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四川省各级工会紧紧围绕“依托一个平台、把好四道关口、建好两支队伍”(即依托职代会平台,把好协议合同起草关、劳资协商谈判关、协议审议通过关、签约履行落实关,建设好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协商代表队伍)的工作思路,全省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推动形成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平台作用,明确各方职责、制订工作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发挥各方优势,加强对劳动关系态势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市场经营环境等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讯情况,为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信息支持。
健全完善集体协商的制度规则体系
出台《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改革方案》《四川省集体协商操作规程(试行)》《四川省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大力规制集体协商行为,促进集体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把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手段
坚持以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推动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体系,大力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发挥好行业(区域)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主体作用,促进行业(区域)工会普遍推动和开展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覆盖面。
坚持每年定期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整合三方资源力量,拓宽协商内容,逐步破解集体协商主体不健全、分类不细致、内容不具体、效力不明显、履约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工会牢牢把握协商要约主动权,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识。在2014年以来连续4年开展的“集中要约月”活动中,全省各级工会累计发出协商要约30.76万份,30.15万家企业主动应约并签订了集体合同或工资等专项集体合同,累计覆盖职工1654.6万人次。
持续加强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严把专职指导员聘任审核、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关,推动各级工会选齐配强专职指导员,实现各级专职指导员队伍规模稳步扩大、考核管理不断加强、素质能力持续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显著。截至目前,在21个市州配备市级专职指导员66名,引导市(州)工会在183个县(市、区)中配备专职指导员329人。
大力选树培育集体协商先进典型。评选首批省级集体协商示范单位50家,构建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集体协商示范单位选树命名工作格局。总结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先后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较强示范性和影响力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
创新开展和推行集体协商综合质效评估和职工满意度测评。建立健全以职工群众“获得感”为核心要素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机制,提升职工群众对集体协商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2017年全省共签订综合集体合同8.56万份,覆盖企业28.05万家,覆盖职工1054.2万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9.49万份,覆盖企业28.11万家,覆盖职工1077.7万人;全省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