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浩
摘要: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建筑企业社保费用从行业统筹纳入社会统筹管理,建筑业人员包含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及农民工,如何合理收取社保费用,关系着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基本生活。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甲公司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选择6.5%比例自愿参加原则,单位缴纳4.5%、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3%,个人不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放假职工按年平均工资60%标准收取。
关键词:建筑企业;社保费用;收取
甲公司是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企业现状是在册职工3300余人(退休2200余人),职工大部分放假,职工没有工资,每年按期到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社保费用,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如何合理收取社保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着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基本生活,如何解决好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之间的矛盾,需要合理规划计算社保费用的收取。在哈尔滨市和甲公司相似的企业很多,职工大部分放假,工地临时用工基本是农民工,这里把甲公司社保费用收取的经验分享探讨。
一、社保费用及其组成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社会保险要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支出金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比率。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保费用收取
(一)养老保险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
以前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方(甲方)会代缴养老保险按合同金额2.86%(属于行业统筹),也经历过税务局按工程收入2.5%代扣的情况。现在建筑企业取消了代扣代缴,和其他行业一样按人员按比例收取,现在养老保险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甲公司下岗职工700余人,企业负担重,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文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低于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278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393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甲单位选择放假职工按年平均工资60%标准收取,2787*8%*12=2675.52元,在岗职工工资高于平均工资60%按实际工资标准收取,按文件收取。单位缴纳部分在册全体职工由单位负担20%。
(二)医疗保险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甲单位由于经营困难,职工多而且大部分退休、放假,拖欠医药费。以前没有条件给职工参保,2005年经职代会决议,选择医疗保险比例6.5%的参保(区别于社会一般比例9.5%),这个比例职工每月个人账户不转钱,职工住院时享受医保待遇。企业采取职工个人交2%,单位承担4.5%,医疗保险自愿参加原则,这样既解决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问题企业也能承担,现在企业在按这个模式收费交费,根据2018年哈尔滨人社局文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按100%(5628.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885.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据哈尔滨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实施我市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市区)保险政策涉及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5,215.25元。使用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2017年月平均工资为5,628.5元。使用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甲单位2018年医疗保险收费涉及2018年1-3月和4-12月2个标准,甲单位下岗职工医療保险交费个人标准5215.25*2%*3+5628.5*2%*9=1326.05,单位缴纳5215.25*4.5%*3+5628.5*4.5%*9=4200.47在岗职工根据实际工资按文件执行。职工大病医保每年60元(简化计算不在论文探讨)
(三)失业保险问题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甲单位职工属于单位放假,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需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缴纳0.5%,按2018年哈尔滨市人社局文件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3377.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885.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甲单位2018年失业保险收费涉及2018年1-3月和4-12月2个标准,甲单位放假职工失业保险交费标准5215.25*60%*0.5%*3+5628.5*60%*0.5%*9=198.91元。
(四)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问题
生育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制度;工伤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企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享受职业康复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制度。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甲单位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6%,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公司缴纳1.3%,个人不缴。
综合五险2018年放假职工个人缴费金额如下:养老保险2675.52元,医疗保险1326.05元,失业保险198.91元,个人缴费合计4200.47元,表附后。企业缴纳养老保险6688.80医疗保险3039.39元、失业保险198.91元、生育保险238.69元、工伤保险517.16元,合计企业缴费10682.94元,放假职工700人计算,社保费用单位每年总缴费7,478,058元。
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的征管能力是最强的,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而是本职工作了,这一变革,企业必须给员工上社保、全额上社保。哈尔滨市建筑企业人员包袱很沉重,改制是摆脱困境的方式之一,合法用好国家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企业依据省市人设部门文件合法合规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缴费政策,做好社保缴费的基础工作,企业收的清楚,职工交的明白,才能保证企业平稳发展、为改革改制打好坚实基础,实现企业平稳成功转型。(见表1)
参考文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关于使用2017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人社局.
[3]关于确定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黑人社规[2017]31号.
[4]关于使用2016年度哈尔滨市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人社局.
[5]关于确定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