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呼和浩特 010010)
2017年1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的队员们回了一封信,信中指出:“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在新时代,希望你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的优良传统,扎根生活沃土,服务牧民群众,推动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①
这封回信振奋了乌兰牧骑队员的精神,也使社会各界再度聚焦乌兰牧骑,重新认识和研究乌兰牧骑。乌兰牧骑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
1957年6月,根据牧区长期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影、演出、展览、图书的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以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为试点,组建了一支流动性强、队员一专多能、装备灵活轻便的小型综合文化工作队。这支被命名为“乌兰牧骑(红色的嫩芽)”的文艺团队,走苏木,串嘎查,活跃在广袤的苏尼特大草原上。每到一地,除了为当地的农牧民带来短小精悍的演出节目,还宣传政策,宣传科技、卫生知识及日常生活小知识,辅导当地农牧民业余创作、演出,为农牧民理发、修理收音机、放映电影等,深受农牧民的欢迎。
早期的乌兰牧骑满足了广大农牧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保障了他们最基本的文化权利,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乌兰牧骑在内蒙古大草原上蓬勃发展,乌兰牧骑经验在全国得到了大范围推广。同时,由于服务基层的“红色”精神,乌兰牧骑多次获得“文艺轻骑兵”“全国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等高度评价。
改革开放后,随着文化体制的改革,曾经红红火火的乌兰牧骑,因为政府不堪公共财政的负担削减资金支持,加之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图书等文化设施在基层的发展、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激励机制等多种原因,逐渐失去了“乌兰牧骑”这个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大部分旗县级乌兰牧骑一度出现了资金短缺、人才老化及断档、生存困难等问题。乌兰牧骑的昔日辉煌不再。
进入新世纪,尤其是2009年以来,随着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重视,内蒙古政府逐步将乌兰牧骑事业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倡导乌兰牧骑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品牌优势,“走下去”和“走出去”②,为乌兰牧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60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内蒙古的乌兰牧骑从最初的1支队伍增加到75支,队员从9名发展到3000多名。他们奉行演出、宣传、辅导、服务的传统职能,走遍了全区的苏木嘎查,累计行程130多万公里,为农牧民和各族群众演出服务36万多场次,观众总数达2.6亿人次,年均总演出7000多场[1]。60多年来,全区乌兰牧骑创作和演出了数万个节目,其中《鄂尔多斯婚礼》《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等一批精品节目,一直深受农牧民群众的欢迎,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农牧民的文化生活。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经历了程度不同的改革和转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乌兰牧骑在六十多年的发展中创造过辉煌,受到过冲击。尽管如此,乌兰牧骑在内蒙古乃至全国文化事业中的定位始终未变,一直承担着“演出、宣传、辅导、服务”的四大功能。
从成立之初的“红色的嫩芽”到“红色文艺轻骑兵”,乌兰牧骑被赋予了“红色”的使命、“红色”的形象。那么,乌兰牧骑究竟是为什么而“红”的呢?乌兰牧骑的“红色”,既体现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又体现为传播新思想、弘扬主旋律的党的思想文化阵地属性。
通过上文概述可知,乌兰牧骑是为了满足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蒙古广大农村牧区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建立的,因此,乌兰牧骑与生俱来肩负着一种职责,承担着一个使命——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首先,乌兰牧骑常年奔波在内蒙古大草原的苏木、嘎查、浩特,为广大农牧民送歌献舞,满足他们基本的文化需求。正像习近平总书记信中所写,一代代的乌兰牧骑“迎风雪、冒寒暑,长期在戈壁、草原上辗转跋涉,以天为幕布,以地为舞台,为广大农牧民送去了欢乐和文明,传递了党的声音和关怀”③。即使在农村牧区广播电视已经遍布千家万户、多功能文化站基本普及的今天,每支乌兰牧骑队伍每年依然要深入基层活动6个月以上,为基层群众演出100场以上[2]。
其次,乌兰牧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演出内容和表现形式紧紧贴近广大农牧民的生活。他们经常以农牧民熟悉和了解的风土人情、日常生活、身边人物等为创作素材,采用好来宝等农牧民喜闻乐见的表演方式,演出的节目具有浓郁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深受农牧民的喜爱和欢迎。此外,无论农村牧区的演出条件是否艰苦,乌兰牧骑一直坚持演出时与农牧民同吃同住,一方面便于与农牧民进行深入交流,另一方面可以深度体验生活,从而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创作和演出。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内蒙古的广大农村牧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农牧民往往不能及时、全面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因此,从成立之初,乌兰牧骑便承担着向广大农牧民宣传政策的光荣使命。他们通过自编自演的节目,采用农牧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精神、时事政治、民族文化等内容用农牧民容易接受的语言和形式反映和表达出来,在满足农牧民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寓教于乐,丰富了农牧民的思想,拓宽了他们的知识面和视野[3]。同时,对农牧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在培养群众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4],对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宁也有重要的意义。
蒙古民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民间有许多业余文艺爱好者,茶余饭后或牧闲季节经常自发进行艺术创作和表演。乌兰牧骑每在一个地方演出后,就会有当地的业余文艺爱好者向他们请教,请他们指导,久而久之,辅导群众的业余演出和创作活动就成为乌兰牧骑的一个重要功能。
在下基层演出期间,因为一直与农牧民同吃同住,所以乌兰牧骑队员自然而然就会帮助农牧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理发、照相、修理收音机和农具等,后来又拓展到帮农牧民从城里代购图书、代购药品及生活必需品等等,服务的功能逐渐确定并一直扩散和传承下去。
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乌兰牧骑也要与时俱进,重新调整自己的定位与主要功能,从而推动文艺创新,做好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继续担当“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构成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层级的、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解决区域之间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文化设施、文化活动、精神文化产品供给的“不充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真正发挥效能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那么,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公共文化服务定义为: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④。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5]。
通过前文的分析,乌兰牧骑“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定位完全符合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要求,乌兰牧骑的活动方式也符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属性。此外,乌兰牧骑“传播新思想,弘扬主旋律”的定位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条“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从2010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就明确将乌兰牧骑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定其全额拨款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规定其主要任务是向农牧民和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益文化服务⑤。
随着经济的发展,内蒙古广大农村牧区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物质越来越丰富,交通越来越便捷,信息越来越发达;与此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农村牧区的人口结构、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乌兰牧骑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对其传统功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创新。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乌兰牧骑在新时代话语体系中“公共文化服务”定位的确定,乌兰牧骑的主要功能也要相应进行转化。那么,新时代乌兰牧骑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呢?一般来说,面向美好生活的公共文化服务表现在四个层面:满足基本文化需求、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塑造政治文化认同[6],因此,乌兰牧骑也应从传统的“演出、宣传、辅导、服务”多功能综合体回归到文化艺术和文艺院团的公共文化服务本身,即转化为“公益演出、精神传播、文化传承、艺术教育”四个方面。
1.公益演出
尽管如此,对于乌兰牧骑来说,每场平均2000元的演出经费依然捉襟见肘。因此,在新的时代,有关部门还需要出台一些资助性和奖励性政策和措施,如设立乌兰牧骑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乌兰牧骑队伍创作、排演优秀作品,培养“一专多能”的艺术人才;增加对乌兰牧骑的经费投入,资助乌兰牧骑演出设备的安装、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费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对乌兰牧骑的演出补贴或增加政府采购的金额,鼓励乌兰牧骑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等等。只有生存发展得到保障,乌兰牧骑才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轻装上阵进行公益演出,真正成为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的“轻骑兵”。
2.精神传播
艺术是精神的载体,而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早期的乌兰牧骑,借助艺术演出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精神、民族文化等内容。进入新时代,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组成部分,乌兰牧骑在其艺术创作演出中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播当代中国的价值观念,传播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新思想和正能量,从而启迪基层群众的思想,丰富他们的心灵,引导农牧民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进而凝聚他们的力量,更好地进行生产和建设。如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就在下乡演出的基础上,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送主旋律、正能量的演出视频,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时代精神的传播[7]。
乌兰牧骑若想真正发挥精神传播的功能,就必须创作出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具备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这就要求乌兰牧骑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传统,扎根基层,深入生活,以农牧民的日常生活、思想感情及他们所关心的问题等为创作素材,采用农牧民熟悉和喜爱的艺术形式,寓时代精神于艺术精品中,在满足他们精神需求的同时起到精神传播的作用。
3.文化传承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内蒙古是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的交界地和汇集地,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在这里,农耕文化与草原文化和谐共处、共同繁荣,各民族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内蒙古文化。乌兰牧骑在进行艺术创作与表演时,势必要吸收各民族文化艺术的营养。同时,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乌兰牧骑还担负着内蒙古的民族文化艺术传承的任务。如乌兰牧骑创作和表演的《顶碗舞》《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等作品,都是在挖掘内蒙古民族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加以艺术化的表现,然后通过一代又一代乌兰牧骑的打磨和创新,形成与时俱进、闻名世界的艺术精品,再通过乌兰牧骑以及其他文艺团体的反复表演,从而使内蒙古的民族文化基因得到了有效传承和发扬。
传播是文化传承的手段之一。近些年,乌兰牧骑队伍经常走出内蒙古,走出国门,在国内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及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许多国家进行过表演,将内蒙古的长调、呼麦、马头琴等草原文化艺术传播到世界各地。如鄂托克旗乌兰牧骑就曾将呼麦、马头琴、顶碗舞、筷子舞、鄂尔多斯长调、短调民歌以及原生态祝颂等节目带到云南昆明,让云南人民感受到了浓郁的蒙古族文化元素魅力[8],通过弘扬蒙古族艺术达到了传承民族文化的目的。
4.艺术教育
2015年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⑥。因此,“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基层群众的文艺爱好”也是乌兰牧骑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之一。乌兰牧骑的艺术教育应该分为两个层面:一,通过文艺表演、艺术讲座、参观排练等形式,向广大基层群众普及艺术知识,提高他们的艺术欣赏水平,便于他们更加深入理解节目所蕴含的精神和文化内涵,与此同时提升他们的艺术素养,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满足他们的文化消费需求;二,与基层文化馆站共同承担辅导农牧民业余文艺爱好者、民间文艺社团组织的工作,协助他们创新节目内容和表演方式,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水平,使他们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共同营造基层文化艺术活动繁荣发展的氛围。如翁牛特旗乌兰牧骑就在演出之余,为基层提供业余文艺培训服务,帮助农牧民建立自己的乡村业余乌兰牧骑,还帮他们排演节目,组织演出,提升了广大农牧民业余文艺爱好者的专业水平,为活跃基层文化艺术活动储备了力量[9]。
2)注浆压力变化。注浆过程中,压力要在控制范围内,防止出现过大或过小现象,若压力过低,要检查是否漏浆或查找浆液是否通过地下某管道流走;压力过大,应检查是否管路或混合器被堵塞,施工时需要控制注浆压力小于规定的注浆压力值。
综上所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乌兰牧骑也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和全新社会话语体系出现的背景下,乌兰牧骑也要与时俱进,对自己的定位进行重新表述,重新明确自己的功能,做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让“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高高飘扬。
注释:
①见2017年11月21日新华网,《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
②见201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
③见2017年11月21日新华网,《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们的回信》。
④见2017年3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⑤见201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
⑥见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