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翠
去年6月26日,江苏省昆山市警方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名叫朱某能,刚满18岁。警方见到他时,他满身是血,额头部位有一处刀伤。
朱某能说,他是前天刚从广东来昆山找工作的。一个小时前,人生地不熟的他独自一人走过案发现场附近,竟遭遇了一名蒙面男子的持刀抢劫。
小镇连发案件
民警按照朱某能指引的方向,朝其被抢的地点前进,可是在前往抢劫案发生地点的途中,竟在路边发现了一具男尸。经初步判断,死者死于他杀,致命伤在颈部。这里距离朱某能所描述的被抢劫地点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这两起案件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警方将朱某能带回派出所继续询问,同时对该起命案进行了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死者是因颈动脉断裂,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可是,死者除了身上有大量血迹外,尸体周围的血迹并不多。因此,警方怀疑这里并不是死者死亡的第一现场。
在死者的身体边上有一个很明显的车轮印,而且是一个急刹车的车轮印。该车轮印紧挨在尸体旁边,很有可能死者就是从这辆车中被抛下来的。警方在死者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不过,死者身上的现金似乎表明,凶手此次行凶的目的并非谋财。
由于案发现场附近正在修路,所以相关的监控设备还不完善。警方只能调取从外面进入到现场的几条必经之路的监控信息以寻找线索。
警方迅速调取了案发当晚的监控,查看所有可能进入到现场抛尸的车辆。一辆白色杰德轿车在晚9时32分进入现场,相隔5分钟后又驶了出来。从该辆白色轿车的行驶时间上来看,它很符合抛尸然后离开现场的条件。于是,警方将该辆白色轿车纳入视野,對其行驶轨迹继续展开跟踪。
警方沿着该辆白色轿车的轨迹一路追踪,发现该辆车的行驶轨迹和行驶速度并不像他们预想的那样,它其实是在路边在等人。
此时,另一辆大众品牌的白色轿车又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辆白色大众轿车是在白色杰德轿车之前进入到现场的,在进入现场之后,始终没有出来。所以警方猜测,这辆大众轿车很可能还在现场周围。
根据地面刹车的痕迹,警方判断作案车辆很可能从南往北行驶,所以他们沿着小路一直朝北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警方发现死者的一只鞋,鞋上有血迹。在离发现死者500米左右的地方,民警找到了涉案车辆,车内满是血迹。
在车内,民警还找到了车主的驾照和行驶证。死者名叫刘某,今年34岁,江苏省滨海县人。
凶手逃向何方
据刘某的姐夫说,刘某出事前一直在做网约车的司机。通过调查,警方发现,当晚在案发前一个小时左右,有一个虚拟的电话号码曾经叫过网约车,警方随即调取了刘某接单后所行驶路段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6月26日晚8时36分,刘某驾驶的白色轿车在美丰路锦淞路向西方向接上了一名乘客。
警方调取了该辆车从锦淞路到案发现场所经过全部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该辆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并未有出现停留或意外事故。因此,警方判断,刘某应该是在到达案发现场附近才遇害的,而凶手很可能就是搭车的那名乘客。
那名乘客究竟是谁?他是不是杀害刘某的凶手?警方此前在刘某身上搜出了现金,这说明此人谋害刘某的目的并非为了抢钱,难道他跟刘某之间,还有什么仇怨吗?
刘某身上共有三十几处刀伤,而脖子和胸口的几处刀伤足以致命。可见凶手十分残忍,非将刘某置于死地不可。究竟是谁会跟刘某有这么深的仇怨呢?
由于当夜,被抢劫的受害人朱某能是唯一路经此地的人,民警只能希望从他的记忆里去发现一些有用的细节和证据。
对于案发经过,朱某能说他记不清楚了。除此之外,他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也没听到特别的声音。不过,随着询问的深入,警方却发现朱某能的陈述有很多矛盾和可疑的地方。
第三个人是谁
据朱某能的陈述,他是中午从宾馆退房后,一个人走到案发现场的。可是按照正常步行的速度,朱某能根本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到这里。而且警方发现,虽然朱某能的头部、面部都有刀伤,但是这些伤口都不深,不足以在他身上形成这么大量的血迹。而且有些血迹还在背上,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从朱某能身上的血迹来看,如果他与抢劫凶犯发生过激烈的搏斗,那抢劫凶犯所受的伤应该比他还要严重。警方对朱某能衣服上的血迹进行了提取,同时再次对涉案的那辆白色轿车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在车后座地面上有一把刀鞘,但是没有刀刃。在汽车前座储物盒的的位置,有一把断了刀柄的刀刃。
刘某的车内有大量血迹,警方判断,这里才是刘某遇害的第一现场。嫌疑人在车内将刘某杀害后又将他推下车,然后弃车而逃。警方同样提取了车内的血迹进行化验,而此时,驾驶座位下面的一枚鞋印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提取了该枚脚印,跟朱某能的脚印做了一个统一比对,结果显示是一致的。
曾经报警称自己被抢劫的受害人,居然是这起杀人案的重要嫌疑人,这让警方始料未及。虽然从一开始,朱某能的讲述就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但警方怎么也不会将他与杀人案联系在一起。
当警方与朱某能的对话由询问转为讯问时,朱某能才告诉民警,他撒了谎。朱某能称,2017年6月26日,的确是他以网约车的方式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就是死者刘某。他说之所以这么晚打车出去,是因为第二天要到一家公司去面试,为了避免迟到,他想提前到这家公司的所在地去看看。
上车后,大概开了二十分钟左右,朱某能说,有一名20多岁的男子招手请求搭车,当时司机和自己都同意了。
刚上车的这名男子说要到恒盛路,也就是案发地点附近。让朱某能没有想到的是,当车开进一条偏僻的小路后,这名男子突然抽出了一把匕首,朝刘某刺去。
显然,朱某能这次的讲述更加不可信,因为警方此前对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调查时就曾发现,被害人所驾驶的那辆车的副驾驶座位上一直都没有人,而整个行驶过程中也没有其他人中途上车。endprint
朱某能为什么会再次说谎?就在这个时候,血迹检验的结果出来了,结果表明,无论是在朱某能的身上,还是在涉案的车辆里,所有的血迹只来自于两个人:朱某能本人和死者刘某。
竟是贼喊捉贼
朱某能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真相,根据他的交代,他来昆山之前,一直在珠海的一家电子厂打工。枯燥乏味的工作和一成不变的环境让他想换个地方生活。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找到了一份在昆山的工作。6月20日,他独自一人从珠海来到了昆山。
朱某能说,在交付了两百元押金后,他发现这家中介公司介绍的,也还是到电子厂打工之类的工作,這并不是他想要的。虽然中介公司保证,可以继续寻找,直到让他满意为止。但是两天下来,他带的钱快花光了,而工作依然没有着落。
只出不进的状况让他很快就支撑不下去了。他说,他当时已经没有钱再去交中介费重新找工作了,他能想到的唯一方式,就是抢劫,为此,他还特意去购买了一把匕首和一把剪刀。
上车之后,朱某能一直在盘算着什么时候动手。整个过程,他都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他想好了,如果行驶过程中有一段偏僻的小路,他就先用匕首制服对方,然后再实施抢劫。
此时的刘某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他将车越开越远,路也越走越偏僻。当车开到山峰村一处偏僻的路段时,朱某能提出想上厕所,于是刘某就将车停了下来。就在这时,朱某能突然从包里掏出匕首,直接插入了刘某的脖子。
刘某本能反抗,猛地拔出刀刃,向身后的朱某能刺去。在厮打的过程中,朱某能的额头和面部被刀刃划伤。因为失血过多,刘某失去了反抗能力。朱某能把奄奄一息的刘某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他正要翻对方的钱包,这时,刘某突然醒了过来,并开始奋力反抗。朱某能慌张拿出剪刀,对刘某的脖子、身上插了很多刀,然后把刘某从车上推了下去。此时,惊恐万分的朱某能已经不敢再下车去翻刘某的钱包了,他只想赶紧逃离,越快越好。
朱某能将车开出一段距离后,想了很久,他觉得自己所做的这件事早晚会败露,于是他下了车,将自己和被害人留在车上的手机全部丢掉,然后跑出去很远报了警,假称自己遭遇了抢劫。
朱某能15岁就离开云南老家外出打工,他没读过几年书,也没有一技之长,却不愿做重复而枯燥的工作,他以为换工作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当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在现实面前存在落差的时候,他没有寻求正确的解决之道,而是轻易地就做出了一个荒唐而又错误至极的决定,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摘自《南方法治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