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卫所裁并
——以铜鼓卫、平彝卫和威海卫为个案

2018-01-30 21:32杨晨宇
关键词:卫所铜鼓

杨晨宇

(复旦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433)

引 言

作为一个兼具军事与行政职能的管理单位,卫所与所在地的文化传统、语言风俗、民族构成和城镇聚落等都有紧密的关系,卫所归并或改为府厅州县以后,更与清朝的行政区划密不可分。研究清代卫所裁并的整个过程,可以明白清朝乃至当今的一些行政区划的成因,明晰一些地名和县名的来源,厘清西南和西北等地区民族融合的状况,并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教育水平、风俗习惯和城镇的发展历史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论断,从而为行政区划研究、军制史研究、边疆史地研究、区域社会文化研究以及地区差异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观点。

铜鼓卫、平彝卫和威海卫这三个卫所,代表了明朝的准实土卫所、无实土卫所和实土卫所这三种不同的卫所类型,其裁并的过程代表了清朝裁并卫所的两种主要方式,也是卫所被裁并的两种主要命运,即卫所被改置为府厅州县与卫所直接被裁掉、其土地与人口并入附近的府厅州县,还代表了西南与华东这两个不同的疆域。本文选取这三个卫所作为典型个案,对其沿革,尤其是在清代改置的过程进行具体考证和论述。通过这些具体的实例,一方面纵向展示出卫所在明清两代的沿革,以期对卫所制度与卫所裁并过程的本身及清承明制有一个更为具体和感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横向剖析清朝裁并卫所的具体原因,以及改置卫所期间曲折反复的历史过程,展现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舆论民情和清廷的统治政策,揭示出清廷“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权益博弈关系。

一、贵州铜鼓卫的裁并:裁卫置县

铜鼓卫置于明洪武三十年(1397)①关于铜鼓卫建置时间的考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93-594页。,原隶属于湖广都司,是准实土卫所①指名义上在府州县境内,但又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足以同府州县相颉颃的卫所。具体论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605页。。成祖永乐二年(1404),铜鼓卫设左、右、中、前、后、中左、中右、中中、中前、中后、左左、右右共一十二所,以辖四十八寨。[1]清雍正五年(1727),废铜鼓卫,以其辖地建锦屏县,并改其隶属于贵州省②“行省之制,始于金,盛于元,至明清改为布政使司,本非行省,乃称说口熟,人仍以行省呼之,今则直称曰省。”见宋宪章修,于清泮纂:民国《牟平县志》,卷二《地理志二·沿革》,载凤凰出版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五五),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67页。黎平府。下辖原铜鼓卫所属的乐安屯、岔路屯、空洞屯、寨王屯、山洞屯、金竹屯、溪头屯、大永屯、罗槐堡、纠坡堡、枫香堡,然亦受理邻近湖耳司和“三江”等地颂词。道光十二年(1832),因地狭人少故,县裁,以其地改置锦屏乡,隶开泰县,以开泰县丞分驻。[2]40-41关于其在清朝裁撤建县的具体过程,史料记载较详:

兵部议覆:云贵总督高其倬条奏苗疆事宜,……黎平一府,与楚省五开卫,同在一城,民苗杂处,分隶两省,事权不一。请将五开卫,改为一县,归黎平管理。铜鼓卫,亦归并五开,则中间古州八万等苗区,皆属于黔省,一切措办,呼应得灵。查铜鼓五开二卫,归黔归楚,从前两省督抚,各执一词,应令妥议画一具题再议。得旨:高其倬为人谨慎,办事精细,伊所奏之事,谅无错误。五开铜鼓二卫,著照所奏,归黔省管辖。余依议。[3]

以上史料显示,黎平府隶属贵州省,而与其同在一城的五开卫和铜鼓卫却隶属湖广省,两省的事务交织在一起引起很多纠纷,行政管理很不方便,因而雍正三年(1725)云贵总督高其倬建议将铜鼓卫并入五开卫,同时将五开卫改为一县,归贵州省黎平府管辖。③还可参见《高其倬·请改五开卫归黔疏略》,光绪《黎平府志》,《地理志第二(上)·建革》,载[清]郝大成等编撰,黎平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黎平府志》(下),方志出版社2014年版,1087页。清廷准其所议,但只将其归于贵州,其它建议未及施行。

吏部议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自湖广改归贵州之五开、铜鼓二卫,先经督臣高其倬奏请,将五开卫改为一县,兼管铜鼓卫地方,令黎平统辖。奉旨允行。臣细加访察,必须五开、铜鼓分设二县,始于地方有益。请添设知县各一员,典史各一员。五开卫向无学校,今请添设教谕、训导各一员。铜鼓卫,向设教授一员,训导一员,今请将教授一员,即改为教谕。其岁科二试取进文武童生,各如旧额。均应如所请,从之。[4]

上述史料说明,雍正五年(1727)新上任的云贵总督鄂尔泰认为高其倬之前的建议措施有待改进,他建议将五开、铜鼓分开,设为两个县,这样才对地方有益,以及新设的县添置相应的知县、典史和教谕等官员,童生名额照旧。

兵部议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湖广五开、铜鼓、平溪、清浪四卫,改归黔省管辖,应增设官兵防守。五开、铜鼓,请将黎平协官兵拨防。查黎平协,原设副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兵六百二十名。今加五开、铜鼓二卫,地方辽阔,恐难兼顾。应添设守备一员,兵三百八十名,合原设之官兵,分为左右两营驻防。平溪、清浪,乃水陆要冲,应拨镇远协分防思州之游击一员驻扎,拨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分守平溪。把总一员,兵五十名,分守清浪。至思州系府治,亦不可无官兵防守,应于镇远协内,拨千总一员,兵五十名驻防。其自湖广归并黔省之天柱营,所有参将、守备、千总等官,应令黎平协副将兼辖。再平溪、清浪二卫,请照五开铜鼓之例,改为二县,设知县、典史、教谕、训导各一员。均应如所请,从之。寻定五开新改县曰开泰,铜鼓新改县曰锦屏,平溪新改县曰玉屏,清浪新改县曰青溪。[5]

以上史料④相关史料还可参见《云南总督鄂尔泰奏请改卫为县添设官兵等五事折》,雍正五年三月十二日,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九),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232-234页。,详细展示了五开、铜鼓、平溪、清浪四卫由湖广省改归贵州省管辖之后,增设官兵驻防以及平溪、清浪二县相应文官(知县、典史、教谕、训导)的增设情形。至此,这四个卫在雍正一朝废卫置县的过程宣告结束,五开卫改为开泰县,铜鼓卫改为锦屏县,平溪卫改为玉屏县,清浪卫改为青溪县。

此外,方志中还记载:入清以后,明代所建立的卫所制度废弛。卫所所驻屯兵已全然土著化,无军事能力,加上黎平府行政上隶属贵州已久,而在黎平府境内的五开、铜鼓两卫及所属所屯仍隶属湖广省,行政管理甚为不便。清雍正五年,云贵总督鄂尔泰、贵州巡抚张广泗等在贵州改土归流和武力开发黔东南。为便于行动,是将五开、铜鼓两卫裁撤,以五开卫建开泰县,以铜鼓卫建锦屏县,并由湖广改隶贵州省黎平府。[2]40

二、云南平彝卫的裁并:废卫设县

平夷卫①明代为“平夷”,入清以后,改为“平彝”。,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②关于平夷卫建置时间的考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78-479页。置,隶属于云南都司,属于无实土卫所③即治地有府州县,且后者的土地和人口占有绝对优势的卫所。具体论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92-493页。。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撤,三十四年(1695)设置平彝县。关于其在明、清两朝的演变过程,史料中记载: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罢曲靖宣慰司为曲靖军民府。二十一年,筑平夷堡。二十三年,置越州、平夷二卫。二十四年,平羌将军何福降阿资,作驿舍、邮亭,通黔蜀道。沐英以阿资叛服不常,请徙越州卫于陆凉镇之。置宁越堡。二十八年罢越州。因阿资又叛,西平侯沐春、何福诛之。以亦佐县入流,设流官知县。惠帝建文元年,筑平夷卫。二年,省平夷卫,归曲靖卫。成祖永乐元年,复设平夷卫。三年,越州土舍禄宁诣阙贡马。诏授亦佐县右县丞,置之亦佐城,与沙氏为左右土县丞。孝宗弘治七年,建平夷卫石城。武宗正德二年,调曲靖卫之中、右所益平夷卫为右所,以原卫部为左所。迁平夷卫石城。移多罗驿舍驻东关。九年,建平夷卫学。[6]119-120

上面这段材料讲到,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设置了越州卫、平夷卫;建文二年(1400),撤消了平夷卫,把其归并到曲靖卫;永乐元年(1403),又设置了平夷卫;正德二年(1507),调曲靖卫的中、右所补充到平夷卫,为平夷卫的右所,以原平夷卫为左所,把卫指挥所迁移到平夷卫石城。

本朝世祖章皇帝顺治六年,甲申。……十六年正月,亦佐土酋海阔归附。迁沾益州治于交水城。六月,省平夷卫、所世袭指挥使等官,易守备、千总。十七年正月,吴三桂疏乞沐氏勋庄。予之。十八年八月,以卫、所军官职田,照官粮例起科。编官司舍丁差。罢官堡百户官,以卫千总兼之。康熙五年,以亦佐土县丞海阔地编为里甲。迁多罗驿于城中。八年,罢亦佐县。九年五月,安插土酋海阔于越州。十三年正月,吴三桂叛,伪设亦佐县。二十一年,云南平,释滇民之隶逆籍者为民。仍以亦佐县附罗平州。以吴三桂原请沐氏勋庄并归附近州县,余家堡等处入平彝。二十二年,巡抚王继文请修学校。二十三年,以驿丞兼治堡夫事。二十四年,以沐氏勋庄变价还民,照民粮例起科。二十六年二月,裁平夷卫。三十四年十一月,建平彝县。以亦佐县丞改为平彝土县丞,罢多罗驿丞,归县带管。以平夷废卫,亦佐废县及析沾益州之寄庄、余家堡,为治于故平夷卫城。三十八年,颁平彝县印。四十五年增设平彝县教谕。[6]124-125

以上这段材料讲到,清顺治十六年(1659)正月,裁撤了平彝卫、所的世袭指挥等官,调换了守备、千总;康熙二十一年(1682),把吴三桂请求皇帝赐给他的沐氏庄园归并到附近州县,余家堡等处划归平彝卫;二十六年(1687)二月,裁撤了平彝卫;三十四年(1695)十一月,设置了平彝县,设置知县、典史、训导各一员,县境包括原平彝卫、原亦佐县以及沾益的寄庄和余家堡,县治设在原平彝卫卫指挥使官署。至此,平彝卫在康熙一朝裁撤置县的过程宣告完成。此外,从时任云贵总督范承勋给皇帝的上疏中,可以找到裁撤平彝卫的具体原因:

看得滇省都司、卫所,设自明时,盖仿古“寓兵于农”之意。我皇朝一统,设兵置镇,在于控制,军民粮差同其输应,已于康熙初年间,先后奉裁曲靖等八卫,中屯十一所,归并各州县。又于康熙九年间奉裁在省左等六卫,归并都司。尚存平彝、大理、永昌、腾越、澜沧、景东等六卫,杨林、木密、马龙、新安、姚安等五所,仍属守、千等员管理。后因都司不便催征,复题设左右二卫,守备二员分管。臣到任后,即行该二司查议。兹据布政使李世昌、按察使蒋寅会详称:卫军既无防守之责,又无调遣之例,似不必更设官以糜俸食等因。臣复行驳,确查滇省军卫地方寄居各境,则裁卫所以归有司,允属相宜合,无如该二司所议,将复设之左右二卫。见存之平彝等六卫,杨林等五所裁去。其田土军余,即查各附近之州县归并管理。再都司一官,原有通省考成职掌,今卫所既已尽裁,而留此空员,似于名实未称,亦应一并裁去。计应裁都司一员、卫守备八员、卫所千总九员、经历七员、卫教授七员。虽节省俸糈不过三千六百余两,而冗员既汰,供费较省,军困稍苏,其余国评民命,未必不无小补也。[7]124-125

在这篇上疏中,范承勋认为都司、卫所在明设立之初,其意在“寓兵于农”,解决军士的军粮问题;而入清以来,全国一统,建立军营,安置镇守,节节控制,军民的粮食及其运输亦与之相适应,因而卫所的这一功能在清朝已不再需要。此外,留存卫所的卫军既已没有防守的责任,又没有调遣的先例,似乎不需要再设官员而浪费俸薪,即卫所的军事功能在清朝也已不再需要。最后,过去执掌卫所的都司这一官员,其职责已由原来负责考核全省官员政绩的机构代替,所以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综上所述,范承勋提出应裁撤平彝等卫所,同时裁去卫所中的一系列官员,以达到节省俸禄、粮食及费用,助益于国计民生的目的。因此康熙二十六年二月,平彝卫被裁撤。在这里可以看出,康熙年间曾一度因为都司催征不方便,而恢复之前被裁掉的左右二卫,而后又再次被裁。此外,裁掉平彝卫后,清廷并没有立即在其原辖地上设县,而只是将其田地和人口交由附近的州县管理,至于后来为什么要置县,可以从以下这段史料中找到答案:

看得滇黔两省,乃极边之重地。……查平彝为滇黔接壤,四外蛮薮而中则要道也。旧系卫治,设有守备、经历、教授等官。康熙二十六年内,前任督臣范承勋,将全滇卫所议裁,而平彝一卫势难独留,是以一并题请分归别属在案。诚有见于多一官则多一费,裁冗员不可不为节省。但自裁卫以来,案据士民董陈策、陈王前等吁请设县,以资弹压。又因彼地辽阔,狡彝出没不常,奸民往来最杂。自平彝上至滇之沾益州,下至黔之普安州,共计四站,约远二百七十余里,竟无印官居中分守。凡军需、政务、饷鞘、逃人等项,需员接应。每委曲靖府通判赴彼料理,顾此失彼,究非印官专任其责者可比。兼之普安等处界联平彝,向食滇盐,或可无分彼此,今蒙皇恩远播,改食川盐,若无印官督率捕役于卫僻路径,分头巡辑,则滇盐味苦价贵,川盐味厚价贱,小民喜贱恶贵,私相买食。不特川省私贩乘间入卖,即滇省私贩亦将乘间出买。兼恐附道蛮彝勾引生事,渐成聚讼之场。问之弁兵,则防守难周;问之州县,则稽查甚远。滇省黑井数万课额,较前更恐难销,此平彝县治之亟宜请设也。彰明较著矣!兹据布政使于三贤、按察使佟世雍、粮储道副使张仲信、驿盐道副使干嗣昌、提学道副使张倬等会详委员勘明。将平彝旧额仍旧归还,并将附近罗平、沾益二州征收之亦佐,即中、下伍两营、勋庄、余家堡等处改归。……相应恭疏请将平彝废卫,建为平彝县治。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训导一员,铸印余补。其多罗驿,原在平彝城内,并请将驿丞裁去,归县管理。平彝县学照依中学,进取文武童生各十二名,以为育才广教之治。如是则地方永得安宁,蛮彝有所慑服,私贩无由侵扰,盐课免致压欠。且于滇黔出入咽喉重地,籍有印官分守边防,不无裨益。再照学宫、衙署等项尚有原屋。[7]421-422

在这份康熙三十四年十一月云贵总督王继文给皇帝的上疏中,详细阐述了在平彝设县的必要性。首先,平彝地区地势辽阔,彝人出进往来,好人坏人混杂,从平彝上至滇省的沾益州,下至黔省的普安州,共计四站,大约270多里,竟然没有一个正式掌印的主官居中把守;其次,凡于军需、政务、饷鞘、逃人等事项,应当有官员接应,曾委派曲靖通判到平彝料理,结果是顾此失彼,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这不能与有一个主管专门负责的官员可比;最后,普安等地界联平彝,一向食用滇盐,不分彼此,但改食川盐后,由于滇盐味苦价贵,而川盐味厚价贱,因此百姓都喜欢川盐,私下互相买卖,加上滇省的磨黑盐井很多,课额也比过去更高,极不利于公盐的销售,更怕私贩在来往的道路中,与彝人勾结生事,渐渐成为案件多发的地方。综上所述,他认为平彝县治的设置,已经非常必要。他提出将平彝废卫建为平彝县治,设知县、典史、训导各一员,将平彝旧有行政区域及新旧赋税钱粮,仍旧归还平彝,并将附近的罗平州、沾益州二处之亦佐,即中、下伍两营、勋庄、余家堡等处改归平彝,此外还有造册、纳税和县学等一系列的建议措施。①更多资料还可参见[清]范承勋、王继文修,[清]吴自肃、丁炜纂:康熙《云南通志》(二),卷之二十九《艺文三·请改正卫所就近归并疏·王继文》,载凤凰出版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云南》,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202页。最终,清廷采取了他的建议。至此,平彝卫从被裁撤到设置县治的历史过程宣告结束。

三、山东威海卫的裁并:并卫入县

威海卫,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②关于威海卫建置时间的考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681页。析文登县辛汪都三里立,永乐元年(1403)建城,领左、前、后三所,隶属于山东都司,是实土卫所③指设置于未有正式行政区划地域的卫所,这些卫所有一定的辖区,在此辖区内管军治民,除军事职能及上下隶属系统不同外,其他功能与府州县相似,是军管型的政区。具体论证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674页。。清初沿明制。顺治十二年(1655),裁左、前二所,归并威海卫。百尺崖后所系专城,仍旧隶焉。康熙四十一年(1702),后所亦归并威海卫。雍正三年(1725),山东都司缺裁,改属登州府。[8]十二年(1734),卫所亦裁。④《威海卫志》上言“十三年,卫所亦裁”,据考证,应为十二年,参见李嘎:《雍正十一年王士俊巡东与山东政区改革》,《历史地理》2007年第1期,105-108页。关于其建置的具体过程,在永乐二年(1404)文登教谕胡士文的记文中有详细记载[9]128-129。从该篇文章中,首先可以看出威海卫并不是明太祖建国伊始就设立的,而是后来因为倭寇不断骚扰山东沿海的百姓,基于这个定边安民的现实需要,才在洪武三十一年,设立安东卫、灵山卫、鳌山卫、大嵩卫、威海卫、成山卫和靖海卫七个卫[10]与浮山、雄崖、奇山和宁津四个守御千户所。其次,可以看出这些新设立卫所的军士来源主要是垛集法⑤明代卫所的军士来源主要有从征、归附、谪发、垛集、抽籍和招募等名色,所谓垛集法,是指以三家民户为一个垛集单位,其中一户为正户,当兵,其他两户为贴户,帮贴正户,若正户军亡故,以贴户壮丁补,后又修订为正户、贴户轮流服役。于志嘉认为垛集法还包括单户丁垛集和一正一贴等模式,参见于志嘉:《再论垛集与抽籍》,收入《郑钦仁教授七秩寿庆论文集》,稻乡出版社2006年版,197-237页。。最后,可以看出卫所军屯的制度在这里也得到了贯彻,卫所军士“号捕倭屯田军,议耕议守议战”,且效果不错,因此胡士文对其大加赞赏,所以他最后说“可见我朝文经武纬之治,似不专尚乎兵,而兼寓乎农矣”。

入清以后,威海卫的裁并进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地方绅士、官员甚至纷纷上奏要求保留卫所,这与整个清代裁并卫所的大方向背道而驰,究其原因,从下面这段史料中可窥其一二。

为酌议去留之便,以深未然之防事。窃照边海设卫,原以海防。而威海一卫,……大率专为防海备倭起见,原非设卫设官专为征收屯粮计也。且设屯养军,止以屯其地者,即食其食,原无起科征解之例。鼎革而来,军去屯存,而佃耕屯地者始输纳屯粮。因屯系卫地,故加卫官以兼理之责,则威海之有专城专官,固非屯存与存、屯亡与亡之说可弛防而撤备也。近奉上檄,督议屯地屯粮,欲并邻近州县以专责成,诚为时至事起之正论。但恐屯地一去,则卫官权轻。卫权轻,则裁卫裁官之说必有起而议其后者。案查清初裁卫之议屡屡矣。其议裁而即裁者,同城之卫有卫官而无卫学者也。如登州卫之归并蓬莱县,宁海卫之归并宁海州,亦既裁之而不疑矣。其议裁而终不果裁者,如威海卫之孤峙于北海,成山卫之孤峙于东海,靖海、大嵩之分峙于南海,星罗棋布,永为保障者,亦既留之而不疑矣。今以议屯之故,而酿成裁卫裁官之渐,岂无防于封疆海口久安长治之计乎?且威海之不便议裁者,尤有说也。设卫之初,即设卫学,作养官军子弟,以为收拾人心之助。建黉宫,崇圣像,设教授员,典至重也。国朝因之,挺然各立庠校。今使屯可并也,卫亦可去。卫可去也,学亦可散。即令不散,而附于别州县学之后,使堂堂俊秀,补廪、出贡各成一路,功名之士,一旦而委之为流离琐尾之子,犹或可忍也?俨然圣像,而委之荒烟蔓草之中,亦不足伤乎?且卫无居人,诸生即居人也。威无丁,诸生之子弟即丁也。前于逆猖獗,官率诸生子弟守荒城、拒狂敌、总恃人心,为城之力。若裁卫而改学,则诸生子弟亦去卫而就食,是无卫即无卫学,无卫学即无卫人,无卫人则穷荒遐陬之地势必有空虚叵测之虑矣。故屯地屯粮可以去、可以不去,而卫城卫官乃必不可去、终不可去者也。恳祈伏查前情,转呈上台,轻重缓急之间细为斟酌,何去何留,永为定例,庶不以更张之端、贻事后之悔矣。[9]160-161

在这份康熙二十年(1681)威海卫所在地方的士绅联名向地方官呈交的关于保留威海卫设置的条议中,可以清晰看见他们反对裁并威海卫的原因。首先是山东省、府为了多屯地屯粮,所以决定把一些相邻州、县的屯地并在一起,以专门管理,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威海卫的屯地;但是据这些士绅称,威海卫建立之初是为了海防需要,其初衷并不是专门为了征收屯粮,所以为此目的来裁威海卫并不合适。其次,威海卫军事地位重要,与成山卫、靖海卫和大嵩卫一起组成了一道山东沿海的坚实防线,如果裁掉了这些卫所,势必影响海防、人心和边疆的长治久安。最后,也是士绅们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一旦裁撤卫所,肯定要把卫学裁掉,卫学裁掉后,原来独立的卫学名额就要纳入到县学名额之内一起考试,而这样“未免人多途隘”[11],即录取率大大降低,因而他们会忿忿不平;此外,这些生员就是该地区的主要居民和军士来源,一旦裁掉卫所和卫学,那么就会失去这些人口,以后该地就会无人防守,并变成荒芜之地。综上所述,这些地方绅士认为就算并掉卫所的屯地和屯粮,但卫城、卫官和卫学则万不可裁。

通过以上分析,首先可以看出威海卫是一个实土卫所,即有一定的辖区,并在此辖区内管军治民,功能与州、县相似。其次,可以看出清朝士绅阶层在国家基层政权中巨大的能量和影响力,他们是既得利益者,裁撤卫所会触及他们的利益,很多人会失去官职和俸禄,尤其是他们考取功名的通道——卫学,一再强调不能裁撤,其重要性甚至超过海防、国防,这充分说明士绅们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写了这篇反对裁撤卫所的文章,当然其中也有合理的成分,只是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果不其然,在士绅们向地方官递上这份条议之后,反对裁撤卫所的奏议便层层向上递交,首先有文登知县向上级递交的文章《文登县留成靖二卫详文》[9]162-163,然后有登州府向上级呈交的文章《登州府留卫详文》[9]163-164,即便在大举裁撤卫所的雍正一朝,在初期也有关于保留威海卫设置的上呈:

为存留要地以重海防、以安边鄙事:窃威海一卫,距登郡极东,东接高丽,南通日本、琉球,北达奉天、天津,岛屿联络,刘公最险,为江浙七省通商要路。货船停泊,海寇劫掠,每从此发,诚宁文之屏蔽、登郡之门户,而帝都之咽喉也。西去宁海州一百二十里,南去文登县九十里,与在内卫所附近州县者迥乎不同。是以前朝于军屯而外,复设备倭等员驻防,并守夫有所用之也。我朝定鼎以来,圣德普照,海外宾服,一切卫所概奉裁革,独于威海屡欲裁而仍留,盖知有所不便也。近奉部文,遵旨议并,着督抚分别详细区处具奏。思威海卫据东海要冲,州县鞭长不及,宁福水师两营皆有防海之责者。然宁兵不满三百汛兵,墩堡三百余里,水师战舰登郡胶州分防止有十只,更番巡哨,南北奔驰二千余里,而海寇窥伺来如风影,如康熙四十二年及五十一年,卒然乘虚,所至风鹤,向非卫守督率兵丁昼夜巡护,比及兵将合聚,东郡之忧恐未有艾。是威之为卫东海第一要地,正宜整顿,以备中外,安可议并?况我朝重道崇儒,加意培植圣脉。威虽蕞尔,圣像在焉。先帝御制匾额巍巍悬竖,作何安植,更当斟酌。卓等世居海滨,就中利害敢不直陈?倘蒙采择,疏请存留,不惟万年之金汤巩固,亦边海贫民所赖以为保障者也。冒昧渎陈,伏候宪裁。[9]164-165

在这篇雍正三年(1725)威海卫的邑贡生吕曰卓上呈的公文中,详细阐述了要保留威海卫设置的原因。其一是威海卫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为七省通商要道,是帝都的咽喉,为东海第一要地,卫所及卫所的军士在这里正好可以守卫疆土,防备海寇,不仅不能裁,还应该加强;另一个原因便是上一则材料中一再强调的卫学和礼仪等问题,这与作者贡生的身份不谋而合。总之,作者认为很多卫所都被裁了,唯独留下威海卫没裁,是有着它独特的原因。除了这篇之外,雍正四年(1726)山东巡抚陈世倌给皇帝也上呈了《奏留山东边海七卫》[9]165-167一文,在该文中,他把不能裁撤卫所的原因归纳为五条,详细阐述了民众希望保留沿海卫所的意见。但是,尽管有这么多反对裁撤威海等卫所的意见,无论如何,威海卫最终还是于雍正十二年(1734)被裁掉了,具体见以下史料:

雍正十三年,河东总督王士俊行部至登,谕意属员,欲裁并边卫,整顿封疆。登莱青道董自超、登州府于婓,及该管各该州县、四卫守备望风承旨,不敢异词。各卫士民纷纭具呈,牢不可破。靖海触怒尤甚,拿送宁海州监禁,以奸匪论罪。巡抚岳浚洞知情节,碍难掣肘。总督王遂题请将成山改为荣成县,大嵩改为海阳县,威海、靖海疆域绅民俱归文登,而学校生童威海则附荣成,靖海则附海阳。学额合新县原额文武各十六名。威靖现廪俱改为候廪,除贡则荣威两学各较食廪年分二年一贡,学宫令巡检扃固封守,祭祀改为朔望行香。乾隆二年,因人户以籍为定,又将威靖学校生童俱改属文登,学额照文登之旧,只十五名。本学王兆圣、戚儆澍、吕浚、王兆兴、李昂在荣成续补。现廪又改为候廪。出贡则文、威、靖三学校较年分二年一贡。三年秋,学院李光墺、知府陈法特赐垂怜行牌,饬莱宁文荣海五州县详查,欲仿灵山、鳌山二卫之例,另立字号入学帮补、除贡。而相继离任,遂成画饼。五年夏,学院徐铎深为惋惜,慨许事竣具题,后亦不果。六年冬,奉上宪明文:查裁卫便否,本卫士民不得与闻。而历年呈详各案,当事一概不录,遂寝。谨记颠末如此,俾后世有所考云。[9]171-172

在这篇乾隆七年(1742)威海卫的邑廪生王庭槐记述卫所裁并的文章中,说到雍正十一年①引文中所言“雍正十三年”当为雍正十一年之误,参见李嘎:《雍正十一年王士俊巡东与山东政区改革》,《历史地理》2007年第1期,106页;相关资料还可参见《河东总督王士俊奏陈裁撤成山大嵩二卫分改营县并于益都县颜神镇另设一县折》,雍正十一年七月初八日,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二四),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780-781页。(1733)河东总督王士俊想要裁并卫所,整顿边疆,由于其意志坚决,因此各相关的府、州、县及卫所官员不敢有异词,违背严重的甚至以奸匪论罪查处,因而卫所裁并得以顺利进行。其结果是次年把成山卫改为荣成县,大嵩卫改为海阳县,裁威海卫和靖海卫,其土地和人口俱归于文登县管理,此外还有一系列关于学校、生员、廪生和贡生的改建措施。①更多资料参见《清世宗实录》卷一四九,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丁亥、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壬辰,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版,848、850页。此外,从“学额合新县原额文武各十六名,威靖现廪俱改为候廪,除贡则荣威两学各较食廪年分二年一贡,……又将威靖学校生童俱改属文登,学额照文登之旧,只十五名”这一段文字记载可以看出,裁并卫所归入州县之后,原有学额的确减少,对生员们的科考与仕途影响很大。至此,历时长久的威海卫在清朝被裁撤的过程终于宣告结束。

结 语

在上述三个个案中,铜鼓卫的裁并相对比较顺利,而平彝卫和威海卫的裁并则比较曲折,可以从这三个不同的个案中找出清朝裁并卫所的具体原因。首先,自明中后期就已开始的卫所“民化”②卫所的“民化”是指作为军事制度出现的卫所自明中期开始,其管理、土地、人口与职能等向民事转移的趋势,该趋势一方面表现为那些位于边疆地区具有行政区划意义的实土与准实土卫所向正式政区的转化,另一方面表现为明代所有卫所军事职能的消退过程中所伴随的民事职能的上升。在清朝继续推进,从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清朝裁并卫所的过程视作为明代卫所整个“民化”进程的完结;其次,清朝有自己的军事制度八旗和绿营,不再需要卫所制度,从另一个意义上讲清廷也不会允许前朝的军事体系和力量在本朝一直存在,所以尽管清初是暂时保留卫所,其实可以看做是因无暇顾及,一旦政权稳定下来,肯定要整顿卫所;再次,清初之所以保留卫所很大程度上是看中它的定边卫民和屯田漕运的功能,一旦清廷建立起自己的国防、屯田和运粮体系,卫所也就没有利用的价值和存在的必要了;最后,一个一个的卫和所在地方上更像是一种小的割据势力,且卫所之间、卫所与府厅州县之间会产生很多纷繁复杂的事务和矛盾,且入清以后,卫所军士与普通民户已无两样,所以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裁并卫所也是大有禅益。

贵州铜鼓卫裁卫置县的过程说明,清朝裁并卫所的过程也是一个重新调整行政区划的过程,之前一些不合理的地区归属、一直有争议的管辖权问题,在卫所裁并这一波大浪潮之后,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可以说,之后的行政区划日趋合理和稳定,很多一直到今天都未曾改变。贵州五开卫与铜鼓卫的裁卫置县,解决了五开卫与黎平府之间长期存在的隶属纠纷与争端,宣告了行政和军事分隶两省状况的结束。卫所改为州县融入行政体系,缓解了贵州与湖北交界地区的边境纷争,改善了两地之间的关系,揭开了清世宗年间改土归流的序幕,标志着贵州省行政体系建制的日趋完善,为贵州省进一步的开发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贵州地区的历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2]

云南平彝卫废卫设县的过程揭示,清代裁卫所置州县的过程并不是一步到位和直线往前发展的,之间有曲折反复和现实的考量。一些卫所被裁掉后,清廷并没有马上在其辖地上设立州县,而只是把其土地和人口等相关事务归并到附近的州县管理,后来因为归并后的州县疆域过大,行政管理极其不便,同时为加强对边疆地区与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等实际的原因和管理的需要,才在废卫或废所之上建立州县这样的行政区划单位,添置相应的行政机构与学校,并设置官员进行管理。改卫所置州县的过程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顺理成章,即裁掉卫所后就应该立即在其辖地上设立州县。总之,一切举措都是基于现实的情况而定的。

山东威海卫并卫入县的过程表明,卫所裁并的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毫无阻力,中间有曲折反复、阻挠和抗争。因为裁掉卫所的同时会裁掉卫所衙署和卫学等相关机构和大批的官员,作为既得利益者,卫所官员与士绅阶层肯定会反对和抗争,力图维持现状,延续利益。在政治上想保住官位,再袭世职;在经济上想继续领俸禄,享受在税赋上的优待;在教育上想继续延续额多人少、竞争较轻的考试环境。当然,除此之外,由于边疆、沿海地区的国防与海防需要,也会决定统治者在裁撤这些地区卫所的时候需思虑再三,不会像裁内地卫所那般轻易。但是,裁并卫所归入州县已是大势所趋,旧的势力与群体虽然在做最后的挣扎,但其终究不能阻挡历史前进的步伐,因而卫所最终还是被裁并。

上述三个卫中,除平彝卫是在康熙年间被改置外,另外两个卫皆改置于雍正年间,可以说,雍正年间是卫所改置府厅州县的高峰,这与雍正一朝在西南等地区大力推行改土归流不无关系。理论上,由于卫比所大①也有直属于都司或五军都督府、与卫同级的守御千户所,具体定义及分类参见周振鹤主编,郭红、靳润成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53-254页。,因而卫被改置成府或是州的几率会大一点;所是卫的下一层级,比卫小,所以所被改置成县的机会更多一些;边疆地区的实土与准实土卫所,这些在外卫所似乎都应该被改为府、厅、州、县,在内的无实土卫所应该直接被裁掉。然而,通过以上三个案例的分析发现,有卫被改为县的,也有实土卫所直接被裁掉并没有建立州县的。所以,理论归理论,现实并非如此,而是纷繁复杂,这一切都是基于实际情况而定。但主流还是能够把握的,至少在卫所被改置为府厅州县这一大类中,通过统计可以发现以改卫为县和改所为县这两种类型居多,也就是说改卫所为县这种类型是最多的,由此可见县作为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的一个基层行政区划单位在实践中实施的普遍性、便利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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