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双
(福建工程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8)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坚持以“海西”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遴选闽台高校的优势专业,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以此促进两岸文化及其他方面的交流,赴台教育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项目。自2009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以来,引起众多境内外学者的关注。项目启动之初,众多学者对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及福建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对联合培养交流模式、人才项目培养方式方法及法律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与研究。为了更系统地整理关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资料,我们以近八年来我国学者关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分析研究方法,阐述研究内容,总结主要观点,以期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研究起始于2009年,在此之前,更多的是关于境内外办学的特色及闽台合作办学的可行性探讨与分析。直到2009年5月国务院《意见》颁布以后,我国教育界才开始对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展开系统性研究。通过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和全国报刊索引,共检索到2009-2017年间76篇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性文章。其中,实证研究文章5篇,主要涉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体系的构建与影响因素的关系研究;理论探讨文章71篇,主要涉及联合培养交流模式、人才项目培养方式方法及法律保障的研究。这些文献反映出,《意见》实施以来,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逐年增加,2011年以前相关文献有16篇,2012年后每年增加10篇左右,可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越来越受到教育界学者的重视。
分析以往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发现,主要采用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索。其中实证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是问卷调查与相关比较研究,处理数据多为现状分析和总结性分析,缺少干预性研究;在理论探索中则多采用查阅文献、政策汇编与解读等方法。综合分析这些研究文献发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在方法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已有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在方法上多采用比较研究和个案分析。比较研究主要涉及闽台高校教育工程体系的特性研究或闽台高校教育模式比较分析研究。个案分析主要是对特定高校的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教师资源或课程资源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分析,进而对课程改革或实训基地共建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展望。采用其他方法如联合培养干预性实验法、因素分析法等的研究几乎没有。总结以往研究发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方法单一,总结性研究较多,干预性研究较少,尤其是缺乏运用多种方法的综合性研究。
研究者直接将国家政策性文件引入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以此达到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和实施效果的分析性总结。但是,研究仅得到当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实施进程和实际出现的效果,对于教育风险防控的研究,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实施的影响机制、具体影响反应、干预措施等深层次研究较少。
已有的研究在对象上,主要集中所涉及单一样本的研究,对于不同样本的关联性研究较少。如涉及工科类或本科院校闽台联合培养实施效果分析研究较多,而关于理工类院校与文科类院校、本科院校与专科院校相关性研究较少。
综合分析境内外学者近八年的研究文献发现,其内容主要集中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现状分析、“校校企”闽台项目交流模式探索以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保障性政策研究三个方面。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刚启动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于现状分析上,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探明了闽台高职院校的合作办学在办学规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情况等。其中,阮立华在闽台高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对接策略研究中提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机制合作平台的搭建,有利于双方高校资源共享,开阔教育领域,提升国际化视野,但是目前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教育观念上存在差异,需进一步解决。莫玉婉等现状分析显示,闽台高校合作在办学规模及人才优势互补等方面取得成效,但是在专业设置、企业参与积极性即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有待加强。张志群等研究发现,在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中,教育培养目标尚不明确,需要充分利用闽台双方资源,制定培养目标和设置课程体系。黄柏翰等研究指出,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主要得益于闽台高等教育资源的互补性。但是两岸高校合作办学的问题在于缺乏长期规划和整体布局。因此,研究中提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模式,避免短线操作,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透过合作项目带动教学改革项目,促进整体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蔺义桥对闽台高校教学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福建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较台湾高校师资队伍偏弱;教学计划不灵活,选修空间较小;教学管理机构不健全,系统协作效果差。研究中建议综合运用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丰富教学资源;完善课程信息包裹,优化教学计划;成立闽台联合培养工作核心机构,健全信息反馈制度。
自2010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0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通知》明确把项目形式和内容划分为“闽台高校‘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与“闽台高校‘分段对接’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后,我国学者积极对培养方式进行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方向和建议。林中燕等研究者指出,2012年闽江学院、莆田学院等15所福建本科高校与台湾多所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采用“3+1”学制形式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并解决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短缺问题。苏文锦等提出因引进优质教学资源或学生赴台学习等联合培养办学成本较高,可考虑施行闽台高校分段联合培养模式。李明在研究中强调,确定培养目标和定位的重要性。祁建斌通过对“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实践分析,为闽台高校指出进一步推动联合培养人才模式的方向和思路。刘贤昌等研究指出,为推进联合培养人才的进一步发展,闽台高校联合办学制度创新,福建省要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先行先试的灵活政策,做好福建省涉台立法“实验田”,制定闽台教育交流合作相关制度。加强合作办学模式创新,拓宽更高层次联合办学,专业向纵深合作,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李雪芬指出,通过“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境内高校可以改进教学理念,整合教学课程、师资等资源,为企业培养高素质人才。但随着合作培养的深化,克服现有培养模式的不足,建议可以让学生自愿选择赴台学习交流一学期,即采用“3.5+0.5”的合作模式。
2011年起,研究学者对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政策法规展开研究。王伟提出完善校企合作立法研究,强调目前的相关立法缺乏政策激励,难以调动台资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李梦卿对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展开探讨,指出“校企合作”教育立法不够完善,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我国目前制定的相关教育文件,如《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这些规定过于笼统,不够具体,对于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缺乏足够的支持力度,难以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研究者官玉琴认为,闽台高校合作办学机制不完善,难以取得实效。只有依法办学、依法治学,完善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政策法规保障,才能促进“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目前,闽台两地合作项目受法律政策限制,如“三限六不”,包括学历学分不能互认,不得在台就业和报考公职等限制,不同程度地阻碍了两地高校的深度合作与交流,政策上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加强:
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成为一个研究专题,研究范围较广,但研究不够深入和具体。目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闽台联合培养交流模式及培养方式的研究,从探索新的培养方式到成果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实证研究还比较薄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是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保障,但是缺乏关于闽台高校及企业政策的衔接研究。研究联合培养实施现状是对后期进一步推动合作深化的基础,但是对于闽台双方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关系是否融洽、企业与学校对接是否顺畅、企业角色弱化而引起的学生未来就业风险、赴台学生管理与自我管理风险评估等研究几乎未曾展开。因此,在今后闽台联合培养研究上,应进一步深化纵向研究,注重揭示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相关因素的内在机制。
首先,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主要强调的是赴台教育,其内涵是指关于台湾问题、两岸关系、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等内容的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性和政治意义。因此,在研究思路上,要重视多种学科的综合性研究,相互借鉴,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其次,在研究方法上,注重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结合,以便深入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工作。同时,注重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目前,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变量较为单一,但后期的研究趋势必然是多变量、多因素研究,有利于扩展研究广度,深化研究深度,提高研究的准确性。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实践,为开展合作提供更好的指导意见。所以,需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结合起来,积极地把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中,充分发挥其应用价值。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应当提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的普及化和应用性,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学者对联合培养的研究,也应鼓励引进的台籍教师对闽台联合培养开展应用性研究,以此一方面推动研究成果的广泛性,另一方面实现研究成果的互补性,实现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研究成果的现实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