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长源
(徐州铁路公安处,江苏 徐州 221003)
在当前物流业迅猛发展大环境下,铁路行包运输业务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如何保证铁路行包运输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而安检工作又是行包安全管理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对此,笔者结合徐州铁路公安处管内行包运输的现状,对其安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从公安监管角度,对新形势下加强铁路行包运输安检工作进行粗浅探讨。
为顺应当前反恐形势下行包运输安全需要,准确掌握管内行包运输安检现状,我处下发通知进行摸底调查,并组织力量采取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围绕行包运输的基础情况、经营形式、安检流程、管理方法等,进行了全面调研和分析。
我处管内办理行包业务的车站有7个(连云港东、东海县、新沂、邳州、徐州、砀山、徐州东站),设有行包承运专窗,主要服务到车站办理行包业务的客户。除此之外,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快运)在管内设有徐州站营业部(含在徐州东设置的高铁部区)和连云港东站营业部,同时在地方设有12家加盟代办点,不少代办点又设立分理处,有的分理处又私自设立三级、四级收揽点,承接铁路行包运输的单元多达237个,成为铁路行包运输的主要来源,经营区域涉及4省6市9个县区。
徐州地处淮海经济商圈的中心,周边企业较为密集,客户的类型较为多样和复杂。特别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行包承运量越来越大。据统计,管内日均承运铁路行包4700余件,高峰期超万件。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的繁荣,不少地方快递业积极谋求与铁路合作,发挥铁路快捷优势提升自身竞争力,促进了铁路行包量的加速上涨。近年来,“双十一”“年中大促”等节点,徐州及周边的申通、顺丰等十余家快递业都通过铁路寄递商品,铁路行包的数量和种类急剧上升。
从铁路车站行包承运业务看,无论是揽件员还是安检员,均为铁路职工,受过系统的培训,有一定的安全意识,执行相关安全制度相对较好。从中铁快运代办业务看,家庭式、亲朋式作坊经营类型9家,占总数的82%,从业人员多是亲属、朋友。收揽点设立在个体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的有183家,占总数的77%,从业人员多是店主、摊主,这些人员缺乏铁路相关安全常识,从事快递行业的经验不足,法治意识、防范意识淡薄,收件的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特别是一些店主、摊主受自身经营的制约,对托运物品的验视检查不能兼顾,一收了之的现象比较突出。
从铁路内部看,中铁快运和车站行包车间虽然于2015年12月整合,但仍然各自隶属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铁路局,业务分办、合署办公,相互之间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也没有相互制约的机制。从地方代办点看,涉及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较多,邮政、交通、公安、税务、安全监管等多个部门分工管理,但没有形成合力[1]。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物流业发展和反恐防暴的需要,国家对快递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2014年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专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九部门意见,铁路总公司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强铁路行包、快件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铁快运、行包和零散货物快运、混装货物安检工作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上海铁路局也专门制定了《零散货物快运、混装货物安检查危办法(试行)》,对铁路行包、快件安全检查进行了明确和强调。但一些代办点往往只重经营,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和严格的安全要求,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责任意识,片面认为严密细致的安检查危工作增加经营成本,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比较普遍。
由于铁路行包仅支持站到站托运,大部分行包业务均由中铁快运完成。中铁快运主要以经营为目的,特别是加盟代办点,对安检工作要求仅停留在一纸协议上,源头安检形同虚设。有些车站不予办理的行包,代办点违规承办的现象时常发生。行包到站后的安检环节由车站行包房组织,中铁快运和行包房共用安检通道,造成经营和安全两张皮。还有的行包房没有安检设备,行包只能通过客运安检通道安检过机,安检职责不明确,无形中给运输安全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从日常检查情况看,无论是行包房,还是营业部或代办点,都存在各项安检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代办点安检登记随意性大,存在未检记录的情况;受理高铁快运、行包前,未要求托运人签署“货物托运安全承诺书”;实名、实货制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在行包到达营业厅后,安检人员对于规格大、不能通过安检仪的物品,往往蜻蜓点水、一问了之;对于数量较多、打包封好的物品,不愿逐一安检。特别是管内夜间车辆较多,值机员岗位状态不佳,对物品只是部分安检甚至不安检。尤其是在液态物品检查方面,仅采用目测、闻味等简单办法,不按规定要求开包确认、不查验证明材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不同于客运安检,公安处专门设有安检支队,派出所固定设有安检民警进行盯控管理,行包安检监管工作,则由治安支队兼顾进行管理,派出所则一般在内部检查、消防检查时一并开展,监管也仅仅停留在口头警示、查阅台账层面,且人、财、物及考核均不由公安机关负责,在管理上缺乏有力抓手,存在“管了不理”现象。从管辖问题来看,许多代办点设置在地方辖区,由于行业的特殊性,铁路部门鞭长莫及,而地方往往置之不理,存在监管盲点[2]。
一是认清风险性。要开展形势教育,把反恐防暴的严峻性、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性,讲清讲透,牢牢把握行包运输的风险点。要开展警示教育,以安检漏查引发的各类事故、案例为题材,讲明当前行包寄递存在的隐患,引导承运部门、业主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件件有风险”的防控意识。要开展问题教育,深入分析管内行包的特点,对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增强全行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明确重要性。在风险导向的基础上,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厘清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把加强行包安检提升到确保公共安全的认识高度上来。要充分认清行包安检,不仅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关键环节和有效手段,也是承运部门、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增强履行安检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三是提升专业性。要指导车站、车务段及中铁快运上海分公司等承运单位建立对行包工作人员的安检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要督促将日常安全教育和识别危险品能力作为岗位应知应会内容,定期进行测试和考评。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从专业角度指导、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帮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识别发现危险品的能力水平。
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要依托当前反恐防范机制建设,协调车站、车务段、中铁快运各营业部成立行包安检领导小组,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流程和职责,优化安检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跟进管理制约,探索把行包安检纳入铁路运输单位综治考评范畴,明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行包安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职责。要按照“承运部门全面负责,安检职工岗位履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行包安检岗位责任制,把压力传递到岗位、把责任压实在一线,卡好进站最后一道“关口”。二是抓好经营责任落实。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收件、谁负责”的原则,在落实中铁快运和车站行包房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督促与行包代办业主签订安全协议,做好行包运输第一道甄别防线,实现安检关口前移、安全防范前置。要建立经营责任考评机制,详细规定安检义务,明确界定违规行为,坚决落实问题追责,促进依法依规经营。三是抓好监管责任落实。治安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加强专业指导、现场督导,细化完善行包安检工作规范,做到行包安检有部门抓、有专人盯、有制度管、有考核促。要突出抓好源头监管责任落实,针对行包代办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地方快递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商请制定授权执法、联合执法、属地管理、共同管理等可行性办法,建立铁路与地方合成监管的机制和模式,堵塞监管漏洞。
一是基础工作要夯实。要定期开展调研,摸清管内行包运输的基本状况,特别是地方行包代办点、收揽点的地理分布和经营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的数量、背景和素质等,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完善行包安检工作制度体系,督促指导铁路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行包安检的《盖章验视制度》《开包检查制度》《液态物品检查工作规范》《实名登记制度》《行包安检责任追究制度》等,以有效的规范约束行包运输全过程。要借鉴客运安检的有效做法,建立行包安检分级响应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动态跟进安检设备和人员投入,有效应对行包数量激增的安全需求。二是安检宣传要到位。要做好行业宣传,中铁快运、车站行包部门要牵头组织,定期召集代办点业主、从业人员和铁路职工,采取以会代训、签订协议等方式,由公安机关派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阵地宣传,组织在行包代办点、营业窗口采取横幅、展板、标语等形式,张贴禁寄物品图片和有关法律规定,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要延伸社会宣传,把握春运、节假日、重大安保等节点,综合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把行包安检融入反恐、消防和客运安检宣传同步开展,提高行包安检宣传的覆盖面。三是监督管理要常态。要把行包安检纳入日常公安保卫工作的视线,抓好措施和责任落实。治安部门要成立机动检查组,重点对地方行包代办点定期巡检;派出所要立足阵地,把握重点时间、重要节点,针对性地开展值守盯控。要综合采取抽样检查、开包严查、责任倒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跟进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治安、内保、反恐、消防和警卫等专业手段,跟踪整改,确保行包安检规范、长效运作[3]。
一是实名制约束。要借鉴铁路售票实名制的做法,加快推进寄件实名制进程,从制度规范层面明确承运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约束公民个人行为,同时也使公安机关后续执法有据可循。要探索将旅客实名验证系统向行包运输移植,严格落实先验货、后打包制度,建立完善一套收发件人实名实货登记、审查、备案等基础管理制度,在源头上为行包运输安全加锁。二是流程规范化。要按照“源头卡控、发运监管、到站检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制定安检工作流程,对行包运输的每个环节进行严密卡控。在源头上要重点落实好禁寄、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发件人的实名登记工作,坚决把危险违禁物品拒之门外。在发运中,要对运输车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适时进行动态跟踪,注意发现封件贴标等异常情况,防止发生调包等问题。到站后,严格落实行包进站件件安检制度,立足“零起点”,无论源头是否安检,在铁路行包办理站点必须再次逐件进行安检,最大限度消除安全漏洞。三是借力信息化。要借力我处信息化建设和反恐安保升级的契机,从公安监管需求出发,坚持“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经营部门主动建设,实现每个网点都有监控,确保全覆盖。并跟进建立行包托运视频巡控工作规范,采取实时盯控、动态巡查、定期回放等方法,促进各项安检措施的落实。要积极顺应物联网、大数据的发展,督促铁路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行包运输系统平台,对收件、流转、发件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网上管控。并积极探索研发行包信息公安业务操作平台,采取外网采集、内网应用的方式,实现与铁路行包运输系统的无缝对接,为公安机关日常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一是推行行业准入机制。要针对行包业务特别是一些远端收揽点门槛低的普遍情况,协同铁路部门制定行业准入标准,严把经营入口,对行包代办点设立的分理处和收揽点,进行严格对标筛选,强化行业管理,坚决消除“打擦边球”情况,一旦发现和查实安检方面存在隐患问题,坚决予以取缔,并实行连带追责。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从业测试前置模式,倒逼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
教育培训,提升规范操作和发现违禁可疑物品的专业能力,对不适合人员要及时清退,切实提高行包安检的安全系数。二是完善路内协作机制。要立足铁路车站,加强与铁路安监、承运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加强行包安检工作措施并跟踪落实。各车站派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与车站行包房的协作机制,协助对匿报真实姓名、货物品名,夹带或者托运危险品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置,确保安全。三是建立路外联动机制。要针对多数行包承运点处于地方辖区的实际,依靠地方专业力量和手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建立联合执法、线索通报、案件移交、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协调机制,通过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参与到行业管理中来。要加强立法立规,把铁路行包运输纳入地方快递业管理体系,根据快递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行包托运的生产运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违禁物品检验和处理措施等内容,将行包托运产业和安全检查关进法律的笼子。
[1]刘振华.“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快递业的治安防控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1):108-114.
[2]曾碧琪.完善我国快递行业监管制度的立方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5):40.
[3]王婷,刘虹波.关于铁路行包安检对策研究[J].铁道货运,2018(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