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霞,袁毓玲
(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kellycdx@hotmail.com )
过去一段时间里,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引发的“疫苗事件”占据公众视野核心,国家领导人专门作出批示,国务院成立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假疫苗”“过期疫苗”“致命疫苗”在我国已出现多起,“问题疫苗”事件在降低国民健康整体水平、削弱对企业信任的同时,更是对政府社会治理水平的拷问和对健康中国建设的考验。笔者拟从“问题疫苗”事件的伦理拷问、对健康中国的考验、事件引发的对策和思考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厘清对“问题疫苗”事件的认识。
“问题疫苗”事件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涉及企业运营、政府监管、公共安全事件应对和人们道德底线等问题,对社会的全方位影响是巨大的。
国内疫苗生产企业无论国有还是私有,生产的产品起码要对得起市场的检验和公众的信任。据统计,长生生物出事已非首次,其持股、控股的投资合伙企业也屡出问题。疫苗的作用非同一般,关乎儿童的身心健康、关乎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关乎公众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程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问题疫苗”的一再出现,不禁让人深思企业的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感的落实问题:企业装修上墙、上展厅的美丽经营理念和价值取向,究竟有无落实到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的每一个环节;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和感恩之情,究竟有无体现在实际运作的点点滴滴;企业对儿童的关爱理念、对生命的敬畏之心,究竟如何让公众信任和佩服。
企业主抓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主抓安全监管,才能一起构建安全责任体系。“问题疫苗”事件屡次出现,影响恶劣,不禁让人思考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问题,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生产和运营监管落实如何,问题疫苗如何能通过注册审批、逃过质量检查、投入使用,监管机制为何如此不堪一击。事实上,问题疫苗与食品安全等事件相似,常常来自于公众监督的曝光,而不是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这是一个非常需要引起相关部门深思的问题。让人深入思考的是如何才能构建和落实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真正回归“政府监管为主、公众监督为辅”的正常态势。
“问题疫苗”事件的发生,绝不仅仅是药品行业的事情,而是可以瞬间转化为公共安全、公共危机的事件,如何妥善地、及时地处理好类似的公共安全事件,正在考验着政府各个部门和所有企业的应对能力。因为任何一个事情都可能会演变成为一个公共安全事件。如何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公共安全事件,给公众明明白白的交代,政府部门如何提升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企业如何通过公共安全事件“转危为机”,提升公共关系处理水平,这些都考验着政府和企业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处理机制。
“问题疫苗”事件与其他事件的不同之处,一是服务对象为婴幼儿童,二是预防生病的疫苗接种。因此,将此问题放置对于企业、监管环节中工作人员的人性良知和道德底线的高度来看待问题,一点都不为过。在疫苗上出现问题,是对婴幼儿童的巨大伤害,构成身体、心灵,乃至若干年后对社会认识方面的伤害,严重性可大可小。人的生存权、婴幼儿童的健康权,可以说是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权益保障,而在这些重要环节上出现长期或大批量的生产和监管问题,是对企业良知和人性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让人不寒而栗。
国家领导人对长生生物“问题疫苗”事件作出批示,认为这起事件性质恶劣,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习近平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细读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对“问题疫苗”事件的处理,要毫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二是要始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建健康中国的生活环境。从“问题疫苗”事件来看,构建“健康中国”起码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考验:
虽然以药品企业自身的生产和经营为主,但同时涉及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参与等综合性问题,如何构建药品企业“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性生产机制,构建完善且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是每个企业应该深思的问题。同时,如何发挥政府监管、公众监督的作用,构建监督到位、管理到位的体制,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运作,是对全社会的考验,对健康中国战略落实的考验。
在药品生产管理、流通管理、市场管理、消费管理、违法管理等诸多环节中,应该如何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使药企生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回归本位,良性运作,是政府部门应该研究和构建的问题。同时,针对多个部门的协调运作机制,构建联调联动、联防联治的监管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组织和公众监督的各方优势,共同构建更合理的监管体系,这是涉及政府部门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的问题,也是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考验。
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自媒体、智能化等沟通工具的进步,还是人们对自身安全、对生活质量提升的要求等思想观念的进步,都是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体现。从“问题疫苗”事件中可以看出,任何一个事件均有可能在瞬间演化成为公共安全事件。企业、政府、社会均应该在宣传引导、舆情管理、社会治理中找回公众的信任,如何进一步提升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引导能力、化解能力,是对包括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内的全社会的考验[1]。
健康中国战略是个一体化的庞大工程,是一项融合多元供给、共享发展、阶段环境、全民健康的国家战略[2],需要在药品、食品、消费品等“大健康”、多领域中一体谋划、一体建构,既要以政府为主导,以行业为主力,又要以社会力量为主体,共同参与,合力共建,从“问题疫苗”事件可以折射出,以往政府部门各管一块、互相推诿;企业设法躲避、不负责任;出事后设法隐瞒、不了了之;公众不够积极参与、应对思考不够深入等行为,都不是一体化的应有之举。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和落实,是对全社会的共同考验。
“问题疫苗”事件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事情,对全民健康事业、健康中国的构建,具有深刻意义,如何进一步构建和推进工作,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思考的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把人民健康看成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3]。人的健康权是基本人权,药品是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条件,婴幼儿童疫苗更是保障长远的全民健康的关键。疫苗等药品的生产和管理虽只是其中一个行业,但事关国家责任的落实和社会安全的保障,事关民众健康水平和生活福祉,必须要站在健康中国的战略高度来理顺卫生行政和药品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的治理体制、机制,构建“大健康、大安全、大监管”的管理体系,更为有效地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落实。
当前药品安全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如药品的市场需求和供给水平总体偏低,供需乏力导致市场结构不优、产品安全问题突出,“大产业、弱监管”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多元药品安全风险交织等[4]。破解难题,需要在生产的供给侧改革和监管体系的构建两个方面一起研究和推进。推进药品产业供给侧改革,发展大产业战略,从药品供给的源头上给予规范和保障;优化供需结构,在市场流通、消费保障等渠道中改善结构性矛盾;构建政府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在药品市场的补充优势,确保药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安全和监督。
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并不是孤立地认为属于某几个部门的事情,涉及人民健康事业的事情,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架构范围内。同样,在“问题疫苗”等药品安全事件中,已不再属于局限的个体,而是涉及大多数群体的公共安全事件,即使不是直接的接种对象,也是婴幼儿童和千万个家庭共同关注的大事,涉及面非常广;同时,在自媒体、智能化媒体时代,任何一个事件的发生和传播、舆论的宣传和引导,都可能在瞬间成为公共安全事件。所以,“问题疫苗”事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安全生产问题、监管缺位问题,而很可能从一开始就已经是公共安全问题,必须要用全面的公共安全理念来抓好问题解决、舆论引导,做好危机应对,方能处理妥当。
事实上,目前我国药品在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等环节均存在不少问题[5]。尽管我国已逐步构建起了日益完善的疫苗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但从屡次出现的“问题疫苗”等事件中可以看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理念下,更显示了依法严肃处罚、依法追责的重要性。不管是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还是监管审批、市场流程等环节,都应该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查处的要求,对生产、监管过程必须依法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而从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来看,目前普遍存在处置较轻、警示程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类似事件屡禁不止。
群众生命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而健康中国的建设,正是健康优先的创新型发展理念的体现,是凝聚政府、社会和全体人民共同理想的旗帜[6]。我国的经济发展越快、人民生活水平越高,百姓对安全和健康的期盼就越强烈,这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反映。疫苗本身的作用是为了构建人体免疫系统,帮助人体提高防御病毒侵害的能力。加快构建和落实疫苗行业在生产、经营、监管等领域的建设,提高行业发展的免疫系统和综合能力,为构建健康中国战略起到加速推进的作用。或许,这才是深入思考“问题疫苗”事件具有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