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之曰道”探微
——《老子》之“道”新诠

2018-02-07 04:11周可真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老子

周可真

(苏州大学 哲学系,江苏 苏州 215123)

从《老子》书中论“道”的情况来看,第二十五章中下述段落最值得注意: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20世纪90年代出土的郭店竹简《老子》(以下称“楚简”)甲本也有此段话:

“又状虫成,先天地生,敚[纟禾],独立而不亥,可以为天下母。未智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远,远曰反。”

1973年出土的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两种本子也都有此段话: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绣呵缪呵,独立,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甲本)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萧呵漻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亓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乙本)

尽管这些不同文本之间在文字上互有一些出入,但其大意是相同的,尤为重要的是,它们无不讲“字之曰道”,这是《老子》使用“道”这个词的来源出处,弄清这句话的意思,是把握《老子》书中“道”字的词性及其含义的关键所在。

一、“字之曰道”与“道常无名”和“无名,天地之始”

《老子》五十二章有“天下有始”之说,这是讲宇宙在时间过程上有一个开端。老子设想,宇宙起始的时候已然“有物混成”。这个处于宇宙时间过程之起点上的“物”有三个特点:一曰“混”,二曰“先天地生”,三曰“寂”“寥”。这三个特点是相互联系的,“混”是指“先天地生”的“物”在存在形态上有别于“天地”,而“天地”作为天和地的合称,乃意味着天和地是两种不同形态的存在物,即它们在存在形态上有区别,而“混”正是指那个“先天地生”的“物”在存在形态上混沌未分,较之于已然分化成其存在形态不同的天和地,混沌未分的存在形态是“寂”(无音)“寥”(无形),即第十四章所描述的所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样态。据许慎《说文解字·叙》所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老子所谓“字之曰道”,应是表示被“字之曰道”的东西以“寂”(无音)“寥”(无形)而无可“形声”,也无可“象形”,所以无法给它取“名”(按:相对于“字”,“依类象形”的“文”即是“名”),只能给它取“字”,故“字之曰道”也。由此可见,“字之曰道”实际蕴含着“道常无名”(《老子·三十二章》)之意。由于这个“无名”而“字之曰道”的混沌之“物”是天地未分之时的存在物,故“字之曰道”其实还蕴含着“无名,天地之始”(《老子·一章》)的意思。

二、“字之曰道”与“周行而不殆”和“反者,道之动”

但是,那个无以取“名”的混沌之“物”为何偏偏被取“字”为“道”,而不是取别的字号呢?这首先是取决于“道”字固有的含义。

“道”字不见于殷商甲骨文,是到了西周才出现在金文中①。金文“道”字由首、行两部分组成,或由首、行、止三部分组成。由首、行组成的“道”字的结构是“首”在“行”的正中间(“衜”),这是表示什么意思呢?“行”在甲骨文里写作“╬”,这是一个形象直观生动的表示十字路口的象形字,可见“行”在词性上原属名词,意指十字路口。②“首”也是个象形字,它在甲骨文里的字形象动物的头,金文里看起来更像是鹿的头部。则由“首”与“行”所构成的“道”字明显属于会意字,其字形所显之像为动物或人在十字路口的正中间,这显然是要让人意会到该字的含义是指(动物或人在路上)行走。这也就是说,“道”字原本是个动词,是表示行走之意。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天道”条中就是按“道”的本义来解释该字的:“道,犹行也。”而“道”字被当作名词来使用时,其原意则是指所行之直路。许慎《说文解字》就是把“道”字当作名词来解释的:“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按:“一达谓之道”是表明“道”作为“所行道”非泛指一般的路,而是特指直通的道路。)

老子“字之曰道”的本意应该是不外乎“道”字本义的范围,若其本意是取动词之“道”为“字”,则其本义为“行”,其上文“周行而不殆”句中的核心词正是“行”!这是说明那“先天地生”的混沌之“物”是一个运动过程,“周”与“不殆”都是用以描述这个运动过程的特点:“不殆”是说明其健行不息,即它是一个无有穷期的运动过程;“周”是说明这个运动过程犹如农人耕作于田③,是在一个有边界限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的封闭过程。其下文“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则是对这个永不止息又有边界限定抑或既是无限又是有限的运动过程的轨迹的描述。这个“逝”而“远”而“反(返)”的运行轨迹,正是“周行”(循环运动)的特点,它意味着该过程进行到一定边界就会转入反向运动,而“反”便是这个运行轨迹的本质内容,这个内容在十四章中被明确表述为“反者,道之动”。“道之动”就是“周行而不殆”的运动过程,“反”是这个运动过程的必然规律。在理论上,我们不能排除老子之所以“字之曰道”,还有取名词之“道”为“字”的用意,如果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道”字,则其本义为“路”,在这里被用以指“周行而不殆”的运行轨迹,即以“反”为本质内容的运动规律。

三、“字之曰道”与“强为之名曰大”和“有名,万物之母”

按《老子》五十二章所谓“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所表达的逻辑,可以为“天下母”者的必要前提是,它是“天下始”。据《说文解字》说,“始”是“女之初也”,“母”是“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应该是暗示“天下始”与“天下母”的关系正如少女和孕妇的关系,孕妇是由少女长成的,为母者必先为少女,“天下始”与“天下母”的关系也是因其“先天地生”而为“天下始”,故而可以为“天下母”。《老子》首章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准此,如果说“字之曰道”蕴含着“无名,天地之始”(《老子·一章》)的意思的话,那么,“强为之名曰大”则蕴含着“有名,万物之母”的意思。“无名,天地之始”,是从“道”与“天地”之间的时间关系着眼,强调了“无名”之“道”作为“天下始”的意义。按“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的辩证逻辑,有始则有终。“始”(“天地之始”)是意味着天地万物未生;“终”(“万物之母”)是意味着天地万物既生。“始”(“天地之始”)和“终”(“万物之母”)都是就天地万物的生成而言:在天地万物尚未生成的意义上,“无名”之“道”是“天地之始”;在天地万物已然生成的意义上,“有名”之“大”是“万物之母”。

但是,“有名”之“大”不过是“强为之名”,这个“强”字说明,虽然“为之名”,而其实很勉强,并不贴切,这是意味着“大”之为“名”与一般的“名”有区别,也就是说,“强为之名”实际是表示“大”并不是一般的“名”。首章有云:“名可名,非常名。”一般的“名”是可以“象形”从而“可名”的“有形”之物的“非常名”,“大”则是不可以“象形”从而不“可名”而只能“强为之名”的“无形”之物的“常名”——“万物之母”之“有名”实指有“常名”而言。

“常名”是相对于“可名”的“非常名”而言,尽管其是“强为之名”,但它并不是没有意义。按照四十一章“大象无形”之说所表达的逻辑,不“可名”的“无形”之物恰恰是“大象”!而“强为之名”的“大”正是“大象”的“常名”,其意义是在于表示作为“天下始”的“无名”之“道”正是以其“无形”,才能作为“大象”而成为生成“有形”之万物的“天下母”!所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对“无形”之“大象”而言,就是“道”之“周行而不殆”的运动过程;而对“有形”之万物而言,该运动过程的具体内容则为“无形”之“大象”不断衍生出“有形”之万物,而“有形”之万物最后又都复归于“无形”之“大象”,即所谓“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十六章》)在这永无穷期的运动过程中,一切变化归根结底只是“无形”与“有形”之间的相互转换,这种转换关系便是“有无相生”(老子·二章)——从“无形”到“有形”是“无生有”或“有生于无”;从“有形”到“无形”是“有生无”或“无生于有”。但是,为老子所看重的是“有无相生”关系中“有生于无”的方面,因为这层关系中“无”(无形大象)是“有”(有形万物)之母,看到这层关系是认识上“得其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得其母”对于了解和掌握“有”(有形万物)的生存条件具有关键意义;“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既然知道了“有”(有形万物)的生存条件,掌握了“有生于无”的原理,就该明白“守母存子”的道理,从而根据这个道理“守母”而“执大象”(《老子·三十五章》)。按“大象无形”的原理,“执大象”就是意味着既不追求可以满足感官享受的东西(属于“有形”范畴),也不追求可以论辩的道理和可以获得别人称赞的德行(均属于“可名”范畴),如此完全摒弃名利之欲,一心从事于“无形”“无名”之“道”,则可保终生的安全和太平。

四、“字之曰道”与“道可道,非常道”④

以上是依据“道”之分别作为动词和名词的本义来阐发“字之曰道”的义理,说明了“道”作为“字”(而非“名”)可分别作“行”(动词)和“路”(名词)解,将此理解贯彻到《老子》首章的解读,则可以对“道可道,非常道”做出如下解释:

“道可道,非常道”中三个“道”字,按其词性,第一和第三个“道”都是属于名词,第二个“道”则属于动词。按“道”作为名词的本义(“路”)和它作为动词的本义(“行”)来理解这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可释义为:

我这里所讲的“道”,不是指那种人可行走的道。人可行走的道不是常道,而我所讲的“道”正是指与人的行走无关的常道。⑤

据此分析,“道可道,非常道”句中所给出的关键词是“常道”,要了解其确切含义,关键在于弄清“常”字的含义。

《说文解字》释“常”为“下裙”,则“常”字原是个名词,而“常道”和“常名”之“常”显然属于形容词。作为形容词的“常”是什么意思呢?

在《诗经》中作形容词用的“常”字大抵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恒久之意,如《诗·大雅·文王》:“天命靡常。”(意谓:天命不是一成不变。)其二是正常之意,《诗·小雅·十月之交》:“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意谓:发生了月食,这是正常的天象。)《国语·越语》引范蠡语:“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这里“常”的意思也是恒久,是特指天体运行规律(“天道”)的恒久性。这个意义的“常”后来演变为名词,用以指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而自在地发生作用的自然规律,如《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联系起来看,“常”作为春秋战国时代描述天文现象的用语,当其为形容词时,它是指天道之恒久不变的性质;当其为名词时,它是指不受人为因素影响而自在地发生作用的自然规律。“常”的这两种用法显然有其内在的关联性,相应地其含义也是内在相通的,即当它被作为形容词用以指天体运行规律的恒久性时,这种恒久性同时也意味着不受人为因素影响的自发性、自然性。

从《老子》以“可道,非常道”这种否定性判断方式来界定“常道”概念,赋予“常道”以“非可道”的内涵的情况来看,“常道”的特征在于它都内在地排斥人为因素(按:“可道”之“道”指人为现象),则“常道”之“常”显然是指不受人为因素影响的自发性、自然性而言。为此,“常道”可被直解为“自然之道”。然则,“道可道,非常道”就可以被进一步释义为:

我这里所讲的“道”,并不是指人为之道,而是指自然之道。

由“道”作为名词的本义可知,它原是指人所行之直路,被《老子》用以指称与人的行走无关的自然之道的“常道”无疑就是指自然之物所遵行的法则。《老子》“常道”之说实有隐喻之意,意谓自然法则就如人所行走的直路那样平坦。联系《老子》第五十三章所云“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意谓:假使我认识了我与大道的关系,我将义无反顾地行走于这条大道上,生怕偏离大道而误入歧途。然而大道虽然平坦安全,百姓却爱走小路),其以“道”比自然法则,更有如此寓意:就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一样,虽然自然之道是极平坦而安全的大道,但人类却偏好选择危险的小道而行。换言之,人类应该选择自然之道,按自然之道行事,而不该离开自然之道而行其人为之道。“道可道,非常道”作为《老子》首章之首句,其深层意义正在于向人类开示其所当遵行的自然之道。

[注 释]

① 参见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广西教育出版社,2009年。

② 名词“行”当读háng。甲骨文中“行”也有作动词(音xíng)用的例子:“己丑,王不行,自雀?”(《甲骨文合集》21901,郭沫若主编,中华书局,1978~1982年)“乙巳,卜出,王行,逐。”(《甲骨文合集》22445)大约成书于秦汉间、在西汉时被整理加工而成的《尔雅》是按“行”的本义来解释该字:“行,道也。”(《释宫》)《说文解字》则把“行”当作动词来解释:“行,人之步趋也,从彳从亍。”

③ 甲骨文中的“周”字,最初不带“口”字,只表示界划分明的农田。《老子》关于“道”的运动是一种无限循环运动的思想不必是受农人耕作于田的启示所悟得,但按“周”字的本义可以且似乎应该对其所谓“周行”之“周”作如此直解。

④ 本节内容与拙文《“体道”的必要性、原理及方法——<老子>道篇首章新解》(载《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中的相关段落可互相参阅。

⑤《老子》书中常用第一人称的“吾”字,这是其作者的一种行文习惯。这里的解释是按《老子》作者好言“吾……”的行文习惯而作如此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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