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实名举报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查实的可获奖金。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根据查实金额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最低200元,最高5000元,对举报重大案件查实的可加倍奖励。举报人也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12333,或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举报奖励有关资料。(鄂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