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要求“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了上述决策。这表明,适当化解企业养老保险高费率已提上日程。可以预期,经过这样的变革,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将更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更加理性、更加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通过外延和内涵变革路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发展完善,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养老保险为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外延型制度变革,相继建立起覆盖企业职工、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通过内涵型制度变革,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账结构,实行指数化养老金计发办法,覆盖范围从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扩展到民营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自雇劳动者和非正规就业群体,实行养老金动态调整政策,建立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法定年限人员延期缴费机制,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和不同制度间衔接办法,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实行以全国统筹为目标的中央调剂制度。保障能力、保障水平和制度的稳定性、公平性、包容性持续增强。
我国社会保险主要实行现收现付模式,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筹资原则,由此兼顾了给付的充足性、供款的可负担性和制度的稳健性。据统计,2016年底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相当于当期月支付额的17.2倍,结存额最高的省份为55.7倍;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基金结存也普遍居高不下。这种状况有点偏离现收现付制筹资原则,加重了供款人负担,降低了基金使用效率,衍生出投资与监管的制度成本和不确定性。
目前,推动上述制度变革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企业养老保险接近全覆盖,基金征收机制、管理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养老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已经启动,全国统筹指日可待;政府对社保基金支付不足予以补贴成为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国家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重持续增长且有较大提升空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达2.2万亿元,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此外,“空账危机”长期以来限于观念形态,对制度运行没有实质影响,加之积累账户虚拟化减弱了人们的实账积累预期,从而降低了制度变革的社会心理阻力。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高费率,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的重要步骤。可以预期:进入新时代,制度变革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走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