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民政局
在民政部的大力指导下,上海社会组织工作按照中办发〔2016〕46号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上层推动,将社会组织工作纳入全市发展大局。历届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建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牵头、47个市级相关部门和16个区分管领导参加的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近年来,市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等专题调研,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17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上海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全面安排;近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对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做出批示。
二、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和上海市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上海先后制定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后党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办法等文件,强化“行业归口、分级管理、区域托底、规范有序”工作原则,确保改革中党建“不掉链”、改革后党建更加强。2017年8月,上海专门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目前上海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61.4%。
三、改革驱动,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自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并制定了《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正面清单(2017年版)》,明确登记导向,增强可操作性。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中,探索了“先审计后脱钩”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了民政、经信、税务、质监等部门信息采集、数据交换、互联共享等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四、明确重点,分类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推动成立了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上海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亚太交流合作中心、上海白玉兰谈家桢生命科学发展基金会等一批社会组织,服务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社区居民需求,重点扶持四大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一系列实施办法,将社会组织领域专家纳入财政部门的评审专家库。2016年上海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补助收入约116.4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20.3%。
五、严格监管,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90项管理职责。制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管理的办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标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加强市区登记管理机关执法联动,会商处置复杂疑难案件,对执法力量薄弱的区提供执法支持。建立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搭建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信息化体系,为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六、提升能力,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定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公开促自律。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的内容要件、操作程序。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促提升。建成了覆盖市、区、街镇三级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网络,推动成立了72家社区基金会,有序推进有条件的街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形成了“三驾马车”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有效机制。连续举办了七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持续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媒体等跨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