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媛媛
(南昌职业学院,江西 南昌 330500)
2015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中,李克强总理将“互联网+行动”定义成:运用互联网数据信息技术,把每个线下传统行业都与网络密切地结合起来,从而促使线下传统行业能够依托“互联网+”技术,发展得更快更好。特别是高等院校,需要最大化地利用网络教育平台、网络教育资源等,研发出更多互联网教育的新形式。在这种教育策略与网络策略的推动下,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方式也逐步符合我国新型举措的需要。因此,“互联网+”背景下,我国高校音乐产业化道路需要把各大高等音乐院校的最新音乐成果通过互联网渠道的互动学习平台、艺术资源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等进行广泛的传播、共享和利用,进而为高等院校音乐教育的产业化路径提供更宽广的平台。
目前,全球的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处在蓬勃发展的阶段,全球交流日益频繁,加上各国之间交流的途径也愈加多样化。与此同时,各个国家的文化也逐渐形成了相互分享、互相容纳、互相参考的趋势。因此,如何在开放和包容新的音乐文化的基础之上,保护传统音乐文化成为世界各国音乐文化发展所要面临的新课题。随着互联网传播技术的普及,世界各国的音乐艺术事业渐渐向多元化靠拢,以丰富多彩的形态在各种渠道中普及。由此所产生的问题是:音乐文化发展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复杂化,在演化和贴近更多人群审美的同时,开始面临发展环境变更带来的挑战。
因此,在这种大的发展环境下,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也呈现出开放性与包容性共存的状态。怎样才能够让其在全球开放化的现状下,依旧保留本土音乐艺术特色,迎接“互联网+”艺术思潮,从而走向世界成为音乐产业,还需要高校音乐教育者把握好“互联网+”时代背景赋予音乐文化的环境挑战,在促进本土音乐文化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之上,迎合好时代对音乐的多样化需求。
“互联网+”背景之下,文化在传播和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上都发生了改变,也让高校音乐教育事业在发展与探索的过程里,逐步产生了全新的理念,继而对音乐艺术传播的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当前,高等院校音乐产业化发展还需要有足够多的创作者、运营者与购买者。但整个“互联网+”环境在传播音乐文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盗版严重、传播效率低、传播设施不完备等问题。
由此可见,“互联网+”背景下音乐艺术面临着比较严峻的传播方式上的挑战,这就需要相关高校在发展音乐教育文化产业的时候,能够以网络媒介为载体,及时制定出有关版权传播的规章制度,改善音乐文化传播的设施,让专业的机构或者公司来维护和运营音乐艺术传播的媒介,进而改进音乐艺术传播的方式。但是,除了传播媒体以外,音乐文化的不同表现方式也与音乐艺术表演一样,都需要足够多的人才与技术。如何面对音乐艺术传播方式所面临的挑战,高校音乐教育产业化之路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探索。
“互联网+”时代,音乐教育产业化路径的载体媒介不仅需要不同传播渠道和运营手段一起使用,还需要各种互联网技术支持,以达到维护音乐产业载体媒介运行的目的。然而,由于“互联网+”背景下网络传播媒体平台与渠道的多元化,也让音乐产业的传播内容和传播形式日趋多样化。面对载体媒介所存在的挑战,高校音乐教育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将音乐资料及时、有效、广泛地进行传播,以此来为高校音乐教育产业化健康迅速的发展提供机会。
所以,如何更好地依托多元化网络传播媒体平台,化载体媒介的挑战为优势,去满足不同地区人们对音乐文化的不同需求,还需要将高校音乐文化资源与全球不同地区和国家高等院校的音乐文化平台构建起合理的链接渠道。尽管当前“互联网+”背景下,载体传播的硬件可以很快得到完备,但音乐文化的接收者却又不一定可以有效地利用之,这些都是音乐产业所要面临的长期的挑战。
高等音乐教育应该开启更多类型的互动学习平台,用以丰富音乐网络教学资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设:
第一,高等音乐院校可以使用先进的多元化途径与全新的传播形式,还可以对教学的优秀课程资源展开信息化整合,建立智能化选修课程供学生们选择,还可以上传名牌讲师视频到网上供学生观看,还可以建设网络精品课程,还可以将国外优秀的音乐文化资源引进国内课堂,进而让我国的音乐课堂的内容与形式都更多姿多彩,这也符合学生们的个性化成长与他们对音乐文化学习的不同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要开放网络音乐文化课程,这样就能让学生充分地运用互联网的教学资源,让高等院校的教学形式既有线上还有线下。同时,还可以让学生们合理科学地使用高校的音乐文化资源。
第二,高等音乐院校要充分地认识到网络资源共享平台的优势,还需要彻底地调动高校本身的主动性与交互性,同时也需要充分地运用网络的开放、实时、分享等优点,也需要充分地使用网络大数据、云服务等多种高新技术的影响,进而创立全新的教育和监管的交互平台。比如说,在网络上的教授和学习过程里,如果能够加入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模块,就能让老师与学生们利用互联网进行学术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更加便利与快捷。
第三,高等音乐院校在教学监管治理的层面也能够充分地使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数据处理,这样简单便捷,也更加被学生接受。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反馈学生们在互联网上学习是否在线、是否主动发言以及学生们的心理状况,还可以对学生们的学习进行课后跟踪,能够反馈学生学习的全部过程。而且,网络信息技术还能处理学生的学分计算,比如说,学校可以给参与互联网学习的学生恰当的奖励性加分,以此来鼓动更多的学生积极踊跃地参与到互联网学习中来。同时,高校也能在互联网的平台上开展各种专题的教师研讨活动,也可以开展各地区教育专家的互动探讨教学活动,还能够充分地运用网络大数据对于互联网的教学质量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与研究,从而更好地达到预设的教学目标。
高等音乐教育还应该让音乐艺术资源得到有效的传播,让音乐教育产业化发展下的成果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因此,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享音乐艺术成果资源:
第一,高等音乐院校应该大力加强音乐文化学科的建设,开展多样化音乐的创作平台与音乐文化研究活动,同时还需要进行网络的资源分享,也就是创建各种音乐艺术信息共享窗口,从而提高高等院校的音乐文化优秀作品的传播速度与传播范围,同时还能提高社会的收益,甚至还能提升社会效益的转化率。
第二,高等音乐院校能够依照本校的特点,建立自身的音乐特色文化作品库、当地音乐优秀资源、音乐学院翻译窗口和不同种类的有针对性的音乐平台,特别是对于音乐学院翻译窗口的创设,与其余共享资料的窗口相比,更加需要高等音乐院校的关注和推广。
第三,高等音乐学院可以将音乐教育的资源成果通过视频拍摄的方式,上传至“云课堂”,让国内高校以及人民群众可以免费试用,继而将院校中现有的、优秀的音乐艺术成果推广到市场中去。
每所大学的音乐学院需要提高自身对于高等院校音乐文化普及的意识,进而让高等院校不但可以传播音乐文化艺术,还能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因此,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搭建文化服务平台:
第一,高等音乐院校需要提高自身对于大众的艺术文化的服务意识。举例来说,可以到社会上的各大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群众小区这些场所宣传音乐艺术,这样不仅仅可以为音乐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还能够促进音乐文化行业更加繁荣,进而还能让我国的音乐文化事业受到更多群众的青睐。
第二,高等音乐院校还应该在互联网上创建免费的音乐艺术文化培训窗口,提供给社会上的音乐文化爱好者对音乐文化知识进行了解的机会,进而这些艺术爱好者就能够观赏或者是参加各种音乐艺术文化的活动。
第三,高等音乐院校还应该运用互联网,创建高等院校音乐文化的宣传窗口,还可以使用窗口介绍有关音乐文化的知识,也可以介绍各类音乐文化的著作,还能举办网络音乐文化交流会,从而成为高等院校建设音乐文化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够巧妙地运用音乐文化的传播,进而促进社会音乐文化教育的发展。
目前,中国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行业已经飞速发展。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行业拥有着广阔的前景,逐渐成为我国音乐文化行业和音乐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音乐文化行业有着三个重要的因素,同时也为中国音乐艺术行业迅速发展和更新有着很好的机遇。需要让我国的音乐艺术文化更加繁荣多样,才能让中国高等院校音乐行业现状符合时代的需求,让我国高等院校的音乐行业有着更加宽广的创造力,同时还需要为我国高等院校音乐行业将来的发展制定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让中国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行业更加多姿多彩,才能为现今的音乐文化产业的有效结合制造机遇,这是为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事业深入革新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