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江苏编制印发《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部署重大工程,强化政策保障,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在江苏全面实施。
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需要做好系统设计,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江苏的《规划》遵循中央战略部署和国家顶层设计,坚持以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汇聚省内各部门各地区发展要求和集体智慧,体现江苏省情,尊重地域特色。各地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依照全省规划,注重把握差异和特点,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实际的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方案,科学确定配套政策和配置要素资源,实事求是,梯次推进。
知行合一,重在行动。规划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乡村振兴重在抓落实。江苏的《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重点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积极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万村善治推进、乡镇功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等十项重点工程,做到工程化实施、项目化推进,促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地要紧紧围绕十项重点工程,按照《规划》明确的细化措施,瞄准阶段性目标,扎实推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健全机制,加强保障。乡村振兴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江苏的《规划》切实落实中央明确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同时,从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入手,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营造万众一心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战略任务,是顺应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江苏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规划》的发布实施,必将开创新时代江苏乡村振兴的新局面。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