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熊勇
摘 要: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和大学生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目前“基础”课教师在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教学中遇到了硬件的法律课时紧凑和软件上自身法律知识和实践欠缺的困扰。本文提出了《基础》课程中法律教学的学以致用原则,从教学模式上进行了五方面的探讨:影像教学法、特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网络平台互动和法庭观摩,还提出要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法律实践教学评价制度和保障体系。
关键词:法律素质;实践教学;教学体系;思想政治教育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提出:“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由此,法律素质就是与思想道德素质一起,成为“基础”课的核心概念。可以说,开设“基础”课的直接目的就是帮助当代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那么,如何通过教学达到这一目的呢?尤其是法律实践教学体系这个领域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一、问题的提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内容要求将思想素质教育与法律素质教育有机融合在一起,多年的实践教学,我们也发现了诸多问题:
第一,教材内容十分丰富但课时紧凑。对比来看,“基础”课几乎包含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所有内容;而法律部分,不但包含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意识、法制精神教育的相关内容,还涉及到了几乎所有领域的实体法律规范和程序法,可以说就是专业法律教育内容的浓缩。现在的计划学时是54,除去实践课,一般在40学时左右。在体系安排上,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放在前面,内容及其丰富,法律教育部分放在有关篇章后面和最后两章,往往造成教学过程中的虎头蛇尾现象。而且即使授课老师按照教学计划严格执行,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要想使法律部分在教学中达到理想效果,几乎不可能的。
第二,授课老师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新课改以后,很多学校担任该课的教师多是原先讲授《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教师,还有陆续转岗的辅导员教师,这些教师多数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甚至从未学过法律方面的内容。更别说实践经验,对于实践教学的设计和开展缺乏实践的高度和操控能力。而师资队伍的薄弱势必对教学效果大打折扣。而教师如果不能对具体的法律法规做出准确的解释,不能对学生提出的案例做出精辟而符合法理的分析,不能解决学生及其家人、朋友遇到的法律问题,不仅难以将学生较好,而且教师的个人威信及其授课的公信力也将大受影响。但是要想让任课教师在短时间内变成法律方面的专家、轻松自如应付以上问题又是不现实的。
针对以上《基础》课程法律教学中存在的软硬件方面问题,我们对该课程法律实践教学体系这一模块进行梳理,试图探索出一条既受教师欢迎,又受学生欢迎的教學原则和方法。
二、法律实践教学原则
邓小平同志说:学马列要精,要管用。作为公共课的法律素质教育教学也 “要精、要管用”,即学以致用的原则。有的老师讲,在短短十几节课的时间里,要让学生掌握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是不可能的,主要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法制精神,让他们知道什么法是干什么用的,等到用的时候自己去查就行了。咋一听好像有道理,其实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其实你不用告诉他们,学生也知道《刑法》是干什么用的,《婚姻法》是干什么用的。如果都能用的时候自己查,那么还要专门的法律教育干什么?法律意识、法律精神、法制观念与法律条文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皮与毛的关系,缺乏对具体法律法规的了解,法律意识怎么能确立起来?山东章丘有个农民砍了自己种的林子卖钱,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他说:我又没有杀人放火,怎么就犯了法呢?也就是说,他知道杀人放火是犯罪,他有这个法律知识,所以他有杀人放火是犯罪的法律意识。他没有私自砍伐树林是犯罪的法律知识、所以也就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关于时间不够的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每一部法律法规中经常用到的条文并不太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实用得最多的只是交通事故赔偿和道路通行规则方面的几个条文而已。如果教师自己从事过具体法律实践工作,或者到具体司法部门作一些走访调查,向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学习、请教,将一些最经常使用的法律条文、法律关系提炼出来,交给学生,必能既引起学生的听课兴趣,又能使学生终生受益,从而使该课程成为学生欢迎、真心喜爱的课程。
三、法律实践教学模式
1.影像教学法。由于法理部分的内容比较抽象,对于抽象的内容首先考虑应用形象的手段加以表现。比如教育学生要学会法理思维方式,遇到问题时首先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像秋菊那样,相信法律总会给自己一个说法,而不是通过个人报复的“私力救济”方式解决问题。所以,看电影《秋菊打官司》效果就很好。再比如,日常生活中情、理、法有时会发生冲突,有时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做法可能会与法律规定不容,如何处理?当然是依法治国、依法办事。而电影《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方面一个很好的教材。当然,看电影决不能代替理论讲授。所以,看电影只能用实践课时或者课余时间进行,既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2.特例教学法。特例教学法不同于以往的案例教学法,所谓“特例教学法”就是利用社会生活中偶尔发生的、超出了人们对某种行为的正常预期、用现有道德和法律规则进行解释和处理会导致两难选择或者会得出荒谬结论,从而对现有规则提出挑战的实例,引导学生发现已有理论、规则的漏洞并对已有理论和规则加以发展的教学方法。特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的根本差异在于,案例教学法是证明式的,其指向课本已有的结论。对于特例法则是颠覆式的,它表达了一种对现有规则、现存制度设计、价值体系的 ,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在。因为,法律与道德虽然作为社会控制的两种主要手段,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但是有时也相互冲突,发生矛盾。有时是道德挤压法律的生存空间,有时是法律挤压道德的生存空间。对特例的分析,不但能够有助于对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而且有助于促进道德和法律的发展。比如北京发生的“丈夫拒绝手术签字,孕妇母子双亡”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特例之特就在于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家属不签字,医院不能做手术,做不做手术是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这是法律的规定;眼睁睁看着病人痛苦挣扎并最终死亡,不符合求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职业道德精神。救,违反了法律,救而不活医生甚至面临牢狱之灾。不救,可能受到良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救?还是不救?这是个问题!问题的本质在于道德和法律的两难冲突,解决的途径只有对现有道德体系和法律制度进行重新设计。正式在这样的追问和选择中,学生才会深入思考法律和道德博弈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endprint
3.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学习程序法的最好方法。它的重点是课前组织,难点在于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庭审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而且教师最好在里面担任角色甚至重要角色比如辩护人、公诉人。模拟法庭的第一步工作室选择案例,既可以是实际案例,也可以是教师设计的案例,最佳选择是教师自己经办过的案例。教师要在案例中蕴藏尽量多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安排尽量多的参加人。第二步是静心挑选参加的学生,并根据学生到法院帮听,现在法院审理案件多数情况下允许旁听,教师可利用业余时间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相近案例的审理,获得直观印象。第四步,设计问题并让参加学生写出书面经过和发言稿。教师要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认真指导、审查,尽量做到严谨准确。第五步就是小范围排练和实际进行。因为这样的活动不可能经常举行,实际上整个诉讼法部分只举行一次就够了,所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有了这一次演练,学生就明白打官司是怎么回事了,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就不会对诉讼感到陌生和害怕。
4.网络平台互动。我校教师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主要方式有电子邮件、QQ和微信等平台(佛山高明普法、CU检说法)进行“普法分享”、“举案说法”、“新法速递”“知识竞赛”等栏目在实践中扩充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独立分析、思考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也为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
5.法庭观摩。一般情况下,法庭观摩根据课程需要和法院庭审典型案例的时间来具体安排,例如民法和刑法(尤其是少审庭的刑事案件)。在学生进行其理论课程学习后就应该进行安排,而且为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法庭观摩次数一般不能少于两次。需要与当地法院或者法庭交流并为学生观摩提供基地,根據课程安排和学生需求选择合适案件,组织学生旁听。学校也可以将真实法庭审判引入校园,但是这种形式对基础设施要求极高,一般根据学校情况进行。任课老师从各个班级里挑选优秀的学生代表组队去法院参加法庭观摩,对案例的审理及程序的认识都有所提高,同时也从相关法律工作者身上学到了经验,在法学思维方面得到了训练。学生在观摩庭审后需要写心得体会,指出自己需要加强学习之处并做好学习计划。
四、法律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目前从《思修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实践教学现状来看,软硬件配套措施不够成熟和完善,相关实践课程需要顺利运行,这就需要构建相应体系来保障。这一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增设实践课程,为实践教学安排足够的教学时间。周末以及寒暑假都可以安排实践课程,如假期实习、社区法律服务、法律诊所等。
2.成立专门的实践教学机构对实践教学进行合理安排,积极争取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政策实践教学的支持,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等单位的配合下建立实践基地,吸纳实践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实战基地与机会,并在学生中以志愿团队形式成立相应的法律服务队伍,定期安排学生进行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诊所教学等。
3.提高师资力量,除了加强对实践教学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还可以聘请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担任实践教学指导老师。
4.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实践教学需要投入相应资金,建立实践教学配套设施和教学基地,为确保实践质量还需制定相应制度来保障,如校友情感联系制度、校外配合单位人员名誉制度。
5.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实践教学评价制度,从实践教学开展状况、师资配备数量和质量的建设情况、教学投入等方面,在平时和期末两个阶段综合各类人员的评价检验该门课程的可行性及适用性。除此之外,对实践教学课程参与者也要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一般作为课程考核结果。
总之,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基础”课教学的难点,教师仅有教学热情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是不够的,还必须真正吃透教材的逻辑结构、基本精神,深刻把握课程的教学目的,掌握一些独特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才能不辜负“大学生的思想导师”、“良师益友”的美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