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骨”“法”品评标准的确立

2018-01-29 01:07
关键词:钟繇萧衍法度

(太原师范学院 书法系, 山西 晋中 030619)

中国古代书论可谓繁多,但真正能指导实践、指导审美、指导品评的书论较少。萧衍是南朝梁代的皇帝,是一个政治家,也是一位书法理论家,其书法理论直接改变了后世学习书法的师法对象,同时起到了转换时代审美的作用,对中国书法批评和书法审美的影响巨大。

一、骨

萧衍评价钟繇、张芝书法为“巧趣精细”,认为“字细画短”是钟繇书法的特征,与学钟繇而“意疏字缓”的王右军相比,萧衍更推崇“细硬”的钟繇书法。以此为标准,他认为“微粗健”的右军《乐毅论》可能为伪作。萧衍正面评价书法有“骨气洞达”“骨体峭快”之语,反对“举体沓拖”,高度肯定有“骨气”的书作,提出“纯骨无媚,纯肉无力,肥瘦相和,骨力相称,棱棱凛凛,常有生气”的品评标准。“骨与肉”“肥与瘦”的提出可谓独具慧眼,非造诣极高的书家不能有此眼光。有论者认为萧衍是第一位提出“骨”的审美标准的理论家,但是当我们再看一下他所处的时代,便会发现《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提出了同样的标准用以评价文学。《文心雕龙》中有:

若丰藻克赡,风骨不飞,则振采失鲜,负声无力。……故练于骨者,析辞必精;深乎风者,述情必显。捶字坚而难移,结响凝而不滞,此风骨之力也。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夫翚翟备色,而翾翥百步,肌丰而力沈也;鹰隼乏采而翰飞戾天,骨劲而气猛也。文章才力,有似于此。若风骨乏采,则鸷集翰林;采乏风骨,则雉窜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1]320-321

以“风骨”评价文学,源自魏晋时的人物品藻,并为南朝所继承,如评右军“羲之风骨清举也”,评孔觊“少骨梗有风力,以是非为已任”。《文心雕龙》专设《风骨》一章,其中说:“昔潘勖锡魏,思摹经典,群才韬笔,乃其骨髓峻也;相如赋仙,气号凌云,蔚为辞宗,乃其风力遒也。”刘勰举出作家潘勖与司马相如来说明“风骨”的标准,即“骨髓峻、风力遒”。“风骨”指的是思想和情感,分开来讲,“风”是通过感情来凸显,由此则“意气骏爽”;“骨”是指思想,语言文辞以思想为基础,“骨”为作品之终极根源。刘勰要求作品首先要有精神美,同时还要具备形式美,形式美由文辞体现,古人作诗为得一字而沉吟数月,就是在追求形式完美,中国律诗讲求平仄也是在寻求抑扬顿挫的听觉美,这都是对文辞加工的形式美。精神美则以思想为基,而思想既来自于学问也来自于阅历,一个人的经历对其思想的形成有决定作用。李煜没有亡国时写的作品与成为阶下囚时写的作品完全是两种风格。吴昌硕早年的《石鼓文》与晚年所写有天壤之别。南朝钟嵘的文艺观点也与萧衍相像,可见萧衍品评书法提出的“骨力”标准是与其所处时代文艺审美的大潮流相合的。其以帝王之尊针对书法提出标准势必引起朝野跟风,以至于成为书法审美与取法的一个拐点。

萧衍的品评标准还有历史渊源与继承者,东晋卫夫人《笔阵图》中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里对“骨”作出明确解释,并阐明自己的审美取向:有“骨”之书为善笔力者,有“骨”即有力,即为“筋书”,“筋书”则有生气、有韵味,书作以“力”与“筋”皆备者为最高境界。《笔阵图》与《右军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中,对笔画的形象描述如“劲弩筋节、万岁枯藤、屈折钢钩”之语,都是在说明笔画要有骨力。文中又有:“须缓前急后,字体形势,状如龙蛇,相钩连不断,仍须棱侧起伏,用笔亦不得使齐平大小一等。”龙与蛇均有骨有肉,骨肉停匀,骨为其身体的主宰,肉附于骨上,无骨则如一堆猪肉,毫无精神。“棱侧起伏”亦要依赖有骨方可完成,如远山之起伏,而山之不平则要有石为土之骨。北方的山与南方的丘陵自是不同,在绘画上南北的山有不同的勾法与皴法,北方山用斧劈法,南方山用勾线法,是因为北方之山多石而南方之山多土少石。晋人书为书法最高峰,晋人意识到了字中有骨的重要性,晋人书作中也处处可看到他们以骨立字的原则。

盛唐时的书法理论家张怀瓘在《书议》中说:“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妍美功用”是外部形式,以满足人的感官体验为目的,而“风神骨气”则侧重于内涵。同南朝一样,“骨气”在唐代的文艺领域也得到了普遍运用,张怀瓘在《评书药石论》中说:“夫马筋多肉少为上,肉多筋少为下。书亦如之。……含识之物,皆欲骨肉相称,神貌冷然。若筋骨不任其脂肉,在马为驽胎,在人为肉疾,在书为墨猪。”重视字的“骨”与“筋”,要求“骨”与“肉”相称,此种主张可谓与南朝的萧衍一脉相承。

二、法

萧衍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提出“平、直、均、密、锋、力、轻、决、补、损、巧、称”十二个字作为书法的标准。比如“均,谓间也”,是指笔画间距的均匀;“巧,谓布置也”,是指字中笔画的安排或者整幅字的章法安排;“称,谓大小也”,指字间关系不可大小一律状如算子,而应和谐。萧衍从钟繇作品中总结出优秀书法作品的规律,对书法提出了法度的要求,“十二意”涉及书法的各个方面。为什么他要以钟繇为楷模呢?这与其所处的时代的风气有关系。

晋末至南朝宋齐时学献之书风成为主流,时人认为献之书法水平超过右军,于是形成“比世皆尚子敬”的情形,而萧衍对社会轻视元常书迹的现象感到不快,他推出钟繇、张芝、右军,试图通过树立楷模引导书风走向他的理想审美状态。作为帝王的倡导,这种引导显然是有效的,陶弘景在《与梁武帝论书启》中说:“斯理既明,诸画虎之徒当日就辍笔,反古归真,方弘盛世。”大臣萧子云的变化很有代表性,其自道:

臣昔不能拔赏,随世所贵,规模子敬,多历年所。……十余年来,始见敕旨《论书》一卷,商略笔势,洞达字体。又以逸少不及元常,犹子敬不及逸少。因此研思,方悟隶式。始变子敬,全法元常。迨今以来,自觉功进,此禀自天论。[2]30

萧子云先前“随世所贵,规模子敬”,后受武帝《论书》启发,在思想上理清了元常、子敬、右军三人水平之高下,知元常方为真正的最高境界,而始弃子敬而法元常,直接效果就是“自觉功进”。由此看来,下同样的工夫,效果却不一样,原因就是师法对象不同,所谓“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可以说,改变师法对象即是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楷模,提供了写字的法度,其意在为书法立法,“十二意”是法度的细化,而元常则是法度的代表,他以元常书法为标准来批评献之“举体沓拖”,批评羊欣“举止羞涩”,在笔画的粗细、结构、章法上与元常不同的即是不好的,也是无法的,是不能称为书法的。萧衍在《答陶隐居论书启》中对书法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度要求:

夫运笔邪则无芒角,执笔宽则书缓弱,点掣短则法臃肿,点掣长则法离澌,画促则字势横,画疏则字形慢;拘则乏势,放又少则;纯骨无媚,纯肉无力,少墨浮涩,多墨笨钝,比并皆然。任意所之,自然之理也。若抑扬得所,趣舍无为;值笔连断,触势峰郁;扬波折节,中规合矩;分间下注,浓纤有方;肥瘦相和,骨力相称。婉婉暧暧,视之不足;棱棱凛凛,常有生气,适眼合心,便为甲科。众家可识,亦当复贯串耳;六文可工,亦当复由习耳。一闻能持,一见能记,亘古亘今,不无其人,大抵为论,终归是习。[3]80

萧衍对运笔、执笔、点掣长短、笔画疏密、墨色、抑扬、连断、浓纤等等都提出了明确的可以导入实践的要求,提出要“中规合矩”“有方”“相和”“相称”“有生气”“适眼合心”,书法要有法度、规矩、和谐、赏心悦目,从创作上要有一定之规,又从欣赏的角度来要求书写,这涉及艺术创作的接受论。

与萧衍观点相似的还有梁代庾元威,他在《论书》中说:“所学正书,宜以殷钧、范怀约为主。方正循纪,修短合度;所学草书,宜以张融、王僧虔为则。体用得法,意气有余。章表笺书,于斯足矣。”对正书提出要求,即“方正循纪,修短合度”,同样也树立了榜样,将梁代的殷钧、范怀约作为正书的师法对象。对草书也提出要求,即“体用得法,意气有余”,以张融、王僧虔为师法对象。庾元威认为,不同字体有不同的书写要求与标准,有不同的书写规律,不同的法度规范。书法要有法度,但是不同的字体又有不同的法度,这样就将书法法度内涵细化了。他要求书法要有“纪、度、则、法”,因为时人“经营险急”“贪省爱异”,写字无法度,走向怪异,不合构字规则,错字、杜撰不绝,时人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这种现象提出尖锐的批评,即“率好诡巧”“穿凿取新”“字体诡异”,刘勰要求“依义弃奇”“苍雅品训”,即要以《尔雅》《苍颉篇》等字书为依据,使得书法尽合字理,来矫正怪异的社会风气。这与战国时文字异形、杜撰编造的用字情形相像,先知先觉者清醒地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有人提出法度的要求,有人开始证订文字,出现了大量的字书,政府也开始重视,立碑刻字以统一文字的用法。

南朝是书法批评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其时的书法理论涉及书法的各个方面,如创作原则、创作心理、学书方法、鉴赏、鉴定等等。南朝的文艺理论家不但树立了学书楷模,而且提出并论述了“骨”“法”的书法品评标准,这对后代的书法审美、书法批评体系的建立有奠基之功。

[参考文献]

[1] 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2] 张彦远.法书要录[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

[3] 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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