一定的创新资本。这类金融机构往往能够以科技型的小微企业作为中心,根据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实际市场发展过程中所处于的不同阶段来形成与社区银行互补的资金供给格局,对于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效果具有积极显著的作用[1]。
小微企业有效融资及金融支持是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发展的,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与小微企业的融资交易属于双边结构,信息的不对称、资产的专用性等都是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积极性的显著因素。
因此针对这种现象,一是加强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商业性资金供给对于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等具有较高的需求,当前我们应当在银行中心构建成熟的个人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以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系统等,通过开放包容的系统来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融资渠道[2]。
二是完善小微企业政府信用担保体系,政府信用担保对于我国小微企业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效果,充分的发挥出政府的担保作用能够有效的提升小微企业市场发展的空间。建设小微企业需要担保体系,应当采用政府担保机构直接参与到小微企业融资过程的方式,或者与商业担保机构进行商业合作来嵌入到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当中,改变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空间以及渠道不足的现象[3]。
三是规范好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小微企业往往需要通过中介方式对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来进行资产评估等,而在这一过程中往往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部分的小微企业往往需要重复性评估,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融资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以及市场机构应当通过有效结合的方式来规范好中介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同大中型企业区别对待,有效提升实际的市场发展模式,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空间。
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投入的引导性激励是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空间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应当构建政策性支持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辅助,通过公共财利以及小微机构的发展模式来引导社会资本的流向,同时解决银行以及风投机构偏好于小微企业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需求等。
金融的供给往往需要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市场的交易,对于一些积极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应当给与一定的政策性补贴,同时从收益上来进行鼓励,通过政策方式来有效的激励小微企业市场融资空间的扩大,为小微企业提供不同期限的资金和不同的金融服务,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市场发展空间。
综合上文所述,我国小微企业在实际的市场发展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大中型企业的融资空间以及渠道等对我国的小微企业融资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阻碍,同时银行以及信托机构的信用评级制度以及相关的条约等也对小微企业产生了不友好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当做好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通过政府与市场的结合来实现金融支持,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以及融资渠道,使得小微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实现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