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们总是认为,高晓声笔下的陈奂生,是“阿Q精神”的继承者。但其实陈奂生与阿Q至多有着家族性的相似,而在本质上并非同类。这是因为二者虽然同属于“中国农民”的范畴,但在“是否拥有亲近土地的权利”这一点上,他们各自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属性。
关键词:陈奂生;阿Q;社会属性
作者简介:庞振儒(1995-),男,壮族,广西防城港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4级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02-0-02
高晓声“陈奂生系列”中的陈奂生,被看作是现代版的阿Q,拥有着“阿Q精神”,是又一个愚昧而亟待启蒙的典型形象。从替陈奂生深感某种“国民劣根性”之痛出发,评论家们断定:高晓声学习了鲁迅,继承了鲁迅“国民性批判”的创作方法。
然而与这一论断不同,高晓声本人在谈及这一问题时,给出的回答是:
“这很难说,我怎么受鲁迅的影响……只能这样说,鲁迅写的农村、农民,同我们比较接近,深有同感,是那个样子,感觉是一样的,没有多大差别,如果由我来写,我也只能那样表现。假如说我受鲁迅的影响,就是这样子受影响的。”
高晓声不认为自己有系统地学习过鲁迅“国民性批判”的创作方法,高晓声只是觉得鲁迅写的农村、农民,与他在农村中的亲身感觉“没有多大差别”,所以他便“继承”这样如实表现的手法,根据他对当时的农民的观察,创作出了“陈奂生”的形象。
一如高晓声的创作方法与鲁迅的创作方法,不是一回事。陈奂生与阿Q,尽管确实是同属于“中国农民”这一范畴,但从文本便可得知,他们各自是两种不同人生的行为主体。进而,由于两个角色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作为质料,所以,陈奂生与阿Q之间,至多只有某种家族性的相似,而二者终究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我们就不能曲解二者间的家族性相似,因为陈奂生有着自己的“陈奂生性格”,而其内容和成因,与“阿Q精神”,都是截然不同的。
在讨论“陈奂生性格”与“阿Q精神”时,为了不在价值判断上耗费过多笔墨,我们首先得有一种避免偏见的视角。进而,由于“阿Q精神”是人们将陈奂生与阿Q联系起来的第一渊薮,并且“阿Q精神”已被指责了近百年,所以这种避免偏见的视角,更多是為“阿Q精神”所准备的。而如果要以这种视角来考量“阿Q精神”,那我们就首先得为这种精神的具体表现,即阿Q的“麻木”,以及出于这种“麻木”所作出的卑劣行径“正名”。
阿Q小偷小摸、软怕怕硬的行径,固然是病态的,这可以引申为是一种卑微而卑劣的“犯罪”。而撇开道德上的定义,犯罪在迄今为止的社会,其实应当被看作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一如杜尔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总则》中认为,如果没有犯罪,那一个社会就无改变和进步的可能,因为犯罪顶撞了一个社会的统治秩序和话语体系,在犯罪的内容中,内含了未来所要重构的社会的因素 。从这一角度来讲,犯罪其实内含有革命的气质,只不过革命是对于一个旧的社会而言,所犯最大、站得最高的犯罪。从常识来讲,一无所有者最容易倾向革命,然而鲁迅笔下的阿Q,一无所有,却是精神麻木,不幸而不争,他的抗争,仅限于通过“精神胜利法”,来“变革”旧的评判话语,以“窃取”只有自己才能咽得下的病态胜果。
“精神胜利法”可以说是麻木的阿Q在世上生活所采用的战术,而对于阿Q的塑造,鲁迅取材自当时社会最下层的雇农。雇农是土地私有制之下的失地农民,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因为相对于陈奂生,阿Q身为农民却没有亲近土地的权利,这是他与陈奂生最大的差别。由于经济属性的迥异,二者获得了截然不同的人生和生活方式,要考虑二者精神气质的特殊性,绝不能忽略这一点。
陈奂生所代表着的小农,是中国两千年以来,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在各个完成大一统的朝代,抑制土地兼并,都是国家机器十分看重的一个施政方向。而一如阿Q的遭遇,农民一旦失去土地,那便要成为不论上下,都所最不愿接触的一群人,作为回应,失地农民往往能表现出巨大的破坏性。在群体较小的时候,失地农民便能直接地威胁到乡村社会的稳定秩序,但此时乡里还能通过租佃制,提供有限的雇农岗位来制约他们。失地农民的群体一旦变大,那便引发“流民”现象,大量走投无路的“流民”往往要发动农民起义,走上不为王,即为寇的道路。
然而在阿Q所处的清末,农民起义面临着国内国外的双重绞杀,与近代以前,中国两千年来传统的社会环境相比,农民造反的可行性已被极大降低,这使得失地农民那种巨大的破坏性受到严重压抑。即便是已然失去生活、将要失去生命,这些失地农民也不能够像以往那样揭竿为旗,高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在绝境中,最有人格尊严的一条道路被拦腰截断,这便是失地农民阿Q,其“麻木”的最初来源。
所以没有土地、穷困潦倒的失地农民阿Q,并非不想“革命”,并非天生只会低声下气地做人。从辛亥革命的风潮波及未庄时,他脑子里设想的“造反”梦便可看出这一点,在梦中阿Q一转姿态,成了未庄的判官。然而在发现有另一股力量足够强,有可能带领他奋臂一呼以前,阿Q只能通过“也姓赵”和“祖上曾阔过”这种虚幻的记忆来聊以慰藉。作为失地农民的一员,“麻木”的阿Q既无法从土地中获得精神依托,也缺少近代文明的知识技术,没有成为产业工人的条件,他游荡在社会之中,“麻木”的程度日益加深,继而成了一个没有尊严、腐化卑劣的“流氓无产者”。于是阿Q身上的破坏性,终究只能够是另辟他径来发泄,所以,不是他“不争”、“不革命”,而是他那“争”与“革命”的人格成分被压抑过重,以至于只能表现为对旧道德、旧价值所给予的个人尊严的消解,和以卑微而卑劣的行径来对旧社会秩序进行隔靴搔痒般的逆反。
而陈奂生,没有类似阿Q那种“欲为而不可为”的经历,可以说,他一切的行为,都是作为一个有自主选择权的人发出的,对于陈奂生,“麻木”无从说起,因而“陈奂生性格”的实质,其实是“保守”。endprint
当然,乍一看起来,陈奂生似乎比阿Q更加缺少抗争意识,因为他确实很保守,几乎没有“犯罪”的想法。即便是当了多年的“漏斗户”主,他也没有产生对社会现实的逆反心理,甚至连过分一点的牢骚也未曾有过。在当“漏斗户”时,陈奂生有过的最大的牢骚,是“忿忿”于有干部指责他是“漏斗户”,和疑惑政策环境为什么要加深他“漏斗户”的生活困境,但后一点却也是发于“他不了解国家究竟困难到了什么程度”。以及,在被调进队办工厂之后,陈奂生对于这种“有些人求之不得”的好事,他的第一反应是担心“自己一身力气”与厂里“轻轻巧巧”的工作不相适应,他不想远离土地,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生活,“他实在有点舍不得”。甚至在他当了采购员,挣得第一笔大钱之后,还产生了“难道这是应该的?”的困惑,觉得跑采购的可观收入不是劳动所得,是一笔“飞来横财”。“转业”之后的这种营生模式,与“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种田经验,实在是相差太大了,这让陈奂生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无愧于“青鱼”的绰号,宁愿一股脑地抱住土地,死死不放。将自己捆绑在土地上,勤恳耕作、安分守己,这便是陈奂生的“保守”。
但一如前文所说的,我们需要注意,陈奂生与阿Q的最大不同,在于陳奂生拥有亲近土地的权利,他不是失地农民。正因为能亲近于土地,能让他将深厚的感情寄托于此,才有了陈奂生如“青鱼”一般,自愿把自己捆绑在农业生产上的故事。他那朴素而勤劳的秉性,“陈奂生系列”所呈现给我们的“农民的优点”,可以说,便是以这一能亲近土地的权利为前提的。进而,与陈奂生的优点相对应的“保守”,当然也跟陈奂生与土地的亲近,有着莫大的关系。亲近土地,意味着像千百年来的小农那样,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年遵时循令、寒耕暑耘,陈奂生因之获得了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深入了骨髓,甚至促使陈奂生形成一种人生“战术”,来维持这种生活方式的稳定性。陈奂生一切“保守”的举措,都可以解释为是对这种稳定性的维持。当“漏斗户”并不会与这种小农生活方式相冲突,但进队办工厂上班会,所以陈奂生能够熬得了当“漏斗户”的日子,却对能带来更多收入的“转业”心怀戒备。以及陈奂生一开始反对包产的最大原因,如其堂兄陈正清所说,是“怕包不过别人”,怕他靠一身劳力吃饭的生活方式,在实行包产后失灵。而一旦发觉包产是可靠的,便会信心十足,进而“从此同工厂脱钩”,一门心思地要“种大田藏死钱”。
综上可知,生于农村、作为农民,是否拥有亲近土地的权利,是将陈奂生和阿Q,两个形象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将他们的气质导向“保守”或“麻木”的岔路口。通过这两条路,二者各自形成了自己的“陈奂生性格”和“阿Q精神”。对于阿Q而言,身为失地农民是他不幸人生的渊源;而对于陈奂生来讲,免于失地,则是他免于沦为阿Q的原因。
参考文献:
[1]冯士彦:《高晓声的肺腑之言》,翠苑,2012年,第3期。
[2]E.杜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总则》,狄玉明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