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廓疑与前瞻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若干探讨

2018-02-06 15:50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矛盾

(绍兴市综治办,浙江 绍兴 312000)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50多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经验,[1]在历史进程中彰显其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显著特征的新时代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因应新时代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新路径,是亟待我们研究和实践的新课题,也是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的应有之义。笔者从五个方面梳理、分析、论证,对“枫桥经验”“从哪里来”“是什么”“有什么用”“创新什么”“到哪里去”等疑问略陈己见,以期廓清迷雾、正本清源,仅供学术界、实务界参考。

一、追溯“枫桥经验”渊源历程,破解“从哪里来”的问题

50多年来,“枫桥经验”作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尤其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可谓是耳熟能详,但对“枫桥经验”来源、发展更多的却是一知半解或语焉不详。因此,追寻“枫桥经验”渊源及发展历程,破解其“从哪里来”的疑惑,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之关键。

(一)发展沿革。“枫桥经验”诞生及发展是时代、历史、实践的结果,[2]篆刻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烙印,也深刻地折射着时代精神。

1.诞生历史背景。20世纪60年代初期,新中国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际上,因中苏两党意识形态分歧日益尖锐而爆发论战,导致两党两国关系全面恶化;印度在美苏两国挑唆支持下企图蚕食中国领土,最终爆发中印边境军事冲突;台湾当局趁大陆经济遭遇暂时困难之机,加快实施其“反攻大陆”的图谋。国内因遭遇前所未有的三年自然灾害,加之“大跃进”运动受挫,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举步维艰。国内反动残余力量与国外反华敌对势力以为推翻共产党新中国政权的时机已到,企图搞“和平演变”。在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如何教育、改造“四类分子”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巩固政权,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1963年2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目的之一就是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中央明确规定,除行凶报复、杀人、抢劫、放火、投毒因而民愤很大的这一类现行犯必须立即逮捕法办外,对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采取“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当时的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广大干部群众遵循中央的这一指导精神,没有逮捕一个人,就制服有违法行为的“四类分子”,创造“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即“枫桥经验”。由此可见,“枫桥经验”是特定时代背景和历史阶段的产物。

2.演进过程。“枫桥经验”诞生至今,根据不同的时代背景、主要任务和变化态势,其演进轨迹可大致划分为诞生、推广、发展、创新和深化五个阶段。

——“枫桥经验”之诞生。1963年,在全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当时的诸暨县枫桥区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没有进行武斗,更没有捕人,而是开展说理斗争,就把那些认为非捕不可的“四类分子”“有效制服了”。毛泽东同志听后十分高兴,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于同年11月20日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诞生。

——“枫桥经验”之推广。“文革”时期,枫桥干部群众始终坚持做教育、挽救、转化人的工作,坚持对“四类分子”实行思想教育、生产劳动和监督管理,总结出依靠群众,就地改造流窜犯、违法犯罪分子和帮教违法青少年的典型经验。“文革”结束后,枫桥干部群众组织开展对“四类分子”的评审工作,对改造好的,积极探索摘帽的方法和途径,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评审摘帽。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记诸暨县枫桥区落实党对“四类分子”的政策》的长篇通讯,郑重肯定和推广“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之发展。20世纪80年代,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和大量涌现的新问题,枫桥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动依靠群众管治安,先后创造了化解矛盾的“四前”工作法、“四先四早”工作机制②,组织群众预防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形成“党政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成功经验,“枫桥经验”成为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典范。

——“枫桥经验”之创新。进入本世纪,绍兴市广大干部群众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抓手,在全市基层全面实践、推广“枫桥经验”。党的十七大以来,把深化“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切入口,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贯彻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先后实施平安“八创八进”和“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平安建设的根本目标,立足长治久安,不断把平安建设推向深入。“枫桥经验”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

——“枫桥经验”之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绍兴市因应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显著特征的新时代社会背景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化发展“枫桥经验”,以乡村治理现代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共治、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互联网+”社会治理、基层治理信息化等作为载体和切入点,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二)产生的必然性。我们今天回过头来看,“枫桥经验”之所以诞生在枫桥,看似偶然,实则有其很大的必然性,是特殊历史时代和地域人文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1.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出来的“捕人少,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的经验,在当时不仅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达到依靠群众教育人、改造人的目标,对当时渡过严重困难、稳定社会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毛泽东同志一听到这个经验就高兴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才有后来的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所以说,毛泽东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是“枫桥经验”诞生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契合了枫桥的人文个性特征。任何一个经验或理论,往往都是地域、历史、经济、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历史文化传承和人文思想创新的产物。[3]“枫桥经验”也不例外。枫桥地区较早纳入中原文化版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向来崇尚耕读传家,且蔚然成风,为“枫桥经验”诞生奠定了坚实文化基础。尊文崇教、崇学尚礼,哺育了枫桥人相对较高的人文素养,陶冶枫桥乡民急公好义,遇事爱说理、好讼争、讲道理的传统,信奉“君子动口不动手”;尤其身处“低头不见抬头见”农耕社会熟人圈,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信奉“和为贵”“让为贤”的信条,遇事(矛盾纠纷)更多的是妥协忍让,避免小事化大。[4]

二、剖析“枫桥经验”本质内涵,破解“是什么”的问题

尽管“枫桥经验”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范畴、专用名词,但无论是理论界、学术界还是实务界,还没有一个相对统一、大家都认可的定义,出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现象。正所谓“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廓清“枫桥经验”概念性问题,挖掘、提炼其本质内涵,已成为新时代下坚持发展、弘扬光大“枫桥经验”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

(一)“枫桥经验”的概念。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当年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动因及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中去寻找答案。

1.1963 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在《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上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注:其核心内容就是依靠群众,通过说理斗争的方式,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使他们成为新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同年11月22日,毛泽东和汪东兴(时任公安部副部长)谈话时指出:“从诸暨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犯罪案件。”“诸暨的经验要好好总结一下,整理一个千把字的材料发下去,回答两个问题:(1)群众是怎样懂得这样做的;(2)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

从毛泽东同志的批示及谈话,至少可以得出“枫桥经验”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二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2.2013 年10月9日,在“枫桥经验”诞生5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清晰表达三层意思:一是界定“枫桥经验”概念隐含的重要因子,即“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二是“枫桥经验”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形式;三是在依靠发动群众前提下,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解决涉及群众的矛盾和问题。

从前后两位党和国家领导核心的批示、指示,我们基本可以得出“枫桥经验”的定义,就是依靠发动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方式方法。

(二)“枫桥经验”的内涵。内涵就好比一个人的DNA,不会因客观环境和外在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枫桥经验”的内涵是什么?我们认为,概括提炼“枫桥经验”的内涵,“依靠群众”“化解矛盾”这两点必不可少,这是“枫桥经验”有别于其他经验最鲜明的本质特征,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枫桥经验”。

一是“依靠群众”,这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是根本。“枫桥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二是“化解矛盾”,这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更是本质。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枫桥经验”是预防化解矛盾的经验,诞生阶段主要是化解阶级矛盾,发展阶段则主要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当前主要是化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因此,总结提炼“枫桥经验”的内涵,必须建立在牢固确立“依靠群众”这个根本、紧紧把握“化解矛盾”这个本质前提下,根据形势和时代变化特点,深刻认识和把握其发展规律,从中提炼出其新时期的本质内涵,即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发动群众,做实基层基础,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挖掘“枫桥经验”价值意义,破解“有什么用”的问题

凡是所谓经验,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故许多曾喧嚣一时的经验都随着时代变迁、时势变化而淡出历史舞台。但“枫桥经验”历经50多年的沧桑而不衰,如常青藤般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其秘诀何在?究其原因,就是“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实践价值和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1.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的重要表现形式。它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领域,并且将贯穿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整个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主题。预防、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特征,始终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初始、消弭在萌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可以预见,预防化解矛盾这个“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在现阶段及可预料的相当长时间内仍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

2.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稳定是任何国家、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持久社会稳定。通过预防化解矛盾,消除纠纷排除隐患,确保基层和谐稳定,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和追求目标。无论是其诞生时期改造“四类分子”维护农村稳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改造流窜犯、帮教违法青少年维护治安稳定,还是改革开放后的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化解矛盾,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枫桥经验”无一不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作为最大责任和价值取向。

3.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枫桥经验”秉持的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发动、组织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蕴含在坚持党的主导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这与我们倡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不仅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起到主导作用,同时更强调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如出一辙、异曲同工。社会治理的四个特征(过程、调和、多元、互动),[5]高度契合“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鲜明特质。从这个角度看,“枫桥经验”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应用价值。

4.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枫桥经验”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根本目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也是“枫桥经验”永葆生命力的源泉。“枫桥经验”通过依靠发动群众、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纠纷,创造平等发展、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将稳定与发展辩证统一起来,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发展上,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发展。

(二)“枫桥经验”的理论价值。

1.深刻体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党的思想路线。“枫桥经验”的诞生、发展以及丰富、升华的历程,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过程。从诞生时期的“矛盾不上交,依靠、发动、组织广大群众,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到上世纪60至70年代初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和一般违法人员的成功经验,再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板”等发展过程来看,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不把“枫桥经验”当作不变的教条,而是因应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在实践中不断予以丰富、完善,赋予其新的时代基因,永葆其旺盛生命力。

2.深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也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更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广大群众不仅是“枫桥经验”的创造者、缔造者,更是“枫桥经验”的实践者、推动者。“枫桥经验”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其本质和精髓是发动、依靠、组织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依靠群众”“教育人、改造人”等一系列光辉思想,其实质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群众思想在政法工作中的运用和创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政法工作的基本经验。

3.深刻体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唯物辩证观。“既发展,又稳定”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真挚的不懈追求。“枫桥经验”历经50多年而不衰,关键是其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即发展的要求。通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初始、化解在萌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枫桥经验”成功地从发展与稳定的辩证统一中探寻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思路,在发展中实现稳定,在稳定中推进发展,稳定与发展同时获得“螺旋式”上升。“枫桥经验”体现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一定程度破解经济建设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

4.深刻体现“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规律。50多年来,广大干部群众既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又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本地的经验,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枫桥经验”不断赋予新的生命力和活力。“枫桥经验”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其能围绕时代变化不断充实新的“素材”,赋予新的特色。正是由于不断创新,才使“枫桥经验”体现出时代性,把握住规律性,激发出创造性,从而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正是由于与时俱进,才使“枫桥经验”能迅速适应环境,找到新的载体和结合点,吸收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新鲜“养分”,从而在具体实践中大胆运用,得以大力推广。“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和活力源自不断创新,“枫桥经验”的适应性来自与时俱进。创新是“枫桥经验”永不褪色的灵魂,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力量之源。

四、探索“枫桥经验”升级版,破解“创新什么”的问题

自2013年中央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以来,绍兴市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继承发扬“枫桥经验”优良传统,不断创设新的载体,努力探索新时期“枫桥经验”新模式,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取得一定成效。

(一)提档升级基层组织。一是实施“领头雁”工程。以提升规范管理、执法司法、便民服务等水平为突破口,通过内挖潜力、外树形象,着力开展“枫桥式”乡镇(街道)、派出所、人民法庭创建,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建”的良好态势。二是实施“凝聚力”工程。发挥“乡贤能人”在“熟人社会”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培育乡贤参事会1832个,汇聚乡贤2.09万余名。积极推动乡贤参事会参与村务管理、矛盾化解、公共服务等,乡贤参事会募集各类资金2.34亿元,化解矛盾5500余起。三是实施“强基础”工程。全面实施“枫桥式”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和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统筹基层条块力量,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推进运行流程再造,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提档升级群防群治。一是推进“微治理”模式。在全市行政村(社区)划分网格,以网格为单位,组织网格员开展社会治安常态化巡查。加强对网格员的规范管理、培训教育、监督考核与经费保障。形成沿线巡查、重点布控与定点守望相结合的平安守护网络。二是深化“专群结合”模式。以村(社区)为单位,筛选年富力强、能谋善任的热心人士组成村(社区)巡防队,在辖区民警指导带领下,组织其参与治安防范、交通管理、禁毒消防等事务,配合专业力量做好重大节会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三是实行“邻里互助”模式。在城市社区,组织热心社区公益的积极分子担任“平安楼长”,通过开展“邻里节”等活动,促进居民间互信互助、共创平安。在农村社区,组建“夜呼队”“护村队”等村民自治组织,通过走村入户、夜间巡逻等形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提档升级矛盾化解。一是平台体系日趋完善。整合行业部门、“七所八站”[3]等各类资源,打造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二是问题排摸持续深入。落实镇、村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矛盾纠纷,组织全市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中排查行动。三是化解措施更加有力。把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纳入平安综治考核,做到月检查、季暗访、年考核。确定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重大矛盾纠纷100余起,落实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制度;注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在全市范围内优选调解能手担任乡镇(街道)调解骨干。

(四)提档升级信息应用。一是信息收集“全方位”。全面深化“民情通”工作,网上网下收集民情民意;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与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两网融合”,按照资源共享、管理快捷的思路,将网格内流动人口、出租房、重点人员等基础信息即时更新录入系统,实现网格内各类要素的动态掌握。二是服务管理“一站式”。深化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建设,整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联动机制,及时流转、交办、督查事件办理,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三天结”。2016年通过县、乡两级平台流转处理事件42.5万余件,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9.8万余件。三是动态管控“千里眼”。深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清除监控盲区。提高对反恐重要设施、民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视频监控力度。补齐农村视频监控短板,新增各类农村视频监控1.2万余只。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鼓励社会视频监控点位有效接入。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视频监控点位4万余个,接入社会视频监控点位6万余个。

五、追寻“枫桥经验”趋势路径,破解“到那里去”的问题

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是绍兴市广大干部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但怎样坚持发展?到底坚持什么、发展什么?这关系着“枫桥经验”下一步“到那里去”“该怎么去”的重大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认真加以厘清和破解。

(一)坚持什么。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本质无疑还是做好群众工作,继续走群众路线。“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这一根本始终不会变、也不能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这一目标不会变、也不能变。因此,新时期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围绕“枫桥经验”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来开展。具体来讲,要做到“四个始终坚持”。

1.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就是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发动、组织群众起来解决群众自己的问题,这与我们中国共产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完全吻合且一脉相承。“枫桥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枫桥经验”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落脚点是让群众得实惠。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主体地位思想是“枫桥经验”的本质要义,是“枫桥经验”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更是其所蕴含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所在。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才能永葆“枫桥经验”旺盛生命力和恒久活力。

3.始终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问题,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也是有别于其他经验的最显著特征。毛泽东同志最早听取“枫桥经验”汇报时,就肯定“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枫桥经验”实质和功用即是就地化解矛盾,使矛盾不激化、不扩散,不上交、不上行,不累积、不集聚。“枫桥经验”产生于、成长于化解矛盾,服务于、作用于化解矛盾,又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得到壮大、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所展现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都蕴藏于“就地化解矛盾”之中。

4.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基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枫桥经验”是一个抓基层、打基础的典型,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筑牢基层基础、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的经验。“枫桥经验”发轫于最基层干部群众改造“四类分子”经验,发挥了团结最大多数人、凝聚人心、稳定基层的作用。“枫桥经验”来自基层,作用发挥在基层,坚持创新发展的关键也在基层。基层强则工作强,基础实则基层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最关键是要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各项建设,做实基层、打牢基础、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二)发展什么。创新是“枫桥经验”永葆生命力的法宝。发展“枫桥经验”,必须在始终坚持其基本精神和本质内涵的前提下,积极因应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显著特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创新”做文章、下功夫,从深化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推动其不断创新发展、发扬光大。具体来讲,要做到“五个化”。

1.推进“枫桥经验”社会化。更加依靠发动组织群众,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新思路,把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社会化力量纳入基层治理网格。加强平安志愿者协会、调解志愿者协会、乡贤参事会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把志愿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扶持专业性的社会组织,积极分担社会治理、平安创建、民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形成政府和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良好局面。

2.推进“枫桥经验”法治化。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宣传教育在崇法尚德、移风易俗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学校开展特色平安法治教育,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以“一村一律师”“一村一警察”机制为抓手,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配备,推动法律力量、法律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强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准法律”约束作用。

3.推进“枫桥经验”智能化。按照科技引领、信息化支撑的思路,构建“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智能信息系统,整合社会治理信息前端统一采集平台,推进“网、通”合一,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在矛盾纠纷化解、案件侦破、风险隐患预测预警等方面的优势,提升社会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视频图像信息的联网应用。

4.推进“枫桥经验”精细化。着力在基层网格的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深化网格化管理,在村(社区)以下科学调整、划分全科网格,大力推进全科网格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实行全科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三员合一”,提高网格及网格员收集、掌握、解决矛盾隐患的能力。加强网上阵地建设,坚持走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开展互联网上群众工作水平。

5.推进“枫桥经验”专业化。“枫桥经验”是享誉全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品牌,要通过标准化的手段把经验固化,编制成具有操作性、普适性的工作标准,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提供“绍兴蓝本”。全面梳理50多年来的典型经验做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成功做法,从矛盾化解、公共安全、违法监管、公共服务、基层自治等5方面构建标准体系,形成一套具有操作性、时代性的“枫桥标准体系”,推动使其升级为国家标准。

注释:

①“四类分子”:指新中国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以后至“文化大革命”结束的大约30年的时间,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等四类人的统称。

②“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先四早”工作机制: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

③“七所八站”:泛指乡镇政府设立的办事机构和上级职能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有的远不止15个。因这些机构一般叫做“站”或“所”,故被群众统称为“七站八所”。主要包括广播站、水利站、水产站、种子站、兽医站、农机站、经管站、农技站,土管所、派出所、财政所、工商所、税务所、司法所、供电所等。

[1]蒋国长.“枫桥经验”的本质与当代价值[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5(3).

[2]金伯中.论“枫桥经验”的时代特征和人本思想[J].公安学刊,2004(5).

[3]张伟光.对“枫桥经验”的理性认识[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4]汪世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26-27.

[5]唐钧.社会治理的“四个特征”[N].北京日报,2015-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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