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 张 欣
学科课程、非学科课程,显性课程、隐性课程,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标准课程、短课程、长课程,知识传授类课程、活动实践类课程,上述类别的课程称谓,都是从课程形式的角度命名的。对于课程形式的理解,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课程形式角度称谓的课程,是课程内容的角度实施进程中具体模块、具体课的不同形式的呈现。
一门以内容命名的课程,是从课程形式的细化上进行分解的。第一,应分出学科类课程和非学科类课程。第二,应分出基础课、拓展课、探究课。第三,应分出显性课程、隐性课程。第四,分出标准课程、长课程、短课程。第五,分出知识传授类课程、活动实践类课程。
这些课程形式的区分,并不是具体的从内容角度称谓的具体课程,而是为课程内容服务的课程,是教学实施时的课程外壳、模板而已。
课程形式的倾向性,是对课程形式发展方向的鲜明主张和有力执行。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研发。
第一,课程的属性。其一,课程是工具,用来“制造”产品。其二,课程是产品,用来“服务客户”,是事先研制好的成品,“供给”给学生,无论好恶,不考虑个体的差异。其三,课程是过程,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实施教学的过程中,生成教育的目标。
第二,特色目标决定课程形式。学校办学理念的独特性质,决定学校课程的独特性质,而学校独特课程势必由独特的形式呈现出来而便于实施。
第三,新技术和手段的嵌入,改变着已有的课程形式。
每门课程都有形式上的变化。
首先,是整体上的变化。每门课程都应该有基础形式、拓展形式、探究形式三类的变化。基础形式,大都是以梳理知识、开发智力、训练技能为主。拓展形式,大都是用所学知识、所悟智慧、所获技能去模拟解决问题而生成能力。探究形式,大都是尝试在模拟或真实的场景下综合解决问题或生成探究报告,更贴近于现实生活。无论哪门课程,都应该有这种形式的变化,当然,越到后来越趋于通过课程的整合、融通去解决问题。
其次,是因课程活动平台的变化,课程形式而发生变化。无论哪门课的哪一阶段,往往因设置、利用的平台不同,课程形式也会发生变化。
最后,空间环境的变化,也可促使课程形式发生变化。例如:学校空间、家庭空间、社区空间,同一课程内容采用不同的课程形式进行教学。学校里不同的空间,如传统的学科教室、创客空间、课程化校园空间等,也可以使同一课程内容采用不同的课程形式进行教学。
课程形式对课程内容的优化承载,即最优化的课程形式,对教学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是课程改革与教学优化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