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韬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据悉我国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5%,小微企业资金通常来源于民间借贷,商业银行融资不足20个百分点,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小微企业管理特点、经营模式的影响。本文将分别从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现状、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创新策略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基于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逐渐向小微企业金融趋势发展,但因受小微企业自身生产规模限制,我国中小企业品牌效应难以形成,其竞争优势难以发挥。
随着金融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金融产品逐渐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致使中小企业无法简单获取资金。部分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需要相关企业提供资产抵押,这对中小企业发展造成一定阻碍。
就目前来看,商业贷款模式得到了有效应用,但这种模式仅仅可运用在大型企业中,无法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由于商业贷款模式所需的资金比例相对较大,许多银行难以承受相应风险,据此相关人员应对相应对策深入研究。
实际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因受自身发展特点、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企业融资风险较大。经笔者研究,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主要面临两个方面压力,即外部压力、内部压力,笔者将从以下方面来展开分析。
外部环境对小微企业产生有着直接影响。基于大数据来看,小微企业中还存在诸多不良贷款现象,导致这一现象出现主要因素是因市场需求不确定,与此同时还面临着行业垄断压力。举个例子,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对小微企业发展造成直接影响,人民币升值也会引发各种不良现状。此外民间融资也会对小微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许多小微企业需依靠民间融资来维持生产。但民间融资往往价格相对较高,为小微企业带来更多压力,使小微企业陷入债务纠纷中来。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专业机构,并对金融服务模式加以创新,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困难,详情如下。
我国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及核算等缺乏透明的监管;再加上许多中小企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内部与外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信息等相关制度不透明、不公开。因此相关金融机构在信息审查时难度较大,而且信息真伪难辨。故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不明,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会明显增高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另外,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规模小、额度低,所以,商业银行所能获取的利息较少。其一般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和节约成本,不愿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与信用情况,由此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不断加大。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抵押过分强调,与小微企业相比更愿意与大型企业合作,其贷款业务与小微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构建时应对组织结构加以创新,同时还应制定有效的贷款产品、操作流程、信贷制度。
因小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在实际管理中各种负债现象层出不穷,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无法将自身财务现状反映出来。另外,小微企业贷款数额相对较小,许多专业人才不屑提供服务。
综上,笔者对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进行了阐述,为促进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有效创新,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创新对策,详情如下。
为促进小微企业服务主动性,商业银行应对服务供给激励机制加以构建。经研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起步较晚,商业银行无法提前预知小微企业经营成果,因此不会贸然放款;另外,商业银行对于个体借贷行为需承担较高的固定成本,使商业银行放贷收益逐渐减少。
商业银行在对信用评级模式设计时,应将金融服务特殊性考虑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制定风险评判标准时应根据企业实际状况,为风险等级的反映奠定基础。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对征信体系加以完善,确保小微企业自身竞争力大力发展,提升小微企业有效需求能力,这些现象均会对融资活动的开展产生直接影响。首先对信用约束机制加以构建,为小微企业信用等级的提升提供良好平台。征信体系平台的构建不仅能约束企业虚假信息的产生,同时还能为企业信息验证提供便利。此外应降低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发生,使得商业银行成本支出大大降低。
小微企业本身具有特殊性,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对客户经理提出相关要求。小微企业应引进专业人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商业银行在经营考核机制方面应将风险分类方法应用其中,对房贷风险加以控制,对金融业务考核机制充分拓展,充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其融资至关重要。因此,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要想提高自己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和信用等级,必须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加强与大型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合作,从而依附大型企业的征信机制和信用等级,为其提供融资担保;同时,需要加强与我国各大、中小型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定期对自身经营运转情况和财务状况等进行披露和公开完整通报,从而让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和了解中小企业发展动向,以此将其纳入银行的征信范围。
对于民间金融机构而言,可通过银行收购或责令停止贷款及增资要求等方式对其实施监管,同时解决民间金融机构倒闭问题。但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弊端。比如,责令民间金融机构停止贷款,反而会增加其信用风险,从而使外部宏观控制的成效脱离预期发展轨道。所以,对于民间金融机构而言,要通过“非强制性”方式对其实施外部与内部激励。如通过“委托监督”与“自我监督”等方式,对民间金融组织机构进行“非审慎”监管。在此过程中,监管职能部门无须过多监管与问责,只需民间组织机构进行定期调查与检查,即可维护储户利益及确保国家金融体系正常运转。同时,还应成立由金融专家组成的民间金融风险识别与评价机构。通过风险评级与预警,在与当地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协调之下,科学评估各类风险因素。通过合理引导与监控,让民间金融机构实现自我调节、自我管理与自我规范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阐述,从中发现诸多问题。为改善相关问题,商业银行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构建服务供给激励机制、提升小微企业需求能力、培养大量专业人才、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立风险监督预警。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政府相关部门须立足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科学借鉴国外发展经验,最大限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1]魏巍.小微金融业务创新与发展浅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7):134-135.
[2]俞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以杭州为例[J].中国市场,2017(18):54-56.
[3]王德英.基于互联网的商业银行小微金融创新模式研究[J].中国商论,2017(8):36-37.
[4]俞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市场,2017(18).