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丹
内容摘要:本文在分析集权制管理模式对于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其管理模式转型的具体路径和相应对策。研究发现,由于利益诉求机制、社会氛围和惩处机制、奖励机制以及人才机制的缺失导致集权制管理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无法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因此该管理模式需要遵循“制度性管理模式—柔性管理模式—知识性管理模式”的路径进行逐步转型,为了促进这一转型,应采取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等对策。
关键词:社会责任 中小企业 管理模式 构建路径
引言
随着新常态的到来,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我国中小企业也普遍面临着利润下降、经营困难甚至是濒临破产的窘境,已有的文献大都将此归因于外部环境恶化、外需下降、内需不振造成的,也有少量研究将此归因于中小企业自身技术水平和人员素质问题。但是还较少有文献从企业的管理模式角度对此进行探讨。从西方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中西方企业是典型的厂商,其在既定投入的约束下追求利润最大化,于是逐利便成为企业的基本属性。在这一属性的作用下,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并不在企业成本的考虑范围之内,从而成为市场经济运行条件下的负外部性,需要靠政府去解决。但是Frooman(1997)的研究指出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股价的提升,陳梅(2008)使用中国的数据也发现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向资本市场释放了利好的消息。同时,Simpson & Kohers(2002)、Luo & Bhattacharya(2006)指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会影响消费者满意度,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绩效。温素彬和方苑(2008)的实证分析表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其财务绩效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李姝和肖秋萍(2012)基于有效市场假说的实证分析证明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而王晓丽(2016)进一步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对其营销绩效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以上研究充分表明除了外部市场恶化、技术水平落后和人员素质低下等因素外,社会责任是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另一重要因素,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极少有研究指出这一点。实际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看望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讲话中就指出:“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中小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仍然处于缺失状态,环境污染、诚信缺失、假冒伪劣、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成为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将从管理模式的角度对此进行系统分析,在分析中小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有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管理模式及其具体的构建路径,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区别于西方经济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更有利于帮助我国经济顺利转型,实现增长动力的转换。
管理模式影响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机制分析
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模式为集权制管理模式,这其中又以家族制企业为典型代表,这种集权制管理模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具有重要影响。一般来说,在以家族制企业为代表的集权制管理模式中,管理者的目标就是企业的目标,而作为资本的所有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其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因此集权制企业中作为所有人的管理者对于社会责任与企业利润之间关系的认识就成为其能否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以下几个原因会导致这种认识出现偏差甚至是错位:
第一,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表达机制缺失。集权制管理模式以作为所有人的管理者为核心,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尤其是对于企业内部的员工而言,尽管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拥有相应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通常带来的是被解雇和辞退,因此,企业员工很难获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渠道,这导致集权制管理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无法有效履行对于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导致侵害员工权益行为的事情时有发生。事实上,对员工利益的侵害与企业规模并没有关系,即使在很多中大型企业中,只要其管理模式属于集权制管理模式,员工的利益诉求就很难有效表达,尽管如此,中小企业仍然承担了我国超过80%的就业量,因此侵害员工权益等未履行社会责任的事情就时有发生。
第二,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缺失。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数量庞杂,总量超过4000万家,贡献了超过50%的税收和60%的GDP,再加上我国的税收征收体系欠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监管者的缺位和错位,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偷税漏税和假冒伪劣等违背社会责任的问题。具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小的家庭制企业和家族制企业数量众多,监督成本巨大,存在大量的灰色交易,导致税收征管的失效,偷税漏税问题严重;地方政府作为产品质量和区域环境的监管者,其又担负着促进区域GDP和就业的目标,因此对于那些破坏环境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采取放任纵容的态度,有些官员甚至采取包庇的行为,从而使得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大量违背社会准则和道德底线的行为不断涌现。
第三,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和奖励机制缺失。虽然我国中小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问题普遍存在,但是也有少数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成为社会慈善的重要力量,虽然这些行为经过媒体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社会本身对于这些行为却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将这些美好的行为斥为作秀,反而对于那些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的问题报以宽容的态度,这种社会氛围对于中小企业正常履行社会责任是极为不利的。同时,政府作为社会风气和道德的维护者,理应对于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必要的奖励,比如税收上的优惠或减免以及其他的奖励手段,但是目前来看,这方面的奖励机制较为匮乏,这两个方面都导致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持续的动力,从而不利于作为企业所有人的管理者做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endprint
第四,履行社会责任的人才机制缺失。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和就业数量方面占据绝对优势,但是在人才吸引方面却占据绝对的劣势,90%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都优先选择在大型国企或者政府与事业单位工作,因此,一方面,作为中小企业所有人的管理者大多是在学业上不成功才被迫自己创业的个体,其本身在学历层次和知识储备上都较低,因此管理者通常较为短视,不具备较好的战略眼光,这导致其在决策过程中并不会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纳入考虑范围内,另一方面,大量的优秀人才都集中在大型企业和政府与事业单位中,导致中小企业缺乏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的必要人才,企业只能够依靠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来盈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也有其内部的必然性。
综上,在中小企业集权制的管理模式下,企业员工的利益诉求难以表达,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人才难以获得,再加上监督机制、奖励机制和社会氛围的缺失,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管理者难以作出有效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利润最大化成为其经营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目标,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面临市场萎缩、需求下降的危机,就很容易陷入生产经营的困境,从而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模式构建路径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集权制的管理模式下,一方面,企业员工的利益诉求无法有效表達,另一方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要人才缺失,实际上,这两个方面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交织,正是由于员工的利益诉求无法表达,因此其在企业从事劳动的报酬就相对较低,从而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到中小企业从事工作,而这又进一步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能力,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总体收益,使得企业难以支付给员工具有吸引力的报酬,并进一步通过集权的方式来加强对于企业的控制,最终使企业陷入一个不履行社会责任的恶性循环之中。为了克服这一局限性,促进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对中小企业集权制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具体路径如下:
短期来看,将集权制的企业管理模式转型为制度性企业管理模式。在集权制企业管理模式下,企业管理者的命令是企业唯一规范,这导致企业运行缺乏稳定性,企业员工的行为也缺乏必要的准则,即使员工的权力受到侵犯,企业无法在内部有效解决,因此为了保护企业员工的权益,中小企业的运行必须要遵守必要的规则,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种管理模式称为制度性企业管理模式。短期来看,这种制度性的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员工在选择工作时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和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尺,一旦进入该企业后其权益也能够在规则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维护。当然,不能排除企业可能制定出不符合企业员工利益的规则,但是即使存在这样的规则,员工在选择时也能够进行明确理智的选择,从而使自己的必要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问题是不管怎样,企业的规则还是由企业的管理者制定的,尽管制度性企业管理模式规避了企业对于员工权益的人为侵害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这种制度和规则仍然是有利于作为企业所有者的管理者的,所以仍然会遭到员工的反感,不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中期来看,制度性企业管理模式需要进一步过渡到柔性企业管理模式。与硬性的制度性管理模式不同,柔性管理模式强调管理的弱化和弹性,注重以柔性管理来调动员工的主动能动性,如果制度性企业管理模式是以企业和管理者为本,而柔性管理则是以人和员工为本。这种管理模式在研究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采取非强制的方式,在员工心中产生一种潜在的说服力,从而把组织意志转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与制度性管理模式相比,柔性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组织架构的扁平化和平等化,其强调员工的自我管理,员工之间甚至是员工和领导之间的关系开始趋于平等,信息传递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这一特点又进一步导致了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决策的柔性,在制度性管理模式之下,决策仍然是集中的,员工对于企业的决策影响较小,但是在柔性管理模式下,任何一个员工都拥有必要的决策建议权,任何一个决策都是集体决策的结果,因此员工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更加具有积极性;二是奖励的柔性化,在制度性的管理模式下,奖励方式较为单一,通常以收入等有形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在柔性管理模式下,精神的奖励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员工不仅可以获得必要的物质保证,也能够在企业组织中获得必要的尊重,从而满足自我实现的较高层次需求,所以与制度性管理模式相比,柔性管理模式在员工的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实现了质的飞跃。
长期来看,柔性管理模式还需要进一步过渡到知识性管理模式。在柔性管理模式的作用下,员工在企业内部的地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都得到了充分保证,这显然会吸引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到企业当中来,因此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应该适时地由柔性管理过渡到知识性管理模式。顾名思义,知识和信息将在知识管理模式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柔性管理模式相比,知识管理模式将弹性的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化,通过特定的知识软件(比如SAP公司开发知识管理工具)来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这一管理模式特别强调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特别强调企业员工所具有的知识在管理和决策当中的运用,从某个角度来讲,拥有专业知识的员工成为企业的真正管理者,技术的研发、产品的开发、市场的拓展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集权制管理模式下的盗版侵权成为企业反对的重要目标,推动社会的创新和发展成为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由于知识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在集权制管理模式下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假冒伪劣问题和偷税漏税问题都自然而然得以解决,企业成为社会责任的自觉承担者和忠实拥护者,整个经济社会也将最终实现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其集权制的管理模式应该遵循如下的转变路径:制度性管理模式—柔性管理模式—知识性管理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转型路径的实现实际上反映了企业生产要素的质的转变,在制度性管理模式下,资本仍然在生产中发挥核心作用,而在知识性管理模式下,知识已经替代资本成为新的核心生产要素,因此这一转型模式与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也是一致的。endprint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管理模式构建的对策分析
在上文的分析中,外部奖惩机制的缺失和社会氛围是导致我国中小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外部机制,因此在促进企业管理模式转型过程中,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来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
首先,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树立诚信经营的社会理念,培养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诚信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都反映了企业的诚信严重缺失,而社会对于企业慈善的偏见和对于企业违法经营的宽容也反映了社会诚信理念的缺失,所以要实现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型,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先就要培养以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监督体系。目前来看,西方国家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和监督体系主要包括法德的中央银行模式、美国的商业模式和日本的银行协会模式。根据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这三种模式均不适用,建议应该由对中小企业信息掌握较为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并在适当的时机引入第三方或者商业模式。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收集仅仅是社会征信体系建立的基础,其关键是要对信用信息进行社会公开,通过社会的力量对企业进行监督,并通过必要的奖惩措施促进社会氛围的改善。需要注意的是,对信用信息的公开不仅可以促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还可以对于企业信用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从而让社会参与企业管理,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此外,还应该定期开展对于中小企业信用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的案例和生动的事实帮助企业管理者树立起“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帮助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正确的战略性决策。
其次,建立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保证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执行和奖惩机制。法律是社会准则的基本保障,也是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想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首先也要对企业履行必要的责任,因此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保障中小企业的财产权,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确保企业的产权不受侵犯,所有的经营主体都具有自由的交易权,这是一国宪法层次上的保证。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的法律来确保企业履行必要的社会伦理和社会规范,建立类似于《企业信用法》、《商业信用法》等具体的法律规范,对于中小企业诚实守信经营和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于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执行和奖惩力度,一方面,必须要对相关监管机构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惩处,使不作为者无位可坐,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大对于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企业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的惩罚不能是补偿性的,而必须是惩罚性的,对于消费者权益侵害行为的惩罚必须要达到让企业“不敢伸手”的力度,让企业知道违背社会责任、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此外,对于企业较为严重的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要实行一票否决制,相关的责任人將实行备案制和禁入制,即在一定年限甚至是终生不得再从事相关的行业与工作。与此同时,也要加大对于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奖励的力度,对于企业家的慈善行为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引导社会大众对于企业慈善行为的态度和立场,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起良好的诚信氛围。
最后,建立和推进社会责任会计体系,有效利用社会舆论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作用。无论是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型,还是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其最终都要落实在企业微观的行为上,落脚在企业经营者的成本收益分析当中,这就意味着在新的经营体系中,必须要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和推进社会责任会计体系。在社会会计的总分类核算中,可以考虑设立社会收益、社会成本、社会资产、社会负债和社会净收益等会计科目,在编制企业财务报告的同时,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时设立相应的监督控制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为了推进这一措施的顺利进行,政府应该专门建立相应的第三方机构帮助企业完成相应的社会责任报告,并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帮助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作出相应的信贷决策和购买决策,从而真正体现信用和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经营的价值。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职能,需要注意的是,舆论监督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社会媒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因此应该给予新闻媒体更多的话语权,同时也应该对于新闻媒体的渎职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于歪曲事实和隐瞒真相的媒体机构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禁止其继续从事媒体行业,同时加大对于勇于报道事实真相的媒体机构和个人的奖励力度,设立由中央政府颁发的年度新闻机构奖和个人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职能,促进征信社会体系的顺利构建。
结论与未来展望
本文在分析集权制管理模式对于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影响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其管理模式转型的具体路径和相应对策。研究发现,由于利益诉求机制、社会氛围和惩处机制、奖励机制以及人才机制的缺失导致集权制管理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无法有效履行社会责任。因此该管理模式需要遵循“制度性管理模式—柔性管理模式—知识性管理模式”的路径进行逐步转型,为了促进这一转型,应采取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征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和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等对策。
在以后的研究中,应在本文分析的基础上,对于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典型企业进行案例分析,从而发现其管理模式中的具体经验以进一步补充本文的路径分析,此外,本文的研究主要是理论层面的,缺乏必要的实证证据,尤其是管理模式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方面,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还将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对本文的理论进行经验检验,从而进一步完善本文的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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