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的环节多、链条长,出院结算需就医地将费用大类经国家平台传回参保地,参保地计算待遇后将结果回传就医地。就医省、参保省、部平台三方结算数据是否必须进行“日对账”,本期热议由此展开。
笔者认为,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应该实现“日对账”功能。理由如下。
第一,就医省、参保省、部平台三方实行“日对账”,有利于及时发现“单边账”、计算错误、输入错误、配备错误等问题。当天发现问题、当天解决问题,可以极大地减轻月底清算和结算的工作压力。
第二,社保经办工作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经办服务的要求越来越个性化、精细化、便捷化,没有信息化,根本做不到。因此,“日对账”工作只能依靠信息系统来实现。借助系统的自动纠错、报错日志存储和查询等功能,由就医地、参保地和部平台三方同时对账,发现数据对不上的,系统自动提示三方,及时核查,及时解决,便于跨省异地就医系统平稳、有序运行。
第三,社保经办的发展离不开信息化的引领。数据库的运用,实现了个人账户的全记录;互联网的运用,促成了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日对账”工作,除了利用现成的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外,还可以充分结合异地就医工作的特点,开发新的对账功能模块,使对账、清算、结算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
江西省社保中心 陈福华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到的资金流、信息流十分庞大。尤其是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全国范围覆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接入国家平台的数量也在急速增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全国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医保网络。在这种情况下,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快速流畅运转,就是保证这个大医保网络高效运转的关键。所以就医省、参保省、部平台之间的三方面“日对账”也是必须的。
人社部发布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就对异地就医参保省、就医省、部平台之间的三方面“日对账”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每日自动生成日对账信息,实现参保地、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三方对账,做到数据相符。如出现对账信息不符的情况,省级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提请部级经办机构协调处理。
这样做主要有以下优点:一是实行日对账,可以发现信息不符的情况,并可及时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尤其是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很多,日对账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积压影响国家系统运转效率。二是可以避免按月清算时由于对账不平而推迟或无法清算,影响整个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资金流的运转,保证基金使用效率。三是日对账在保证国家系统资金流快速运转的同时,可以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按期快速清算结算,及时将结算资金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减轻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就医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