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产业创新联盟研究

2018-02-07 01:14欧广远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博物馆产品

欧广远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知识产权与网络法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2)

我国的博物馆大多属于公益性文化单位,具有以收藏、展示为主的复合型公共文化功能。博物馆中有着门类齐全、形式多样的特色馆藏文物和标本,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资源、艺术资源、文化资源,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素材“富矿”。

一、加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的繁荣兴盛,与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息息相关。上下五千年,皇皇华夏史。中华民族历经风雨沧桑,创造了辉煌的华夏文明。历史证明,中华民族要真正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既需要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支撑,又需要有开放、包容、和谐的先进文化来引领。现阶段,要接近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既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也要注重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推动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提振公众的文化自信,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前行。

2.有利于保护文化多样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提出:“所谓文化,就它的某些成分而言,在各种文明之间历来是交流不息的。”“接受、赞同和欢迎文化多样性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而是意味着多元共存”。文化的多元共存是不同文化主体经过反复博弈形成的历史事实。虽然保护文化多样性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文化多样性的发展通常会遭遇到各种威胁,有不少曾经辉煌一时的文化因为缺乏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接受,甚至已经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因此,加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保护,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多样性留存均具有特殊意义。通过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实现文化多元共存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推进文化交流。加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也有助于树立新的文化交往观。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是当今世界的时代特征。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的交往,既有坦诚交流和友好协商,也有历史矛盾和现实冲突。现阶段,我国既要扩大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直面国际上缤纷多彩的多元文化,又要保持中华文明的优点和特质,坚持中国特色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必须具备主动进行文化交流的意识。通过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保护,可以增进文化发展与交流,互通有无,促进国际交往。

4.有利于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博物馆虽然坐拥文物、标本等大量文化创意资源,但是参观活动往往都是短暂的、一次性的。藏品与参观者之间往往难以建立可持续、可重复的文化联系和情感互动。而文化创意产品就是在博物馆藏品与公众参观者之间构筑起联系的上佳纽带。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不仅是博物馆传承文明、传播文化等固有职能的有益拓展,还能增加博物馆的经济收入,部分弥补日常资金的短缺,有利于实现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文博创意产业发展和文博衍生产品开发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政策指引。这种政策倾向有助于引导良性文化消费,培育新型的文化产业业态。

二、我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共有国家一级博物馆130个,其中大多数位于大中城市。全国博物馆优质资源多集中在中部和东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较好成绩的博物馆也多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级、省级博物馆以及北京观复博物馆等个别经营状况较好的民办博物馆。我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类型单一。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缺乏地域风格和本馆特色,类型过于单一。第一,创作思路单一。多数博物馆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只是将文物照片或者书画图案直接印制在明信片、丝巾、手机壳等上面;或者只是文物模型的简单缩放或者复制。这样的文化创意产品自然难以真正体现博物馆的特色。第二,品种类型单一。大多博物馆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都是明信片、书签、丝巾、优盘等相似产品。目前国内具备较强的文化创意产品自主研发能力的博物馆屈指可数。多数博物馆,尤其是中小型博物馆和地方博物馆,仍然以引进转售现成文物类旅游纪念品作为主要创收途径。在调研中,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尚比较少见。第三,产品档次单一。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的档次两极分化严重,缺乏中档适销品种和爆款产品。文化创意产品价位往往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在创意设计水平、制造工艺精度、包装材料选取、价格定位区间等方面差异过大,低端产品普遍严重缺乏文化内涵[1]。价格适中而又具备较高文化品位和产品品质的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极为短缺,能够突出地方特色的产品更是罕见。

2.经费短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经费严重短缺。第一,政府拨款有限。在我国,公立博物馆被定义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所拨经费除了维持博物馆日常运营和基本的文物保护研究费用之外,可机动运用的经费往往相当有限。尤其是中小型博物馆面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的巨额投入往往是有心无力、望而却步。第二,财政政策不利于创意产品开发。在现行财政制度下,即使博物馆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在市场上大获成功,也会面临下年度财政拨款减少而经营收益却难以保持年年稳定的难题[2]。所以不搞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博物馆员工的铁饭碗会端的很安稳;如果搞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即使能实现盈利,反而有可能影响博物馆的业务开展和自身建设。僵化落后的财政制度、财政理念和烦琐的拨款申请流程,极大地制约了博物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内在动力和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速度。

3.人才匮乏。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特别匮乏。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保护涉及创意设计、知识产权集体管理和知识产权许可、商务谈判、经济法治、科技创新、历史文博、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会议展览等众多领域。目前,我国的博物馆工作人员队伍仍然以文博、历史等专业为主。既能把握文博事业的发展规律,又具备商业运营头脑的复合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则极为短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迅速开展。

4.观念陈旧。博物馆管理经营观念陈旧,忽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流通的社会功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文化产业中一个增长潜力巨大的分支。通过创意人的奇思妙想,可以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巨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文化创意产品。再辅助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就可以将沉睡的文物资源的经济价值逐步实现,进而推动社会文化环境和公众文化品位的提升。我国的大多数博物馆属于公立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效益意识缺乏的弊病一直存在。而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不仅是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而且比实体经济运营的复杂程度更高。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否成功,最终要靠参观者和公众的钞票来选择。这种身份上的转变对博物馆的传统管理制度、机构编制、人员思维都将带来震动和影响。

三、建设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产业创新联盟的构想和主要优势

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发达国家纷纷聚焦自己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比较优势,加快资源整合以实现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各国对于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重要性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将传统文化元素转化为时尚消费品,既有利于实现文化传承,又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中华传统文化具有多元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历史积淀厚重多彩。如果能够对国内博物馆的馆藏资源加以深度开发和妥善利用,生产出丰富多彩、层次多样的文化创意产品,那么对民族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都将大有助益。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已经达到4873家。而为数众多的博物馆将以何种方式将收藏的文物唤醒,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并巧妙地传承文化基因,提高文化软实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我国目前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域遭遇困难最多的是中小型博物馆,而相关文化创意企业也以中小型公司和个人工作室为主体。笔者认为,可以充分借鉴科技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主流模式。即以产业创新联盟的形式,推动博物馆尤其是中小型博物馆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产业创新联盟模式具有巨大的潜力和独特的优势。

1.产业创新联盟是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有效组织形式。在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域,产业创新联盟主要是指博物馆、设计公司和工作室、相关高校和研究院所、融资机构等,以成功开发适销文化创意产品为直接目标,以获得经济收益和获取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战略目标而组建的创新联盟。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产业创新联盟是历史资源、文化资源与设计资源、营销资源等市场要素紧密结合,形成大众化、高品位、销路广的文化创意产品的有效途径。产业创新联盟相较于传统的博物馆独立开发、委托开发等模式,具备多方面的优势,合作关系相对稳固、持久、高效。这种模式更有利于从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视角来考虑合作的目标和方式。可以在共享创新资源、降低研发成本、分担创新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开拓市场空间的同时,围绕组建研发团队、获取知识产权、建立许可标准等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建立比其他开发模式更为持续、稳定、深入的多方合作关系[3]。

2.以产业创新联盟形式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已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引与规范,对于我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的萌芽和加速发展不可或缺。早在20世纪80年代,文化部就曾经出台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政策文件。进入21世纪以来,政策的导向性更为明显。文化部2005年通过的《博物馆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博物馆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文博系统在《博物馆管理办法》颁布之后不久,就提出了“把博物馆带回家”的新理念,至此重视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逐渐成了大多数博物馆的共识。2015年,我国博物馆行业的第一个全国性法规《博物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博物馆条例》强调国家鼓励博物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衍生产品,增强博物馆发展能力,为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导向和制度依据。2016年5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4]。现代的产业创新联盟是一个多元、复杂的创新体系。我国现行的国家层面的规范产业创新联盟的政策法规主要集中在科技法律政策和民商法领域。例如,规定了合作创新基本原则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对产业创新联盟进行战略定位,明确其发展方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范合作成果归属和各方权利义务的《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从总体上看,这些政策法规已经为产业创新联盟的合作活动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制度框架。但是,目前还缺乏规范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专门性政策法规。因此,建议在《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之中增加关于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合作的章节和条款,并在适当时机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产业创新联盟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3.以产业创新联盟形式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利于丰富开发方式。外采贴牌、委托开发、自主开发、知识产权许可是目前我国博物馆比较常见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模式。博物馆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起步阶段,往往采用外采贴牌、委托开发等模式。这些方式可以节约开发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见效较快,因而被较多的博物馆所采用。但是,从较长的时间周期来看,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产业创新联盟才应当是能更完整、更准确地诠释藏品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主体;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属产品或者通过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才是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大方向[5]。

4.以产业创新联盟形式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利于推动公共平台建设。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市场化行为,其资源配置应当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制定政策法规之外,公权力在这一领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建立和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之上。目前,兼具展示交易服务、合作信息服务、投融资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还比较稀缺。尤其是对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还远远落后于实际需求。因此,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以主要产业创新联盟所在的博物馆区域为依托,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专利专题数据库、商标专题数据库以及版权专题数据库。此外,还应当引导参与创新联盟建设的博物馆和企业,根据现实需要在内部逐步设立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总监等岗位,增强利用内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管理水平的能力。

5.以产业创新联盟形式促进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利于在知识产权合作中寻求双赢。知识产权许可问题对于发展博物馆文化创意产业尤为重要。如何通过知识产权的许可谈判减少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进而节约各方的交易成本,实现利益平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产业创新联盟在这方面具有单个博物馆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创新联盟可以实体化、专业化运营,这样就能快速、积极、专业地适应谈判对象目标的多元化和变动性。随着需求不断变动的多重目标,适时调整目标与策略,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应对,以求达到双赢的结果[6]。

猜你喜欢
知识产权博物馆产品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博物馆
关于知识产权请求权内容构建的思考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露天博物馆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
新产品
产品
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