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令君 郑荭玫
在北京,征地超转人员(以下简称超转人员)是指因国家建设征地农民户转为非农民户的原农村劳动力中,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无赡养人的孤寡老人以及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朝阳区作为征地历史长、面积广、超转人员数量最多、增速最快、居住最分散的区,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民政局在超转工作千头万绪、超转人员诸多诉求、超转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主动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情怀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推进转居转工工作的规范进行,结合市区有关政策和区实际情况,朝阳区专门成立由主管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主任、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等担任成员的农民转居转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朝阳区转居转工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区级指导性配套文件,统一规范了全区转居转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和公安朝阳分局人口大队共同编制了《北京市朝阳区农民转居转工材料汇编》,为各街乡的农民转居转工办理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程序、提供了依据。
在超转人员接收方面,朝阳区民政局从规范管理、服务快捷着手,会同区农委、财政规范征地超转人员接收安置的程序、相关部门责任及办理的时限,在做好常规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模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延伸到街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搜集评审前期的相关资料、缴费的评审依据,对拟新增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补助的缴费数额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数据进行全面复核,最终出具评审报告。接收评审制度属于全市首创,提高了接收审核的准确率,保障超转人员接收工作严谨规范。
2005年,朝阳区民政局为保障超转人员医药费能及时准确报销,积极协调劳动局,建立了区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医药费网络管理系统,使得超转人员医药费审核及时准确,报销周期缩短,方便快捷。2010年,朝阳区投入资金开发建设了征地超转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覆盖辖区内43个街乡。各街乡可以直接在管理系统内根据情况变动进行超转人员的增员减员操作,区里通过系统能方便快捷且全面地掌握区内超转人员的最新信息动态。2013年,对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调整,升级后可以直接从网上对街乡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变更的数据会自动备份也可以随时进行手动备份,确保数据安全有效。2015年,对系统再次升级,增加了基础信息模块和动态跟踪模块,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四类超转人员的动态信息随时跟踪,使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科学高效,保证了全区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朝阳区民政局从创新服务管理着手,全面推进社会化购买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探索新的服务领域和范围,建立社会化购买服务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多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2016年9月,由民政局征地超转人员管理科负责策划活动方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经费支出,确定了以超转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居住相对集中的大屯、麦子店、潘家园等街道作为试点,委托家政公司为400名超转人员提供擦玻璃、清洗油烟机两项家政服务,以解决超转老人因年事已高造成的生活不便等问题。重阳节,举办了以“关爱孤老亲情陪伴”为主题的中秋敬老慰问活动,聘请了专业的养老服务团体为居住在圣泽峰养老院的19位征地超转和社救孤老带去了歌曲表演、理发、拍摄水晶照片、全身按摩等服务。
2017年,保留倍受好评的家政服务项目,并在全区范围推广,为全区500名90高龄超转人员和散居孤老进行家政服务,并推陈出新不断拓展社会化购买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联合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中心,以高碑店乡北花园社区为试点,开展“冬日护眼送健康 关爱超转进社区”活动,超转人员无需前往医院,只需在约定时间到社区中心便可享受全面的眼部疾病诊断、中医健康咨询等服务。
2018年,积极拓展社会化购买服务新领域,针对超转人员平均年龄较高、对自身健康状况关切程度高、信息获取渠道少等特点,邀请三甲医院资深主治医师直接深入社区,开展“健康生活大讲堂”活动,普及常见老年病预防治疗知识,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及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京政办发〔2004〕41号文件出台后,参加商业保险和乡自管的征地超转人员成为困扰区内稳定工作的一个难点。为此,朝阳区民政局多次会同区农委、财政、卫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2006年底完成全区13个街乡商险、乡自管超转人员移交工作,共接收1910人(其中商险超转人员1580人;乡自管超转人员40人;历史遗留问题超转人员290人)。率先实现统一待遇,妥善衔接,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自2013年超转人员加入社保以来,由于超转人员与城镇退休职工分属不同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子系统,且超转人员的信息变更、增员、普通转出、死亡减员等业务均无单独模块,业务无法下沉,超转人员变更定点医院等都需要先经由区民政局审核盖章,再到社保中心办理。考虑到超转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频繁,为更高效快捷地为超转人员服务,同时减轻街乡工作人员负担,区民政局多次与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协商,最终联合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简化朝阳区超转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等流程的通知》。从2016年4月1日起,超转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时,社保所在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管理系统(街道版)操作后,由街乡民政科审核并在填报单位一栏盖章,即可前往社保中心交表报盘,无需再经区民政局审核盖章。此举一出,受到了超转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根据2014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管理服务办法》(京民政发〔2014〕406号),朝阳区民政局征地超转科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街乡进行调研,汇集各方意见之后,立足本地实际,草拟了《朝阳区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后,多次与区农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上会讨论,不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会签出台该实施细则。至此,朝阳区成为北京市第一个出台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区县。
近两年来,面对超转人员的医疗、取暖、社保等突出问题,朝阳区民政局积极组织调研,摸清基本现状和底子,主动与财政、人社、人大代表等探讨研究超转人员社会保障、医疗、取暖费等相关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的可行性思路,主动向市民政局、区人大代表汇报朝阳区超转人员情况及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为朝阳区超转工作开创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