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杰 马良灿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20074;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国家起源问题,是人们研究国家问题时首先遇到的问题。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就路易斯·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作》(以下简称《起源》)出版以前,资产阶级学者一般把资本主义制度视为永恒不变的,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等方面为资本主义辩护。他们否认了家庭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进而否认了人类社会后来出现的各种社会组织的起源和发展,从而为资产阶级制度的永恒性做了论证,他们还宣称私有制自人类社会出现起就已存在,甚至在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出现了资本。不仅如此,他们还提出了“君权神授论”“社会契约论”“家长制说”和“心理需要说”等唯心主义的国家学说,鼓吹“超历史和超阶级的国家观”。为了科学地阐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及其产生的历史根源,恩格斯撰写了《起源》一书,将自己对古代罗马、希腊和日耳曼人社会的研究成果以及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成果结合起来,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中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起源等问题。他提出,在劳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私有财产,继而形成了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对立,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冲突使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破裂,国家成为调和阶级矛盾的产物。
本文首先对《起源》一书中的国家起源理论的哲学基础——唯物史观进行介绍,以厘清国家起源理论与唯物史观之间的理论联系。第二部分系统梳理了《起源》一书对从家庭到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论证,在此基础上揭示国家起源的社会与经济根源。第三部分重点介绍并回应了《起源》出版后学者们对国家起源理论提出的两点批评与质疑:第一,恩格斯提出的用以分析历史发展的“‘两种生产’理论”,是否违背了唯物史观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第二,恩格斯所揭示的国家起源过程,是否只有单一路径?即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以及“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
唯物史观认为,考察历史应从社会实际出发,而首要的社会现实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为满足自身身体的生理需求,人们需从事生活资料的生产,而这种生产方式还构成了人们一定的生活方式(俗语有云“选择一种职业,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这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直接体现)。不仅对个人而言,生产对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有影响,而且对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而言,生产也有重大影响。“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与恩格斯以生产力的类型之一——分工为例说明了生产力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社会的结构的塑造作用。他们指出“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他们还进一步指出,与分工的发展相伴随的是三种所有制形式:部落所有制、公社及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正是在上述分工和所有制的发展过程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得以产生,并促进了阶级的形成和阶级间的利益冲突,而国家作为调整阶级矛盾的产物便应运而生。因此,可以理解为,唯物史观本身便包含着一种阶级斗争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也构成了恩格斯提出国家起源理论的哲学基础。
恩格斯在《起源》中认为,家庭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杂乱的性关系阶段”、群婚制阶段(又细分为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这两个阶段)、对偶婚阶段,然后过渡到现代的专偶婚。而氏族社会形成于普那路亚家庭阶段。
关于家庭演化的动力,恩格斯认为,在人类历史早期,两性关系的禁止性规范曾对于家庭演化发生着作用。首先是不同代之间禁止结婚的禁令终结了“杂乱的性关系”阶段,促进了血缘家庭的产生。而血缘家庭向普那路亚家庭的过渡,则经历了如下过程:首先是原始共产制家庭的共同家户经济决定了家庭公社有一个最大的规模,每个家庭在经过几代后必然因为人口过多不堪重负而走向分裂,而同母所生的子女之间不得结婚的禁令,使得上述家庭分裂过程往往按如下习惯进行:一列或数列姊妹成为新公社的核心,而她们的同胞兄弟成为另一公社的核心,由此产生了普那路亚家庭。恩格斯强调,“原始历史上家庭的发展,就在于不断缩小最初包括整个部落并在内部盛行两性共同婚姻的那个范围。由于次第排除亲属通婚(起初是血统较近的,后来是血统越来越远的亲属,最后甚至是仅有姻亲关系的),任何群婚形式终于在实际上成为不可能的了。”*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这就导致群婚制向对偶婚制的过渡。至于婚姻制度为什么会次第排除亲属通婚,恩格斯继承了摩尔根的观点,认为根源于自然选择,那些排斥亲属通婚的氏族可以生育出体格和智慧都更加优秀的后代,从而带动其他氏族群起效仿。随着亲属之间不得通婚禁令的日益流行和愈发严格,人们选择婚姻伴侣的范围越来越小,最终使得任何群婚形式在实际上变得不可能,结果“只剩下一对暂时松散地结合的配偶,即一旦解体整个婚姻即终止的分子”*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而从对偶婚向专偶婚的过渡,则主要受经济因素的影响。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以及劳动产品数量的增多,私有制日益发展。按照当时社会的分工,获取食物以及为此所需的劳动工具主要是丈夫的职责。因此这些劳动产品大多归丈夫所有。为了让子女将来能够以合法继承人的资格继承其父的财产,而不是归其所在的氏族所有,对女性实行专偶制,以保证其生育的子女确为其丈夫的亲身骨肉,由此对偶制让位于专偶制。
氏族从普那路亚家庭中产生,“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关系的禁规一旦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换言之,即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母系氏族是氏族制度最早的形式。分工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产生和阶级分化的形成,随着家庭中丈夫地位的日益提高以及子女按照父系计算世系与继承财产,母系氏族逐渐让位于父系氏族。
恩格斯认为:“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9页因此,国家的产生是出于调解阶级对立的需要。
雅典是国家自发从氏族中产生的典型。传统氏族的治理,主要依靠民主协商,领导由民主推举产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氏族组织无法解决的问题。首先是社会分工产生了各类生产集团,他们拥有各自的利益,调节各种利益的冲突需要有专门的公职机关和人员;其次是伴随着产品生产规模扩大而出现的商品交换,随后是货币的出现和债权人、债务人以及逼债行为;三是社会流动趋于频繁,外地人在本地定居后,在按“属人原则”管理的氏族制度下既无权利也不受法律保护,其权利和公平正义面临无处伸张的困境。以上问题都是传统氏族组织无法处理的,由此带动雅典的政治改革:先是《民族法》的颁布,赋予同一地域内不同氏族的人群以同等的法定权利,接着是将全体居民不问出身一概分为三个阶级,并赋予贵族以独占公职的权力。这实际上是承认了阶级的存在,并将由优势阶级担任公职由民间习惯上升为法定权力的高度,由此导致特权阶级的形成。随后的一系列改革导致了国家在氏族社会内部的逐渐成长和壮大。
罗马的成立,首先也是阶级矛盾不断发展的产物: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封闭的贵族制,它的四周是人数众多的外来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其次,罗马国家的产生也来自于通过征战保护罗马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管理被征服地区的人民的需要,通过征战,罗马扩张了自己的领土和人口,而管理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则需要使用国家机器,这就为其他地区氏族制度的瓦解创造了条件。“罗马的行政和罗马的法到处都摧毁了古代的血族群体,这样它就摧毁了地方的和民族的自主性的最后残余。”*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页。
在战胜了罗马帝国的德意志人中间,国家是作为征服外国广大领土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的,氏族制度不足以提供有效的手段来统治如此广阔的领土,行之有效的方式只能是用新的国家来取代罗马的旧国家。
恩格斯在《起源》的最后一章中,对社会制度变迁和国家起源问题的经济根源进行了系统阐述,详细论证了社会大分工是如何推动社会结构变化并最终导致国家产生的,丰富和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关国家起源的论述。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以畜牧业与农业相分离为标志。这一阶段开始驯养动物,游牧部落开始从其他部落分离出来,剩余产品出现,第一次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畜牧业的发展增大了对储备饲料的需要,由此促进了牧草栽培和谷物种植,促进了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生产产量的增加必然带来劳动量的增大以及对劳动力的需求,由此带动了奴隶制的产生以补充劳动力。由于畜群的驯养和照管工作由男子承担,对家庭制度的影响在于男子取代女子在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对氏族制度的影响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以手工业与农业分离为标志,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生产的增长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升了劳动力的价值,由此导致奴隶制由零散变为普遍,成批的奴隶被驱赶着共同劳动,由此导致社会结构方面的变化——自由民与奴隶之间的分化日益加大。此外,社会出现了财产占有的差别,这摧毁了共产制的家庭公社,同时也摧毁了土地的共同耕作,耕地逐渐向私有财产过渡,由此导致社会结构的另一方面的变化——穷人和富人的差别逐渐变大。财富扩大也引起了军事掠夺的普遍化,由于战争的经常化,军人和长官的权力增加,并转为世袭制,由此奠定了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于是“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近部落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独立的、压迫和统治自己人民的机关了”*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4页。。
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以商人阶级的形成为标志,这一阶段铸币开始出现,地产作为财富可以继承或出让,土地和财富迅速积聚和集中在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里;与此同时,大众日益贫困化,贫民人数日益增长。社会结构中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或集团:(1)因分工而产生的手工业集团的利益;(2)城乡对立而产生的城市的需要;(3)特定氏族居住区内来自其他氏族和部落的人口的利益;(4)氏族内部富人与穷人、债权人与债务人、自由人与奴隶的利益矛盾。
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而来的,是不同群体和阶级的出现,是新的需求和利益的产生,这些不同群体利益的调节,不同阶级之间矛盾的处理是传统的氏族制度无能为力的,需要有新的机构和制度来应对。至此“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8页。
《起源》刚一问世就遭受了广泛的批评和质疑。这里主要介绍对国家起源论的批评与质疑。对国家起源论的质疑有二:一是”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史观的统一性;二是认为恩格斯的国家起源论具有单线性的局限,背离了马克思的多线性路线。
《起源》出版后,对“两种生产”理论的批评和质疑持续不断。例如第二国际理论家质疑“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性”,苏联理论界认为“两种生产”理论有错误,是“二元论”,日本学者河上肇也质疑”两种生产”理论破坏了唯物史观的“一元论性质”*汪洋:《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研究读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3页。。这些质疑的共同特征在于,一是将唯物史观简单地与“经济唯物主义”等同;二是将人的生产与生产力对立起来,认为恩格斯强调的人的生产的作用是对唯物史观的背离;三是认为恩格斯并未用事实证明社会的发展如同它决定于生产资料的生产那样决定于人的生产。
首先,唯物史观并非经济唯物主义。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有过直接的表述。他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和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
其次,人口的再生产并非与生产力相对立,而是与生产力同属于物质范畴。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0页。列宁也指出,唯物主义的方法是物质关系决定思想关系,子女生产关系也属于物质关系。他说:“我们的哲学家说子女生产关系不是经济因素。可是,你究竟在马克思或恩格斯的什么著作中确实看到他们谈到经济唯物主义呢?他们在说明自己的世界观时,只是把它叫做唯物主义而已。他们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分成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思想关系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而物质关系是人们维持生存的活动的形式(结果)。”*列宁:《列宁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0-131页。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人口的再生产同生产力一样,属于物质范畴,“两种生产”理论并非背离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二元论。
再次,在实际生活中,人口再生产活动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在《起源》一书中,恩格斯使用各种历史资料论证了在不同历史阶段,生产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劳动极不发达,即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极不发达,“人类差不多完全受着同他异己地对立着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12页。,因此社会制度就在较大程度上受人自身生产(通过种的繁衍来实现)的制约,这种制约关系表现在社会关系的层面上,就是社会制度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不过,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私有制、交换、财产分化以及奴隶制的产生,不断在血族关系支配的社会结构中打开一道道缺口,直到两者的不相容性最终导致一个彻底的变革为止。也就是说,在劳动还不大发达的早期阶段,人口再生产对社会制度发挥较大的作用,到了后来,生产力对社会的发展的作用才越来越重要。
关于起源中涉及的社会发展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起源》提出的社会发展模式是单线模式,另一种观点认为,《起源》提出的发展模式并非单线,而是多线模式。第一种观点的代表有戴维·麦克莱伦、莫里斯-布洛克等学者。麦克莱伦认为,由于恩格斯的家庭理论直接借鉴自摩尔根,因此与后者一样受达尔文式进化观的影响,提出了一种过于一般化的进化图式(考虑到他几乎完全忽略了亚洲和非洲的情况)*[英]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第3版)》,李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布洛克通过对马克思《人类学笔记》的分析,认为马克思主张的人类进化路线是多条的,而《起源》却为社会的进化提供了一条单一和固定的路线。他给出的理由是,恩格斯主张只有经济力量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马克思和摩尔根认为,人类关系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叶卫平:《西方“马克思学”研究》,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页。。
另一种观点认为,《起源》提出的社会历史发展模式不是单线模式,而是多线模式。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是S.H.里格比。他认为,主张《起源》体现了单线的社会历史发展观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恩格斯在《起源》中明确指出,在该书中它尚未讨论东方的历史*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67页。。
历史多线观更符合恩格斯的思想,不仅因为其在《起源》一书中对东方的历史并未涉及,而且即使从该书对西方历史发展历程的探讨中,也不能得出单线历史发展观的结论。这是因为,首先在理论上,恩格斯从未认为只有单一因素发挥作用。他曾明确指出:“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结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迂回于人们头脑里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3页。
其次,在《起源》一书对历史发展过程的揭示中,国家的起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回顾国家起源的历史时,恩格斯花了大量篇幅详细介绍了雅典国家形成的过程:社会分工→私有制→阶级→阶级矛盾和斗争→国家,并认为“雅典人国家的产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例子”*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6页。。这构成了后来学者批评他的历史发展单线论的主要依据之一。如果雅典国家真的是国家起源的典型,那恩格斯为何不就此止步,却又另辟三章介绍罗马、凯尔特和德意志民族由氏族向国家发展的过程呢?后面这些例子的引入,用意不仅是对国家起源理论的旁证,而且也是对国家起源理论的补充和发展。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罗马在帝国形成前后,为了自保和扩张,开展了对外征服。打仗和对外战争的经常化,对国内而言增加了军人和长官的权力,使之转化为世袭制,由此奠定了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的基础;对外,为了满足对被征服地区人民的治理需要,国家机构日益强大并逐渐完善。此外,德意志人国家的产生,也是来自征服。因为它在征服了罗马帝国后,面对庞大的疆域和人口,传统氏族制度在治理上无能为力,只能以一个新的国家取而代之。因此,从恩格斯在《起源》中对国家发展历史的论述中,我们是无法得出国家起源具有单一路径的结论的。国家不仅可以自然而然地从氏族制度的衰落中脱胎而出,而且还可以如德意志民族般,由于对外征服和统治的需要而迅速地从无到有地创建。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起源》对原始社会的研究是对唯物史观的深化。在《起源》写作之前,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在当时还只是理论假说,至多通过对近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分析得到了部分验证。而《起源》对人类历史早期阶段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揭示了其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论证了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进一步深化了唯物史观。《起源》澄清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本质等问题。资产阶级学者认为私有制、阶级在人类历史中一直存在,国家更是被他们认为古已有之,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的角度深刻论述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及其本质,揭露了资产阶级学者在这些问题上所持观点的荒谬性,为无产阶级正确理解上述问题及开展工人运动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