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燕(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2018年初,司法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全系统、全社会意见,认真分析和采纳了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机构性质、编制管理、人员数量等意见建议,彰显了新一届部党组注重调查研究,决策科学民主的良好工作作风。《意见》稿从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基层司法所着手,将公共法律服务引向深入、延至基层,为进一步实现资源力量整合在基层、工作合力形成在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在基层,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指导与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决心,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纲举目张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信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长期不懈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能力提升的恒心,立足长远,意义重大。
贯彻精神,我们责无旁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北京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新时代首都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实现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与网络平台相融合,与热线平台相结合,与项目平台相补充,把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精准地送到群众身边、百姓手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首都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落实做法,我们蓄势待发。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司法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目前,全市328家司法所平均办公业务用房面积169.8平方米,302家司法所拥有独立办公业务用房。282个三人以上所占总数的86%,中央政法编制使用占编率达到100%,编制内人员配备率达97%。村居法律顾问已经实现全覆盖,定期、定点、定向的基层法律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力量。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试点中,服务供给量、业务规范率、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为巡回办证、网上预约、定向解读、在线调解等服务供给方式的拓展与创新提供了经验积累。
执行政策,我们坚定不移。北京市司法局将以2018年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实体平台建设完成80%,2019年基本完成为目标,组织开展各项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硬件、软件达标;建设稳定、专业、热情的服务团队,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基层服务力量,有效提升司法所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用足用好司法行政职能配置以及职权下放政策,根据法治宣传、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提供方式的自身特征,强化服务机构、组织之间的工作衔接,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加强司法所与当地人民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满足首都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与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