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2018-02-06 12:41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赵克志枫桥经验枫桥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 杭州 310009)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浙江“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9月7日至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专程到浙江实地调研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主持召开了4场调研座谈会,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交流,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赵克志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新时代的新实践新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好、贯彻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平安中国建设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学习领会赵克志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本届论坛的主题,我就浙江公安机关特别是浙江警察学院如何发挥好自己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学习好、贯彻好、总结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赵克志部长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中国革命红船的启航地、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枫桥经验”是枫桥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毛泽东同志亲手树立的一面旗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范,是维护社会稳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功经验。2002年12月至2007年3月,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这一时期正是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关口,既暴露出“先天的不足”,又遇到了“成长的烦恼”,表现在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领域,就是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习近平同志立足一域谋全局,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和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八八战略”。从此,浙江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为总纲,开启了科学发展新时期,开创了科学发展新局面,开辟了科学发展新境界。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枫桥经验”高度关注和重视,倍加珍惜和爱护。据不完全统计,习近平同志曾45次在重要报告、讲话、指示中强调要总结提炼、创新发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其中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就达39次。2003年11月25日和2004年6月11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还2次专门对“枫桥经验”在浙江的生动实践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和全面概括阐述,提出了许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不断丰富发展了“枫桥经验”的理论品格、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并对创新发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出了明确的实践要求。“八八战略”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浙江的先行探索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雏形和生动缩影。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从“美丽浙江”到美丽中国,浙江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新时代“枫桥经验”也在浙江大地得到了全面充分的萌发和实践。

赵克志部长在浙江调研时指出,5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新的飞跃,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实践表明,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彰显了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赵克志部长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战略意义概括为发扬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顺应了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规律、创新了群众工作方法、运用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等四个方面,涵盖了“枫桥经验”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揭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们党治国理政特别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枫桥经验”源于浙江、源于公安工作,“枫桥经验”更是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总抓手,为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独特贡献,浙江公安机关理所当然、责无旁贷要当好“枫桥经验”的传承者、践行者、弘扬者,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赵克志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和基本精神贯穿于浙江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在公安工作领域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领头羊、模范生。

二、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契机,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好、贯彻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公安机关安保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我们已成功举办了G20杭州峰会和连续4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工作做到了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今年还有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可以说,安保已成为浙江公安工作的常态。“枫桥经验”最显著的特点是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大型活动安保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为了迎接纪念大会的胜利召开,按照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要求,今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深入实施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工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互联网+”社会治理深化提升工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工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浙江省公安厅结合全面实施基层基础振兴计划,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化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持续推进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智能防控水平,创建“枫桥式”基层所队等“八大行动”,已经形成许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浙江样本”和公安工作品牌,新时代“枫桥经验”正在由精致的“盆景”变成亮丽的“风景”。可以预期和确定的是,纪念大会以后,必将在全省全国兴起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热潮。

什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基本内涵有哪些?赵克志部长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对此进行了科学阐述。赵克志部长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由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枫桥镇各级干部群众创造、发展起来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引领风尚、维护安全、保持稳定的一套行之有效,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可以生动地概括表述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三句话。这一表述虽然比较大众化、通俗化,但已得到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和公安民警的认可认同,也得到了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的批示肯定。赵克志部长对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内涵的表述用了五句话,即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三治”结合是基本要义,共建共冶共享是基本格局,平安和谐是目标追求。这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内涵最新的科学表述。无论是那一种表述,以及纪念大会上可能提出的新表述,都说明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非常丰富、深刻,有待于我们进一步进行总结、提炼、概括。我们正确的态度和做法是,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正在做的事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赵克志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车俊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即将在纪念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的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纪念大会为契机,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好、贯彻好。

三、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发挥浙江警察学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好、推广好

党的十九大以后,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对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今年1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总结推广“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对此,郭声琨书记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随后,郭声琨书记要求中国法学会加强研究,做好“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受中央政法委委托,中国法学会把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确定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设立“‘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跨领域、多学科、集中性的协同研究和实践调研,初步形成了《“枫桥经验”理论纲要》等一批理论成果,今天在座的一些专家学者和浙江警察学院的部分教师也为此作出了自己的理论贡献。浙江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的《全省公安机关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也把深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建设、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工作品牌、系统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精心组织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宣传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浙江省公安厅最近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双全强调,浙江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浙江公安是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骨干力量,要抢抓机遇,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进一步总结理论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公安实践,努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开花结果;要对标前列,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推动浙江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信息化实战应用,研究探索新的管控措施,主动作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平安浙江”建设;要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根本要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纪律作风,抓实群众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一以贯之践行群众路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公安队伍;要从严从实,以学习贯彻赵克志部长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抓好社会面治安防控和重点整治,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从昨天下午的评审情况看,浙江警察学院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研究四个重点攻坚方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不少阶段性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离中央政法委的要求、离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的要求、离基层公安机关的需求、离广大公安民警的需求,还有不少差距。听了大家的发言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演讲和点评,我有几点体会和建议:第一,“枫桥经验”最核心的东西是什么,或者说“枫桥经验”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模式?现在感觉“枫桥经验”变成了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枫桥经验”有被泛化的倾向,这对“枫桥经验”是不负责任的。“枫桥经验”理论研究要对“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价值追求等进行准确定位,应该有规范的内容、体系和要求。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准确认识和科学把握“枫桥经验”最核心的东西,把“枫桥经验”的灵魂总结提炼出来。第二,要把“枫桥经验”置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来考量。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20多年了,中国的法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枫桥经验”其实也是法治进程中的一种模式。我们看到的“枫桥经验”,更多的是一种自治模式,但自治并不排斥法治,法治之中也包含着自治。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而且还提出了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有很大的不同,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自治、德治中所起的作用,包括乡贤的治理、乡规民约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的推动,可能更加突出一些,但我们在研究总结和宣传推广“枫桥经验”的时候,存在不太注重法治的问题,到枫桥就看一下老杨调解室、“红枫义警”工作站,其实我们也应该看一看枫桥派出所的办案区,看一看浙江执法规范化建设硬件、软件做得好的地方。第三,要注重挖掘“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为什么55年过去了,“枫桥经验”仍然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活水源头,因为“枫桥经验”是有着强大的历史文化基因的经验,也是具有现代法治元素、文明元素的经验。第四,要把研究“枫桥经验”与创新警务模式结合起来。浙江公安机关研究“枫桥经验”,更多地是要与创新警务模式结合起来,这是浙江公安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枫桥经验”最初源自于浙江公安工作,最初由公安机关总结反思,也一直是由公安机关再调研再总结再深挖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把它传承下去。作为公安机关,我们要有自己的研究重点和方向。作为警察院校,让“枫桥经验”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我觉得非常好。今后所有到浙江警察学院学习的学生,就能够系统地学习“枫桥经验”。警察院校的研究与实务部门的研究要结合起来,浙江警察学院从四个方向研究“枫桥经验”,系统化、理论化程度相对更高。所以,浙江警察学院应该承担的一个任务,就是要重点研究怎么样把“枫桥经验”最核心的内容与警务创新、警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要与转变公安作风结合起来。因为“枫桥经验”诞生时的蹲点调研,是一年、半年与农民吃住在一起的,每天晚上还与农民谈话谈心,所以“枫桥经验”能够深入人心,能够提炼出最核心的东西。现在的调研,例如领导下基层调研一二天已属不易,更不要说捕捉到新事物了。尽管我们现在处于大数据时代,交通工具非常发达,但是恰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老百姓心里的调研非常缺乏,导致现在很难总结出类似“枫桥经验”这样具有深远意义的一些东西。所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与转变公安作风结合起来。

浙江警察学院作为浙江唯一一所公安本科院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警务人才培养、公安理论研究、公安科技研发、公安文化创新、公安智库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艰巨繁重、任重道远,广大教职员工在新时代一定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任务、扛起新使命、走好新征程、呈现新气象、展示新作为。就下一步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而言,关键是要明确基本遵循,找到切入点和突破口。赵克志部长在浙江调研时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认真贯彻2003年1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着眼于工作大局,在统筹发展中丰富新鲜内涵;二是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在依法治国中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在执政为民中践行根本宗旨;四是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制度中实现长治久安。像我们这样年纪和经历的浙江干部群众都知道,这“四个必须”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原话,是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11月25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说的,只是把“依法治省”改成了“依法治国”,把“相信和依靠群众”改成了“群众路线”。赵克志部长改得好,我们的领悟、体会、感受理应更深一些、更透一些、更直接而具体一些。赵克志部长在调研枫桥派出所时对枫桥警务模式予以充分肯定,赞赏有加,认为枫桥警务模式以忠诚、专注、贴心的服务理念,实现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是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创新,对全国基层公安机关具有重要示范作用,要求认真总结推广。刚才诸暨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枫桥警务模式创新,枫桥警务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可供各地公安机关学习、借鉴、复制、推广。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决按照赵克志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浙江警察学院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完善科研体制机制,整合科研资源和力量,加强科研团队建设,进一步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好、推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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